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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原住民族婦女面對多元化的婚姻關係需要更多的支援系統 、 原住民族婦女面對多元化的婚姻關係需要更多的支援系統 原住民族婦女面對多元化的婚姻關係需要更多的支援系統 原住民族婦女面對多元化的婚姻關係需要更多的支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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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原住民族婦女面對多元化的婚姻關係需要更多的支援系統 、 原住民族婦女面對多元化的婚姻關係需要更多的支援系統 原住民族婦女面對多元化的婚姻關係需要更多的支援系統 原住民族婦女面對多元化的婚姻關係需要更多的支援系統

在多元化的婚姻關係下,如族群通婚、喪偶、離婚、家庭暴力等,讓許多原 住民族婦女因調適不佳而處於壓力之下。賴錦慧(1998)發現,很多都原住民族 女性與隨國民政府來臺的外省低階軍人通婚,原本想獲得更好的生活,但外省低 階軍人也是位於社會邊緣,所以社會經濟地位依然弱勢,加上異族通婚,原住民 族婦女必須改變生活習慣,改變信仰,被迫失落母語而必須學習生活中較具實用 性的優勢族群語言。彭尉榕(2006)也指出,原客族群通婚後的適應則是嫁入的 原住民婦女必須面臨的問題,如語言溝通、宗教信仰、性別分工的差異性,以及 婆媳的問題。

就原住民族婦女喪偶與離婚的問題來看,王田明(2008)指出,原住民族喪 偶婦女所面臨的問題有,失去經濟來源導致生活困難;前夫遺留債務無力償還;

原住民地區難覓工作難以歸鄉;夫家強索土地因而失去土地失去經濟收入;無法

顧及子女養育與教育,導致孩子成長偏差;除了感受到孤單,還必須認受異樣眼 光。吳秀美(2005)發現,原住民族婦女離婚後立即面臨經濟、工作、子女教育、

身體及心理健康等的生活適應問題,和一般離婚婦女面臨相同的問題,但由於受 訪原住民婦女的教育程度偏低、以及社會存在對原住民身份的歧視及原住民離婚 後社會網絡的侷限等,導致原住民婦女離婚後其生活適應比非原住民的離婚婦女 生活壓力還要大。而導致原住民族婦女離婚的原因以家庭暴力為最多,其次為外 遇、經濟上的問題及前夫忽視對家庭的責任及配偶的不良嗜好(酗酒、賭博)、 公婆及妯娌姻親間從中間隙夫妻的感情、夫妻雙方缺乏溝通、夫妻感情慢慢變 淡、個性上的問題、種族的歧視、早婚等(吳秀美,2005)。

針對家庭暴力,黃增樟(2005)探討花蓮縣東賽德克泰雅人(含泰雅族及太 魯閣族)家庭暴力問題時發現,根據統計,花蓮縣是全國家庭暴力案件報案率最 高的,而東賽德克泰雅人是花蓮各族群中因家庭暴力案件報案率最高的,換言 之,原住民族接觸外界後,傳統文化受到衝擊、解離,造成了更多的社會問題與 家庭暴力情事。陳慈敏(2007)用質性研究法,整理阿里山山地原住民婦女婚暴 受虐的生活經驗是,發現一開始是丈夫喝酒喝很兇,酒醉胡鬧還打人,接著婦女 會氣憤還手想殺夫,身心傷痛累又苦,討厭夫變樣沒責任,但因為小孩無法離開,

也會離家出外,週遭親友也大多會給予支持,但是問題並沒有解決,最後會選擇 接受丈夫不強求,依靠教會的力量,以小孩子為主的生活著。換言之,原住民族 婦女身處婚暴環境的生活經驗,縱然陷落暴力的生活世界,身心俱疲的創傷,仍 然守護孩子與親人,仰望上帝在婚姻中迎向未來。

另外,楊美賞(2002)進行南臺灣山地鄉原住民部落家庭暴力評估調查發現,

曾遭受婚姻暴力的佔 41.6%,而婚姻暴力的形式有:身體暴力、語言暴力、性暴 力、交友控制和金錢控制等形式。陳淑娟(2004)進一步二次資料分析發現,其 中之 19.5%的排灣族婦女曾經遭受過配偶或是同居人之身體暴力,婦女被攻擊主 要的自我歸因為喝酒問題、其次為經濟問題;影響排灣族婦女遭受婚姻身體暴力 之因素達顯著的有婦女本人為經常飲酒者或藥物使用、婦女之配偶為飲酒者、婦

女家庭功能較差者和社會支持較差者,以及婦女在成長過程中曾經目睹父母暴力 者或曾經遭受父母責打致受傷者;而且身體暴力顯著影響了婦女的身心健康,其 自殺意念之比率及憂鬱情緒之比率均顯著較高。

由上可知,扮演著母親角色的原住民族婦女,處在一個多元的困境,在部落 裡,男性主導的意味明顯,在社會上,漢人婦女忽略了她們的需求,在自身條件 上,教育程度偏低,工作不穩定,收入也不穩定,所以經濟狀況不佳。當生活發 生問題時,可能因為原住民族婦女本身不知如何運用社會支援,或者是執法單位 人員的不友善,讓許多層面的社會支援系統,無法真正協助有需要的原住民族婦 女改善生活。此外,原住民族婦女的婚姻關係有著多元樣貌的存在,族群通婚的 文化差異困境、婚姻不順遂導致的離異、頓失依靠的喪偶、隱忍不棄的家暴情形 等,多數原住民族婦女身為婚姻中負擔家庭責任的人,與兒童的關係密切,處在 這些生活情境裡的兒童看到、聽到了什麼,勢必也會學到什麼,也會影響當下的 行為及往後的生活,身為山地原住民族部落國民小學的教師要瞭解兒童的原生背 景,才能理解兒童的行為表現,並進一步思考該為學生準備怎樣的課程,以友善 正向的態度,引導學生處理當下目睹的家庭生活問題及經驗更多正向、和諧的性 別平等關係,所以以上的相關議題,也都是山地原住民族部落國民小學教師進行 性別平等教育時應該考量的學生需求。

第 第 第

第四 四 四 四節 節 節 節 性別平等教育之相關研究 性別平等教育之相關研究 性別平等教育之相關研究 性別平等教育之相關研究

本研究是以山地原住民族部落國民小學教師對調查對象,想瞭解山地原住民 族部落國民小學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的現況、困境與需求,研究者蒐集相關資料 時,發現並無直接針對此方向進行的研究,所以此節探討與國民中小學教師(不 含特殊教育教師)及行政人員有關的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研究,作為編製調查問卷 之參考。以下從教師背景變項之相關研究及國民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現況之 相關研究進行說明。

壹 壹

壹 壹、 、 、 、教師背景變項之相關研究 教師背景變項之相關研究 教師背景變項之相關研究 教師背景變項之相關研究

本研究有關教師背景變項部分有:生理性別、性別認同、年齡、族群認同、

身分別、最高學位、教育背景、服務於山地原住民族部落國小年資、擔任職務、

任教年段、過去三年進修性別平等教育的時數(性別平等教育進修經驗)及過去 三年進修多元文化教育的時數(多元文化教育進修經驗)等十二項,其中性別認 同、族群認同、身分別、最高學位、任教年段、服務於山地原住民族部落國小年 資,及過去三年進修多元文化教育的時數等七項無相關研究資料。

此外,部分變項的定義及分類,研究者與相關研究資料的定義與分類不盡相 同,故僅取相似概念彙整以作為參考,包括生理性別與性別、服務於山地原住民 族部落國小年資與總服務年資、過去三年進修性別平等教育的時數與進修性別平 等教育的情況等四項。故以下針對性別、年齡、教育背景、擔任職務、總服務年 資,性別平等教育的進修情況等六項分析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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