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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南橫公路開通後的氏族組成、聚落空間與經濟生活

第二節 保留地私有化後的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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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保留地私有化後的生活空間

1966 年完成保留地總登記,確立私有化,然而政策的頒布與制度的確立在 社區之中實際執行需要一段適應的過程。,從拉芙蘭部落的各個家戶在南橫公路 開通後,自舊部落搬遷至新居地時,並未直接分家建立核心家庭即可看出。許多 家戶仍延續舊部落時期居住的成員來建屋,不過因在前一個時期已分過家,故不 似在拉庫斯溪流域時期的40-50 人大家庭般共同居住。以 Takishusungan(1-1-b)

家為例,在舊部落時已分過家成為 Takishusungan(1-1-b-1)、Takishusungan(1-1-b-1.1)、Takishusungan(1-1-b-2),遷居後則是以當時分家的家戶來各自建屋,

Takishusungan(1-1-a)在前一個時期分為 Takishusungan(1-1-a-1)、Takishusungan

(1-1-a-2),這兩個家戶在南橫公路開通後各自建屋。早期各個家庭生的孩子眾 多,雖然未如同擴展家庭的居住模式,但都還是以三代同堂的折衷家庭來居住,

直到之後土地私有化的制度逐漸深入部落,族人才漸漸又再分家組成核心家庭。

甫遷居時,部落的人口與住家並沒有這麼多,因此住家周邊的土地仍是耕作 地,有些家戶會在住家周邊興建工寮,放置一些農機具肥料、養家畜、養鹿、或 是做為培苗的地方,不過若耕地離部落較遠,也會再建一個耕地的工寮。

遷居拉芙蘭部落至今也已將近50 年,不斷分家之後組成的核心家庭非常多,

不過大抵仍可看出各個家戶與氏族居住的模式。上一節已說明了各個氏族與家戶 移入的過程,大多是因為姻親關係而移入,這也影響了今天拉芙蘭部落的住家的 位置分配。從圖中可以看到雖然當初的擴展家庭都被分成一個一個的折衷家庭、

核心家庭並各自建屋,不過曾經是同一家(mai tastu lumah)的家庭會比鄰而居 也是因原先的土地是共同擁有,分家時便一併分地。在第三章時有提到,遷居到 Takuva 之後的族人,漸漸開始擴展新耕地範圍至居住周邊的土地,Takishusungan

(1-1-a)的各個小家戶現在的住屋就是過去的耕地,Takishusungan(1-1-b)也是 一樣的情形,不過因收養拉阿魯哇族的Takishusungan(1-1-c),故當時的耕地便 分出了一部份。其他的氏族與家戶也是循此模式建屋,而新來的幾個氏族如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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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所述,透過婚姻取得住家土地,因而形成周邊都是mai tastu lumah 所分出的家 族親屬、mavala 親友的住家樣貌。

圖17:拉芙蘭部落住家與氏族對照圖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改繪自內政部門牌電子地圖系統

100 不同的顏色代表了自拉庫斯溪流域時所組成的 tastu lumah,數字則是目前的門牌號碼。此圖 呈現的是目前各家屋的氏族狀況,但因保留地私有化後有購地重組的情形,故不一定代表土地實 際的所有權人。其中108 目前是社區的活動中心、37 是拉芙蘭基督長老教會,兩者土地皆是由 takishusungan(1-1-a)所捐出;177 是警察局、185 則是早期就進到部落的客家雜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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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個家戶的耕地,大抵維持與第三章的時期相同的位置,部分新移入的氏 族因在土地登記之後才遷居拉芙蘭,因此其耕地位置主要是在遷居前的樟山部 落、阿其巴部落,另外,有些土地則是因為登記及測量的不確實,造成最後登 記的土地所有權人不一定等同原先在此耕作的家戶。

保留地私有化、現代化的制度漸漸深入部落,影響布農族人使用土地的觀念,

傳統上家中最年長的兒子可獲得較多的土地,不過也要看家中長輩如何安排,當 代也有將土地分給女兒,因此才會有 mavala 到部落同住的現象。在人口漸多、

土地不足又無法隨意遷移尋找新地的情形下,更多手足爭地的糾紛發生。另外,

有些人因耕地不足,會會承租公有保留地以獲得所有權,或是向親友租地,族人 之間購地、賣地的情形也日漸增多。至於土地登記的部份,當時第一次登記結束 之後,雖然有些家戶之後分家、分地之後有進行登記的作業,但更多人因為資訊 不充足且申請程序複雜而不一定會實行分割、過戶,以至於在地籍資料上仍是看 到家戶裡的兄弟之間共同持有的狀態,但實際上土地的擁有者都已拆解到各個族 人之中。自此,布農族人的耕地已從共同持有走向個別使用,土地更加的零碎化。

獵場的部分,因原居地成為國有地,再加上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的限制,使得 族人無法再到原先的獵場狩獵。然而狩獵為布農族非常重要的一項活動,除了現 今只能暗中前往之外,更多人在當代是到自己的農地後方進行狩獵,因此狩獵的 位置也從原先的獵場移動到以自家保留地為主要的核心,並且不會隨意進到別人 的耕地上狩獵。南橫公路開通後進來的家戶如Takislaiyan(5-1-a)、Takisbisazuan

(5-2-a)、Takisbisazuan(5-2-b)其獵場主要在樟山及阿其巴部落的耕地後山,若 是想到拉芙蘭部落的後山狩獵,還是需要請該地的家族成員一起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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