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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跨國研發區位選擇與網絡治理

第三節 假說驗證及實證結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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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假說驗證及實證結果分析

本節就實證測試結果進行假說驗證及分析;在大陸經濟體興起後,大陸挾著 廣大市場、低廉成本及豐富人力資源等優勢,吸引全球企業至大陸設廠,台灣企 業亦是成員之一,但依據本文問卷調查結果發現,台商雖已紛紛至大陸設廠,但 以生產製造部門為主,研發部門仍以根留台灣者居多(占全部有效樣本數 83.9

%),顯示台灣仍具有吸引研發部門設立的優勢,故期望藉由本研究的討論,發 掘對岸無法取代的區位優勢,提供政府改善台灣研發環境的參考。

本研究以兩岸區域創新系統研發表現、區位決策因素及廠商屬性三部分探討 影響廠商跨國研發區位選擇的原因,其實證測試結果分析如下:

一、 兩岸區域創新系統研發表現

在兩岸區域創新系統差異的比較上,本研究以政府角色、產業結構、金融體 系及研發表現等四方面,分析兩岸區域創新系統的差異性,考量政府角色、產業 結構及金融體系等相關變數,例如政策制度、產業群聚、產業特性、金融市場運 作等問項不易量化的特性,故將其列入廠商區位決策因素,由廠商填答結果顯示 其對研發區位選擇的影響程度;而以兩岸研發表現做為量化評估指標,選擇「研 發經費占GDP 之比例」、「每萬人的研發人員數」及「每萬人的專利核准數」作 為兩岸區域創新系統的比較變數;本研究首先以Poisson 迴歸模型單獨就上述三 項變數進行測試,依據實證測試結果發現(如表 5-2),上述三項變數皆通過 α =0.01 顯著水準,顯示其為影響研發區位選擇的顯著變數,且與研發區位選擇 皆呈現正向關係,顯示台商在兩岸選擇研發部門的區位,皆選擇具有較佳研發表 現的地區。

本研究進一步分析台商選擇在台灣設立研發單位的原因,依據羅吉特模型測 試結果,代表區位優勢的三項變數亦通過α=0.01 顯著水準(如表 5-3),其中「研 發經費占GDP 之比例」與「每萬人的專利核准數」與研發區位選擇結果成正向 關係,顯示台灣地區在研發經費的投入及專利數的表現,是吸引廠商在台灣設立 研發部門的原因;「每萬人的研發人員數」亦為顯著的影響變數之一,但與研發 區位選擇呈現負向關係,推測可能因為大陸地區擁有較多的研究人員,如考量人 力資源的供給,廠商會選擇在對岸地區設立研發部門;不論是Poisson 迴歸模型 或羅吉特模型測試結果,代表區域創新系統的變數皆通過檢定,假說一經驗證後 成立。

由兩岸區域創新系統研發表現結果可知(如表3-9),台灣雖然在面積及人口 上遠不及對岸的長三角、珠三角及環渤海地區,但在研發經費投入及創新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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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卻有優於對岸的表現,除了數量上優於對岸地區外,依據訪談結果發現,相 較於對岸地區,台灣政府近幾年體認到研發對於產業發展的重要性,對於研發投 入的人力及經費多有增加,各項軟硬體設施皆在逐漸改善,台灣研發環境水準正 在逐年提升中;除此之外,台灣所具有的研發人員素質水準較為整齊,在溝通及 技術傳遞上,相較於對岸地區比較沒有障礙及隔閡產生,對於研發過程中所遭遇 的問題較容易尋得解決方法,這是台商選擇在台灣設立研發部門的考量因素之 一。另依據問卷調查結果發現,在對岸地區所設立的研發部門大多屬於市場研發 型,研發部門在對岸的運作模式,係由台灣幹部帶領著大陸籍幹部,將台灣研發 技術應用在生產大陸當地所需要的產品上,有關核心技術的部分仍是由台灣幹部 操作,其餘部分才交由當地研發人員操作28,當地研發人員僅需具有一定的訓 練,即可執行研發技術的應用,此類型的研發部門設立必須考量當地研發人才的 易得性,故若考量市場研發型的研發人員需求,會選擇在對岸設立研發部門。

二、 區位決策因素

地主國所具有的區位優勢是影響企業跨國研發區位選擇的重要因素,地主國 是 否 具 備 發 達 的 基 礎 科 學 、 研 究 型 大 學 、 專 業 研 究 人 員 、 良 好 基 礎 建 設

(Kuemmerle, 1999)、市場規模、產業生產優勢或穩定的政治環境等,都足以影 響外資企業的海外研發佈局(Fors and Zejan, 1996;Gao, 2000),考量上述因素 具有不易量化的特性,故在問卷設計上,詢問廠商在選擇台灣或對岸地區設立研 發部門時,是不是會考量當地所具有的人力資源、市場規模、製造能力、政策條 件等因素,故本文以「當地人力資源」、「當地市場規模」、「當地製造能力」、「當 地政策條件」、「當地產業群聚與產業競爭力」及「當地的知識流通與創新能力」

等 6 個選項做為廠商研發決策的考量因素,經過 Poisson 迴歸模型測試結果發 現,上述六項變數皆通過=0.01 顯著水準(如表 5-2),顯示為影響研發區位選擇 的顯著變數,且與研發區位選擇皆呈現正向關係,顯示台商在兩岸進行研發部門 區位選擇時,地主國所具有的人力資源、市場規模、製造能力、政策條件、產業 群聚及創新能力皆為重要的考量因素。

進一步分析區位決策因素對台商選擇在台灣設立研發單位的影響程度,依據 羅吉特模型測試結果發現,其中「當地市場規模」、「當地政策條件」、「當地產業 群聚與產業競爭力」及「當地的知識流通與創新能力」等四個變數通過α=0.05 顯著水準檢定(如表5-3),顯示其為研發區位選擇的顯著影響變數,符合 Zejan

(1990)及 Gao(2000)所提地主國的市場規模與科技條件會影響研發區位選擇

28依據訪談結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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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論點;因「當地人力資源」及「當地製造能力」兩項變數未通過羅吉特模型測 試,假說二經驗證後部分成立。

在羅吉特模型測試通過的四項變數中,「當地市場規模」與研發區位選擇呈 現負向關係,表示在市場規模的考量下,廠商傾向於在對岸設立研發部門;「當 地政策條件」、「當地產業群聚與產業競爭力」及「當地的知識流通與創新能力」

等三項變數與研發區位選擇呈現正向關係,表示基於上述三項條件的考量,廠商 傾向於台灣設立研發部門。經訪談結果發現,相較於對岸,台灣擁有較穩定的政 治環境、對於研發產出的智慧財產或專利保障較為完善,且由於對台灣的熟悉程 度較高,較易尋獲適當的人力資源及減少知識傳遞、交流的成本,而政府在研發 創新部分亦有相當多可利用的資源及技術諮詢(例如工研院),這都是製造業廠 商選擇將研發部門留在台灣的原因,也是對岸所無法取代的優勢;除此之外,由 於研發屬於企業重要的商業機密,為避免核心技術外流造成公司損失,研發部門 多跟隨公司總部設立在台灣,這反應在本問卷調查有83.9%的有效樣本選擇在台 灣設立研發部門的現象。而將研發部門設立在對岸的製造業廠商,係著眼於大陸 廣大的市場規模,其研發部門大都屬於市場研發型或技術移轉型,其功能在於將 台灣研發技術移轉至大陸使用,並就大陸市場需要做部分技術上的修正29,而實 證結果中,「當地市場規模」變數通過檢定,顯示其為影響研發區位的變數,而 兩者間的負向關係,正說明了基於市場規模考量,製造業廠商會選擇在對岸地區 設立研發部門。本項結果與相關研究呈現相反的看法,相關研究指出,地主國所 具有的市場規模會影響廠商研發區位的選擇,地主國所具有的市場規模越大,廠 商為了拓展國外市場,在地主國設立研發部門的可能性越高,其與區位選擇呈現 正向關係(Fors and Zejan, 1996;Kumar, 2001;陳信宏,2004),但以台商而言,

因台灣市場規模遠小於大陸地區,如基於市場規模的評估,台商會選擇在對岸地 區設立研發部門。

三、 廠商屬性

本研究選擇「研發部門類型」、「研發經費支出」、「研發人員數量」及「產業 別」代表廠商屬性變數進行實證分析,期望藉由本研究驗證研發部門類型對研發 區位選擇的影響(陳信宏,2004),並建立假說三進行驗證,依據 Possion 模型 及羅吉特模型測試結果,「研發部門類型(市場研發型)」通過α=0.01 及α =0.05 顯著水準檢定,顯示其為影響研發區位選擇的變數,其與研發區位選擇呈現負向 關係,顯示市場技術型的研發部門會選擇在對岸地區設立;而「研發部門類型(技 術研發型)」未通過檢定,顯示其對研發區位選擇的影響不顯著,假說三經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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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部分成立。

本文推論,「技術研發型」的研發部門係配合母公司進行核心技術的研發,

其大多於總部或鄰近地區設立,未特別考慮區位需求,故未成為研發區位選擇的 考量因素;而「市場研發型」則需針對市場需要而設立,故需針對潛在市場的區 位加以考量,實證結果亦驗證了陳信宏(2004)所提台灣與對岸地區在區位優勢 上扮演不同的角色及功能,以吸引不同類型的研發部門進駐的論點。

依據訪談結果發現,廠商設立在對岸的研發部門以技術移轉及市場需要為 主,所從事的研究大多是母國生產技術的應用、改善產品使用習慣的技術調整,

或是配合客戶需求作使用上的技術研發,並未涉及核心關鍵技術的研發;未設立 技術研發型的研發部門,除了對岸在技術傳遞或知識分享過程中,比台灣存在較

或是配合客戶需求作使用上的技術研發,並未涉及核心關鍵技術的研發;未設立 技術研發型的研發部門,除了對岸在技術傳遞或知識分享過程中,比台灣存在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