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兒少保護社工的職場暴力經驗
第二節 緊急安置/危機處遇時期
從事性侵害防治的兒少保護社工,在實務中遇到的職場暴力經驗,與一般 的兒少保護社工有所不同,他們往往為了保護未成年被害人免於再受侵犯,在 接到個案第一時間,通常會考慮將個案以「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為原則,並 依據相關法規進行緊急安置。
本研究 12 名受訪者有 4 位是性侵害防治業務的社工員,很特別的一個現象 就是 4 名性侵害防治工作者一致表示印象最深的職場暴力經驗均是在緊急安置、
危機處遇階段。因為接受通報後依據法規社工員必須在 24 小時內訪視到個案,
而性侵害案件有一特別之處就是加害人若是家庭以外的人員,個案與案家庭成 員配合度非常高,個案也無緊急安置的需求。但當性侵害防治中心接獲一件
「家內亂倫」通報案件時,除了需確定侵害事件發生時間,再來就是確定的個 案目前是否和嫌疑人7同住一個屋簷下。通常家內亂倫案件會採取緊急安置的 保護措施,一來確保個案不再受到侵犯,再來就是確保在刑事案件審理期間,
個案不會因為外在的其他壓力造成證詞的污染。因此社工員在確定受害事件後 第一時間都是採取緊急安置處遇。
安置個案後仍須立即告知個案監護人或是重要關係人安置一事,此時在與 個案家屬建立關係、告知安置理由的過程中最容易不小心擦槍走火,這也是雙 方關係最衝突激烈之際。因此社工員的職場暴力經驗也都集中在緊急安置、危 機處遇階段。
7這裡用嫌疑人稱呼,是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中對未定讞之侵犯者的法律文書中的正式
壹、 彭彭
彭彭的業務是性侵害防治工作,她認為最難處理的兒少性侵害案件,就是 家內亂倫案件。她回憶自己有一次在進行緊急安置時遭逢的職場暴力經驗,她 說:
安頓個案後,以電話告知案母緊急安置緣由,掛斷電話一個多小時後就 聽到有人在辦公室外大聲咆哮:「我要見我孫女,為什麼不讓我見我孫 女?」斥責我們處理的事件,言詞中雖沒出現三字經,但是破口大罵的 語氣倒是很多,譬如:「妳是什麼人?妳憑什麼帶我孫女走?事情沒跟 我說清楚妳憑什麼這麼做?妳以為妳是什麼人?」這些話讓辦公室的氣 氛變的很緊張。當時,個案正在辦公室一個會談空間製作筆錄,聽到這 些咆哮的內容,心情變得相當低落。
「性」是社會中較隱晦的議題,相較於身體受虐、受暴的案件類型,很少 讓人可以清楚理解,因此有多了幾分神秘的色彩。家內亂倫案件最讓人心疼的,
就是被害人的無助和委屈,她/他們在家中的地位不及於嫌疑人,加上這是難 以啟齒的事件,到底要跟哪個家人說,說了有人相信嗎?這個家會不會毀了?
自己日後該如何在這個家中與嫌疑人相處?
被害人可能需承受來自其他家庭成員的責難與衝突,產生複雜矛盾的情緒,
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求助,就在作筆錄的同時聽見最親愛的家人對執行公權力者 的質問,內心又是另一種情緒的糾結。此時的社工員要先安撫被害人身心各方 面之穩定、還是先安撫前來興師問罪、暴怒的親人?這些法定工作處遇順序的 判定,以及個人內在對被害人不捨、對親人的非理性態度所引起的不悅情緒,
同時也交錯在處遇當下兒少保社工員的心中。
我的同事因為不清楚案況,無法幫我處理在辦公室外咆哮的案祖母及案
母。我一邊安撫個案情緒,一邊衡量到底要不要出去面對他們。等到個 案情緒穩定後,我走出辦公室面對正在咆哮的案祖母及案母,案祖母仍 是尖銳高亢的質問語氣、大聲咆哮著。然後那個媽媽雖是講話溫溫的,
但她的溫裡頭夾雜了許多指責性的語詞在裡頭。…,例如:「她到底怎 麼回事?」、「你們怎麼能相信孩子講的?」她會抓妳的語病,然後把 妳的話曲解,再說:「我都沒有這樣說喔,是妳把它說成這樣的。」這 兩人呈現的非理性負面語詞真是讓我很震驚。
有時,家屬會因為認為兒少保社工員破壞了他們家庭的和諧,而對兒少保 社工員不友善。有時則會碰上疑似有精神疾患或藥酒癮的家屬,對兒少保社工 員提供的服務往往都以咆哮怒罵方式應對。
我們和個案、案家的關係很微妙,有時也會從他們身上得到不友善的對 待。大部分遇到的家屬都是在情緒上多為非理性的家屬,或者疑似藥酒 癮、精神疾患者,這些生理因素讓他們在情緒上更非理性,還有人說要 來辦公室投汽油彈…
萬一被害人和家屬原本親子關係就相當緊張,雙方對兒少保社工員都有某 種程度的期待和預設立場,被害人可能會翻供,家屬認定兒少保社工員是唆使、
煽動、挑撥親子關係者,此時的兒少保社工員就像夾心餅乾一樣,相當無辜也 無力。
另外一個不友善的對待是有些案件衍生出親子的緊張關係,像家內亂倫 的個案有勇氣去掲露一些事情,但是一旦進入司法,在法庭上面對面之 後,他跟妳的合作關係就翻盤了,那個翻盤會讓社工覺得說:「到底什 麼才是對的?」甚至有時候我們覺得被背叛:「我都有幫你,可是你竟
面臨這種職場暴力經驗,彭彭的感受較為泰然,也將其視為一個常態現象,
因為先前的工作經驗的累積與危機處遇的訓練,讓其有能力去處理突發的危機 狀況 。
對我來說,她(母親)的情緒不是影響到我,我倒會覺得是說我的工作經 驗累積,讓我一個人到了很多突發事件發生時,在許多未知當中會知道下 一步該怎麼做?因為先前在精神科與學校服務的都是有精神疾患、心理問 題的對象,當時的在職訓練會教導如何處理危機個案。
我們跟個案或案家工作的時候,若個案本身有偏差行為、好挑釁,他的挑 釁行為就會引出家庭的親子緊張關係,會變成我們被夾在中間、像夾心餅 乾的內餡兒一樣,因為家長就會認為我們貼近孩子、孩子認為我們跟家長 一個樣兒…
彭彭認為從事家內亂倫的性侵害防治保護工作者,一方面要執行公權力,
一方面又必須和是加害人的監護人保持友善關係,以利日後家庭重建處遇的進 行。若個案又是案家原本的麻煩製造者,和監護人以家中成人親屬的工作關係 更為艱難。這樣兩難的立場,倘若未有敏銳的覺察能力,體認這些危險因子的 存在,將導致傷害的產生與專業關係的破壞,更是對自己專業能力及專業自信 的一大損傷。
貳、 桃儷
桃儷是一位剛畢業就到社會局同仁公認最難待的性侵害防治中心工作,桃 儷有些哭笑不得且語意深遠的說:「真的是好、幸、運、喔」。剛報到之際跟 著資深同仁與督導,從接案、篩案、確定成案、驗傷採證、陪同偵訊、緊急安 置、找合適安置機構、跟家屬溝通會談、協助轉學、聲請保護令等性侵害社工 實務處遇程序一一見習,以及不同類型的性侵害案件,像是夫妻間性暴力、家
內亂倫、兩情相悅、性交易併性侵害處遇方式的學習。正當她準備一展身手、
自己獨立完成一件個案以減輕同事們繁重的個案量時,她遇到了這樣一個案件。
她說:
來中心就是快要一年的時候,才接到第一個家內亂倫的個案,可能我也 剛大學畢業還比較 NEW,所以之前有見習過,大概的過程都知道。那時 候大概就是中午之前就去接了,大概是十點、十一點左右。我記得我去 接孩子回來時,孩子是在辦公室用餐,所以這中間過程大概真的花了蠻 多時間的。就是一直在連絡呀、驗傷這樣子。所以當我聯絡家屬時,家 屬其實已經在找孩子了。
性侵害案件的處遇流程相當費時,但保護性的危機處遇工作時間有限,特 別是家內亂倫案件,要在短短地半小時的會談時間內快速的做出個案的受侵犯、
暴力危機評估,然後腦袋得快速運轉尋找可供安置的合適機構。接著聯絡家長,
並等他們或家屬找的民意代表來興師問罪。
此外,也要調閱案家戶籍資料8,思考怎樣護送個案到安全的處所,怎樣 送他們去驗傷(約 2 小時),製作筆錄(不論是否進入性侵害被害人的「減少 重複偵訊作業」程序,平均一件個案的筆錄時間大概要六個小時,若再勘查案 發現場和製作指認筆錄,將耗費更多時間)。如果個案在學校,也要思考怎麼 跟老師校方解釋,決定對於案況要講多少,怎麼幫個案處理轉學、制服、書本、
居家衣物、健保(萬一先前有欠費問題,又得花時間處理健保局的健保鎖卡開 通行政程序)。
然後,寫完被害人安全評估報告、完成所有縣市政府的公文、簽呈、用 官防等行政文書作業,再將報告書送到法院…等。這些工作必須在法定
8 依據受訪者服務之機關與所屬管轄法院的定期聯繫會報決議,社工在處理婦幼案件時,需
的三天內完成,當然還得預留給各個階層主管的批核用印時間。加上兒 少保社工員要面對不同的人有著不同的溝通時間成本、繁瑣的行政程序,
案家的非理性情緒讓處理的社工身上背負比較多的壓力跟焦慮,再加上 社工員自己的情緒和體力的問題需要克服,這樣的心神耗損、精神緊繃 的張力真的筆墨難以形容。
桃儷分享第一次自己獨立接到家內亂倫個案,從接案到在她聯絡家長之後,
桃儷分享第一次自己獨立接到家內亂倫個案,從接案到在她聯絡家長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