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跨國研發區位選擇與網絡治理
第一節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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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探討影響台商兩岸研發區位選擇因素及廠商在地化網絡治理情形,以 下將依據研究目的及結果,提出結論及相關建議事項。
第一節 結論
依據本研究動機、目的、相關理論文獻回顧、實證測試及訪談結果,提出本 研究結論如下。
一、台灣製造業廠商(簡稱台商)至對岸地區進行研發佈點考量因素包括區位優 勢、研發部門類型、市場規模、政策條件、產業群聚及研發經費投入等,與 已開發國家研發海外投資有相同的決策考量。
本研究將台商跨國研發區位選擇影響變數歸納為區位優勢、區位決策因素及 廠商屬性三大類,依據Possion 及羅吉特模型實證測試結果發現,影響台商兩岸 研發區位選擇的因素包括兩岸區位優勢、研發部門類型、當地市場規模、當地政 策條件、產業群聚、知識流通及研發經費投入等變數,與Heimann(2005)、Gao
(2000)及 Kumar(2001)等人分析已開發國家海外研發投資區位影響變數相似,
顯示不論是否為已開發國家,企業對海外研發區位選擇有相似的決策考量。
二、兩岸在研發經費、研發人員數量及專利數上的差異是影響台商研發部門區位 選擇的因素。
本研究目的之一係藉由比較兩岸區位優勢的差異,進一步以實證測試結果分 析其對台商研發部門區位選擇的影響,以期發掘台灣有別於對岸的優點;為測試 區位優勢對研發區位選擇的直接影響,本研究建構模型一予以討論,並以Possion 迴歸模式進行測試,實證結果發現代表區位優勢的研發經費占GDP 之比例、每 萬人的研發人員數及每萬人的專利核准數等變數皆通過 99%的信賴水準,顯示 其為影響研發區位選擇的顯著變數,且與研發區位選擇皆呈現正向關係。
此外,更進一步分析台商選擇在台灣設立研發單位的原因,依據羅吉特模型 測試結果,代表區位優勢的三項變數亦通過 99%的信賴水準,但是其中「每萬 人的研發人員數」變數與研發區位選擇呈現負向關係,推測可能因為對岸地區擁 有較多研究人員,如考量人力資源供給,廠商會選擇在對岸地區設立研發部門,
其他兩個變數則與研發區位選擇呈現正向關係。
三、研發部門類型會影響台商研發部門區位選擇的結果。
為驗證研發部門類型不同會影響研發區位選擇的論點(Ronstadt, 1978;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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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2004),本研究將研發部門分為「技術研發型」、「技術移轉型」、「市場研發 型」三種類型,依據羅吉特模型實證結果發現「研發部門類型(市場研發型)」
通過顯著水準檢定,顯示其為影響研發區位選擇的變數,其與研發區位選擇呈現 負向關係,顯示市場技術型的研發部門會選擇在對岸設立;而「研發單位類型(技 術研發型)」未通過檢定,顯示其對研發區位選擇的影響不顯著,由於「技術研 發型」的研發部門係配合母公司進行核心技術的研發,大多設立於總部,並未特 別考慮區位需求;而「市場研發型」的研發部門則需針對市場需要而設立,故需 針對潛在市場加以考量,台灣與對岸地區因為區位優勢差異,成為跨國企業不同 類型研發部門進駐的地區(陳信宏,2004)。
四、網絡關係及治理為形塑區域優勢的重要因素,會影響廠商跨國研發部門區位 選擇,廠商進一步藉由在地化網絡鑲嵌,以促進創新的產出。
區域創新系統藉由區域內各行動者的互動而產生其他區域無可取代的創新 能量,區域內政府部門、研究機構、大專院校及廠商間的聯絡越頻繁,合作關係 越穩定,藉由地理鄰近性及知識傳遞的過程,促進行動者技術交流,進而激發創 新產出,形塑該區域特有的創新氛圍;廠商在進行跨國研發區位選擇時,地區是 否具有創新能量、氛圍,以及區域內各行動者的網絡連結關係亦為考量重點,而 廠商為了獲取區域創新系統中的創新能量,必須透過網絡治理方式與區域內的行 動者建立關係,以促成在地化的網絡連結,以享有該區域內的創新能量及技術交 流,進而促進創新的產出。
五、華碩企業集團於在地化研發網絡中扮演主要行動者的角色,與區域創新系統 內各行動者的網絡關係及在地鑲嵌程度不強。
區域創新系統強調區域內部特有的社經環境、文化背景、資源及人力資源間 的互動及鑲嵌,藉由行動者及廠商所建立網絡的緊密互動交流,以促使新技術產 生、發展與擴散,為了補充本研究採取量化分析無法描述區域創新系統內廠商在 地化網絡運作及信任關係建立等網絡治理議題,考量華碩企業集團研發網絡佈局 已達全球化,且在台灣及對岸地區皆有研發部門的設立,故以其為訪談對象,分 析其於兩岸研發網絡治理的情形。
依據研究結果發現,由於華碩企業集團具有豐富的研發經驗、高水準的研發 人員及雄厚的資金,扮演在地化網絡主要行動者的角色,掌握與其他行動者(例 如政府部門、研究機構、大專院校及其他廠商等)間關係建立的主導權,在研發 技術的傳遞上係以公司內部的垂直組織網絡為主要傳遞路徑,外來的技術知識對 其幫助較少,鄰近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主要貢獻在於研發人才的提供,較無研發 技術的傳遞及交流。而與政府之間的往來,嚴守企業本分,以避免捲入當地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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紛爭中,與區域創新系統內各行動者的網絡關係及在地鑲嵌程度不強。
此項研究結果與Cooke(2002)及蓋文啟(2002)等論述研發在地網絡內各 行動者間應有頻繁網絡互動關係之主張不同,推論可能由於華碩企業集團已有強 大的跨國企業組織,在研發上已能自給自足,較無須藉由與外在行動者間的合作 及互動取得所需技術,或受到台商在大陸的研發部門所扮演的功能取向之影響有 關,造成本研究不同於相關理論的論述。
六、台商於對岸設立的研發部門,其主要人員及技術操作仍以台灣派駐的研發人 員為主,基於研發保密的需要,較少與地主國其他單位進行技術交流。
本研究除對華碩企業集團研發網絡治理進行深度訪談外,亦就研發部門設立 在對岸的台商進行研發網絡治理的瞭解,在大陸設立研發部門係以大陸市場生產 需求為考量,研發部門多在工廠內部設立,研發部門以台籍幹部為主要管理及技 術操作,低階的應用技術才交由當地的研發人員進行,其技術來源為台灣的研發 部門,與在地化網絡的其他行動者間較無網絡或合作關係的建立。
不論是華碩企業集團或其他台商,雖然在對岸設立研發部門,但其主要研發 人員大都由台灣直接派駐至對岸,關鍵技術的操作亦以台籍幹部為主,較低階層 的組裝技術才由當地研發人員執行,且基於研發保密的需要,較少與地主國其他 單位進行技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