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原住民族遷徙特質、模式與決定要素
第三節 影響近期遷徙決策的因素與模型討論
上節依序討論終生遷徙與近期遷徙在行為特質與地理空間上的移動特性,本 節旨在討論影響遷徙的決策模型。建構近期遷徙行為的決策模型,檢視影響個人 遷徙行為的解釋變數,並依理論與經驗觀察嘗試運用變數間之交互作用。以下先 對三類遷徙者之人口特質與組成進行描述,而後檢視社會網絡與區域性資本等對 近期遷徙的影響,最後則為遷徙決策的最適迴歸模型討論。
一、遷徙人口特質與動機
三類遷徙者在人口特質方面,以回流遷徙者年齡最長,平均年齡 35.3 歲,
次為連續遷徙(33.6 歲)、初級遷徙(30.8 歲)。三類遷徙者皆以女性的比例較高,
初級遷徙的女性比例最高,次為連續遷徙,婚姻狀態亦以已婚者居多,連續遷徙 已婚比例最高,次為初級遷徙者。教育程度則以連續遷徙者(11.22 年)稍高於 回流遷徙(11.15 年),初級遷徙的平均教育程度最低(11.79 年)。
三類遷徙者皆以勞動力的比例為高,以連續遷徙者近八成五的勞動參與率最 高,次為初級遷徙的七成四,再次為回流遷徙的七成一。勞動人口的就業率則以 初級遷徙最高(95.8%),次為連續遷徙(92.2%),回流遷徙較低(75.0%)。就 業人口所從事行業,初級遷徙中以營造業為多(32.0%),次為其他服務業
(24.0%)、批發零售業(24.0%)與製造業(12.0%),連續遷徙以製造業為多
(25.5%),次為批發零售業(23.4%)與營造業(23.4%),回流遷徙則以其他服 務業為多(34.2%),次為製造業(26.3%)與國防及公共行政業(26.3%)。
在前次居地居所的擁有權上,初級遷徙者前次居所多為自有(41.5%),次為租賃
(31.7%),連續遷徙則以租賃(67.7%)為多,次為自有(17.7%),回流遷徙前 次居所多為租賃(67.5%),次為借住(10.4%)、自有(10.4%)與租賃(10.4%);
現居地居所權屬狀態,初級遷徙目前居所多為租借(50.0%),次為自有(22.2%), 連續遷徙與初級遷徙相同,目前居所以租賃為多(53.2%),次為自有(33.9%),
回流遷徙目前居所則以自有為多(53.8%),次為租賃(23.1%)(見表 5-9)。33
表5-10 近期遷徙原因:按遷徙類型分
徙動機以工作相關因素為主,次為經濟環境改變,回流遷徙則有較高比例的家庭 因素,回流遷徙中照顧父母的比例偏高,初級遷徙因年齡較輕,近一成的因結婚 移居者,但遷徙基本上仍是出於與經濟及工作相關的動機。
二、影響近期遷徙的諸要素
在研究假設中,預期個人特質、區域相關因素、工作狀態、社會網絡及遷徙 預算與成本將對遷徙產生影響。相關變數的作用方向與影響程度,須以模型檢 視。由於個人特質的影響較為明確,以下僅檢視其餘四個面向對個人五年內是否 移動的影響。
(一)區域屬性
除出生地與成長地外,與區域相關因素尚包含區域性資本、是否落籍於非原 鄉的都市原住民身分,故將區域性資本與出生地、成長地的區域屬性一同放入模 型檢驗。若僅從出生地與成長地來預測個人遷徙行為,相較於在原鄉出生者,在 非原鄉出生者較不易遷徙,都會區與非都會區皆然,出生地的影響並不顯著。相 較於在原鄉成長者,在非原鄉成長者較不易遷徙,都會區與非都會區皆然。若將 都市原住民身分放入模型一同檢視,出生地變數的作用方向略為改變:相較於原 鄉出生者,在都會區出生者較易遷徙,在非都會區出生較不易遷徙,出生地變數 的影響未達顯著;成長地變數的作用依然相同,相較於原鄉成長者,在非原鄉成 長皆較不易遷徙。
將區域性資本一併放入模型控制,出生地變數的作用與前一模型相同,相較 於原鄉出生者,在都會區出生較易遷徙,在非都會區出生則較不易遷徙,出生地 變數的影響同樣不顯著;成長地變數的作用一致,非原鄉成長較原鄉成長者較易 遷徙。區域性資本對遷徙為負向作用,若屋宅為自有則不易遷徙,屋宅為自有將 對個人產生拉力,不利於個人遷離;區域性資本中,現居地居住長度的影響極小,
不列入考慮。在三類與區域相關的變數中,以區域性資本的影響最大,次為成長 地區域屬性,再次為出生地區域屬性,都市原住民的影響相對較小(見表5-11)。
表5-11 區域相關要素對個人近期遷徙的迴歸分析 49.9721 51.8890
6
1,558 1,558
解釋變數 1-1 1-2
力較小(見表5-12)。 39.0289 34.4303
1,307 1,307
6 4
表5-13 遷徙預算成本及社會網絡影響個人近期遷徙的迴歸分析
41.2152 45.1534 50.0801
8 6 11
1,558 1,558 1,558
3-3
論預期保留具統計顯著的變數,試圖建構解釋力較高的最適模型,並逐一以簡約 模型(reduced model)找出最適模型中各組解釋變數的相對影響力。
(一)初級遷徙決策模型
對本地人而言,年齡為負向效果,年齡越長進行初級遷徙的可能性越低。女 性較易遷徙,相較於已婚者,單身者較不易遷徙,離婚/分居或喪偶者較易遷徙,
但婚姻狀況對初級遷徙行為並無顯著影響。相較於國中以下教育程度者,國中以 上教育程度較易遷徙,以高中/職的遷徙傾向最為明顯,次為大專暨以上學歷者
(見表5-14)。
在原住民身分的差別上,都市原住民較原鄉原住民更易遷徙。觀察過往生活 經歷對個人遷徙決策的影響,在原鄉出生者較非原鄉出生者不易遷徙,而在原鄉 成長者較在非原鄉成長者更易遷徙;若屋宅為自有,相較於租賃或借住者,更不 易遷徙,顯示區域性資本對個人確實存在拉力。從業別方面,各行業的遷徙傾向 如下:營造業最易遷徙,次為其他服務業、國防公共行政業一般工業與批發零售 與物流業者;行業別的對本地人的遷徙傾向影響,僅營造業及其他服務業達到顯 著影響。35運用經濟網絡者,較不易遷徙;遷徙預算與成本來看,家庭的育兒與 照顧責任皆使個人不易遷徙,而家庭經濟有困難者亦不易遷徙(見表5-14)。
自本地人的初級遷徙模型中,有以下六點發現:(1)教育程度對初級遷徙者 的影響不顯著,高中/職學歷最易遷徙,甚至較大學教育程度者更易遷徙。教育 對本地人初級遷徙的影響是以高中/職為界,高中/職以前教育程度對遷徙為正向 選擇,在大專暨以上的遷徙傾向反而不如高中/職明確。(2)在原鄉出生者相較 於非原鄉出生者較不易遷徙,但在原鄉成長的本地人較在非原鄉成長的本地人較 傾向於遷徙,意味原鄉並沒有足夠的拉力留住當地人;然則出生地的影響較成長 地的影響小,出生地的影響力甚至小於戶籍地的影響。(3)設籍在非原鄉的都市 原住民較原鄉原住民更易遷徙,對本地人而言,所有區位要素中以成長地的影響
35在行業別的影響上,由於所有從事一級產業的本地人皆不曾進行初級遷徙,故無法一同放入模 型,與其他產業一併檢視。
最大,次為戶籍地,出生地的影響相對較小。(4)從事營造業有相對較高的遷徙
(二)重複遷徙決策模型
對非本地人而言,年齡同樣是負向效果,年齡越長進行重複遷徙的可能性越 低;女性較不易遷徙,相較於已婚者,單身者較不易遷徙,離婚或喪偶者較易遷 徙,僅單身者有顯著負向影響;教育程度對重複遷徙行為具正向效果,教育程度 越高越易遷徙,大專暨以上的遷徙傾向最強(見表5-15)。
在原住民身分的差別上,相較於原鄉原住民,都市原住民較不易進行遷徙;
相較於在原鄉成長者,在都會區成長者較易遷徙,但在非都會區成長者則較在原 鄉成長者更不易遷徙。36相較於租賃或借住者,前次居地屋宅為自有者較不易遷 徙,顯示區域性資本對非本地人的遷徙同樣存有拉力。以行業別來看,以國防及 公共行政業的遷徙傾向最強,次為批發零售物流物,再次為農林漁牧一級產業、
其他服務業、營造業與一般工業,對非本地人而言,國防及公共行政業與批發零 售物流業,是較易遷徙的兩個行業,而營造業與一般工業的重複遷徙傾向俱低,
然行業別對非本地人的遷徙而言,影響並不顯著(見表5-15)。
越會運用社會網絡得到經濟援助者,越易進行重複遷徙。自遷徙預算與成本 來看,家庭的育兒責任確實使個人不易遷徙,但若遷徙後可與長輩同住,預期能 減輕個人育兒責任,會較傾向於遷徙。家庭照顧責任亦然,須擔負家庭照顧責任 不利於非本地人的遷徙,若遷徙後可與長輩同住,則較傾向遷徙。遷徙預算對遷 徙的影響與預期相符,家庭經濟困難者不易遷徙,但影響並不顯著(見表5-15)。
非本地人的重複遷徙模型顯示:(1)不論連續與回流遷徙皆為教育正向選 擇,此與理論預期不符。(2)都市原住民比較不會進行重複遷徙,顯示落籍都會 區對原住民而言,是相對較穩定的狀態,較不易再度流動。(3)成長地區位的影 響,以在都會區成長的遷徙傾向最強,次為在原鄉成長,在非都會區成長最不易 遷徙,且非都會區的影響達顯著。自都市原住民的影響力來看,所有區位中以戶 籍地的影響最大,遠大於成長地與出生地,都市原住民在模型中的影響力僅次為
36在出生地與成長地區位的影響上,由於出生地對非本地人的影響極微且放入模型將降低整體解 釋力,故未控制出生地。
表5-15 影響原住民重複遷徙決策之最適模型
流動,但行業影響力是模型中影響力最小的。(6)家庭的照顧與育兒角色將不利 於個人的遷徙,若預期遷徙後有同住長輩可共同負擔育兒與照顧責任,將使個人 較傾向遷徙。(7)非本地人的重複遷徙決策最適模型,以區域性資本的影響力最 大,次為都市原住民身分、遷徙的預算與成本,其餘變數的影響力相對較小。
流動,但行業影響力是模型中影響力最小的。(6)家庭的照顧與育兒角色將不利 於個人的遷徙,若預期遷徙後有同住長輩可共同負擔育兒與照顧責任,將使個人 較傾向遷徙。(7)非本地人的重複遷徙決策最適模型,以區域性資本的影響力最 大,次為都市原住民身分、遷徙的預算與成本,其餘變數的影響力相對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