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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九節 其他發現

在訪談過程中,許多臺灣數位藝術家也紛紛依據親身經驗,針對政府近幾年 推廣之數位藝術領域相關政策與補助表示正、負面看法,且部分數位藝術家也提 供精闢的建議。請見以下討論。

一、數位藝術領域相關政策與補助之正面看法

部分受訪之臺灣數位藝術家表示,數位藝術領域相關的政策推行與補助,可 讓一般民眾更認識此領域。且部分數位藝術家在創作上,有受到相關補助滋養。

「但是政府的幫助對大環境來說當然有幫助,因為國家補助這件事情,對普 羅大眾看到藝術作品這件事情上面是有幫助的。因為一般人一年看一到二檔藝術 作品已經很多了,那如果是很宏偉的藝術作品來說,對觀者會有很大的影響,那 這些計畫是可以幫助產生這種效益的。」(F-10-03)

「在我的創作方面有受到政府兩三個補助案,所以有受到一些幫助。」

(I-5-03)

「我覺得政府補助對我還蠻有幫助的,雖然說一年才有一次個人的創作補 助,那展覽的話就半年有一次,那時候是申請國家藝術基金會,因為它其實有分 很多類,它就分個人創作一年一次,然後展覽是半年都有一次,那展覽是個展或 聯展都可以去申請,像這次灶腳這個展,我就有申請到展覽補助,還有國際交流 出版之類的,很多項目,再分美術、舞蹈、音樂、戲曲之類。」(L-05-01)

二、數位藝術領域相關政策與補助之負面看法

然而,許多受訪之臺灣數位藝術家對相關之政策與領域抱持負面看法,其原 因包含相關政策與補助擠壓藝術創作的能量,經費不足、計畫申請時間過於倉 促,缺乏完善配套措施,造成數位藝術創作領域強者強大,弱者恆弱的情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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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有一個跨領域的展演旗艦計畫吃掉非常多的創作能量。數位藝術創 作者通通去支援表演藝術的舞台效果,我認識的年輕藝術家,幾乎都投身其中。

那你講到這個現象,就會有人講說,沒辦法,因為大家都要吃飯,都要賺錢。但 以我在這個圈子的立場就會覺得很可惜,當你去幫表演藝術去做這些技術執行的 時候,你的名字在哪裡?所以這個旗艦計畫對很多的創作者來講,可能是一個練 技術,練功的機會,可是對創作來講就被稀釋掉。」(B-12-02)

「國美館從 2004 年開始推動數位藝術創作計畫到現在啊,國家政策其實表 現上很支持,給你很多的補助,但是其實都沒有真正對環境有太大的改善。譬如 說國家有很多的補助計畫,我都覺得太荒謬了。像是國美館今年有個補助計畫,

他是七月公告,八月投件,九月中公布名單,十一月中要結案。三個月是要有計 畫已經在執行了,才有辦法去遞件啊。三個月其實是很荒謬的,一個一、二百萬 的作品,怎麼可能在三個月之內完成?」(B-13-01)

「政府科技藝術旗艦計畫等等的補助好像跟我們比較沒有關係耶!其實現 在問題是在於說他們沒有辦法知道,一方面是缺什麼,一方面是這些藝術跟科技 到底要如何結合。因為他們覺得說,因為是科技技術,所以你一定要錢,好吧,

那給你錢,你就可以做了嘛,但是其實這不是相等的,很有可能是做不出來的,

很有可能是現在科技根本達不到的,或者是說科技的理性和藝術的感性根本就不 相容的,這是有可能的嘛。」(C-18-01)

「現在的話,臺灣就是只有跟幾個比較大的科技公司合作,那他們有自己的 事情要做,藝術家的提案在公司發展計畫裡屬於消耗類支出,結果就是不了了 之,而且政府並沒有完善的配套措施」(C-19-01)

「政府對我們的幫助其實還好,因為幫助是要自己主動去提案,去申請,去 競爭的。」(E-26-01)

「這兩年文化部有做兩大部份的鼓勵,第一個是表演藝術的旗艦計畫,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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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是視覺藝術的旗艦計畫,那這些都是動輒 500 到 1000 萬的補助。那我也參與 過評審,那最後可以得獎的都是一些很頂尖的團隊,如果你是年輕的藝術家,你 還沒有靠航,你拿不到這些計畫,這些計畫一年頂多補助 3 到 5 家而已。可是很 多藝術家只需要你補助我 10 萬塊,但卻得不到補助。那因為現在大家胃口大了,

所以就補助這種大的公司,就形成正回饋,但不見得是好事,因為在新經濟法則 中就變成強者越強,弱者越弱。」(F-10-02)

「政府現在推行的政策我都沒有被幫助到耶(笑)。資源有時候會掌控在某些 人的手上,不過這也無可厚非,因為你一個公務人員,當然是會先找認識的,但 是通常會被補助到的,都是不太需要被補助的人,可能是他的名氣比較高,我對 他有信心的,東西出來有一定水準的。但是一些比較年輕的,還沒冒出頭的,一 方面經濟狀況不是很好,也沒有名氣,那他去申請這些補助就很難。」(G-16-02)

三、數位藝術領域相關政策與補助之建議

因此,有部分受訪之數位藝術家依據親身經驗與觀察,針對數位藝術相關政 策與補助給予以下建議。

「以國外的案例來看,在很多的藝術跟科技合作裡面,會 push 很多實驗室 的成立。那那個實驗室是會有政府給錢的,或是說政府有很多的方案可以去申 請,甚至會跟學校結合。在加拿大有一個很大的組織,是幾個學校一起共同合作 組成實驗室,然後每年由學校給經費,然後還可以跟政府拿經費這樣子。那他們 就可以提供藝術家很多的資源跟經費,甚至協助,去執行一個創作計畫,所以你 可以看到很多國外的作品,scope 都很大。」(B-12-03)

「我遇過大部分的公司,就是他現在提供你材料和技術,等於是去找一些廠 商幫你做作品而已,那其實基本上現在就是沒有一個專門的單位幫忙大家在媒 合。應該要讓它是一個數位藝術的獨立單位,譬如說像是國外的 MIT 麻省理工 學院這樣,他們其實就是直接讓藝術家領導一個開發計畫,它裡面的工作室,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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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藝術類的、科技的,那在工作室裡面所有的東西你都能使用,它其實跟現在 最新的一些知識跟技術是同步的,你可以直接在工作室直接製作出業界的東西。」

(C-18-02)

「也許可以有一個平台讓我們跟工程師一起討論要怎麼做,可是工程師都很 忙,所以國家是不是可以給一點資助或是什麼東西,可能一到二個月大家可以一 起開個會啊,大家來討論,聊聊天,也許可以合作。像國外有個系叫做 IETP,

互動運算之類的科系,NYU 也有開,還有紐約其他的大學也有開這個系。那他 們每年會有一個類似期末的展覽,像是很大的交流會。」(G-17-01)

「有關於政策的修改這方面,我提一個小小的 idea。因為我參與過很多審 查。那這些審查補助的都是知名的,資深的大團隊。那如果是在審查資格中,規 定要多少比例的年輕藝術家介入,就某程度上可以幫助年輕藝術家。不然以前的 審查方式是我只要成熟的藝術家,我要專業、商業級的高手,一出來就可以幫國 家打出一張成績單。我覺得這是不同觀點。或者是補助時,分為兩種,一種是專 門補助年輕人,一種是專門補助資深的。」(F-10-04)

四、研究討論

多數參與受訪之數位藝術家皆對國家近幾年推行之數位藝術相關政策與補 助抱持負面的意見。其原因不外乎是自身在創作上並沒有接受到相關關照,或是 以數位藝術圈內人的立場觀察相關政策與補助,對數位藝術領域並無實質幫助,

且易造成資深創作團隊與年輕藝術家創作資源分配不均的狀況。

因此,有許多數位藝術家皆建議政府可與學校聯合成立科技與藝術實驗室或 交流平臺,讓數位藝術家可享有技術支援的管道,且讓藝術人才與科技人才可在 實驗室環境中自由創作,並激發出不同的火花。而在政府相關補助上,有受訪者 也根據其審查經驗表示,政府應限制參與競賽團隊中年輕藝術家的人數比例,或

將年輕藝術家與資深藝術家分開申請,以保障年輕藝術家的創作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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