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為一以台灣文學作品為研究對象的文學論文,將選取七部與同志相關 之作品為分析骨幹,由同志文學作品觀察儒教倫理作為一種權力結構在文本中的 影響。期望進一步了解整個華人文化系統如何透過父權的陽性價值建構以及家庭 主義的布局,對同志甚或其他邊緣性異體造成壓迫。
一、研究範疇
本論文為一與同志文學相關的主題式文學研究,文本的取材以「書寫內容」
為準,不以時間、年代為限。劉亮雅已在相關文獻中指出 1987 年台灣解嚴與同志 文化/運動/文學得以興起的關係:1987 年台灣的政治解嚴,意謂著性別與情慾 意識的解嚴,於是女性運動得以蓬勃,而同志運動得以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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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九○年代後,討論同志情慾與身體的論文已有豐碩成果。本文將不再關注於同志文學中的情慾 與身體書寫。
另一方面,由本文開頭所言的出版現象之觀察,同志文學書寫家庭、親情的 關係並未有「自解嚴來」於時間上的明顯改變。但也因從文本的觀察,發現無論 在書寫上、或同志個體與家庭間的關係上竟「未有明顯改變」(從同運的層面來看,
同志大遊行已舉辦數屆,且參與人數年年增長,為何同志與家庭的關係沒有在運 動進程中有所開脫、或得到解放?),而有必要針對台灣(漢人)社會獨特的儒家 倫理結構以及家庭主義對同志身份之態度進行探究。
(1)為何是台灣「男」同志文學?
本論文將欲研究的焦點集中在台灣「男」同志文學作品上,所選取的七部文 本皆為男同志文學。會以這樣的方式訂立本研究的文本取材範疇,最重要的原因 是:在漢人以父系為主的親屬及倫理結構中,男同志與女同志所面對的難題與困 境並不全然相同。男同志在台灣這個以父系為主的社會必須負起「傳宗接代」的 重責大任,還有無限延長的婚姻壓力,養兒防老、含飴弄孫、責任面子等文化規
18 劉亮雅,〈邊緣發聲:解嚴以來的台灣同志小說〉,《情色世紀末》(台北:九歌,2001 年),頁 80。
範,是男同志身為「兒子」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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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志的壓力不在傳宗接代,但父系親屬結 構以異性戀婚姻來「交換女人」的機制,卻使女同志面對更強大的婚姻壓力,無 論生育與否,這是女同志身為「女兒」的困境20
。有研究者就指出,男同志與家的關係,因身體有違父系家庭主義傳宗接代的 使命,致使父/兄無法接受系譜出現孽子致使香火中斷的事實,遂逼迫/自我流 放於「家」門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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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研究聚焦於儒教倫理系統對文本的影響,男同志因其「男 性」於系統中心的位置,與「傳宗接代」、「系譜」、「香火」都有著更直接的連結。女性因牽涉到婚姻行為的交換機制,雖然可能有著「雙重流放」的處境,但與儒 教倫理的關係較不如男性來得直接。
男同志或許有機會因著父權社會的結構比女同志較易獲取(社會)資源,而 擁有對既有體制反抗的力量。但這樣的論述必須在男同志「成功」獲取資源的假 設下──試想,於此之前,家庭或校園裡頭的男同志必須遮掩、假裝自我的性向 多久──另一方面,男同志不像女同志,可以用「手帕交」等因社會眼光對於「女 女」較寬容的態度而有表現自我情慾/性向的機會,在我們這個父權為上的社會 中,對於男性與男性的(肢體)親密之控管是無所不在的。小時候,若有兩個男 生在校園或公領域有較親密的動作,便會被視為「娘娘腔」或「好噁心」(女生與 女生手牽手去上廁所似乎不會招來異樣眼光,但如果是兩個男生手牽手去上廁 所?)。
這顯示出,我們的社會雖然以父系親屬結構為主要系統,但同時,對「男性」
必須符合此一系統的規定也更加嚴格。在男性的成長過程中,幾乎是被規範不得 溢出固有「男性特質」,傳宗接代、成家立業都是男性在這個系統中必須要完成的
「人生大事」。儒教倫理結構首要關注的是「父子有親」,是子繼承父的「孝/肖」
之道,他們也許將可以成為社會權力的掌握者。但假若他們沒能依循這個倫理結 構的規範、完成「孝/肖」之繼承,也將得到更嚴重的處罰。因此,在本研究中,
我會把焦點放在男同志文學作品上,觀察這些文本如何抵抗異性戀式的儒教倫理 結構,或在不知不覺中其實早已臣服於儒教倫理的規範。
19 廖國寶,〈台灣男同志的家庭與婚姻──從傳統婚姻壓力談起〉,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 論文,1997 年。
20 李慈穎,〈以家之實,抗家之名:台灣女同志的成家實踐〉(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社會系碩 士論文,2007 年),頁 10。
21 許劍橋,〈九○年代台灣女同志小說研究〉(國立中正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03 年),頁 191。
(2)女同志對「家」的反抗
另一方面,因解嚴後興起的女性主義思潮,以及八、九○年代有著狂飆發展 的台灣女性文學,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轉變/位置之研究比男性都要來得更加 蓬勃。女同志更因其女性與同志的雙重邊緣身份,對自我在家庭內外的流放及困 境有著更敏銳的察覺。漢人親屬結構及其意識形態,至少對女同志而言為異性戀 霸權最具壓迫力的一項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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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樣的議題,鄭美里在早在 1997 年就寫了《女 兒圈──台灣女同志的性別、家庭與圈外生活》23
一書對此議題有深入觀察。在文 學的部份,也有論文〈九○年代台灣女同志小說研究〉進行討論,論文指出,這 些女同志文學中的女主角,翻不出家的手掌心、或與母親相濡以沫、或慘遭父親 的(性)暴力。但另一方面,因為在漢人父系家庭中被掩蓋的女性照顧活動,對維繫家庭的 重要性,卻在女同志家庭中被突顯出來,而在主體的成家論述及行動上,挪移為 成家的基礎,被賦予重要的價值;父系親屬結構的限制被轉化,出現了女同志成 家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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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發現,女性與女同志在面對父權與家庭是更具有自覺的,雙重的邊緣身 份與流放令她們早一步便開始思考如何對抗父系親屬結構;甚者,是女兒身份因 不須擔負血緣繼嗣的義務,使女兒要成什麼樣的家,沒有那麼清楚的規範,這給 予女同志家庭發展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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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可能。但對男同志來說,傳宗接待的任務使得男同志 難以離開原生家庭,原生家庭的倫理結構與異性戀系統對男同志是「雙重禁錮」。在「父子有親」、「父承子繼」的倫理規範下,我們將會發現,許多男同志自認心 靈流離失所,而以家庭的安頓以及父輩的諒解,作為流離生命的缺憾與永恆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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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此殷殷期盼父輩原諒的景象,在女同志文學中是較少見的。
22 趙彥寧,《戴著草帽到處旅行:性/別、權力、國家》(台北:巨流,2001 年),頁 96。
23 鄭美里,《女兒圈──台灣女同志的性別、家庭與圈外生活》,台北:女書文化出版,1997 年。
24 李慈穎,〈以家之實,抗家之名:台灣女同志的成家實踐〉(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社會系碩 士論文,2007 年),頁 114。
25 同註腳 24,頁 115。
26 石曉楓,《兩岸小說中的少年家變》(台北:里仁書局,2006 年),頁 212。
(3)「父」承「子」繼的信仰系譜
承上之論述,這就回到本文在一開頭的問題意識:家庭若明明是台灣「男」
同志最難以現身之處,為何這些同志文學又不斷回頭書寫家庭、告白父母?在儒 教倫理「父子有親」的規範下,以及考慮到男同志與女同志其社群文化差異、在 家庭中的不同位置,不可一並而語,因此我將研究文本的選取範疇訂在台灣「男」
同志文學的文本。
葉德宣曾言,在我們這個以儒教文化為主的漢人社會中,其家庭主義是緊緊 扣著漢人堅信不疑的陽物價值──孝:
在該信仰的系譜中,唯有父子間的親情最可貴──因為唯有子能繼 承父之衣缽與志業,唯有子能為父傳宗接代,延續族之香火與命脈。
是以他對祖先負責的唯一方式就是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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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儒教倫理結構下,當家庭中的「子」竟為同性戀時,因不僅冒犯了固有 的異性戀體制,更背棄了父系之間代代交接之繁殖義務,「父親」通常是最憤怒、
且覺得自己是遭受背叛的人,父子間的衝突也就成為台灣男同志小說、電視劇、
電影一個頻繁出現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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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除了選取台灣「男」同志文學的作品,在分析 上,我也將聚焦於其作品所表現與「父親」的關係。父權論述的興衰與中國文學現代化的歷程息息相關,從五四以來,打倒父權、
批判爸道就是新文學一再渲染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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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文學亦然,如最著名的王文興《家變》、 張大春《野孩子》等,然而,引王德威所言,他認為「當代台灣作者最有力的表 現並不在此,而是在方興未艾的同志文學」30
循此,本論文將在第四章以四部男同 志文本來一一探看台灣男同志與父親究竟是怎樣的「繼/承」關係,與其他台灣 文學對父親的弒父、尋父等書寫,男同志文學又該如何在「為子」卻不願「為父」的掙扎中面對父親。
27 葉德宣,〈陰魂不散的家庭魑魅──對詮釋《孽子》諸文的論述分析〉,《中外文學》第 283 期(1995 年 12 月),頁 81。
28 劉孟哲,〈邊境:台灣男同志通俗小說研究(1990-2007)〉(國立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
2007 年),頁 85。
29 王德威,〈叫父親,太沈重──父權論述與現代中國小說敘述〉,《如何現代,怎樣文學?》(台 北:麥田,1998 年),頁,頁 189。
30 同註腳 29,頁 200。
(4)各章節的文本選取
在文本的選取上,以各章節討論的主題為準。於第三章「含蓄的經典──白 先勇《孽子》」以《孽子》為主要分析文本;因《孽子》的同志文學「經典」意義,
以及其標示出六○、七○年代男同性戀在台灣父權社會裡被看待的方式尚未脫離 宗法思想的傳宗接代觀念,顯現台灣同志最難克服家庭(主義)對同志身分的打
以及其標示出六○、七○年代男同性戀在台灣父權社會裡被看待的方式尚未脫離 宗法思想的傳宗接代觀念,顯現台灣同志最難克服家庭(主義)對同志身分的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