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青浦紅十字會的多重面向

第一節 與各級紅十字會的聯繫

一、 原則與會紀的把握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四章 青浦紅十字會的多重面向

作為一種舶來的慈善文化,紅十字運動進入中國地方社會之後,究竟能否保 持紅十字運動的普世特徵?這樣的普世特徵在中國地方社會會遭遇怎樣的挑 戰?除此之外,在中國地方社會這一新的環境中,紅十字會的領導群體究竟由哪 些人構成?領導人扮演的角色又有幾何?領導群體在資金、會務等方面又如何影 響地方紅十字會的運作?作為一個以中立、獨立為標榜的組織,地方政府對於地 方紅十字會的運作又會有怎樣的影響?釐清上述問題,將有助於理解地方紅十字 會在中國社會中的定位,以及在地方社會中「國家—社會」關係中究竟扮演何種 角色?本章將以青浦紅十字會四冊徵信錄中的內容,特別是人事與收支方面的內 容為觀察中心,輔以報刊、口述資料等其他類型的資料,以考察青浦紅十字會與 各級紅十字會的聯繫,及其在地方社會中的多重面向。

第一節 與各級紅十字會的聯繫

一、原則與會紀的把握

根據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於1930 年發佈的資料,紅十字運動強調「人道、公 正、中立、志願、統一、普遍」等原則。這些原則的內容大體包括:

人道原則:在國際和國內兩方面均努力防止、減輕人們的疾苦。宗旨是保 護人的生命與健康,保障人類尊嚴。促進人和人之間的相互了解、友誼與 合作。促進永久和平。

公正原則:不分國籍、種族、宗教信仰、階級和意識形態有所歧視,優先 救濟最為困難、急迫的群體。

中立原則:在衝突雙方間不持立場,任何時候不捲入涉及政治、種族、宗 教、意識形態的爭端。

志願原則:紅十字運動為志願救濟運動,絕不以盈利為目的。

統一原則:一個國家只能擁有一個紅十字會,且必須向所有人開放,在全 國範圍內開展人道主義工作。

普遍原則:國際紅十字運動是世界性的,在運動中,所有紅十字組織地位 平等,負有同樣責任和義務,且互相支援。299

299ICRC, The Red Cross it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Geneva&Paris:International Red Cross

Committee &The League of Red Cross Societies, 1930),12-13.轉引自張建俅,《中國紅十字會初期 發展之研究》,頁307-308。而這一時期與 1986 年日內瓦紅十字會議確立的紅十字會七項原則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其法理基礎肇建於1863 年 10 月瑞士日內瓦召開之國際會議,所簽署之十條決議,

及三點建議,300以及從1864 年至 1950 年期間世界多國所簽署之有關戰地公約、

海上保護、戰俘待遇及平民保護的一系列國際公約所構建之《日內瓦公約》體系。

在戰場救護隊識別標誌的使用上,1864 年 8 月的日內瓦國際會議,也同時正式 確認了白底紅十字,以這一致敬瑞士國旗的標誌,作為救助與保護的標誌。這一 標誌不能隨意冒用,也不能運用於商業盈利等其他用途。從以上幾點來看,紅十 字運動由於其系統的法理基礎,以及對標誌使用的規範性與嚴肅性,使任何以「紅 十字」為名的人道主義機構,都應當對上述原則與紀律等有準確的認知和實踐。

4-1:青浦紅十字會在江浙戰爭時期難民救護和掩埋工作(1924)

301

首先,從紅十字會標識的使用規範上看,紅十字會甫一傳入中國的1910 年 前後,中國各地冒用「紅十字」標識和名義的團體就常见诸報端,其中最知名的

相比,唯一缺少的是有關獨立的原則,指的是紅十字會雖然是各國政府的人道主義助手,且要受 到各國法律的約束,但其運作必須永遠保持其自主性,使其在任何時候都能遵循紅十字原則辦事。

有關1986 年確立的七項原則,參考中國紅十字會編譯,《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基本文件彙 編》(北京:群眾出版社,1997),頁 3-4 。

300十條決議大體包括各國需成立傷病救護組織、以及該組織的一些權利義務,包括需在平時進行 培訓、向本國軍隊提供救濟等。其中第八條「不論任何國家都應該佩戴相同標識,即白底紅十字 袖標」,成為日後紅十字運動涉及運動標識規定的基礎。三項建議包括各國需為其設立的救濟委 員會執行任務時提供便利、戰時交戰各國中救護車及軍隊醫院中立化以及軍隊救護車和醫院必須 使用統一旗幟和標識。參中國紅十字會編譯,《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基本文件彙編》,頁 1-3。

301〈掩埋、救護工作〉,上海市青浦區檔案館藏,《中國紅十字會青浦分會第三次徵信錄》,檔 W-93-190。

徵信錄》,檔號W-93-188。

307〈中國紅十字會青浦分會大事記〉,上海市青浦區檔案館藏,《中國紅十字會青浦分會第一次 徵信錄》,檔號W-93-18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紅十字旗幟之下。白鶴江附近的浙軍對於金某進行檢查,確認了他紅十字會會員 的身份,在扣留金某進行進一步盤問時,先前佯裝避難農民的蘇軍撤去偽裝,突 襲浙軍,導致浙軍大受損失。308從這些案例不難發現,儘管紅十字系統內,紅十 字工作人員對於紅十字標識之含義、嚴肅性的認識能做到基本準確之把握,然在 紅十字系統外,更多的公眾對此卻沒有能形成廣泛的正確認知,甚至對紅十字標 識的認知產生偏差,乃至濫用的情況。

4-2:中國紅十字會青浦分會辦公地正門(1927)

309

在會紀上,青浦紅十字會除了要求旗下的救護隊員,在擁有必要的救護知識 和能力外,極為強調嚴守中立立場、全身心投入救護工作等道德規範。310對於違 反紅十字會相關規定的工作人員,青浦紅十字會的處罰也是較為嚴厲的。1924 年9 月,青浦紅十字會由於縣城收容所空間有限,計劃在縣內佘山一帶另設收容 所,以補不足。青浦紅十字會副會長呂鐘卻在佘山附近強佔一宋姓民戶,作為收 容所位址。9 月 17 日,中國紅十字會總辦事處收到來函,請求青浦紅十字會調 查呂鐘強佔民宅一事。9 月 21 日,經過青浦紅十字會的調查反饋後,總辦事處 發函,要求免除呂鐘副會長一職,青浦紅十字會照函辦理。311呂鐘最終被免職,

固然有強占民宅的不妥之處,然而呂鐘與紅十字會其他會員之間,在紅十字會運 作之外的個人恩怨,恐也在此事中有一定推力:在1924 年 11 月 4 日上海《申報》

的一篇由青浦縣城廂市自治公所名譽董事,同時也是青浦紅十字會會員的徐寶璜

308〈昨日各方戰訊之彙報〉,《申報》(上海),1924 年 9 月 8 日,13 版。

309〈本會頭門〉,上海市青浦區檔案館藏,《中國紅十字會青浦分會第一次徵信錄》,檔號W-93-188。

310〈中國紅十字會青浦分會救護隊要則〉,上海市青浦區檔案館藏,《中國紅十字會青浦分會第 一次徵信錄》,檔號W-93-188。

311〈中國紅十字會青浦分會大事記〉,上海市青浦區檔案館藏,《中國紅十字會青浦分會第一次 徵信錄》,檔號W-93-18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所寫的啟事,該啟事中指責擔任自治公所總董,負責「一應公務之設施銀錢之出 納」的呂鐘,「管理獨斷專行」,作風霸道,讓自治公所的董事兼青浦紅十字會 理事長的李維屏及名譽董事徐寶璜實際上被架空,最終向青浦城廂市議會提出辭 呈。312但無論如何,呂鐘事件為青浦紅十字會日後的工作敲響了警鐘,在此之後,

青浦紅十字會在涉及與民眾進行利益協調上的工作時,更注重站在民眾的立場上 思考。如1937 年 8 月,青浦紅十字會在處理無法疏散難民之工作,籌劃設縫紉、

織履二組時,曾向縣城內富戶王錦誠商議借縫紉機一架,但在11 月青浦縣城為 日軍轟炸時,縫紉機在轟炸中被毀。在抗戰結束,青浦紅十字會復員時的1946 年3 月,青浦紅十字會與王錦誠商議賠償,共計法幣七萬元,由紅十字會會長徐 熙春捐助。313對於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的紀律規範,有助於幫助紅十字會建立更好 的社會形象,從而有利於更好地推展紅十字事業。而對中立性、獨立性等規範的 遵守,本身也是對紅十字運動基本原則的正確理解,成為了青浦紅十字會區隔於 其他類型慈善機構的一大顯著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