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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對僱傭勞動之一般理解

第二節 僱傭勞動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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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得不把自己當成別人擁有的商品。我們的社會以最美妙的詞語稱頌前者是人 的自然權利,但是卻忽視後者才是人的真實處境。

第二節 僱傭勞動的性質

在分析完僱傭勞動的條件後,筆者接下來要說明馬克思如何分析僱傭勞動的 性質。當社會具備了兩個條件:勞動力的自由和勞動者不佔有任何生產資料,勞 動者為了自身的生存,便會將自身佔有的唯一之物─勞動力,當成商品出賣,與 貨幣佔有者交換貨幣,而達到自我存續的目的。這個交換的行為顯示出一些性 質,這些性質是僱傭勞動形式不同於其他勞動形式的特殊之處,以下將分節敘述 之。

一、商品交換關係

僱傭勞動特殊的地方在於僱傭勞動的雙方是商品交換關係。在奴隸勞動中,

勞動者被當成主人擁有之物;而在徭役勞動中,勞動者附屬於地主或領主,兩者 皆屬於人身上的依附關係,勞動者與主人或領主之間的身分並不平等。然而僱傭 勞動與上述兩種勞動不同,僱傭勞動關係的勞動力佔有者和貨幣佔有者,彼此是 身分平等的商品佔有者,彼此交換商品,僱傭勞動是平等的商品交換關係。在僱 傭勞動關係中,貨幣佔有者這一方較為單純:個別人作為貨幣佔有者提供貨幣交 換,但在勞動力佔有者一方,情況便變得有些複雜:人作為勞動力佔有者,一無 所有,只佔有自己的勞動力,為了謀生,他只好在一定的勞動時間內,提供自己 的勞動力當作商品交換。勞動者一方面作為勞動力佔有者,一方面作為勞動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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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勞動者一方面作為人,一方面作為物,這導致人的內部分裂和對立。因而僱 傭勞動作為商品交換關係,對勞動者的結果是使勞動者出現內部分裂和對立,這 是僱傭勞動與其他勞動不同之處:勞動者面對的不只是外在於他的行為者,如地 主或資本家等等,還要面對自我內部作為勞動力商品的那一面。而勞動者自我 分裂和對立的原因在於僱傭勞動成立的條件:生產資料和勞動者的分離,使勞動 者不得不把自己的勞動力當成商品出賣,進入僱傭勞動此一商品交換關係。社會 生產要素─生產資料和勞動的分離,使處在此一社會中的勞動者本身也產生分 離─分離成人和商品。人的內部分裂和對立,反映的正好是外部社會的生產資料 和勞動者的分離。

既然僱傭勞動關係是商品交換關係,而勞動力商品是一種商品,則商品具有 的性質,勞動力商品便也都具備。馬克思在分析商品時指出,商品有使用價值與 價值之分,使用價值指的是商品的有用性,如椅子的有用性是讓人坐,鞋子的有 用性是讓人穿,諸如此類等等。商品的有用性隨著商品本身的物理性質以及需求 者的主觀需要─不論是精神的或物質的需要─而有所不同。而商品的價值指的則 是商品內含的抽象人類勞動量,不管是做椅子的勞動或是做鞋子的勞動,都被視 為人類勞動而彼此同質。勞動力商品作為商品的一種,也有它的使用價值和價值,

勞動力商品的使用價值就是能夠為貨幣佔有者保存、轉移生產資料的舊價值,以 及投入自身的勞動,形成、追加新價值在生產資料上。至於勞動力商品的價值是 生產勞動力商品所需要的生活資料的價值量 (Marx, 2004:198-199),2以下簡略敘 述之。

2 在馬克思的經濟學理論中,商品等價交換是基本的原則,僱傭勞動者得到的工資就是勞動力商 品的價值,因為勞動力商品的價值不是由勞動者決定,而是由社會中其他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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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商品的價值大概有三種組成成分(Marx, 1964:145-146),第一種是勞 動者需要的生活資料的價值量,勞動者要能夠將勞動力商品持續出賣,就需要一 定的生活資料以維持生存,這是每個勞動者皆需要的最低生活資料量。此維持生 存所需的最低的生活資料量,隨著時代和國家、文化水平的不同而有所差異(馬 克思, 2004:199)。第二種是生產新的勞動者所需的生活資料,勞動者是人,人的 勞動力會隨著年歲的增長而漸漸喪失,最後再也無法變成商品出賣,因此勞動者 需要繁衍後代,延續勞動者的種族,以及養育新的勞動者補充社會的生產需求,

因此勞動力商品的價值也應該加上繁衍後代、養育兒女的價值。第三種是勞動者 學習特殊有用勞動所需的費用或時間。不需要任何特殊技巧或技術的勞動,其學 習的費用或時間幾近於零,但若是需要花費一定的費用或時間才能學會的技術或 能力,該學習所花費的費用或時間也應該算入勞動力商品的價值中,這是生產特 殊勞動力商品所必需的生產費用或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擁有越需要高額費用或大 量勞動時間才能學會的專業技能的勞動力商品,就比從事簡單勞動的勞動力商品 有更高價值,所以馬克思認為要求僱傭勞動者的工資平等是一種妄想(Marx, 1964:146)。

二、自由、平等、所有權、利己心

馬克思認為僱傭勞動有四個性質:自由、平等、所有權、利己心,不過這只 存在於商品交換領域,而不存在於生產領域。馬克思這麼說:

勞動力的買與賣是在流通領域或商品交換領域的界限以內進行的,這個領域 確實是天賦人權的真正伊甸園。那裡佔統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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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邊沁。自由!因為商品例如勞動力的買者和賣者,只取決於自己的自由意 志。他們是作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締結契約的。契約是他們的意志 藉以得到共同的法律表現的最後結果。平等!因為他們彼此只是作為商品佔 有者發生關係,用等價物交換等價物。所有權!因為每一個人都只支配自己 的東西。邊沁!因為雙方都只顧自己。使他們連在一起並發生關係的唯一力 量,是他們的利己心,是他們的特殊利益,是他們的私人利益。正因為人人 只顧自己,誰也不管別人,所以大家都是在事物的前定和諧下,或者說,在 全能的神的保佑下,完成著互惠互利、共同有益、全體有利的事業。

一離開這個簡單流通領域或商品交換領域──庸俗的自由貿易論者用來判 斷資本和僱傭勞動的社會的那些觀點、概念和標準就是從這個領域得出的,

──就會看到,我們的劇中人的面貌已經起了某些變化。原來的貨幣佔有者 作為資本家,昂首前行;勞動力佔有者作為他的工人,尾隨於後。一個笑容 滿面,雄心勃勃;一個戰戰兢兢,畏縮不前,像在市場上出賣了自己的皮一 樣,只有一個前途──讓人家來鞣。(Marx, 2004:204-205)

馬克思在這段引文的首段談到僱傭勞動關係有這四個特質─自由、平等、所 有權和利己心。接著相當傳神的諷刺僱傭勞動關係的自我矛盾,描述這些特質的 對立面:當貨幣佔有者和勞動力佔有者在商品交換領域、流通領域相遇時,他們 看似是平等的坐在談判桌上討論彼此能為對方付出什麼,以及彼此能從對方那裏 得到什麼,但是等到進入實際的生產領域,就會發現雙方的地位和力量是不對等 的,那些特質都不復存在。馬克思在描述勞動者在社會內部不同領域的矛盾時,

表現出僱傭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的自我分裂。從前一節談到生產資料和勞動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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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離使勞動者自我分裂成人和商品,到這一節勞動者的自我分裂和對立使勞動者 在形式上的商品交換領域跟實質上的生產領域產生了對立與矛盾,這再再都說明 資本主義社會內部有各種矛盾和對立存在。對馬克思而言,對資本主義社會的內 部矛盾進行批判是重要的,這不僅僅是描述事實,而且更是一種研究方法:從社 會內部的矛盾、衝突去發現問題所在,而內部的矛盾會為問題的解決帶來動力。

筆者以下將敘述僱傭勞動的四個特質:自由、平等、所有權和利己心,以及它們 在生產領域中展現出的對立面。

首先談論僱傭勞動的自由特質,僱傭勞動的成立對兩方來說都是自由意志的 展現,但這只是就形式上而言。貨幣佔有者和勞動者的自由意志絕不相同,貨幣 佔有者可以選擇購買勞動力商品,變成一個資本家,也可以選擇將自己佔有的貨 幣拿去購買生活的必需品。但在勞動者這一方不同,他沒有餘裕去想自己是要當 一個資本家增加自己佔有的貨幣量,還是小富即安、平穩度日即可。他面對的是 生存問題,如果他不將自己的勞動力當成商品出賣,馬上就面臨生存問題。雖然 在現今的資本主義社會,由於社會福利的施行,勞動者的處境已經改善了很多,

即使失業也不至於馬上面臨生存問題,然而勞動者的生存困境依然存在。對於勞 動者而言,他不得不為資本家工作,他沒有不工作的自由。他的自由意志只展現 在他可以選擇做什麼工作、選擇將自己的勞動力商品出賣給某個貨幣佔有者,而 不展現在選擇「不工作」或「不出賣自己的勞動力」,除非勞動者不想繼續保存 自己的生命。因此,勞動者只得將自己依附在貨幣佔有者的購買之下;作為無產 階級,只得依附在資本家階級之下。僱傭勞動與其說是「自由」的勞動,不如說 是「強迫」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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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看到,資本—而資本家只是人格化的資本,他在生產過程中只是作為

我們還看到,資本—而資本家只是人格化的資本,他在生產過程中只是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