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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安置後的中長期處遇服務時期

第四章 兒少保護社工的職場暴力經驗

第三節 個案安置後的中長期處遇服務時期

在危機處遇階段評估的是個案的人身安全狀況,人身安全評估結束後,將 會有兩個後續處遇措施,一是進行緊急安置後的中長期處遇服務,此時個案已 經被家外安置,進行的是個案家庭重建工作,等個案結束安置返家後再進行家 庭維繫工作。接著,另一個是未安置個案的後續追蹤輔導。大致而言,兩個處 遇方式都是在進行家庭維繫工作,希望維護受服務的兒少可以獲得安全的成長 環境,維護其最佳利益。本節將呈現 4 位受訪者在執行家庭處遇工作階段的職 場暴力經驗。

壹、 小澄

在 12 位受訪者中,小澄的保護性業務經歷或許不是最長,但從事的卻是 個案類型最為龐雜的綜合型保護性工作。這一種保護性社工服務的個案類型包 括兒少、老人保護、身心障礙者保護、婦保、成保、家暴和性交易的個案,服 務對象的年齡從 0 歲到 65 歲以上,障礙類別則從一般健康個案到身心障礙個案,

因此就所接觸保護性社工實務內容而言,小澄的保護性社工工作經驗堪稱豐富。

以下為小澄進行家庭維繫社會工作實務在這個階段的職場暴力經驗。

小澄在訪談中提到,有一次她陪安置多時的少女返家探視母親,並且同時 進行家庭維繫社會工作處遇的工作時,原以為許久未見母女的相見場面應該會 溫馨感人,沒想到卻是她第一次從案件身上感受到自己的職場暴力風險經驗。

她說:

我們兩個剛進家門,剛開始還好好的,然後雙方起口角,她媽媽就開始 將少女貼在她們家牆壁上的獎狀都撕毀。剛開始我有試著安撫雙方,媽 媽便把大門鎖起來,出拳要打少女,少女就閃躲到我背後,媽媽出拳也

有用手擋住,但媽媽像發了瘋一直打一直打,孩子一直閃一直閃,我們 二個一直閃。

媽媽當時有飲酒,平時也喝得很頻繁,親職照顧不是那麼的完善,但這 個媽媽都會避重就輕,對話內容不是在講說她沒有錯,不然就說都是孩 子的錯,不然就是覺得社會局很雞婆,甚至有的時候會情緒大到說:

「我不要跟你說了」,就掛電話。不然,就是狂罵你。

安全是指不受威脅,没有危險、危害、損失。從廣義上而言,應包括生命、

健康、行動自由、住宅、人格、名譽等安全。兒少保社工首要的工作職責就是

「終止暴力、確保個案人身安全」,這種「人身安全」經歷和感受。

帶孩子回家原本只是單純的要讓已經接受安置多時的個案有機會參與自己 的未來處遇計畫,讓她可以跟媽媽討論自己的想法,此次經驗小澄雖非案母主 要攻擊目標,但真切面臨到非預期的安全脅震撼,讓她清楚知道為何個案如此 懼怕她的母親,也對個案有著更深層的理解。

「家庭訪視」是社會工作有效且常運用的基本技巧之一,小澄也提到了訪 視個案路程中的交通路程:

「在 88 風災之後,山上的路很多都坍方了,有次我和同事開著四輪傳 動的車子上山,但那一段路讓我們兩個真的要哭了,因為村落跟村落間 的連結道路是斷掉的、不知道要開多久才會到那個地方,那個過程讓我 其實好恐慌、很害怕、很恐懼,不知道到底哪一條是可以行走、地基堅 固不會滑動的路。」(小澄)

和同事結伴開著性能很好的四輪傳動車上山似乎解決了交通不便的問題,

然而,天然災害讓山林全變了樣,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山林間隱含著沈悶的

低壓,潺潺的流水夾帶的落石隆隆作響聲,一旦走錯路也無人可問。且高山過 了中午後容易起霧、下雨,天色暗的快,車子行走在不知地基是否穩固、上游 洪水會不會瞬間沖下,將臨時搭建的河床鋼便橋沖毀,及沿途山壁是否掉下大 落石都不得預期。這樣的家庭訪視,走得步步驚心、走得提心吊膽,深怕一個 無法預期的意外造成了生命安全的危害。

貳、 沛佩

沛佩是一位資深的兒少保護社工員,目前擔任行政主管職的她雖然已經不 再直接進行個案處遇工作,但回憶起早年還在社福中心擔任資深兒少社工員時,

若遇上督導公出、開會、出差或休假時,經常要代理當時的督導職務,負責協 助同仁進行處遇工作。當她談起當時經歷的一次職場暴力經驗時,卻仍像是昨 天才經歷的一般深刻。她說:

我記得當時同仁緊急安置了一個嚴重受虐的兒童,這個家庭是隔代教養 的家庭,那個國小低年級孩子長期就是阿公阿嬤在帶的,當時主責社工 就帶著孩子去寄養家庭,我們當時的分工是請保護組社工或代理督導出 來協助。那時我是代理督導。阿公剛進來時脾氣很好,可是當天的答案 讓他們不滿意,因為我們拒絕讓他們帶回兒童。…

之後,阿公跟阿嬤每天來我們辦公室,甚至把臉、頭用布巾帽子包住,

就在我們辦公室停車場的地下道等我們。幾天後,爸爸來找我們,他來 了也是咆哮、辱罵加三字經,然後甚至揚言要揍我們,離開後又打破我 們中心的玻璃,跟來的阿公則是衝進來罵我三字經、對我大吼大叫,阿 嬤是直接下跪求我們讓孩子回去。…

這個事件我們大概連續處理一個禮拜,每天都有劇情。沒有人受傷,可

是同仁內心都很恐懼。那種恐懼是讓我們想像說,萬一他打破的玻璃傷 到我們怎麼辦?如果看到督導、替代役、或是主責社工沒有進來,(就 會想到)他們可能在外面被盯上,受傷了、被打了怎麼辦?

沛佩事後對整個事件開始省思,特別是想到身為一個資深保護性社工,面 對這樣的狀態,似乎不能僅仰賴自己經驗夠、年資深和「已經習慣」的工作模 式去從事保護性社工的業務,而輕忽一些微小的、足以造成人身安危的跡象。

沛佩在民國 86 年就已經在民間單位擔任兒保社工,在 92 年的兒童及少年 福利法整併立法之前進入公部門繼續從事保護性社工的工作。十餘年的保護性 社工資歷,不僅見證了兒少保護社工從立法未臻周延的「兒童福利法」和「少 年福利法」,到整併成「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再演變成今日的「兒童及少年 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執法行動由早期方案委託民間單位擔任一線緊急救援工 作,到由公部門結束委託並執行的緊急救援保護業務,以公權力與行動宣示

「兒童跟少年是國家的資產」介入緊急救援保護工作;兒少保護業務少工人力 從早期什麼都兼、什麼都做的兼任性質,到內政部補助地方政府增聘兒少保護 專責社工員人力、增加保護性業務社工員津貼等兒少福利政策演進過程。由社 會福利法規的訂立與修正過程看來,確實不乏明文要求社會工作介入的情況,

也賦予公部門從事兒少護性業務社工員更多法定責任。

沛佩表示在學校社工專業教育或是實務工作者的在職訓練裡,或是社工專 業養成過程中,沒有被教導「社工人員如何面對暴力的危險評估及安全行動計 畫擬定」,也沒有人指出兒少保社工員或是從事保護性業務社工員在其專業養 成過程中應具有哪些才能、或是處遇工作裝備,該如何面對在處理危機中的壓 力因應與自我照顧,這些都是是沛佩最為擔心的隱憂。

從研究者蒐集到的本土文獻中,王麗馨(2008)的碩士論文研究結果顯示:

「社會工作員接受預防及處理暴力或有潛在暴力的個案的相關訓練比例偏低」、

「有一半以上的工作者表示機構未提供任何人身安全訓練、防護措施、安全設 施或設備等部分」、「在訂定安全計畫則高達八成四的工作者表示機構未訂定 任何人身安全計畫」、「機構管理者重視但不積極處理」。顯見沛佩的擔心也 不是沒有道理。兒少保護社工員在被賦予責任的同時,他們的配備到底是什麼?

在埋首「解除兒少危機、終止暴力」的同時,是否自身已身陷危機而不自知?

參、 心潔

對保護性業務的社工來說,對具有施虐者和監護人雙重身份的家長進行家 庭處遇工作,無非是所有保護性工作中最具挑戰性的部分。倘若此時社工員自 己又處在特殊狀況,面對情緒衝動控制差、有施暴史的相對人更是一大挑戰。

挺著大肚子的心潔就碰到這樣的情境,他在訪談中提及自己一次職場暴力經驗,

她說:

當時候自己是懷孕大概是五六個月的狀態,接到一個單親爸爸在喝醉酒 的狀態下威脅小孩、說要自殺,通報單上呈現小孩遭受毆打、已被緊急 安置的紀錄。爸爸酒醉清醒後期待我們可以把小孩還給他,用電話持續 的騷擾,就是在電話中辱罵三字經、口出惡言,就是希望他(個案)回 去,希望他返家。

我記得當時候,談到某一個程度的時候,他舉起桌上的水杯,往我的方 向丟過來,水杯掉在地上破了,水也都噴出來。當時自己是懷孕的狀態,

所以那時候有被這樣的一個舉動嚇到,然後也意識到他如果要刻意傷害 我的話,可能也會傷害到可能肚子裡面的小朋友。所以當下情緒有一些 恐懼跟氣憤。

外觀嬌小的心潔總是給人處事有條理,個性不紊不火,講話輕輕柔柔的甜

美印象。研究者揣摩著嬌小的她挺著大肚子和相對人談話的衝突畫面,著實替 她捏一把冷汗,萬一相對人一拳或一腳攻擊她的肚子,後果可真不堪設想。

心潔繼續娓娓道來:

心潔繼續娓娓道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