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青浦紅十字會成立背景
第一節 青浦紅十字會成立前的社會經濟背景
三、 明清以降青浦縣的傳統慈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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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員之間溝通的橋樑,負責人由選舉產生,一般為縣内較有名望的工商業領 袖人物擔任。伴隨著清末青浦地區工商業的繁榮,商會的職責也日趨擴大,甚至 成為了地方籌辦公益事務,如慈善組織資金籌措、建設學校醫院等機構的重要推 動力量。58而出於維護同業利益、分享商業情報、革除行業弊端的考量,以業緣 為架構基礎的同業公會在20 世紀初年的青浦縣境内也有出現,例如朱家角鎮米 業同業協會,即鎮人俗稱的米行廳,其構成核心為朱家角鎮中「四大米行」,不 僅在商業方面起到傳遞米業市場信息、交換行情等作用,更重要的是米行之富有,
使其成爲了地方公益事業最重要的資金來源之一。59
在地方政治方面,伴隨著清政府於辛亥前夜宣佈「預備仿行憲政」,地方自 治運動成爲了清末新政中政治改革的重要環節。青浦縣之地方自治,始於宣統元 年(1909)邑人金詠榴呈請縣政府撥錢一千五百文成立城廂自治公所,其成立也 標志著青浦地方自治與民主政治之濫觴,地方士紳藉助這一新的政治參與平臺,
推動地方公益事業和近代教育事業的快速發展。60宣統三年(1911)二月,清政 府頒《府廳州縣地方自治章程》,規定一縣需置議事會、參事會及鄉鎮議事會(後 稱市鄉聯合會)。同年,青浦縣議事會及參事會告成立,縣境内選民有選舉自治 職員、教育會、勸學所等機構職員的權利。因此,地方自治開展後,其大力推展 國民基礎教育,鄉紳成爲捐辦學校的重要力量;同時,各項市政工作,如疏浚河 道、修橋築路等,也有賴於青浦縣地方自治的推展而更高效的進行。61
三、明清以降青浦縣的傳統慈善組織
明代以來,伴隨著政府對社會救濟事業的重視,孤老院(後名養濟院)、藥 局等官辦慈善機構逐漸在中國各地建立起來。但在明末,朝綱混亂、社會動蕩之 時,僅有的官辦慈善機構常難以為繼,因而民間慈善事業漸興。特別是在經濟發 達、文教較為興盛的江南地區,不同於原先僅由個別富人參與如捐錢穀、修路橋 等慈善活動,同善會等民間發起的慈善組織開始興起。地方士紳是建立者,同時 也是活躍的參與者。而至清代,在明代同善會的基礎上,民間慈善機構得以迅速 發展,形成了數量眾多的善會、善堂組織,呈現出機構業務種類多樣、創辦形式 多元、財力充裕、社會參與較廣等特點。地處江南地區的青浦縣,在此背景下,
自明末以來逐漸形成了較多的、品類較為齊全的傳統慈善機構。茲根據光緒《青
58 謝杲馥,〈「市」說新語——清末民初朱家角鎮的地方社會結構〉,頁 73-75。
59 謝杲馥,〈「市」說新語——清末民初朱家角鎮的地方社會結構〉,頁 70-72。
60 周金金,〈民主的曙光——晚清青浦地方自治歷程〉,收入上海市青浦區檔案舘編,《青浦 老報紙》(上海:中西書局,2014),頁 63。
61 周金金,〈民主的曙光——晚清青浦地方自治歷程〉,頁 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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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頁1133-1139。民國《青浦縣續志》卷三「公建」,收入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編,《上海 府縣舊志叢書·青浦縣卷》,頁 1858-1866。梁其姿,《施善與教化》,頁 243-300。‧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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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創。光緒七 年(1881)知 縣吳壽康移交 儒學經辦。
邑城惜字會63 文昌閣 先於儒嫠會設 儒士 遵孔尚儒,愛 惜字紙
另外,根據光緒《青浦縣志》及民國《青浦縣續志》的記載,青浦縣傳統慈 善組織的運作還有如下特徵:
首先從組織架構上看,青浦縣內慈善組織間多有橫向上的業務聯繫。如籌濟 堂性質明確為 「養濟院之子局」,且在同治十二年(1873)「歸養濟院案估建」;
64 接嬰堂與同仁堂為共同經營,二者在管理人員(司事)上實現共享,而官方 扶助的經費由育嬰堂及同仁堂按7:3 的比例分攤;65儒嫠堂與惜字會基於共同的 民間宗教信仰——文昌帝君信仰,共享地址。66而在縱向上,單一民間慈善機構 在青浦縣下轄鄉鎮設立分支,輔助開展慈善行動。如在珠溪(朱家角)、金澤、
黃渡、七寶等鄉鎮,設有同仁堂、同善堂,業務上與青浦城廂內同仁堂保持一致,
即施棺掩埋;67而保嬰局的縱向聯繫則更為明顯:同治八年(1869),縣司事張 文奎在縣下轄鄉鎮推廣分局,珠溪、金澤、鳳溪、七寶等鄉鎮分局之後陸續建立 起來,68並且在此基礎上形成了「鎮—縣—府」三級嬰孩轉送機制,一定程度緩 解單一育嬰堂撫嬰壓力。69
其次在經費來源上,青浦縣傳統慈善機構多擁有其獨立的田產,而不單一依 賴於民捐。經費籌措上,不僅有地方士紳利用捐款、田產等方式直接資助,70也
63 據梁其姿《施善與教化》一書的觀點,清代中期後的惜字會除了將廢紙收集焚化後棄入海中 的本職外,實際上也從事施棺、施粥、掩骼等慈善工作,同時其他民間慈善組織亦有惜字業務,
意即雖然惜字行為本身與慈善並無太大干係,但其經常配合其他慈善行動,故一般而言善惜字會 也被視為清代民間慈善組織之一,參梁其姿,《施善與教化》,頁126。
64 光緒《青浦縣志》卷三「公建」,收入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編,《上海府縣舊志叢書·青浦縣 卷》,頁1134。
65 光緒《青浦縣志》卷三「公建」,收入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編,《上海府縣舊志叢書·青浦縣 卷》,頁1134。
66 光緒《青浦縣志》卷三「公建」,收入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編,《上海府縣舊志叢書·青浦縣 卷》,頁1138。
67 光緒《青浦縣志》卷三「公建」,收入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編,《上海府縣舊志叢書·青浦縣 卷》,頁1135-1136。
68 民國《青浦縣續志》卷三「公建」,收入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編,《上海府縣舊志叢書·青浦 縣卷》,頁1858-1862。
69 夫馬進著,伍躍、楊文信、張學鋒譯,《中國善會善堂史研究》,頁259。
70 如接嬰堂的經營中,邑人仲翰屏、張肖嚴等並有捐田資助,參考民國《青浦縣續志》卷三「公 建」,收入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編,《上海府縣舊志叢書·青浦縣卷》,頁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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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官府對於慈善機構的補貼71,在關聯慈善組織之間還存在資金相互流動扶助的 現象;72在參與者方面,既存在由官方建立的養濟院,對於鰥寡孤獨廢疾者進行 經濟上的資助,而更活躍的是由地方士紳出資、出地,官方透過經費補助並加以 背書的民間慈善組織。在業務方面,慈善組織的業務範圍由單一逐漸走向多元,
以同仁堂為例,在原先收埋代葬等業務之外,同治九年(1870)新增了施醫和種 植牛痘的部門。73而在組織規範上,這些傳統慈善機構建立了較為完備的章程,
對於施善的經費收支、技術規範等做了較為細緻的規定,以利善行的推行。如接 嬰堂針對嬰兒的照料、死嬰掩埋、乳母工資等按接嬰、保嬰兩方面作了各八項具 體的要求。74
因此,就明末以來青浦傳統慈善組織的運作而言,其行之經年且較為規範、
系統性的運作使得青浦縣在救濟貧苦、施醫送藥、掩埋施棺等慈善事業上相對有 效率地開展。而其中,特別活躍的便是由地方士紳出資並投身的民間慈善機構,
如同仁堂等,也一定程度地反映出青浦縣境內士紳對參與地方公共事務的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