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本論文的研究除了梳理傳統中國/儒家倫理文化對於「含蓄」社會力道的形 構、找尋同志文本中受到倫理權力影響的線索之外,在文本素材的分析上將以白 先勇《孽子》此一已被經典化的同志長篇小說作為開啟本研究理路的文本。《孽子》

不僅是台灣同志文學中的經典,更幾乎是同志文學發展中最早觸及同性戀與原生 家庭、父執輩關係的小說。然相較於其他的同志文學作品,《孽子》卻出奇地「廣 受」研究者與評論家的青睞。

而我認為,《孽子》較之其他同志文學作品如此受到歡迎,除了作者本身的文 學藝術成就,必然有某些因素讓這本同志小說能夠在異性戀社會中受到較少的歧 視、而得以廣泛被接受與閱讀。因此,本研究將再次細讀《孽子》,從指出《孽子》

的含蓄態度出發,期能在對經典文本的再閱讀中先對本論文的研究方法有所運用,

於後續的章節裡再取其他尚未經典化、年代較新還未受到討論的同志文學作品深 入探究。

本論文以台灣同志文學與儒教倫理權力的影響為研究主題,目前學界尚未有 以同志文學與儒教倫理為題之論文,因此以下將由數篇以父子倫理、家庭主義為 題對於《孽子》的研究文獻進行討論;繼之從劉人鵬、白瑞梅、丁乃非所提出的

「含蓄政治」之文獻、以及運用含蓄美學閱讀文本的文章,說明本論文如何在前 行文獻的成果中加以沿用、並深化論點;最後整理同志與家庭關係的相關研究論 文。

一、白先勇研究做為起點

於 1983 年(首度)出版的白先勇《孽子》小說,其作為同志文學的經典意義 無須贅述,但在《孽子》出版後的十來年間,歷逢解嚴、後學思潮、女性主義/

運動/文學以及同志運動/文學的爭鳴高潮,為何幾乎只有《孽子》一書能以「同 志小說」之姿於學術圈、報章雜誌上反覆地被閱讀、被經典化?甚至被改編拍攝 成──深具大眾通俗意義的──電視連續劇於家家戶戶(安然)上演。究竟是在 怎樣的文化脈絡下同志(文學)彷彿、能夠「被」大眾所看見──抑或是,社會

大眾是以怎樣的文化脈絡來「讓自己」看見同志(文學)?在地脈絡中的文化氛

道;碩士論文《Perverse Penumbrae in Exile: Multiple Technologies of Sexual Policing and Discipline in Crystal Boys(流亡的性罔兩:《孽子》中性管制與規訓的多重技 術)》

41

更進一步闡釋國家與家庭在規訓、管制異類情慾時所展現的共謀關係。葉 德宣對於華人──國族──異性戀此一大框架下的權力部署多有具體且細緻的分 析,筆者與本論文的發想深受其啟示,將從葉文中:

從每個人性慾化、性別化(未完全)國族化的身體,和理想、得體 國族身體的差異出發,去發覺/掘一個井然有序的國/家機器的建 立,是靠著對多少邊緣主體的犧牲達成的,進而批判國族建構及父 系家族主義中的陽物霸權意識或潛意識42

──之建議,進而閱讀更多的同志文學作品,指出、並使那──不斷排抗邊緣身 份,且在不同的時間中亦揮之難去的(儒教)倫理/文化脈絡──得以現身。甚 而,「被」經典化的同志小說,其實也因為「被」閱讀出其中與國/家相應的意識 形態而得以「被」大眾廣為接納,此一特點竟於研究白先勇同志小說之專書《孤 臣、孽子、台北人》一書中再現。

曾秀萍於 2003 年出版的《孤臣・孽子・台北人──白先勇同志小說論》

43

以 白先勇的同志小說為核心,全面性地從小說中的父子、家國與其錯綜之倫理、空 間、性別等關係做了一次徹底的文本爬梳。總括白先勇同志文學研究、並確立「同 志角色在白先勇小說中的地位」

44

的宏觀研究視野提供了年輕研究學輩一著力之範。

然而細讀其中文句,卻可發現其書除了不斷回應白先勇在同志小說中時常流露的 悲憫、同情之懷,更處處回應著來自傳統倫理的主流呼喚。

葉德宣於〈「不得不然」的父系認同:評曾秀萍《孤臣・孽子・台北人》〉

45

一 文中便從曾著書中引用葉文之說加以駁評曾「析論白先勇筆下人物矛盾的同時,

也複製了相同的矛盾,這是個屬於父系認同的強迫回返與重複」

46

;細讀《孤》一 書將可發現本論文欲探討的儒教倫理權力如何細膩的滲透於評論者的意識型態中,

41 Yeh Te-hsuan, ”Perverse Penumbrae in Exile: Multiple Technologies of Sexual Policing and Discipline in Crystal Boys”, 國立中央大學英美語文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 年。

42 葉德宣,〈從家庭授勳到警局問訊──《孽子》中父系國/家的身體規訓地景〉,頁 241。

43 曾秀萍,《孤臣・孽子・台北人:白先勇同志小說論》(台北:爾雅,2003 年)。

44 同註腳 43,頁 40。

45 葉德宣,〈「不得不然」的父系認同:評曾秀萍《孤臣、孽子、台北人》〉,文化研究月報第 49 期(2005 年 8 月)。

46 同註腳 45。

此部分的爬梳將待至本論文的第三章與《孽子》小說一同處理。

曾書的第七章〈在父名之下:《孽子》「肖/孽」問題析辨〉

47

從「肖/孽」問 題分析其關乎孽子個人與《孽子》全書究竟是對父權價值的因循或反叛作討論。

華人、儒教文化脈絡下的「孝/肖」議題與本論文關注倫理的面向其實是相同的,

然而曾文雖欲釐析男同志與父權體系間相抗相依的弔詭之處,最後的結論卻只是 反駁了酷兒論述上基進的運動策略,對於小說本身並無開啟不同的閱讀省思;而 曾將「孝/肖」的論題放在內在心靈探索

48

的層面上,則恰好對應於本研究視「孝

/肖」為外部權力佈署的探討。在「父名」之下的「肖/孽」也從命題上反映了 在儒教倫理脈絡中的「孝/肖」如何被箝制在父名的歷史背景下,因此,欲從儒 教文化來處理權力的形塑,「父」將是另一個重點。

二、父親形象的現身

父名/父權的主題不僅是同志文學中的重要主題,亦是文學史上流行、延續 已久的研究面向。王德威早有〈叫父親,太沈重──父權論述與現代中國小說敘 述〉

49

一文簡述父權論述的興衰與中國/台灣文學現代化之歷程,文中並提到:

比起彼岸作者的大塊文章,當代台灣作者最有力的表現並不在此,

而是在方興未艾的同志文學。這一方面的突破者應是白先勇八○年 代中期的《孽子》。小說的題目已點出父與子之間的張力。五四時代 意識形態的孽子如今搖身一變,成為身體/性別政治的孽子。但所 帶來的衝擊較前只有過之。50

父子倫理的討論在前期的《孽子》研究中便多有處理。其實要論父子關係,台灣 在七○年代王文興《家變》小說已颳起一陣父子研究的風潮,《孽子》是為父子間 的關係再添一樁變異。父親在文學史上無論男、女作家皆要寫上一筆,研究論著 便從文本分析將小說中的各種父親面貌以「弒父」、「尋父」、「似父」等標籤分類 上架。侯裕姫在論文〈篡弒與救贖、重逢與承擔──台灣六○年代以後小說中的

47 曾秀萍,《孤臣.孽子.台北人:白先勇同志小說論》,頁 223-270。

48 同註腳 47,頁 47。

49 王德威,《如何現代,怎樣文學?》(台北:麥田,1998 年),頁 189-203。

50 同註腳 49,頁 200。

父子關係〉

51

中整理了台灣四、五十年來文學小說中的父子關係面貌,從文本爬梳 由青少年時期的篡弒、救贖到中壯年的追尋、重逢到為父的焦慮、承擔的父子軌 跡。但這樣的論述卻是預設了在生殖系統下每個男性都必須「為父」的邏輯,那 如果是同志文學中不願、或無法為父的子輩們,又該如何去面對龐鉅的「父」影 呢?

我們必須打破「父親」只能是在──生理男性、異性戀家庭──中的這個邏 輯,並質問:父親在與社會結構互為體系時,他真的就嚴守自身所冠戴的父親頂 帽而遵照循其身而來的倫理禁制嗎?難道父親不可能是同性戀的嗎?這些問題在 所謂討論父親形象的研究中並不被置疑,因為被討論的「家庭」結構只存在了一 種可能:那便是生理(異性戀)男性的父親與生理(異性戀)女性的母親,但這 所謂的「母親」或「父親」的象徵地位無一不是一種對有條件的文化規範的理想 化或僵化。

因此,除了在小說中的父親形象做分類,還必須看見在不被視為正常(家庭

/性)規範外的父親──如王德威言「細思這一建構下各樣父親的面貌,而不定 於一尊」

52

。因此本研究將把重點放在倫理權力塑造的大框架下,去指陳儒教倫 理與父權如何一同操作(異性戀)主流意識型態,使其成為一文化力道,而得以 在無形的含蓄政治策略中對邊緣性異議群體施壓與排抗。本論文將在這個方向上 從父親形象的現身討論父親與倫理機制的權力關係。

三、罔兩問景:含蓄的文化力道

收錄在《罔兩問景:酷兒閱讀政略》

53

的文章〈含蓄美學與酷兒政略〉是啟發 筆者開始思考儒教倫理作為一種權力對同志、及其文學有所影響的重要文章。劉 人鵬與丁乃非的這篇文章從中國傳統文化對同性戀「默言寬容」而造成同志現身 即隱身的怪誕事實思考:「此時此地經過再想像的『含蓄寬容』……究竟如何實際 促成一種陌生的『溫和』恐同,或造成恐同效應?為什麼別人可以是同性戀,但

51 侯裕姫,〈篡弒與救贖、重逢與承擔──台灣六○年代以後小說中的父子關係〉,國立師範大學 國文學系在職進修碩士論文,2008 年。

52 王德威,《如何現代,怎樣文學?》,頁 202。

53 劉人鵬、白瑞梅、丁乃非,《罔兩問景:酷兒閱讀攻略》,桃園:國立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

2007 年。

如果自己的兒女是,就不再是兒女?」

54

除了華人家庭對同志的排斥,還有來自北 台灣婦運組織對是否要參與公娼的抗爭所內生的紛歧意見,讓論者感受到在日常 生活中瀰漫著的一種文化的、以及文化養成的力道,而其效力在於一種主流的倫 理,附帶看不見的暴力

55

;而這樣的一種含蓄文化,可以理解為一種「台灣儒家」

如果自己的兒女是,就不再是兒女?」

54

除了華人家庭對同志的排斥,還有來自北 台灣婦運組織對是否要參與公娼的抗爭所內生的紛歧意見,讓論者感受到在日常 生活中瀰漫著的一種文化的、以及文化養成的力道,而其效力在於一種主流的倫 理,附帶看不見的暴力

55

;而這樣的一種含蓄文化,可以理解為一種「台灣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