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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理論基礎
本研究擬以都市防災觀點探討都市更新容積獎勵項目及額度配比,透 過都市更新劃定指標之文獻分析,吾人發現,都市致災害種類及因素多而 複雜,為能明確歸類較為重要且應優先投入改善之項次,並依相對的災害 影響程度,定出獎勵額度配比,因此試以災害風險管理理論為基礎,透過 對各種災害要素之風險分析、評估和發展因應策略,相關說明如下。
壹、災害風險管理相關理論
一、名詞定義
所謂「災害風險」係指『災害發生機率與災害損失或影響之乘積(災害 風險=災害發生機率×災害損失或影響),只要災害發生之機率或損失任一項 增加,都有可能造成災害風險向上攀升。(陳羚怡,2004:27)』;而「風險 管理」一詞譯自英文「Risk Management」的概念,源自於經濟與金融活動,
顧名思義為管理風險,係有系統的應用管理政策、程序於風險的分析、評 估、決策等過程之中。(賴瑩穎,2006:2-11)
以下將災害管理中常用的名詞,作一定義釐清:
1.災害(Disaster):根據現代災害管理學,「災害」之定義非常嚴格,「災害」
的發生必須是「潛在危險」(Hazard)與「災感度」(Vulnerability)兩者同時 存在(災害=潛在危險+災感度)。潛在危險未必必然會變成為災害或立即構 成災害,故如能事先防備便可能化險為夷。(賴瑩穎,2006:2-11) 2.風險(Risk):聯合國減災國際策略組織(ISDR)將風險定義為,由人為或是
自然災害等脆弱條件所構成的損失機率(呂銘哲,2010:10)。亦可指特定 地區(或個人)受危險衝擊,可能產生之損失或傷害分布與程度,故風險包 含發生機率與損失(或損害)程度兩個向度的機率分配概念(戴瑞文,
2006:2-2)。而本研究考量都市防災,則針對都市環境之潛在災害及其對 於生命、財產之非預期危害所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災害風險分析
都市防災的課題除涉及政策、體制與法制層面之課題外,不同地區的 災害風險(Hazardous Risk)特性與災害脆弱度(Vulnerability)亦是重要的 考量因素(戴瑞文,2006:2-2)。實際上,災害作用的瞭解,須從災害風 險分析著手,其內涵包含:災害潛勢、危險度分析與災害風險評估(Olshansky and Wu,2001:419),其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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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之交集,亦即 Risk = f(hazard, vulnerability)。根據 ISDR具體的定義: 損失造成重大衝擊。1990-1999年為聯合國大會(UN General Assembly)為“全球性共同 降減天然災害的十年”,並且成立 International Decade for Natural Disaster Reduction (IDNDR) 組織。IDNDR 開始時主要著重在災害科學與技術研發領域,隨著世界觀的 拓 展 , 漸 漸 意 識 到 社 會 、 經 濟 與 災 害 之 間 的 關 連 性 。 聯 合 國 在 2000 年 成 立 International Strategy for Disaster Reduction (ISDR) 來銜接 IDNDR 的工作,在永續發 展的目標下,以防災、減災、災害風險評估與政策層面管理等相關事務上持續探討與 推動。(資料來源:陳禹銘、蘇昭郎、黃詩倩,2009,「災害風險評估研究之探討」,
災害防救電子報,第48期:1-1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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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分析為辨識天然災害(乾旱、洪水、土石流、地震等等)之外力來源 與可能會造成的影響,例如:評估其發生極大天然災害於某地點、時間、強 度與影響時間之機率。分析多種不同危害時有三種分析方法可以運用:(A) 空間分析(地點與範圍)、(B)時間分析(頻率、持續性、發生的機率)、(C)範 圍分析 (威力、領域、強度級數)。(陳禹銘、蘇昭郎、黃詩倩,2009:2) 雖 天然災害的發生不易計算分析,但吾人可透過防災作為,儘量減低災害可 能造成損害。
三、災害風險管理
天然災害防治可就其設置性質、環境條件及災害影響,依據災害風險 管理原則,採取:迴避風險、承擔風險、抗減災害損失、替代方案及風險 分攤等一項或多項策略,以減輕或消除災害風險(戴瑞文,2006:2-3)。
對於災變之處理,則針對災變之發生前、中、後,採取階段性處理策略,
包括:災害減輕策略、災變準備策略、災變反應策略及災害復原策略。以 下針對災害風險管理之意涵、管理程序、評估及其他方式作探討,說明如 下:
(一)災害風險管理之意涵
風險管理之建立始於 1913 年美國企業管理協會美國企業管理協會(The American Management Association,AMA)的保險部門最先提出,但 1975 年 後,美國保險管理協會(The American Society of Insurance Management)才 逐漸重視風險管理的觀念。其中,其概念源於 70 年代,為當時人類向災害 全面宣戰的先行研究。其意涵係指災害發生機率與災害損失或影響之乘 積,亦即災害風險=災害發生機率*災害損失或影響(陳羚宜,2004:42;
戴瑞文,2006:2-2),也就是說只要災害發生的機率增加或災害損失增加,
就有可能造風險程度的提升。
(二)災害風險的管理程序
災害風險管理之程序,係指從風險辨認至風險移轉之決策過程(詳圖 2-1),通常包括五個步驟:辨識、分析、規劃、追蹤與控制(陳禹銘、蘇 昭郎、黃詩倩,2009:8)。首先為風險辨識(Identification of Risk),為風險 管理最困難之工作,它辨識哪些資源具有潛在之風險,並透過分析風險發 生之頻率(Frequency)及其嚴重性(Severity),進而由這兩個向度來決定損失 程度,此為風險評估的部分。其次為風險排除(Elimination of Risk),即消 除全部或盡可能消除所有具嚴重損害的風險,以避免嚴重之損失,而第三 為風險降低(Reduction of Risk),針對無法防止或避免之損失,則透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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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風險發生的頻率,降低其危害性(戴瑞文,2006:2-5)。經由上述作為 達某一程度時,對於殘存的風險,必須採取部分承擔或移轉之策略(Burby,
1991:15)。
一般而言,最理想之風險管理策略為風險排除,然而在現實生活中,
由於天然災害難以預測,要在事前預防工作上完全消除其發生的機率或損 失,非常困難。因此多數情況乃著重在事後反應的措施上,如:風險降低、
風險分攤或風險轉移,藉此來達到管理災害風險之目標。
圖 2-1 災害風險管理程序
資料來源:Burby,1991;戴瑞文,20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