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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公民意識之理論分析

本節在歸納整理有關公民意識的文獻資料,首先說明公民意識的意涵,其次 說明估民意識的角色與功能,接著說明公民意識的形成因素,最後說明公民意識 的分類。

壹、公民意識的意涵

民主社會中,公民資格的建立來自於身分的取得,包含權利與義務這兩個特 性,然而,並非每一位公民都能具備有運用其權利與義務的動機或能力,因此,

要運用公民資格所賦予的權利與義務之前,必須先具備一種「公民意識」,而此公 民意識是建立在國家與社會整體脈絡的關係上,而且要能夠認識公民資格特有的 身分地位、權利與義務。所以,若要使個人成為一個積極的公民以及有效行使公 民資格(包括:公民權、政治權、法律權利、以及經濟、社會的知識、技能與資 訊等),必須提供履行公民資格的制度設計與必要的激勵。

公民意識是以權利、義務和資格為基礎,在特定時空背景下所產生的意識,

而這種意識能主導人民對於政治或公共事務的行為表現(鄭錫鍇,1993)。另外,

公民意識亦指人民能清楚地認知自己是社會中的一份子,並對所生存的社會有強 烈的認同感,知道自己的好壞與社會整體的進步是息息相關的,而且願意盡力推 動所屬社會之文明(吳英明,1999)。

貳、公民意識的角色與功能

在今日多元民主的社會中,公民意識扮演著反省、質疑和督促的角色,使人 民清楚地認識到自己是社會的一份子,同時也體認到須擔負起身為公民的責任,

建立社會共識、參與公共事務、監督政府政策和建立公民社會的功能。一般而言,

公民意識扮演以下幾種角色與功能(鄭錫鍇,1993;蕭揚基,200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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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紛爭的解鈴人

當政府與民意機構有了紛爭而僵持不下,或面臨社會重大議題的爭議時,可 藉由公民投票、民意調查等方式探求人民真正的意思,以解決所面臨的難題。

二、塑造體制性的環境

公民文化隨著時空的轉移而所有改變,而公民意識的覺醒正可打破過去主導 社會的思維模式,使政府須重新調整內部結構和意識型態,面對一個新體制性的 環境。

三、提供政府施政的方向

對於國家社會的政策,每位公民都應有正確的判斷力,透過各種管道將意見 和心聲呈現在政府面前,做為引導政府施政的藍圖。

四、建立社會成員的責任與情誼

由於人民普遍認為公共問題的責任在於政府機關,故藉由公民意識的發揚,

使人民願與政府共同負起公共事務的社會責任,並且從中體認到他人的存在,培 養與他人之情誼,學習合作之精神。

五、發揮自主性

自主性代表公民可以隨自由意識行動,非來自脅迫與利誘,如公民是在無經 濟因素和社會壓力的牽絆下,則較能發揮自主的公民意識。而且,今天社會成員 已普遍認為,龐大的政府組織,實不能完全負起解決公共問題的責任,需藉由公 民意識的發揚,讓社會成員重新擔任起社會責任。

有關參與政治運作或公共事務的處理,均有賴公民的積極行動,Barber 和 Benjamin(1984)認為,公民意識在整個現代社會,扮演著建立社會成員共事的 重要功能,促進成員擔負起社會責任、督促政府和建立公民社會的功能,因此,

公民意識對於建立公民社會有極重要的影響,當人民對所處社會有強烈的認同感,

願為社會盡一己之力時,便是公民社會建立的最大基礎 (蔡育景,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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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民意識的形成因素

公民意識的形成在民主社會中以社會成員意識作為前提,對於公共事務處理 互動過程中形成的,它是一個現代化的國家所必備的基礎。一個國家的公民意識 的形成有賴許多因素的成立,歸納為以下幾點(蕭揚基,1999):

1. 國家中人民,如果擁有相同的血緣和歷史意識,較容易產生公民意識,血緣 關係和共同歷史意識有助於凝聚共識,並在國家遭受外辱或與他國競爭時,

據以團結人心。

2. 國家中需經常有普遍性的儀式或活動,使公民在參加儀式或活動過程中,感 受共同體的存在,刺激對共同體的認同。

3. 公民的身分是基於一個特定的國家,而國家是公民意識之同袍愛發揮的界線,

是私人擴展到公共的取向,也是公民意識賴以附著者。人民因為隸屬此一共 同體,而取得這個國家的資格,因而產生權利和義務。

4. 國家的人民必須擁有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和社會權利,才能參與公共事務和 政治的運作。

5. 大眾社會中,有賴各種傳播媒體的作用,來拉近因人口眾多或共同體擴大產 生的隔閡,並藉其傳播公共大眾的心聲。

6. 透過公民教育,讓人民了解政治生活的意義,政治參與的方式,公民的角色 扮演和公共生活的體認,才能建立一個健全的公民社會。

高雄市國中學生目前表現公民意識的方式有社區打掃、投票、珍惜公共 資源、遵守法律、關心時事、參加社區聯誼活動、擔任義工、了解候選人政 見,其中珍惜公共資源、遵守法律、關心時事三項是國中學生表現公民意識 的主要方式。

影響高雄市國中學生公民意識的原因有新聞媒體、家人親友、同儕團體、

網路社群、學校師長、校內演講、參觀活動、幹部經驗,其中新聞媒體、網 路社群、家人親友三項是影響國中學生公民意識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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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公民意識的分類

洪泉湖(1998)認為一個良好的公民,應具備下列基本的態度:

(一) 公民意識

能體認自己是公民的一份子,並對公共事務或政治活動都有權利與責任。

(二) 理性自治

公民應具有充分的知識,能根據理性管理自己,且不去侵犯他人。

(三) 主動積極

現代公民應要扮演主動、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角色。

(四) 合群性

公民須有合群和服從多數的精神。

(五) 開放寬容

在多元民主的社會中,現代公民應能包容來自不同族群、階層、性別、黨派 等的不同意見。

(六) 公共精神

公民應對公共事務充滿關心、對社會充滿關懷,為民眾解決公共問題。

(七) 法治精神

公民應能知法守法。

(八) 其他

其它如追求平等精神、具有反省批判觀點、具有鄉土情懷和國際視野等,也 是現代公民應有的態度。

鄭明長(2002)則認為,公民德行與態度應包括:(1)尊重公民權;(2)

克盡公民義務;(3)普遍私德;(4)社會德行;(5)政治德行;(6)經濟德 行;(7)文化德行;(8)生態德行等八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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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由表2-2歸納公民意識變項為「公共事務」、「社會責任」、「社會認同」、

「公民參與」等四個層面進行研究。並且編制高雄市國中學生服務學習認知與公民 意識調查問卷之第三部分「公民意識量表」,茲說明如下:

一、公共事務

學生認同民主,尊重公民權,願意參與。如我認為有投票權的公民應了解候 選人及公共議題的資訊。

二、社會責任

學生對守法、納稅、維護社會正義的認知。如我認為每位公民應善盡個人義 務(如守法)。

三、社會認同

學生意識到身為團體成員而會凸顯情感和價值感。如我認為每位公民要加入 社區團體(如守望相助、資源回收),為社區盡一份力。

四、公民參與

學生以行動來體現其身為公民的本質。如我經常參與社區或鄰里環境清潔整 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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