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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4 臺北市地震情境模擬分析示意圖 資料來源:科技部簡報,2016。

有鑒於上述緣由,基於災害風險管理的觀點,對於高風險災害潛勢地 區之災變預防,尤以中、高度土壤液化及活動斷層通過影響之地區,實應 有妥善的因應對策。但現行相關地質災害潛勢圖資為 2016 年台南震災發生 後,政府才積極投入蒐集、分析並公告,顯見對於地質災害的預防處於被 動。就時間而言,土壤液化潛勢圖資與臺北市從 2000 年開始陸續公告劃定 的 218 處都市更新地區範圍,時間落差將近 16 年,顯見當時劃定時,應無 地質災害的都市防災考量。對於繼續居住於高地質災害潛勢地區的土地上,

所存在的風險似也未能正視,直至 2014 年內政部提出「防災型都更」的構 想。

參、防災型都更分析

內政部於2014年7月31日提出「防災型都更」之推動機制構想,針對五 個直轄市都會區斷層帶經過及土壤液化地區之高風險災害地區,提出應優 先檢討地震災害潛勢人口密集之建物窳陋及耐震強度不足等地區,將具危 險、急迫性及易推動地區優先劃定為更新地區,並將鄰近國、公有低度利 用土地或公設保留地納入遷建基地配套措施及計畫內檢討。針對不同程度 的災害風險區域,透過(1)評估提高遷建或開發基地之法定容積、(2)運用容 積調派:疏散基地調整為低強度開發或公共設施用地、(3)提高容積獎勵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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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執行都市防災項目給予容積獎勵、(4)毗鄰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及低度 利用國公有土地釋出作為遷建基地等方式作為執行構想(詳圖3-5)。

圖 3-5 內政部防災型都更概念圖 資料來源:都市更新簡訊第 59 期,2016。

內政部防災型都更之推動主要透過遷建及容積獎勵兩個部分作為執行 概念。遷建或開發基地若採以提高法定容積,應考慮對於都市計畫及土地 使用分區管制可能帶來的影響,並造成都市計畫範圍內,特定街廓、街區 建築量體特別大,影響都市環境及市容觀瞻。以容積獎勵作為誘因,應考 量給予容積後對總量管制產生的影響及衝突,或排擠其他特定目的的獎勵 措施,如針對古蹟保存的容積移轉,對於環境亦可能產生外部性或造成公 共設施不足等問題。而就土地部分,劃設遷建基地範圍應更為謹慎評估並 有相關配套措施,因範圍劃定議題公開時,可能使範圍內甚至範圍外居民 對於自身居住安全產生疑慮,甚至進而造成恐慌的問題。且依現有圖資對 於都市災害潛勢範圍的精度並不高,劃定範圍在沒有準確、客觀的資料佐 證下,範圍的界定便可能有所疑慮,無論劃進範圍與否皆會產生客觀及公 平性的問題,對於民眾之生活及財產皆會產生直接的影響。除國、公有之 閒置土地外,公共設施保留地原為政府於都市計畫擬定時,針對都市發展 需要或其他公用目的透過徵收、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等方式取得,冒然劃 入遷建基地恐有違原先取得目的而產生爭議,而上述可能產生的問題尚未 被正視。

而在內政部提出防災型都更構想後,各縣市政府據此、地區條件及政 策取向,分別提出相對應的執行策略。「防災型都更」為「都市防災」及

「都市更新」的總和,為多方探究都市防災及都市更新可能的執行策略,

故本研究擬藉由探究該制度可能衍生的問題,進而透過臺北市及新北市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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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推出的防災型都更策略作分析,以期針對都市防災歸納相關應考量的 因素。

一、新北市防災型都更策略

新北市政府鑒於 2016 年美大地震造成嚴重災害,依據全國區域計畫指 導原則指認新北市境內環境敏感地區分布區位,建立土地分級管理機制,

配合保護、保育或防災需要,檢討土地使用計畫,同時提出防災型都更七 大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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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推動都市更新,保障市民居住安全。(詳圖 3-6)

圖 3-6 新北市防災型都更行動方案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網站,2016。

主要策略為透過修法使「簡易都更」程序再簡化並擴大適用範圍。除 了不用循都市更新條例的繁複程序外,若能符合規定免除都審,申請時程 可望將至少縮減1/2到1/3。為配合都市防災需求,擴大適用範圍,對於小巷 弄內的老舊房屋,重建基地面積達到500平方公尺,基地若臨6公尺計畫道 路,只要自行退縮面前道路寬度達8公尺即可提出申請,另外新增危險建築 物不受面積規模等限制,只要一棟就可以提出申請簡易都更,以加速重建 並兼顧居住安全。

對於土壤液化高潛勢地區,放寬建築物屋齡檢討條件,將年限由30年 調整為20年。增訂了結構安全的容積獎勵,未來都更案取得結構安全標準 高於一般法規要求的等級三或等級四,可獲得容積獎勵3%或5%。

3-7 新北市防災型都更七大行動方案,包含:1.篩選策略地區示範公辦都更。 2.提高補助經 費協助自力都更 ( 自主更新 )。 3.縮減程序、鬆綁法令加速簡易都更。 4.老屋健檢、

結構補強一條龍服務。 5.整建維護耐震補強同時進行。 6.防災道路與避難點優先取 得。 7.都市更新推動師蹲點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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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主要透過放寬門檻及壓縮都市更新審議時程,以期加速都市更 新的推動。但對於目前已確定通過新北市的山腳斷層、南崁斷層等兩條活 動斷層(詳圖3-7),可能直接影響部分地區宜居性問題,卻未確切提出對 策。

圖 3-7 北台灣地區活動斷層分布圖 資料來源:經濟部地質調查所網站,2013。

二、臺北市防災型都更策略

臺北市政府於2014年12月委託財團法人國土規劃不動產資訊中心辦理,

透過資料收集、評估及舉辦座談會等過程研提防災型都市更新機制及模式。

透過TELES系統模擬於山腳斷層活動造成芮氏地震規模6.2的情況下,包含 地震災害潛勢分析(如土壤液化, 但不含山坡地)及一般建物損害評估(如建 物構造、樓層、建造年代等)兩部分。整體評估後,未來透過初步的「都更 健檢」與「老屋健檢」,並依據健檢的結果搭配現行的都更方案(詳圖3-8),

採以「整建維護」、「原地重建」、「異地遷建」三種方式處置。對於一般住 宅建築物坐落於中、高災害風險潛勢地區(不宜居住地區),採以遷居至低密 度新社區或國、公有土地。(詳圖3-9)

圖 3-8 臺北市防災型都更方案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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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9 臺北市異地遷建概念說明圖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2014。

臺北市政府推出的都市防災策略較新北市更為多元。但其中「異地遷 建」部分,藉由將居住於中、高災害風險潛勢的居民遷建至國、公有閒置 土地,如未能充分通盤檢討將可能直接破壞現有的都市計畫,遷建後交換 取回之土地若具有安全疑慮,未來將無法再投入興闢、補充作為公共設施,

將使得公設用地流失,未來因應都市發展,反而需再另行取得,恐隱含道 德風險的疑慮,未來公設用地的補充將可能成為新的問題。

本研究藉由內政部、新北市及臺北市兩直轄市分別推出的防災型都更 方案進行分析,得出以下結論:

1.透過對建築物屋況進行健檢,藉由專家學者對民眾所居住的房屋進行專業 的評估、診斷及說明,應有助於都市更新的推動、都市防災概念的教育。

2.針對不同的地區及屋況,接續現行已在執行且較成熟都市更新方案,應有 助於減少再重新宣導說明的時間,以提升執行效率。藉由多元的都市更 新策略多方切入應有助於針對不同的個案差異尋求最適切的執行方案。

3.法定容積率的提高及容積獎勵措施,應有助於引導民間開發業者投入及居 民意願,透過容積的運用,靈活彈性調整可居住面積,應有助於落實各 種不同的都市更新策略,但應注意總量管制及可能產生外部性的議題。

4.審議時程的縮短及簡化,才能快速有效的達成都市防災目標。

5.對於建築物坐落於中、高災害風險潛勢地區(甚至不宜居住地區)之評估及 劃設除應具備充分及客觀的佐證資料,並應強化對居民的說明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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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遷建基地的取得,除國、公有閒置土地及公共設施保留地外,應考慮再尋 求其他土地替代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