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Lavulang」時期的氏族組成與經濟生活
第四節 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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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小結
1870 年至 1880 年布農族人開始進入到高雄,以家(tastu lumah)作為單位 建立新家園,各個家戶與氏族移入之後,各自在廣袤的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家屋、
耕地與獵場,展開新生活。布農族人透過與拉阿魯哇族征戰、通婚取得土地,並 招來更多的家族親屬與姻親來開墾新地,在海拔800 公尺至 1700 公尺的荖濃溪 流域中都有其生活的蹤跡,而拉庫斯溪流域的 Lavulang 就是其中一個分佈的區 域,也是現今拉芙蘭部落的前身。
在Lavulang 的時期,布農族人的家是擴展家庭,一個家屋至少 20-30 人一起 同住其中,至多更可達40-50 人。居住在同一個家屋底下的成員,彼此就是一家 人(tastu lumah),可以同吃一鍋飯(tastu baning)、共食祭粟與祭肉,不是 tastu lumah 的成員便不能吃,必須一起耕作、一起狩獵,一個家就是一個社會生產的 單位。傳統上,布農族人不隨便分家,講求團結與和諧,人口興盛就代表著一個 家的生產力強大。在Lavulang 居住的各個家戶,即便有些同屬一個 kauman siduh 仍各自在自己的耕地與獵場上活動,休耕地不會共享,獵場也不共用,各自舉辦 射耳祭,但會邀請鄰近的家戶前來參加。
這個時期的經濟活動,是以山田燒墾種植小米及雜糧作物為主,並搭配相關 的祭儀進行耕作,各家有祭儀舉行者,也有屬於該家的小米精靈。所有的生產都 是為了生計,並搭配狩獵來補充糧食的不足,或是將獵物做為鹽巴、火藥等交易 的物品。
殖民力量尚未進入時的 Lavulang,沒有形成「聚落」,各家戶散居在不同的 小緩坡與平台上,一個家就是社會基本的生產單位,所有生產與生活環繞著祭儀 進行,並透過精靈信仰強調氏族的重要性。下一章,將從日治時期的力量進到拉 庫斯溪流域開始,從Lavulang 如何形成「聚落」,討論該時期的社會網絡與經濟 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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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舊部落」
37時期的氏族組成、聚落空間與
經濟生活
當各家族的人從花蓮、台東越到高雄時,大多是以一個家(tastu lumah)為單位 尋找獵場及耕地,並招朋引伴陸續遷移至此。故在高雄的布農族,形成了各家戶 散居在各個山頭的居住情形。而本章的目的即是要探討這樣散居並以家(tastu lumah)為單位的特性,是如何影響這個時期部落的經濟活動。
從氏族的結構來看,同一 kautuszang (中氏族)的人又可再加以細分為 kauman siduh (小氏族),高雄山區的布農族人最初是以 kauman siduh 底下的 lumah 為單位遷移、擴散並建立家屋,故不會把同一 siduh、kautuszang 或 kauman siduh 的人說是同一家人(葉家寧,1995),因遷移時間久遠,已無法追溯親緣關 係。拉芙蘭部落族人對於「家」的界線有自己的區辨概念,「同一家人」在概念 上指涉的是系譜可明確追溯為同一祖先並且曾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親屬範圍。過去 明確可追溯曾為 tastu baning(吃同一鍋飯)、tastu lumah(住在同一個家屋)的 人,即是族人口中的同一「家」人。
換言之,這樣的親屬關係明確的區分了家的界線,也影響了此區布農族的耕 作模式與生活型態。然而,這樣的「家」在聚落發展的過程中有了一定的轉變。
因政府的政策而集居使得聚落逐漸形成,居住與耕地空間產生變化,不同氏族之 間相互換婚、結為姻親,使得拉芙蘭部落的氏族組成與親屬關係更加複雜。但即 便家的型態與以往不同,但仍是以tastu lumah 為單位在運作,產生更多的家與家 之間的合作。
本章即是在這樣的觀念與基礎上,來敘述拉芙蘭舊部落時期的經濟生活與社 會關係,本章所提到的各個氏族都是以「tastu lumah」作為最小單位來討論家與
37 當代的拉芙蘭部落族人稱居住在現為拉芙蘭公墓一帶之位址為「舊部落」,而非mai asang,部 落人並不認為這裡是一個asang,其認為 mai asang 是一個更早之前如台東、花蓮之地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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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之間、氏族與氏族之間的合作。第一節描述氏族的移動以及人群的聚集;第二 節闡述舊部落時期之家(lumah)、耕地(huma)與獵場(hanupan)的空間型態;
第三節則是整理部落在此時期的採集、游耕、定耕等生計與經濟活動,以及家與 家之間合作的情形;第四節則是綜合討論氏族、與空間、經濟活動之間的關係。
第一節 「聚落」的出現
拉芙蘭部落38曾歷經幾次的遷移而形成今日各氏族集居的樣貌。在日治時期 至 1972 年南橫公路開通之前,住在拉庫斯溪流域的布農族人受到國家的力量數 次迫遷至荖濃溪畔,逐漸形成一個「聚落」,而這段時間所居住的聚落位置,就 是現今拉芙蘭部落族人口中的「舊部落」,「舊部落」家屋的聚居位置大抵是在今 拉芙蘭公墓一帶,有別於散居在各山頭的mailumah39之空間位置。
然而,當地族人對於「舊部落」的稱呼在不同的時期各有所異,且有不同的 意義,在不同的情境裡也會使用不同的名稱。如前一章所述,在布農族尚未進到 整個荖濃溪流域前,這裡曾是拉阿魯哇族的獵場及生活範圍,1870 年左右布農 族遷移到此後,透過征戰、交換、通婚等方式取得土地並建立家屋,更招來親族 以拓展耕地及獵場,逐漸擴大生活領域。而日治時期開始受到集團移住政策的影 響,布農族人被迫從各個山頭遷移到靠近荖濃溪一帶的平台上,整個生活環境改 變並形成「部落」,本節所討論,即是日治時期至1972 年南橫公路開通前,氏族 的移動與人群的聚集之後,其居住、生產與勞動產生了哪些轉變,又如何影響了 部落的經濟活動。
38 位於高雄市桃源區拉芙蘭里,拉芙蘭里有兩個部落,一為拉芙蘭部落、另一為樟山部落(包含 荖濃溪對岸的阿其巴),兩部落氏族的組成、遷移與發展的脈絡不同,故本論文之研究對象僅為 拉芙蘭部落的布農族人。
39 Mailumah,布農語,「曾經住過的家屋」、「舊家屋」之意,在不同的談話情境裡,也可能指 涉某一特定空間的舊家屋。對於拉芙蘭部落的族人來說, Mailumah 並不等同於「舊部落」,通 常指涉的是散居在各山頭的各家屋的空間位置,並未形成「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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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遷居「Takuva」
原先散居在拉庫斯溪流域一帶的布農族人受到國家力量的影響而被迫遷移 至靠近關山越嶺道但地勢較高的小台階地,漸漸形成集居的「部落」,也就是現 今族人慣稱的拉芙蘭「舊部落」(如圖7)。族人口中的「舊部落」曾是拉阿魯哇 族的領域,「這裡叫『Takuva』,是laizuan40的名字,因為以前是他們的地」41,而 Takuva的意思「聽人家講是這個地方因為以前比較低,像椅子一樣凹出來的樣子。」
42 故「Takuva」指涉的是從今拉芙蘭公墓到部落現址的這一帶範圍。不過,在拉 庫斯溪「Lavulang」區域一帶居住的家戶未搬遷前,日治時期的文獻已有相關的 記載,稱其為ラボラ ン社43。
日人對於高雄荖濃溪流域上游一帶布農族的管控是相當晚近的事情,從耆老 的回憶以及文獻的爬梳可得知。由於大正3年(1914)發生的大分事件以及六龜 里事變,使得日人特別加強對於南蕃(主要為布農族)的討伐,大分事件後,布 農族移入荖濃溪流域的深山盤踞,然而因拉庫斯溪流域一帶不時發生腦寮、駐在 所襲擊事件,並與台東的布農親族聯袂抵抗,逢阪事件、新武路事件皆是在此時 期發生,故日人為鎮壓而設置許多砲台、不斷延伸警備道路,逐步深入中央山脈 山區並沿線增設置駐在所、架設電流鐵絲網,從六龜、寶來逐漸推進至雁爾(今 桃源)、少年溪、美秀臺、拉庫斯溪流域(葉家寧,1995)。在昭和2年(1927年)
起,日人開始挖鑿關山越嶺道路44,在昭和4年(1929年)時日人才將關山越嶺道 路拓展到現今拉芙蘭部落這一帶的位置,並於同年設立ラボラン駐在所45,管轄 拉婆蘭社,並進行蕃地開發調查,同時準備集團移住。昭和6年(1931年)完成 高雄六龜至台東里壟全線越嶺道路(林古松,1989)。
在《蕃人所要地調查書》報告中,昭和4年末(1929年)時拉婆蘭社為11戶
40 桃源區的布農族人稱拉阿魯哇族為 laizuan。
41 2016/04/02 訪談紀錄。口述:報導人 H1。
42 2015/05/15 訪談紀錄。口述:報導人 H2。
43 ラボラン社,在後來的文獻中被譯為拉婆蘭社,日文片假名音譯即是 Lavulang。
44 關山越嶺道路係為對付新武路溪及荖濃溪流域之布農族而設置的,為南橫公路之前身。
45 ラボラン音譯為 Lavulang,拉婆蘭駐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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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3人,仍居住在拉庫斯溪兩岸。這裡浮現一個問題是,拉婆蘭社的集團移住 時間點,由於對日人有記憶的部落耆老已寥寥可數,筆者僅能從文獻及檔案檢閱,
據葉家寧(1995)所調查,昭和12年(1937年)日人曾將拉婆蘭社的部分居民強 迫遷至「lakus」附近而成立ラツクス社(老樟山部落),但並未說明是哪一家,
也未有拉婆蘭社的集團移住列表。從高砂族授產年報(臺灣總督府警務局,1940)
來看,直至昭和15年的版本才出現拉婆蘭社的移住資訊,其中記載當時屬於高雄 縣旗山郡的拉婆蘭社為昭和7年至9年(1932-1934)間其中一個受到集團移住的 社,但移住人數僅為1戶4人。然而昭和6年末時的蕃社戶口調查仍有8戶70人(台 灣總督府警務局理蕃課,1935),代表著並不是所有人都被同時遷下來,且若真 是昭和9年以前即已進行集團移住,為何高砂族授產年報關於拉婆蘭社的移住資 訊要到昭和15年才出現?由此看來,確切的移住時間與資訊尚無法得知,筆者僅 能從訪談中略窺一二。
據耆老述說,住在拉庫斯溪左岸Lavulang的Takishusungan、Islituan、Takistalan 等家戶是在日治時期開始被迫遷至今拉芙蘭公墓一帶的平台集居。Takishusungan
(1-1-a)家的H3耆老回憶「以前我們是住在拉庫斯溪的Lavulang,Lavulang是一 個範圍,Takishusungan的H4那一家、Islituan的I1那一家還有我們這一家都住在那
(1-1-a)家的H3耆老回憶「以前我們是住在拉庫斯溪的Lavulang,Lavulang是一 個範圍,Takishusungan的H4那一家、Islituan的I1那一家還有我們這一家都住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