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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動機

第一章 研究緣起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恢復我們的姓名〉 莫那能(排灣族)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在政壇轟轟烈烈地為本土、「正港」臺灣人作定位同時,原住民族亦努力地 追尋、拼湊並回溯自身族群的歷史定位與身影,各族暫且忽略彼此差異一同為原 住民族而努力,1980 年代係原住民族群運動風起雲湧的年代,意圖復興原住民 在這片土地上的正當性、重新取回歷史的論述權力,80 年代迄今,原住民族基 本法的施行、恢復其傳統姓名、著手調查族群的傳統領域,原鄉沸沸揚揚地召開 部落會議,原住民族在臺灣社會的境況似乎有長足的進步。事實上,這些法令與 法條上的進步與意識型態上的勝利,並不能等同於族群地位的提升與個人生活福

祉的保障,不論是離鄉背井的都市原住民,抑或留守家園的原鄉原住民,山巔、

水岸、鷹架、工寮,社會的邊緣角落裡仍隱隱傳來吟唱的悲音。

原住民並非遠在深山重嶺、難以到達的化外,原住民離開原鄉紛紛移居至漢 人社會,大都會隨處可見原住民的存在。繁華的大臺北便有數處原住民聚落,新 店溪行水區上矗立著一片以木板、鐵皮、蔗板與水泥混合搭蓋的房舍,溪旁遍佈 著菜畦,這個被地方政府視為大違建的群落,是一群都市原住民族遠離家鄉的安 身立命處。小碧潭部落與溪洲部落的形成已有卅年之久,部落居民多為來自花蓮 縣的阿美族。溪洲部落歷經兩場水災與一場火災,直至1999 年溪洲部落才開始 有全面的民生供電,如今溪洲部落已經發展到第三代,擁有 44 戶家庭、近 200 名居民(溪洲部落自救會 2007;張祖淼 2007)。「父母是第一代居民的溪洲部落 自救會張祖淼說,他的父親年輕時為了生計,從花蓮到臺北出賣勞動力討生活。

他的父親曾經跟榮工處到沙烏地阿拉伯擔任建築工人,回臺後在像家鄉一樣有水 有地的新店溪畔落腳,在這裡種菜、捕魚,離鄉背井的親友們也慢慢移居至此。」

1然則,這樣鄰近的存在並無助於消減既存的原漢社會距離,去小碧潭觀光休憩 的遊人旅客,不會知曉他們的存在,選舉風波、拆遷抗爭、颱風疏散的新聞,才 是他們現身社會的脈絡。

在此的訪問稿中訴說了許多都市原住民的共享的生命故事:為了生計從花蓮 到臺北工作,也曾遠征海外到沙烏地阿拉伯作建築工人,回臺後在遠離家鄉的地 方落腳尋找一處相似故鄉的地方落腳,其他離鄉背井的親友慢慢聚居在一起,最 終匯集成一個聚落,這樣的聚落雖與原鄉不同,但同樣提供族人安全與慰藉,延 續家族的血脈也凝聚了族人的心。

原住民族在1960 年代到 70 年代初期大量移往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為求生存 來到發展中的都會區,或往返於家鄉與都市間,或遠離家鄉在都市中落腳,北臺 灣有許多原住民族群落,如新店溪畔的溪洲部落、三鶯橋下的三鶯部落、汐止的 花東新村、山光社區、基隆的八尺門海濱社區、和平島社區、大漢溪旁撒烏瓦知

1 該段訪問稿係轉引自苦勞網溪洲事件系列報導。

部落、坎津部落等,這些都是近卅年來,原住民族在都會地帶凝聚成的村落,三 鶯、溪洲、撒烏瓦知與坎津部落面臨拆遷、驅離的命運,而其他社區亦有各自形 成的歷史淵源,不同型態的遷徙、不同類型的聚居與其所面對的狀況,意味著遷 徙並非同一的現象。在遷移的過程中,選擇遷徙、適應都會生活的群體,有別於 仍停留在原鄉、或返回原鄉的群體。為何有些人可以在都市中落地生根,有些人 一再地於原鄉與都會間輾轉流離?為何有些聚落可以合法存在?為何有些聚落 形成都會中的部落,有些卻因搬遷而分崩離析?哪些人留在家鄉,返回家鄉的又 是哪些人?原鄉與非原鄉是否仍存在聯繫?遷移對個人、家庭、社群、族群團體,

甚至對社會整體的影響又是什麼?

臺灣已進入人口轉型的最後階段,在低生育率與低死亡率的穩定模式下,遷 徙對區域人口的變化格外重要,遷徙不但改變區域的人口數量,遷徙選擇性進而 影響區域人口的組成(Rogers and Castro 1986:157)。遷徙鑲嵌於多層次社會因 素,係個體與外在環境的互動結果:個人是否遷徙,與自身所擁有的資源、置身 的情境與社會結構有關,遷徙將進一步改變個人社會位置,與個人社會流動

(social mobility)息息相關。臺灣人口結構與組成於近廿年來有極大的變化,人 口結構的變化與現代化、都市化及整體社會經濟發展有關,臺灣自日據以來,除 1948 至 1949 間大量大陸人口湧入及小部分人口外移外,臺灣人口總體而言屬於 封閉性型態(施添福 1982),社會增加接近零成長,80 年代末期臺灣人口結構 再度成為開放性型態,隨著1992 年引進外籍勞工,及近年來逐年成長的外籍配 偶,使臺灣人口組成更顯複雜,若欲觀察現代化、社會經濟局勢與人口面向的變 遷,自遷徙切入有其意義。2

2000 年係研究原住民族遷徙行為的一個重要時間點,原因有四:其一為現 階段遷徙研究多以整體人口為主,探討全國性或區域性層次,少有特定族群團體 的討論,以原住民族為主體的研究亦不多;其二,為數日多的都市原住民族係臺

2 外籍勞工雖僅來臺灣工作而不能作長期居留,但對臺灣人口也將產生影響,其對就業與居住選 擇上的排擠與迴避,而脫逃與逾期停留的人數在成長中,且外勞的進入對臺灣區域經濟發展與 整體經濟情勢亦產生影響。

灣社會快速變遷下的產物,遷徙作為促進就業與社會流動的重要機制,對原住民 族的影響未見較深入的討論;其三,2000 年之普查資料加入原住民族群變項與 常態性原住民族調查的舉行,可用資料已積累至一定數量,資料的累積與突破皆 使原住民族遷徙研究變得可行;其四,自1983 年李亦園《山地行政政策之研究 與評估》報告問世,影響許多原住民族重要政策,該報告書被奉為原住民族研究 之經典,迄今廿多年卻無後繼調查研究續探原住民族於快速變遷的80、90 年代,

在社會、經濟各層面的變遷發展,中研院民族所於2006 年重啟跨領域為期兩年 的原住民族主題計畫,研究者跟隨指導教授參與此計畫,得以參與問卷設計,並 取得相關資訊進行研究。

考古證據顯示,早在三萬年前舊石器時代晚期,便已有人類自歐亞大陸移往 臺灣,六七千年前,南島語系民族由亞洲大陸東南沿海一帶渡海遷徙來臺,三百 多年前,大批中土閩粵漢人亦移居來臺(簡炯仁 1995:41-59)。近代臺灣史中,

原住民族與外族的接觸頻繁,與西班牙、荷蘭、閩粵漢人與日人的交往互動,各 時期的族群關係不同。明鄭以降對原住民族的防堵,以「土牛番界」防止「番害」, 清領時期為防「漢番合一」對統治者政權的威脅,禁制原住民族與漢人移民的接 觸,日治時期的理蕃政策,則經歷鎮壓、教育同化及皇民化三個時期的變遷。大 體而言,日人對原住民族的治理係採「撫綏」及「威嚴壓制」並行,及至 1945 年後國民黨政府的山胞分類與法規,也多沿襲自日治時期的「撫綏」及「威嚴壓 制」並行的政策思維(臺灣省文獻會 2001)。

「我們是敗給誰?敗給槍而已,不然漢人會殺輸給日本人?莫名其妙,

好不容易已經當日本人了,萬歲,莫名其妙來一個中華民國,來了以後 又莫名其妙我家變成國有地,我家廁所是國有地,原來我的阿祖忘記登 記,所以我們家的猪舍跟廁所是國有地。然後蔣中正的相片來,說這個 是總統、頭目,要聽白浪的話,不然,『砰!』」(FR-M-PM-14)

事實上,原住民在近代社會的遷徙遠遠早於臺灣都市化之前。隨著殖民政權

的轉移,不同政體對原住民的治理策略下,原住民亦幾經遷徙,撒沙勒(2004)

比較自然遷徙與政策主導的強制遷徙,認為在各族的自然遷徙歷史中,「雖然部 落間的征戰和逃避瘟疫有時會造成舉族遷離,但並不常見,基本上,遷村是內需 的擴大,如獵區的延伸和耕地的需求。這種自願而非外力干預的自然遷徙,遷出 的部落維持和原社之間的血緣和親屬關係,穩定的支撐新、舊部落之間的文化脈 絡和社群互動(撒沙勒 2004:38)」。由於原住民和土地之間係蘊藏著歷史縱深 的緊密連結,故在沒有外力干預的自然遷徙狀態下,人與土地的關係、社群間的 關係仍可綿密相繫,然則臺灣土地歷經不同殖民政體的統治,不論是清代的「開 山撫番」、日據的強迫性的「蕃童教育」與「蕃社」管理、國民政府美其名為改 善原住民生活的『新山村計畫」,徹底瓦解了原住民部落的血緣與地緣關係。撒 沙勒(2004)指出遷村僅是國家機器剝奪原住民生存權利的一種手段,「國家的 力量堂而皇之的顛覆部落的傳統,剝奪他們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迫使他們遠離 家園,流落都市,從集體的社群變成散居的個體…失去傳統土地和自然資源使用 權的原住民,中斷了和原鄉的連結,一旦失去了傳承的動力,族群的未來黯淡無 光」(撒沙勒 2004:39)。

臺灣原住民歷經不同殖民體系的統治,隨著政體遞嬗,傳統文化與道統漸漸 被遺忘,回顧過去四百年來,原住民族從主人到少數民族、從中心到邊陲的變遷 過程,自機械連帶(mechanical solidarity)的傳統部落與農業社會,轉變為有機 連帶(organic solidarity)的現代工商社會,山地社會逐步納入現代經濟市場的過

臺灣原住民歷經不同殖民體系的統治,隨著政體遞嬗,傳統文化與道統漸漸 被遺忘,回顧過去四百年來,原住民族從主人到少數民族、從中心到邊陲的變遷 過程,自機械連帶(mechanical solidarity)的傳統部落與農業社會,轉變為有機 連帶(organic solidarity)的現代工商社會,山地社會逐步納入現代經濟市場的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