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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產社會的生產與分配

第五章 共產社會下的勞動

第二節 共產社會的生產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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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資料的集中和勞動的社會化,達到了同它們的資本主義外殼不能相容的 地步。這個外殼就要炸毀了。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喪鐘就要響了。剝奪者就要 被剝奪了。(Marx, 2004:874)

生產資料和勞動者的分離雖然使得生產力增加,但是當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

生產力越大程度地以社會的生產力表現出來,而生產關係仍是由少數階級以資本 的形式私有佔據生產力時,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的矛 盾就一觸即發了,最終舊社會的矛盾會導致新社會的出現,從舊社會中脫胞而出。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稱之為自由人聯合體,而更為一般人熟悉的名詞是共產社會 (Communist Society)。在下節,筆者將論述馬克思如何設想共產社會的性質。

第二節 共產社會的生產與分配

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以及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的 矛盾,為產生新的生產方式提供了動力;而社會原先便具備的巨大生產力,為新 的生產方式提供了物質條件。在馬克思的思想中,這個新的生產方式就是共產社 會,以下分別從生產和分配的角度去論述共產社會下的勞動的特質。

一、生產

共產社會與資本主義社會不同之處首先在於生產方面,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 特徵是資本、土地等生產資料集中在社會的一部分人手上,而另一部分人則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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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勞動力,雙方分離為社會的兩個對立部分,藉由僱傭勞動關係將兩方結合 起來,構成資本主義社會的生產方式;而共產社會則不然,此社會的特徵是生產 資料和勞動力俱都掌握在社會集體的生產者中,彼此並不分離,馬克思在《資本 論》中說:

最後,讓我們換一個方面,設想有一個自由人聯合體,他們用公共的生產資 料來進行勞動,並且自覺的把他們所有個人勞動力當作一個社會勞動力來使 用。(Marx, 2004:96)

在《哥達綱領批判》中則說

在一個集體的,以共同佔有生產資料為基礎的社會裡,生產者並不交換自己 的產品;耗費在產品生產的勞動,在這裡也不表現為這些產品的價值,不表 現為它們所具有的某種物的屬性,因為這時和資本社會相反,個人的勞動不 再經過迂迴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為總勞動的構成部分存在著。(Marx, 1963:20)

生產資料由集體社會所擁有,而勞動力也為集體社會所擁有,勞動力與生產資料 結合為一體。社會中一階級擁有生產資料,另一階級擁有勞動力的情況已不復見;

由生產資料和勞動力的分離所出現的僱傭勞動關係也就跟著消失,從而也不再出 現剩餘價值,生產或勞動成果的分配不再分裂成兩個部份。總言之,社會擁有生 產的資源、控制其生產過程,擁有其生產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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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產中,社會中的生產者彼此並不分離獨立、社會中的有能力勞動者和無 能力勞動者也不分離獨立,社會就是一個整體的社會勞動力,彼此合作共同生產,

這與強調個人組成社會的社會觀大不相同。曾有論者認為馬克思重視無產(勞動 者)階級,又曾說過無產階級專政一語,便將馬克思的共產想成是勞動者組成的 社會,勞動成果由參與生產的勞動者所共享,而排除那些無勞動能力者或社會中 其他階級的分享 (Cohen, 2008:153-154),會出現這樣的誤解是因為在資本主義社 會下,人們習慣以個人或部分群體去設想一切的行為和行動,而馬克思是以社會 整體為出發點去理解勞動者的生產:勞動者的生產是整體社會的生產,而不僅是 勞動者群體的生產。

在共產社會的生產中,決定要生產什麼?以及如何生產?在馬克思的文本中 這些是比較少被提及的,或者可說是付之闕如。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勞動者的生 產過程由資本家所控制,勞動者作為資本家所購買的商品,對於資本家的生產計 劃無從置喙,只能依照資本家的意願生產;而共產社會與資本主義社會不同,共 產社會的集體生產需要有一個明確的計畫,這個計畫的形成由於考量到實際生產 的效率,容或需要一個代表勞動者的委員會來擬定並評估,但是最佳的計畫擬定 方式還是由生產者提出需求,經過社會全體的評估,決定哪些需求可以滿足而哪 些需求無法被滿足,經由民主的程序譬如公眾討論和投票表決,制定出一個社會 生產計劃,就像是現今社會制定法律的民主程序一樣,差別只在於一個是制定經 濟計劃,一個是制定法律。生產者在多次的生產與再生產的過程中,會逐漸發展 出一個基本的生產計劃:哪些生活必需是必要的,而它的量又大概是多少,這些 可以在長期的生產中得到一個大概的計算,從而也免去了生產者提出需求所可能 出現的執行上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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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誰來執行生產計劃,涉及的是勞動分工的問題。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分 工是自然形成的,不同行業的生產者各自生產,彼此交換產品滿足雙方的需求,

這種自然分工表示了一種不確定性,生產者無法預料自己的產品能不能跟其他生 產者交換,為了預防這種情形發生,生產者只能不停地重複生產;而在僱傭勞動 關係中,資本家對剩餘價值的渴求更使勞動者長時間的從事同一工作,以俾使勞 動成果大量增加。而在共產社會中,分工受到社會的控制和調節,生產者已經知 道生產的份額是多少,不需要無止盡的生產,也不需要不停重複做一件工作,分 工的運作未必如在資本主義底下那樣一成不變。馬克思曾在《德意志意識形態》

談分工:

只要分工還不是出於自願,而是自發的,那麼人本身的活動對人說來就成為 一種異己的、與他對立的力量,這種力量驅使著人,而不是人駕馭著這種力 量。原來,當分工一出現之後,每個人就有了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動範圍,

這個範圍是強加於他的,他不能超出這個範圍:他是一個獵人、漁夫或牧人,

或者是一個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資料,他就始終應該是這樣 的人。而在共產主義社會裡,任何人都沒有特定的活動範圍,每個人都可以 在任何部門內發展,社會調節著整個生產,因而使我有可能隨我自己的心願 今天幹這事,明天幹那事,上午打獵,下午捕魚,傍晚從事畜牧,晚飯後從 事批判,但並不因此就使我成為一個獵人、漁夫、牧人或批判者。社會活動 的這種固定化,我們本身的產物聚合為一種統治我們的、不受我們控制的、

與我們願望背道而馳的並抹煞我們的打算的物質力量,這是過去歷史發展的 主要因素之一。(Marx and Engels, 19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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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設想在共產社會中,生產者的生產勞動並不固定,可以上午打獵,下午捕 魚,晚飯後從事批判的活動。之所以能如此勞動,原因在社會調節整體的生產,

生產過程依循著一定的生產計劃來運作,生產過程受社會所控制,在其中勞動的 生產者,相較於生活在資本主義下的生產者而言,較有餘裕可以轉換自己的工作 項目,因為生產過程和勞動成果都是事先計畫好的,由社會所控制,生產者的工 作轉換都是在一個社會勞動力的調整下做轉換,不若資本主義下的個別獨立勞動 者為了競爭而大量生產、或是為了生產資本家的剩餘價值,而受制於外在於他們 的勞動分工。

另一個需要說明的是,一個獨立生產者從事打獵的勞動,這是他在社會中的 位置、他的職業,他以這個特殊的職業從社會整體中獨立出來,成為一個專職打 獵的獵人,以此為他的謀生手段,而漁夫、牧人、批判家亦然;這個社會的組成 是自然的分工,由獨立的生產者構成整體社會。而共產社會並不如此,生產者一 樣做打獵、捕魚的行為,但卻不是獵人或漁夫,他們不以此為生存的手段,也不 以此為個人獨立於社會的標誌。生產者打獵、捕魚在執行的是社會的生產,歸屬 在一個社會勞動力的控制之下。同時,這些勞動又是順應著生產者個人的意願而 行的,在資本主義社會底下的生產者受制於生存和分工的要求,受制於追求價值 增值的生產過程,生產者不能依照自己的意願進行勞動,而專以生產大量的勞動 成果為目的。而共產社會則不然,共產社會在一個社會勞動力的控制之下,在生 產過程順利運作的前提下,生產者比較能依自己的意願進行生產,不再需要長時 間的做同一件事,不再要求生產成果的價值,而是隨著生產者對於自身發展的要 求、以及自身興趣的實現,來從事各種勞動;並且勞動不再與被迫、無趣與異化 畫上等號,勞動重新變成一件值得愉悅的事,不再受價值增殖的生產規律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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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在社會中勞動。勞動者自由的聯合起來生產,這也是馬克思在《資本論》

中所稱的「自由人聯合體」的真義所在。

二、分配

生產成果的分配及分配正義是當代政治思想家爭辯的重要課題,而馬克思的 共產社會自然也要對分配問題提出回答,不過跟當代政治思想家不同的是,馬克 思認為要談論分配問題,先從談生產方式開始:

消費資料的任何一種分配,都不過是生產條件本身分配的結果。而生產條件 的分配,則表現生產方式本身的性質。例如,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礎就在

消費資料的任何一種分配,都不過是生產條件本身分配的結果。而生產條件 的分配,則表現生產方式本身的性質。例如,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礎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