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背景值:金門的歷史人口變遷
第二節 《顯影》中的珠山村僑鄉經濟
(一) 1928 年《顯影》〈創刊詞〉的考查
對於金門珠山村的僑鄉時期經濟狀況,在《顯影》〈創刊詞〉中曾有這樣的描述:「人丁七 百有五,而所佔耕地,只近百萬栽聲,年獲不過六千左右,當地生活程度日高,只供百三十人 衣食之費。而待哺人口勢不得不迫出南洋以圖彌補。…」(頁 1)。此一引文是忠實的村落經濟狀 況自述?或是由於本村出洋僑民眾多而誇大了故鄉的農業貧困問題?由於《顯影》之中並未交 待相關數據來源及計算過程。為檢驗此一解釋,以下將討論當時珠山的人口數、農產量及生活 支出概況的關係。
關於人口數量統計已如前述第一節,依照表 4- 4,珠山村 1929 年包含村內及外出的人口總 數有二種:包含婢女為 812 人,不含婢女則為 745 人。〈創刊詞〉的「人丁七百有五」略為低估 了村民總數。本節則由當時家庭收支,再加上當時糧食價格的變動資料,推估珠山村農業生產 量對於人口養育及家庭生計的意義,再討論 1930 年代宗族社會收入及分配的狀況。
(1) 1928~1949 年代金門的糧食價格
在進行金門珠山村經濟狀況的分析之前,首先先由顯影等史料的記載,來了解當 時 (1928~1949 年 ) 的 糧 食 價 格 變 化 。 資 料 及 出 處 摘 錄 如 論 文 附 錄 七 〈 金 門 糧 食 及 工 資 記 載 (1928~1949)〉,數值資料彙總整理並依照時間排序如表 4- 7。
表 4- 7 金門糧食價格彙總表(1928~1949)
(2) 1930 年代金門珠山村農業生產狀況
關於當時珠山村農業狀況,如《顯影》的報導,村內作物生產以大麥及地瓜(蕃薯)為主,
也是一般金門人民的主食。種植主食的農田,春季至夏季種植地瓜,秋季至冬季改種大麥29。
而從事農作為主業者是否能夠自給自足呢?要分析這個問題之前,首先整理《顯影》1928 至 1929 年有關田地數量及產量的報導,成果如表 4- 8 所示。珠山村田地總坵塊數為 188,總面 積合計為 214,600 栽,另有面積不詳的菓園及蔗園 4 坵。農田總面積遠小於〈創刊詞〉「百萬栽」
的估計30。
再檢驗〈創刊詞〉「年獲六千」的說法,若此一數值是指農作物收獲的重量,若以「担」為 單位31,「年獲六千」等於每年收獲 600,000 市斤地瓜。全村必需要有 600,000 栽的農田,才可能 達到此一產量。若以「斗」為單位,〈創刊詞〉「年獲六千」則等於每年收獲 180,000 市斤地瓜。
全村必需要有 180,000 栽的農田,才可能達到此一產量。而無論是 600,000 栽或是 180,000 栽,
都與 1928 ~1929 年金門珠山村農田總面積 214,600 栽有一定的差距。
若以 1928 ~1929 年金門珠山村農田總面積 214,600 栽來計算全村最高主食農產量:假設農 田最高產量是每栽每年生產一市斤地瓜32,全村農田最多可得 214,600 市斤的地瓜。依照
表 4- 7 來換算,等值於 1928 年的 6,438 銀圓。因此,1928 年的〈創刊詞〉「年獲六千」很 可能指的是當時全村最高農產量之等值貨幣估計值。
29 金門一般農作物裁種及收獲的種類及季節,參考陳炳容(1999),頁 61, 65。番薯種植及收獲期,早 番薯:三月中旬至十月底,晚番薯:五月中旬至十二月底,四季水:七月初至次年五月底。大麥種植 及收獲季節由十月中旬至次年三底。(皆以農曆計算)
30 另外,至 1935 年,《顯影》頁 2662 有〈各甲田園土地調查〉一文,計算全村田地總面積為 145.15 畝
(如第五章表 5-1)。若以當時一畝約等於 2000 栽來推算,145.15 畝等於 290,300 栽。與 1928 年統計 數字 214,600 栽相比,差距 35%。至於兩者差距的原因是田地面積的自然成長或是統計方式的不同,
尚無法解釋。
31 金門當時常用於農產的單位為「担」及「斗」,一担等於 100 市斤,一斗等於 30 市斤。
32 以當時金門產值最高的本地作物地瓜來估算最高農產量。依照《顯影》頁 110 記載,1928/12,珠山村 地瓜的每季產量,每千栽最多可能到 500 斤,但欠收時的產量有可能低到每千栽只得 50~100 斤。假設 珠山村的田地灌概可以支持地瓜一年兩收,每年每栽可收成兩次,共一市斤地瓜。
表 4- 8 珠山村農業生產統計表(1928~1929)
(3) 1928 年金門珠山村家庭一般支出:兩種水準試算
1. 1928 年四口之家預算:一般生活水準,每人 96 圓/年
至於 1928 年的當地生活支出,《顯影》之中有一張小家庭每月預算表的報導,家庭成員為 一夫、一妻、一子及一婢的四口之家,其每月平均總預算為 32 銀圓(如下圖 4- 12)。由該表可 以換算每人每年平均生活預算為 32/4*12=96 銀圓。
圖 4- 12 金門珠山村的小家庭每月預算表(1928 年) 資料來源:《顯影》頁 223。
關於上述 1928 年《顯影》記載四口之家生活預算與當時一般工資收入水準的比較,可引用 表 4- 9 所整理的資料:若有一位榨油工人每月工作 26 天,其個人所得即可支持此一家戶預算。
另外,由《顯影》頁 295 的記載,當時珠山小學教師的年薪為 240 元,換算平均月薪則為 20 元,
若夫妻皆為珠山小學教師,亦可支持此一家戶預算。因此,可以接受上述每人每年平均生活預 算 96 銀圓為金門一般家庭的支出水準。
表 4- 9 金門工資彙總表(1928-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