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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文獻探討與回顧

2.3 產品創新

2.3.1 創新的定義

創新的概念最早由 Shumpeter (1942)所提出,認為創新是企業 利用資源來改變生產,

建立一個新的生產函數以滿足市場的需求。其後陸續有學者提出對於創新的相關定 義,包括了 Drucker (1986)對於創新的定義為賦予資源創造財富的新能力,而創新 的目的在於運用新知識提供顧客所需要的產品及服務。Tidd, Bessant and Pavitt (2001)更進一步提出,創新並不僅是要有好的想法,更重要的是將這些想法實際運 用的過程。Tushman and Nadler(1986)所定義的創新為,對於任何事業單位而言創 造出新的產品、製程及服務即為創新。賴士葆、王秉鈞、黃佑安(1997)定義創新 能力為組織在更新知識過程中,表現於個人、團體、產出與結構等因素之總體知識 更新的能力等。創新的定義可能會隨著學者的定義而有不同的解釋,其最主要的核 心在於運用新的知識、技術並且將其商品化或是商業化推廣於市場中。有些學者將 創新分為硬體上的創新,例如產品或是製程,另外有一些學者則是探討軟體方面的

創新,包括了服務、技術或是流程上的創新。

表 4創新的分類 學者 分類

Betz (1993) 將新的產品、製程或服務導入市場,並將創新分成三種,分別為:

1. 產品創新(Product Innovation):將新型態的技術產品導入市 場。

2. 製成創新(Process Innovation):新技術、製程導入公司或市 場。

3. 服務創新 (Service Innovation):將以新技術為基礎的服務 導入市場。

Damanpour (1991)

Bessant and Pavitt (2001)

產品創新的定義因所研究的觀點不同,而有不同的解釋及定義。Tidd, Bessant and Pavitt (2001) 認為產品創新是新產品可以讓企業保持、甚至可以提高其市場佔有 率及獲利。Rochford and Linda (1991)則是以消費者、企業及市場等不同的觀點來 探討產品創新,若是以消費者觀點來說,能夠提供消費者更好效益的新產品,就是 產品創新。另一個角度以企業觀點所認為的產品創新則是在產品的相關市場、技術 及製造方式上具新穎性即為創新。若是以市場觀點來定義的產品創新則是基於新產 品是否具備既存產品沒有的功能來衡量。司徒達賢、李仁芳、吳思華(1995)將產 品創新的定義為,除了技術突破性的產品創新外,由市場的需求來看,只要產品能 滿足市場上尚未滿足的需要,就可構成一種創新。Levitt (1996)認為,產品創新是 除了開發過去沒有企業做過的產品之外,還包含了某些廠商已經做過,而該廠商尚 未做過的事物。

表 5 產品創新的定義

資料來源:中小企業 CEO 特質、廠商資源、產業環境與產品創新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