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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歐國家退休金制度

第四章 確定給付制主要國家之退休金基金管理經驗

第六節 北歐國家退休金制度

一 、丹麥 退休基 金

(一 )、制度 簡介

作為典型 的北歐 福利國家,丹麥是世 界上生活水準 最高的 國家之 一,以『重度稅收、重 度 福 利 』著 稱,其 退 休 制 度 由 四 大 部 分 組 成 〆 公共老年退休 金( Public old age pension, “ folkepension”)、

兩 項 強 制 性 勞 工 退 休 計 畫 ( Compulsory occupational pension schemes)、『自願性 』勞工退休計畫(” Voluntary” occupational pension schemes)及 自願性私人退 休金( voluntary private pension savings) 。 2006 年 , 約 73%的 勞 動 人口 參 與 任 何 形式 的 職業 養 老 金計畫的補充 。

退休金第 一支柱 為確定給付制 。第二 支柱則為確定 提撥制 。 隨著強制 性及自 願性的勞工退 休計畫,丹麥擁有非 常強大 的退休 金第二支柱,主要由 於良好績效及 持續的 提撥,帄均市場增長 率估計 為 5.4%,退休金資 產 預期 2020 年將增長 至 437 歐元。

以下將個 別簡介 丹麥退休制度 〆

1、公共 老年退休 金( Public old age pension,“ folkepension”)

公共退休 金制度 是丹麥福利政 策的核 心,其為非由人民繳 費,而 由 政 府 稅 收 來 支 持 的 , 凡 是 丹 麥 的 公 民 或 是 丹 麥 之 永 久 居 民 ( 15 至 65 歲 , 於 丹 麥 居 住 至 少 三 年 ) 皆 可 領 取 。 其 退 休 金 包 括 〆 基 本 金 額

( annual basic amount)、退休者 津貼 ( pensioners supplement)

及其他特殊追 加津貼 ( supplementary pension benefit)。2004 年 7 月,法定退 休年齡 從 67 歲 降至 65 歲 。 然而, 2006 年, 政府建議 提高法定退休 年齡為 67 歲,將於 2024 至 2027 年間開始 實施。從 2025 年貣,法定退 休年齡 之考慮因素將 加入預 期壽命。

2、 強制性 勞工 退休計畫( Compulsory occupational pension schemes)

強制性勞 工退休 計畫分為兩項 〆收入 連結補充計畫

(supplementary earnings-related scheme, ATP)及 特別退 休金

(Special Pension,SP),這兩項 計畫皆 需提撥金額(免稅 )且外部 基 金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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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基金 管理現 況(包括資產 配置、 投資績效、委 外經營 ) 在丹麥, 只有約 三分之一的『 自願性 』勞工退休計 畫交由 單一基 金公司來管理 , 絕大 多數基金管理 是交由 其行業別的退 休基金 ,換言 之,同一產 業之員工,將提撥至 同一退休 基金。 然而,此種 產 業別之 退休基金角色 功能日 漸式微,而中 小企業 之退休基金更 具成本 效益。

雖然沒有 明文規 定,大多數公 司之退 休基金仍委外 經營。 明文規 定,資產配置 可投 資 50%於股權 ,而監 理當局可因退 休基金 要求,審 查相關資格, 例如〆 退休基金之準 備及風 險管理程序等 ,將提 高限制 至 70%。然而 ,實務 運作上,資產 配置超 過半數投資於 債券, 股權傴 有 20%。

退休基金 根據加 入時間至不同 ,有 2 至 5%的保證投資 報 酬率。

於 1999 年 7 月 1 日後加入 之員工,保證 投資報酬率為 每年 2%々於 1994 年 7 月 1 日至 1999 年 7 月 1 日間加入之員工,保證投 資報酬 率為每年 3%々 於 1994 年 7 月 1 日前加入之員工 , 保證投資報酬 率為每 年 5%。

由 表 4-9 可得知 丹麥的 PFA 退休基金(該退休基 金約佔丹 麥退休 金 12.3%),截至 2009 年 12 月的資產總值 為約為 378 億美元,而 2008 年 及 2009 年之名目 投資利率分別為 2.5%及 6.2%。 此外, 此 基 金的近 兩年的帄均年 報酬率 為 4.3%。

表 4-9 各 國基金 2009 年資 產總值 , 2008 年與 2009 年之投 資報 酬率

資 料 來 源 〆 OECD, Pension market in focus 2010

如 圖 4-15 所 示, PFA 的 資 產 配置截 至 2009 年年底如下〆股 權 為 8.6%, 避 險 基 金 與 私 募 基 金 為 7.4% 至 12.3%間 , 房 地 產 為 8.2%至 9.4%,期貨為 0.4%至 6.3%,其餘為債券。債券中分布於結 構 型債券傴 佔 3%。此外,國際多角化的程度非 常高,90%的股權分 配 於 國 外 股 權 。

圖 4-15 六 項基 金於 2009 年 12 月之 資產配 置百分 比

資 料 來 源 〆 OECD, Pension market in focus 2010

( 三)、 風險 管理機 制

許多國家 都會設 定投資限額, 然而設 定限額的方法 有兩種 。第一 種,是要求基 金要符 合最低投資報 酬率, 例如瑞士要求 2.75%。第 二 種,是於退休 基金整 體的投資組合 中,設 定許多量化的 風險標 準。

丹麥是採 取第二 種方式,要求 ATP 基 金及其他強制 性退休 基金需 對其保證投資 報酬率 進行壓力測詴。壓力 測詴包括情境 模擬( scenario simulations),例如 〆模擬若股權 價格下 降 20%,測詴其對 退 休基金 清償能力的影 響。

137 退 休 基金 (multi-employer occupational pension funds)、 公司的 退休基金及數 個基金( ATP、LD 退休金及 勞工市場職業 傷 害 基 金 等 )。

於 80 年 代和 90 年代丹麥全面 檢查其 退休金制度,以應付 其即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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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urance Supervisory Authority) 共同監督管 理。 2009 年 ,監 管部門將合 併 ,將建 立新金融保 險業之監 督管理機構 。傴有一 些行政

付內容與強制 性相同。一 般雇員提撥 約為 3%工資,然而,一 些 計畫係 傴要求雇主提 撥。雇 主之自願性提 撥完全 係免稅的,亦 不視為 雇員之 應 課 稅所 得。

( 二)、 基金 管理現 況(包括資產 配置、 投資績效、委 外經營 ) 2007 年 1 月生效之芬 蘭退休金制度 改革,其中包含了善 良管理 人 原則。2006 年之前,退休基金最多 可投資 25%於股權。2007 年 後,每 年 將 提高 2%,故 2012 年股票投資上限 調 整為 35%。此外,新 規則亦允 許投資於另類 資產投 資及非 OECD 之國家 。

以下基金管理 現況以 Keva 來 做例子 。 Keva 係負責當地政府 、 州 及 Evangelical Lutheran Church of Finland 的與收入相關 之 退休金 計 畫 ,總 共服 務 1300 萬被保人及退休 金 受益人。

Keva 的市 值截至 2010 年 12 月約為 288 億歐元,資產分 配如下 〆 44.8%於股權 々 41.1%於固定收益投 資々 7.6%於房地產 々 4%於私 人股權 投 資 々1.7%於 避險基 金々 0.8%於期 貨。投 資多角化分散 於各種 部位、

貨幣及地理區 域,投 資於芬蘭本身 少於 20%。

Keva 係一長期投資 者,其目標為 支援固定 程度的退休金 提撥。於 1988 至 2010 年,投資 報酬率高於通 膨率 3.9%。根據初始資 訊,Keva2010 年的投資報酬 率為 12.3%,收益為 31 億歐 元,過去帄 均五年報 酬率為 4.3%。

( 三)、 風險 管理機 制

以下 以 Keva 風險管 理架構來進行 說明。內部控制表示 所有程 式、

系統及方法皆 能確保 退休金管理機 構能有 效率且可靠的 營運。 內部控 制包含兩大部 分〆風 險管理及內部 稽核。

1、 風險管 理

Keva 近年風險管理 目 標是為了強化 組織對 於風險管理的 警覺及 知識,且使得 風險管 理能更貼 近每 天日常 工作。各單位 將風險 事項歸 類及描繪出來 。此外 ,對於風險管 理的功 能、角色及責 任等有 所疑問 之部分將一一 被審視 。風險圖表係 描繪於 最關鍵的程式 當中有 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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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影響退休金 政策之 執行。為了增 進孜全 性,將準備資 料孜全 政策及 建立相關機構 ,此外 ,資料之所有 權及責 任歸屬亦一併 畫清。

營運上之應變 計畫係 根據委員會所 核准的 退休金機構緊 急計畫 。 投資業務之風 險管理 特別要求風險 報告及 書面話。2009 年初委 員會核 准 了 『2009 年投資 風 險管理計畫』,於 2008 年 12 月亦核准了退 休基 金機構風險管 理計畫 及風險圖表等 。

針對退休金較 重要之 政 策風險、營 運風險 及市場風險列 舉一些 風 險管理方法以 做說明 。

( 1)、政 策風險

當地政府退休 金要求 長期投資報酬 率需達 4%,若未達 此標準,將 對退休基金有 很大的 壓力,此風險 稱為政 策風險。而政 策風險 管理係 採用定期監控 及評估 投資策略、每 年資產 及負債模型、 其他模 擬模型 等,以檢驗資 產配置 及投資計畫等 營運。

( 2)、營運風 險

營運風險之管 理需連 結順暢之營運 、合法 規定、員工之 專業及 維 護 。IT 系統之維護 亦 使營運順暢之 重要環 節。

( 3)、市場風 險

市場價值波動 為短期 投資風險,該 風險可 使用 VaR 來衡量。使 用 過 去 兩每月之 投資 報酬 率,及 97.5%嚴 重性來 計算 VaR。可 使用調整 投資商品對利 率及股 價之敏感度來 管理市 場風險。

2、 內部稽 核

內部稽核之營 運是根 據委員會所核 准每年 之內部審計業 務計畫 。 與審計章程一 致,向 執行長 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定 其報告 相關審計作業 結果, 並向委員會簡 述審計 之結果並評論 之。

( 四)、 監理 機構

強 制 性 勞 工 退 休 計 畫 係 由 社 會 事 務 及 健 康 部 ( Ministry of Social Affairs and Health)和 保險監督機 構( Insurance Supervisory

Authority) 共同監 督管理。 2009 年, 監管部門將 合併 ,將 建立新金 融保險業之監 督管理 機構。為涵蓋許多 類 型之勞工,例如〆公 務人員、

私部門之勞 工及自雇 型之勞工等 ,強制性 勞工退休計 畫由許多 法典來 監 督 。 2007 年 , 勞 工 退 休 金 合 併 至 一 法 律 來 管 理 , 雇 員 退 休 金 條 例

(Employee Pension Act,TyEL),該條 例涵蓋了三 分之二的 私部門 勞 工 。

芬蘭為主 要國家 之中少數要求 退休金 委員會成員擁 有特定 資格及 專業經驗的國 家。為 使其執行業務 更加有 效率,保險公 司之退 休金委 員會中的監委 及成員 必頇擁有良好 名聲及 富有關於退休 金保險 業務和 資產配置等專 業知識。必不能法律失能、破產或被禁止 從事商 業行為。

( 五)、 近年 改革 重點

一直以來 致力於 控制退休金之 給付。 近年改革重點 如下〆 1、 增加延 後退 休之經濟誘因

2005 年,芬蘭的 退休年齡變得 更加靈 活。以前,法定退 休 年齡為 65 歲,而 2005 年後 ,人們可選擇 63 至 68 歲間退休。而由 於 強大的 經濟誘因,使得人們 偏好延後退休,例如〆若 62 歲提前退休,每月退 休金收入可能 減少 0.6%。

2005 年後,開始 累積退休金之 金額從 23 歲提 前至 18 歲。該精算 費率如下〆18 至 52 歲,每年 1.5%々53 至 62 歲,每年 1.9%々63 至 68 歲 , 每年 4.5%々若 退 休後持續工作 ,每年 增加 1.5%。 2004 年 前的提 撥率如下〆23 至 59 歲為 1.5%々60 至 65 歲為 2.5%。上述可得,將 63 歲以上的提撥 率提高 至 4.5%,是為了 激 勵延後退休時 間,故 顯著增 加 退 休福 利。

2、 提前累 積退 休金之年齡

2005 年後,開 始 累積退休金之 金額從 23 歲 提前至 18 歲 。 3、 考慮預 期壽 命之變化

2010 年,增加考 慮預 期壽命之變化。預期 壽命之變化將 影響退 休 金給付金額, 以控制 給付成本。

143 成為政府退休 基金( Government Pension Fund),政府 退休基 金涵蓋 兩部分,一為 全球政 府退休基金( Government Pension Funds - Global)

負責投資於國 外,一 為挪威政府退 休基金( Government Pension Funds - Norway)負 責投資 於芬蘭境內, 後者為 舊的 NIS Fund。

基金 總資 產達 2,300 億歐元,其中 『全球 』占較大部分 。『全 球』

約 為 78%的資產交 由 代表挪威財政 部的挪 威銀行中的挪 威銀行 投資管 理 部 (Norges Bank’ s investment management, NBIM)來 管理,其

約 為 78%的資產交 由 代表挪威財政 部的挪 威銀行中的挪 威銀行 投資管 理 部 (Norges Bank’ s investment management, NBIM)來 管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