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彰化二林葡萄酒之地方特色
一、 釀酒葡萄的種植歷史
葡萄是來自中亞地區的水果作物,長久以來大多於溫帶地區生長、栽培,因此 作為亞熱帶海島的臺灣,並沒有原生的葡萄品種,目前最早臺灣開始種植葡萄的 文字記錄大約是於康熙十二年(西元 1864 年),人們推測種苗是經由中國大陸沿海 移民所攜帶而來(林嘉興,2004),直至日治時期,開始進行葡萄的引種試驗,但仍 並未發展出規模式種植,總栽培面積也僅約二十公頃(王為一,1988),主要原因在 於臺灣氣候環境條件與外國相差甚遠,因此無法直接套用外國的葡萄栽培方式(陽 政育,2013),到了民國四零年代,為了配合公賣局規劃生產葡萄酒時所需的葡萄 原料,在這個國家酒類新品發展的需求之下,於是農業試驗、學術單位開始更為 投入引進外國葡萄品種的工作,希望挑選出適合臺灣氣候環境種植的葡萄,其先 後與民間陸續引進了約 143 項品種,目前市場上主要的鮮食葡萄與釀酒葡萄品種 皆是當時引進的成果之一,隨著葡萄栽培技術有著關鍵性的發展,民國六零年代,
在農委會研究計畫的支持下,希望能夠再次把更多優質的品種納入國家農業的品 種資源庫中,提供市場上葡萄產品的多樣性,因此從德國、美澳、日本等各地引 進約 1320 項品種(王為一,1988)。然而,如同我們所知,這個期待並未成功,因 此釀酒葡萄長久以來維持以紅葡萄黑后、白葡萄金香為主,鮮食葡萄則以來自日 本的品種巨峰主導鮮食市場。
臺灣民間習慣飲用的酒類是米酒與太白酒,根據相關文獻資料,早期為了縮減 民間與公賣局釀製穀物酒時消耗掉大量的米糧,因此前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為臺灣 菸酒公司的前身,後述皆簡稱為公賣局)便研擬發展釀酒葡萄種植與製造葡萄酒,
規畫以葡萄酒來取代民間所習慣飲用的穀物酒(聯合報,1965/01/16;陳永剛,1996;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農業試驗場,2008),由於當時葡萄栽培技術 仍十分初階,葡萄產量無法提高且不固定(林月金、林嘉興等,2005),考量到葡萄 原生的溫帶氣候條件與丘陵山坡地形,且為避免葡萄與水稻爭地,因此民國 46 年,
農業試驗單位選擇在臺灣中北部的丘陵山坡地試種葡萄(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 農學院附設農業試驗場,2008),而公賣局則以契作方式與新竹、苗栗、臺中一帶 的農民合作試種,希望藉由保障收購的鼓勵方式,激發民間農民種植葡萄的潛力(林 嘉興,2004)。沒想到這個鼓勵,竟然是在彰化的二林發揮了作用,二林的柳丁農 利用柳丁幼年栽培期間,在柳丁樹行距之間搭棚子、種葡萄,結果在民國 56 年成 功在以水田為環境中種出葡萄,而且產量還超越當時其他丘陵地形生產區,當時 二林在葡萄農業上的成就很快地便傳佈到彰化其他鄉鎮,引起許多地區跟進種植 葡萄(張素玢,2000)。
雖然二林早於五零年代便開始種葡萄,但是開始聚集愈多人投入種植葡萄,
是下列相關產業政策更動下、社會結構背景變遷的結果:第一、民國 67 年公賣局 將釀酒葡萄的收購工作,從臺北樹林酒廠轉移到南投酒廠,節省葡萄原物料的載 運路程,降低長途運輸對於葡萄的損害;第二、民國 68 年二林釀酒葡萄農透過二 林農會的中介,正式與公賣局簽訂契作釀酒葡萄,保證價格依照稻米價格為調整 基準,再依照葡萄糖度分級,訂定不同級品的收購價;第三、民國七零年代鼓勵 稻田轉作,釀酒葡萄也是其中推廣品項之一。因此愈來愈多農民投入,甚至非契 作範圍的農田也加入種葡萄的行列,超出原本契作訂定的收購範圍與產量,在多 次與公賣局協商及通過政治力量施壓與斡旋,公賣局代政府成為保障葡萄農生計 的單位(張素玢,2000)。民國 75 年,又因韋恩颱風重挫二林西斗里的柳丁收穫,
鑒於葡萄收購經濟價格好,因此許多柳丁農紛紛轉而改種釀酒葡萄。釀酒葡萄的 產量逐年升高,至民國 83 年時,二林鎮的釀酒葡萄面積便達到約 1483 公頃,為 全臺之最(洪麗完編,2000)。
民國 76 年,受到美國對於國際貿易市場往來的政治經濟壓力下,臺灣開放外 國洋菸、葡萄酒與啤酒進口,鑒於國產葡萄酒可能不敵外國進口酒,公賣局因此 企圖縮減契作的收購量,但是此消息一出,引發轉入種植葡萄的農民一陣恐慌,
因為葡萄樹並不像蔬菜等短期栽培作物,需要花上數年栽培,且釀酒葡萄不利作 為鮮食用途,僅能製成酒或果汁,如果公賣局不收購,這麼大量的葡萄又該是何 去處,因此引發之後年年必上演葡萄農至公賣局的抗議情景。其實在公賣局與葡 萄農之間存在著中介的轉手商,當時民間皆俗稱為「葡萄蟲」,暗喻這些人吸取農 民的辛勞,因為這些握有配額的轉手商,通常會以較低葡萄價格收購不在契作範 圍內的釀酒葡萄,再轉交給公賣局,以從中獲取價差利益,也因為這層中介關係 的存在,引發農民向公賣局抗議的背後爭端,當時也訴諸地方政治勢力的施壓,
導致公賣局釀酒葡萄收購量年年高升。
民國 91 年通過實施「菸酒管理法」與「菸酒稅法」後,公賣局便改制為臺灣 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而早在公賣局民營化前,二林葡萄農與公賣局之間的契作合 約在民國 85 年時便已正式期滿結束,隔年,公賣局於菸酒公賣收益中挪出近十五 億的廢園獎勵金,獎勵不論保留植株或廢園改種的農民,但以廢園改種的補助金 為高,在鼓勵葡萄轉作的政策輔導之下,許多農民則於廢園後選擇種植鮮食葡萄、
火龍果、梨子等水果類。雖然後來菸酒公司仍會向農民收購少量葡萄,自此二林 一片片葡萄園走入歷史,幾乎結束了這段為期將近二十年、公賣局與葡萄農之間 的契作關係,根據葡萄廢園的資料所示,當時二林的葡萄園從約 1484 公頃,轉作 出去 1434 公頃,也就是調查發現當時沒有申請廢園的面積僅有 50 公頃(林月金,
2004)。
農民皆有農家釀酒的習慣與食物保存的文化,因此不只二林的人會釀酒,農 民大多懂得如何運用這項簡單的技術,為自己的生活增添一些酒香。這個做法大 致是:將葡萄與砂糖層疊交錯並於常溫中發酵保存,幾個月後便可製成葡萄酒。
民國 90 年,二林社區大學為了輔導當地農民通過民間既有釀酒技術轉業釀酒,開 設了釀酒 DIY 課程,並引入外國在工業化技術發展下的釀酒技術以及西方的品酒 評價系統,當時國外的釀酒知識及技術代表著一套系統化的科學品質慣例,因此 學員們為了學習釀酒,便需要跟著購買完整的進口釀酒設備,對於釀酒流程各種 因子的控制與計算是課堂上主要的授課內容,例如依據葡萄甜度,計算應該再加 入多少的糖,以及酒發酵的溫度控管等。
民國 91 年,開放農村酒莊經營,許多具有釀酒經驗的農民轉而投入經營酒莊,
高峰時期光是二林鎮就曾有著 20 多家葡萄酒莊(根據目前國庫署的酒莊登記為 14 家),每年的十月初,二林農會皆會舉辦以彰化縣為範圍的紫晶盃葡萄酒評鑑比賽,
這個比賽自 2005 年舉辦至今,今年將邁入第 10 年,參賽者除了主要來自二林的 酒莊業者外,也有附近鄉鎮的酒莊業者參與、投入,通過評鑑比賽的舉辦,邀請 各個領域的專家學者共同品評酒莊業者這一年來的成果。而臺中區農業改良場也 於 2007 年開始,陸續推出迎合酒莊消費市場口味的新品種,其特殊點在於相較金 香與黑后葡萄,更具歐洲品種葡萄的麝香香氣(但農會與農民皆認為是果香氣的提 升),新品種分別是臺中一號、三號的白葡萄品種與臺中二號、四號的紅葡萄品種。
二、 彰化二林的農業環境
「風頭水尾的農人,生存就要與天爭、與地搏!」(彰化縣二林鎮立圖書館,
2010)
上所引述的這句話,出自於二林的文史相關資料,也出現在我們的訪談內容 中,「風頭水尾」這個詞成為二林人對於自己所處環境的生命意識,其言外之意,
道出這裡的人有著一種韌性。在此,我們將地方特色定義為,一個地方的自然環 境與歷史人文相互交織,對於生活於其中的人們來說,形成不同於其他地方的認 同特質。
彰化縣素有臺灣穀倉之美名,地形以濁水溪與大肚溪之河沖積扇的彰化平原 為主,由於老沖積土質排水不完全,因此適合種植水稻,而二林鎮位於彰化平原 西南地區,彰化偏南一帶偏屬土質粒粗、農業生產力較弱的地質土壤(行政院農委 會,2008),雖有舊濁水溪之灌溉,但夾帶太多河沙造成下游經常河床淤積、河水 蔓延改道,二林位於上述的地理環境中、又近西南沿海地區,承受海風的吹襲及 海風夾帶而來的鹽害與沙害,因此向來有「風頭水尾」之稱(張素玢,2000),二林 的人都稱自己是海口人,因為自古以來這裡環境幾乎是不毛之地,夏乾熱、冬風 強,漫天的風沙與鹽害,造成作物生長不易。使得二林地區的農業發展受到阻礙,
因而日治時期,殖民政府為了擴大平原地區的農業規模,便在開始在二林面往海 口之邊境種植大面積防風林,通過綠化海岸線來降低沙害對於農作物的威脅,同 時加強清代原有的荊仔埤圳灌溉工程,在這些農業環境的改善下,荒地成為耕地,
大大提升二林的水稻種植面積(張素玢,2004)。
大大提升二林的水稻種植面積(張素玢,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