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原住民族人口分布與遷徙行為
第四節 原住民族的初級遷徙
原住民族的區域流動型態實為不同遷徙類型交疊的結果。本節將原住民遷徙 作類別區分,比較各類遷徙人口的基本特質及其流動傾向。區分遷徙類型係因不 同類型遷徙者在人口特質與動機上並不相同,對個人及家庭的意義也不相同,上 一節中我們僅能得知原住民與一般民眾在空間流動上確有差異,但這些差異是否 係因不同遷徙類型所致?抑或各類遷徙者皆呈同樣的趨勢?以下分別說明各類 遷徙者之特質與遷徙傾向,並描繪空間上的流動型態。
一、流動人口基本特質
初級遷徙的原住民共12,268 人,平均年齡 16.2 歲,以男性為多,性比例為 247.9。教育程度方面,五成八為高中/職教育程度者,二成三為國中教育程度者;
婚姻狀態方面,八成四為單身,已婚同居者僅一成四;其中,七成二為有工作者,
有工作者八成以上從事三級產業(見表4-18)。
年齡選擇性上,初級遷徙者遷徙率於20 歲後,隨年齡遞增而遞減,初級遷 徙率高峰為20 至 24 歲年齡組。教育選擇性上係以大專暨以上教育程度者最高,
高中/職次之,再次為國小教育程度;性別方面,以男性遷徙率較高。婚姻狀況 方面,以單身者遷徙率為最高,離婚/分居者與喪偶者之遷徙率皆低。初級遷徙 人口以非家計負責人之遷徙率遠高於家計負責人;考量其工作狀態,有工作者的 遷徙率高於無工作者,以三級產業遷徙率為最高,一級產業遷徙率極低,三級與 二級產業從業者的遷徙率差距大(詳見表4-19)。
表4-18 初級遷徙與重複遷徙者之人口組成
初級遷徙 重複遷徙 連續遷徙 回流遷徙 初級遷徙 重複遷徙 連續遷徙 回流遷徙
全部遷徙者 12,268 25,918 14,045 11,873 100.0 100.0 100.0 100.0 年齡
表4-19 初級遷徙與重複遷徙之遷徙選擇性
初級遷徙 重複遷徙 連續遷徙 回流遷徙 初級遷徙 重複遷徙 連續遷徙 回流遷徙
全部遷徙者 12,268 25,918 14,045 11,873 8.8 21.25 11.52 9.74
年齡
三千。人口淨增加的縣市為桃園縣,次為高雄市,再次為臺北縣、高雄縣、臺中 縣、臺南縣,人口淨遷出縣市以臺東縣為最大宗,次為花蓮縣、屏東縣、南投縣。
就遷徙效率來看,以澎湖縣為佳,次為臺東縣、南投縣、花蓮縣、臺南縣等縣市 之遷徙效率明顯優於其他縣市,苗栗縣與彰化縣為遷徙效率明顯較低的縣市。從 淨遷徙率來看,以原住民聚居縣市流失的初級遷徙人口比率較高,遷往其他非原 住民聚居縣市流動,淨遷出率最高的縣市為彰化縣,次為臺東縣、南投縣、屏東 縣、花蓮縣與新竹縣,其餘縣市皆為人口淨增加的狀態,淨遷入率最高的縣市為 澎湖縣,次為臺南縣、高雄市、新竹市、嘉義市。觀察粗遷徙量一千人以上縣市,
臺東縣、花蓮縣為遷徙效率較高的縣市,桃園縣、高雄市與屏東縣則為遷徙效率 中等的縣市,臺北縣市、臺中縣與高雄縣則為遷徙效率較低的縣市,顯示臺東縣、
花蓮縣主要扮演初級遷徙輸出者的角色,但其他高遷徙量的縣市在送出境內遷徙 者的同時也接收外地移入的遷徙者(參考表4-20)。
初級遷徙主要是從花東、北縣桃園一帶及高縣屏東移出,多移往臺北縣市、
桃園、高雄縣市及臺中縣,自初級遷徙的移出地可發現,北縣與桃園縣漸成原鄉 以外的原住民集散地。在流動方向上,東部地區以花東兩縣為主,多數往北部流 動,少部分往南部與中部都會區移動,南部地區主要係自屏東縣往鄰近都會區流 動,北部臺北縣與桃園縣朝鄰近都會區臺北市基隆市流動,小部分往中部及南部 都會區及其周邊流動。初級遷徙人口主要移入臺北桃園一帶、高雄都會區及中部 為主,北部地區初級遷徙人口流入量較大的縣市為桃園縣、臺北縣與臺北市;中 部地區臺中縣、南部地區高雄縣市與臺南縣。臺北縣桃園縣的移入人口主要來自 花東、屏東,小部分來自鄰近地區,高雄縣市的移入人口主要來自屏東與花東,
小部分為鄰近地區都會區人口,臺中縣移入人口主要來自鄰近的南投,花東為 輔,小部分來自臺北、桃園及高雄等重要都會區人口(見表4-21 及圖 4-11)。
表4-20 原住民初級遷徙者流動狀態
研究對象 遷出 遷入 粗遷徙 淨遷徙 遷出 遷入 粗遷徙 淨遷徙
總數 140,062 12,268 12,268 24,536 0 8.8 8.8 17.5 0.0 0.0 北部地區 20,362 3,462 6,049 9,511 2,587 17.0 29.7 46.7 12.7 0.3
基隆市 275 208 341 549 133 75.8 124.2 200.0 48.5 0.2
臺北縣 2,517 1,180 1,895 3,075 715 46.9 75.3 122.2 28.4 0.2
臺北市 524 444 603 1,047 159 84.8 115.2 200.0 30.4 0.2
宜蘭縣 5,242 338 446 784 108 6.4 8.5 15.0 2.1 0.1
桃園縣 5,601 791 2,244 3,035 1,453 14.1 40.1 54.2 25.9 0.5
新竹縣 6,072 427 328 755 -99 7.0 5.4 12.4 -1.6 0.1 高雄市 685 294 1,076 1,370 782 42.9 157.1 200.0 114.2 0.6 屏東縣 23,779 1,510 460 1,970 -1,050 6.4 1.9 8.3 -4.4 0.5
表4-21 原住民初級遷徙:來源地與目的地
總 數
基 隆 市
臺 北 縣
臺 北 市
宜 蘭 縣
桃 園 縣
新 竹 縣
新 竹 市
苗 栗 縣
臺 中 縣
臺 中 市
彰 化 縣
南 投 縣
雲 林 縣
嘉 義 縣
嘉 義 市
臺 南 縣
臺 南 市
高 雄 縣
高 雄 市
屏 東 縣
澎 湖 縣
臺 東 縣
花 蓮 縣 總數11,9273411,8956034462,24432819223588839512610588197675111111,0391,076460295290336 基隆市208—6616164554210110100932144612 臺北縣1,08496—126584445016225619466162229485133262743 臺北市40935180—1687165511812231121191512445 宜蘭縣322167425—7362114111113055133096636 桃園縣767241835840—772736592127941204535734201540 新竹縣4243751812121—29503173543112171811628 新竹市7137221312—8512022020353110 苗栗縣260348107582211—411545350311074204 臺中縣4135421410728320—69132271127430262211812 臺中市2232171152263475—163416422125673 彰化縣1350181111225329—6280601176314 南投縣736873128831315131997423—174374722941171316 雲林縣470102031115110—7030165000 嘉義縣147110312463252333—2611181212534 嘉義市3104201000240017—30212020 臺南縣1221127171215200381—12221810352 臺南市7522204000421003031—1075400 高雄縣557735231441410328913311156814—13070173028 高雄市2841023131625151832212034381—3513106 屏東縣1,4862413451241902682362352018427410726352257—594514 澎湖縣1902031100010100032120—20 臺東縣2,1354340310793441422422135522112141310631319819411742—119 花蓮縣1,972584771001194782922161014910641763761171664448120— 資料來源:同表4-7。
表4-21 原住民初級遷徙:來源地與目的地 前次居住 縣市
現居住地縣市
圖4-11 原住民初級遷徙流動方向
三、小結
在人口外移的縣市中,臺東縣花蓮縣為人口主要外移區域,多數往臺北桃園 一帶移動,少部分往高雄縣市及臺中縣移動;屏東縣主要往高雄、臺南一帶流動;
臺北縣桃園縣彼此交換,或往鄰近的臺北市基隆市流動,僅小部分往中部及南部 都會區及其周邊流動。在移入部分,亦呈現某種特定縣市的集中情形:移入臺北 縣桃園縣的人口主要來自臺東花蓮縣、屏東縣等原住民集中縣市,同時臺北桃園 縣除彼此間的交換外,亦吸納鄰近縣市臺北市、基隆市、新竹縣之人口;高雄縣 市的移入人口主要來自於屏東縣,花東人口次之,除高雄縣市彼此間的交換外,
亦吸納部分高雄市的人口;臺中縣主要移入人口自鄰近的南投縣,花東為輔,小 部分來自鄰近之臺中市,部份來自臺北桃園一帶。
自縣市別觀察初級遷徙在縣市間的流動情形,遷徙者在區域間特定的流動傾 向,形成不同的流動體系。初級遷徙主要從花東、臺北縣、桃園及屏東移出,該 區域亦為原住民聚集程度較高之區域,移入則以臺北縣市、桃園縣、高雄縣市及 臺中縣為主,臺北縣與桃園縣同為初級遷徙主要來源及目的地。初級遷徙主要來
源地有五縣市,主要目的地則集中於四縣市,但遷出人口仍較遷入人口有空間上 聚集的趨勢。初級遷徙在四個流動體系的狀態如下:北部「臺北縣—臺北市—桃 園縣」體系中,以臺北縣市及桃園縣為核心,吸納鄰近縣市與花東的人口,該體 系亦為初級遷徙最主要的遷入地;南部「高雄縣—高雄市」體系中,以高雄縣市 主、高雄縣為輔,吸納來自屏東縣與花東及鄰近縣市之人口;中部體系以臺中縣 為核心,吸納南投縣、鄰近縣市及部份花東人口,所吸納的量亦較北部與南部體 系為小;東部「花蓮縣—臺東縣」體系乃初級遷徙最主要的輸出地,主要移往北 部的北縣桃園縣及南部的高雄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