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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經濟活動:漁業及榨油收入

金門為一海島,由歷史記載,有許多聚落以漁利為業,尤以古稱十八都的太武山南為甚,

等地,如《滄海紀遺》〈本業之紀〉的記載「

下戶之民,無尺寸田地者,十有八九,其生 計所賴,專在於漁,故常窮日夜之力,而直抵於汪洋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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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 1928 年的《顯影》,則提到「自芳清攜網出洋里中無人再置漁網」(頁 362),而 1991 年《族譜》也提到,父老相傳前田的薛紹通(禮房 19 世)會豎網之技,但由於某年前田壯丁因為 金門瘟疫而死亡甚多,之後里中無人知曉漁利操作,村中媽祖廟「東宮」也因無人祭祀而荒廢(頁 321)。雖然村落臨海,但只有檢拾貝類作為配菜,如口述歷史「小時候吃地瓜簽、麥糊,配上

42 原始資料:民國三十五年一月《廈門等七市縣淪陷損失調查•金門縣》,福建省館藏檔案 36-14-5666(1)。

轉引自《金門史稿》,頁 112。

43 《新金門志》(頁 480~483)

44洪受,1589,頁 55。

自海邊抓來、回家醃過的螃蟹、海貝或其他海產,堪稱人間美味。」45

一直到 1947 年,才有漁業的再興,《顯影》記載如圖 4- 1。村民對當時漁業振興的記憶也 表現在口述歷史之中:「少數較無僑滙的村人也下海捕抓海產幫助生計。」「八二三砲戰前有兩 艘船,每艘船上有六、七名人手。」46

頁 3561

頁 3478

頁 3504

圖 4- 13 《顯影》記載之中的『珠山水產事業合作社』(1947~1948) 資料來源:《顯影》,頁數如圖表內個別標示。

由當時福建省政府的 1948 年〈金門縣漁業概況表〉,珠山的漁業種類為拖曳網,漁船種類

45 盧雪口述,林麗寬楊天厚等編採,《1997 年珠山社區總體營造》,頁 15

46 薛芳世及薛國勝口述,林麗寬楊天厚等編採,《1997 年珠山社區總體營造》,頁 15

及數量為舢舨二艘,漁期為三至八月,漁場為村前近海海域,漁獲物為魟、黃魚、帶魚及什魚,

年產量 300 元,資金 1900 元,從業人數 110 人47

依據口述歷史及《顯影》中的記載報導,福建省政府的 1948 年〈金門縣漁業概況表〉從業 人數的數字幾乎是當時全村男丁的七成,而且遠遠超過料羅等有長遠漁業傳統的聚落,明顯是 高估值。由《顯影》的記載,『珠山水產事業合作社』創立於 1947 年,置有沙網及漁船一艘,

在 1948 年四月的股本市值為 3200 萬元,約等於當時白米 160 至 1523 市斤48,由於幣值暴跌,

至 1948 年六月僅能僱用小工 40 工49,最後,所有股東抛售股本而結束營業(圖 4- 1《顯影》頁 3561),可說明漁利對於當時宗族社會經濟收入的貢獻並不顯著。

另外,關於工業生產,《顯影》頁 3714 及 3764 曾記載薛永林由廈門購買機器並在鄉租屋開 設榨油工廠之事,如第五章案例編號 38。就其本人的說明,1949~1950 年在自家榨本村花生油 及芝麻油之事,由於需請四個技術性人手幫忙,再加上燃料費的支出,當時利潤其實不高,只 是方便村民就近榨油並可以製造肥料副產品「豆餅」。50

由 1991 年《族譜》頁 321 的記載「日據時代物資奇缺,照明用的花生油油價比黃金還貴」,

這可能支持了當時薛永林開設小型榨油廠的構想,但戰後回到一般物資得以流通的經濟狀況之 後,榨油則無利可圖就此停業。

另外,薛永林在結束榨油廠的生產之後,曾在 1952~1954 年,在東宮仔水溝旁建立磚窯,

嘗試生產建材,但亦因燃料太貴,利潤不高而關閉51

綜而言之,金門薛氏宗族社會在僑滙以外的其他收入來源均未明確記載,即便有家族成員 嘗試進行初級的小型工業生產活動,或投資提昇傳統漁業的產量,都因為經濟規模小、原物料 及人工價格成本所佔比例過高,產品相形之下僅有薄利可圖故難以為繼。

47 民國三十七年七月《金門縣漁業調查報告》,福建省館藏檔案檔案 63-1-132,轉引自《金門史稿》頁 164。

48 以表 4- 7 之中相近月份的白米價格換算,由於當時幣值相對暴跌,估計數值範圍有將近十倍的差距。

49 由表 4- 9 的 1948 年 6 月份工資白米購買力換算。

50 薛永林口述,林麗寬楊天厚等編採,《1997 年珠山社區總體營造》,頁 51。

51 薛永林及薛芳世口述,林麗寬楊天厚等編採,《1997 年珠山社區總體營造》,頁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