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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介教育措施的發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台灣中介教育措施的發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為深入瞭解慈輝班在中介教育措施的脈絡下,整個學校實施情形,本章將蒐 集與歸納相關文獻,作為本研究的立論基礎。本章總共分為三節,第一節是針對 台灣中介教育措施的源由與目標作探討;第二節是介紹中介教育措施下慈輝班的 成立與發展和深入探討學校層面運作;第三節則是慈輝班中介教育措施之相關研 究回顧。

第一節 台灣中介教育措施的發展

年輕學子的教育一直是社會大眾和傳播媒體所關注的焦點,特別是許多青少 年新聞事件都會讓人產生許多負面的聯想,也促使協助學生穩定就學的議題成為 國內外社會工作與教育輔導工作所共同認定的焦點問題(黃韻如,2007)。因此,

教育當局為了解決並改善現況,特別加強國民教育階段學生就學情形的通報,爾 後,陸續設立各式中介教育措施以幫助學生返回校園。

慈輝班的設立宗旨係透過政府資源,照顧家庭失功能的學生得以安穩的就學,

與政府積極幫助學生返回校園的目標相同,而慈輝班為實驗性方案,便在政府的 組織變遷之下,漸漸將其歸納在中介教育之下的其中一項措施。本節就慈輝班關 係緊密的中介教育發展先作介紹,從其源由、目標及類型三部分進行闡述,藉以 從中了解慈輝班在中介教育設施中的大致概況後,繼而進一步敘明慈輝班的成立 與發展之探究與比較。

壹、中介教育措施之源由

中介教育措施泛指另類教育(Alternative education)各種廣義型態(鄭崇趁,

1997)。其定義為一種可選擇性、可替代性的教育內容和教育方式,主要使命

(mission),在於提供無法在傳統學校教育環境中獲得成功學習經驗的學生,有 多元且另類的學習環境,提供學生、家長對教育內容和方法的另類選擇(黃韻如,

2007)。

1998 年,教育部頒佈就學及復學的相關輔導方案,跨部會整合教育部、內 政部、法務部、原住民委員會團隊,致力於找回學生穩定就學,並落實 14 項重 點工作,以增益學生的輔導效果。其中 1 項工作,首次提及「籌設多元型態中介 教育設施」的概念(粟惇瑋,2006),其內涵為積極規劃多元型態中介教育設施,

包括資源班、分班、分校、以及與社政保護單位合作式班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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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學生中途回到原班級上課常給原班級的師生帶來困擾,而原先引發就學不 穩定之環境條件若無法有效改善,易導致學生再度逃學,為使復學生能有效繼續 學習,防止學習中斷問題的再次發生,需對其復學後的學習環境有所調整,以更 為彈性、適性及更具個別化的教育措施,以滿足復學生的需要。教育部於 2001 年開始推展「多元型態中介教育設施」,以期能在正規班級教育體制下,建立更 為適合復學生的教育方案,有效追蹤、安置與輔導學生得以穩定學習(鄭崇趁,

2006)。

再者,為落實此輔導方案,有效追蹤、安置與輔導學生復學,教育部特別於 2001 年 3 月 5 日頒布「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與民間團體辦理追蹤、安置與 輔導中輟生實施要點」,開始協助地方縣市政府推動學生的相關輔導任務,並以 經費補助地方縣市政府結合民間專業團體資源,辦理「多元型態中介教育設施」; 2005 年 1 月頒佈實施「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追蹤、輔 導與安置中輟生實施原則」,補助各縣市設立「慈輝班」、「資源式中途班」、「合 作式中途班」及「中途學校」等四類中介教育設施,為這些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提 供另類教育內涵,如:供應食宿、實用活動技藝導向課程、社工員及心理師協助 等。其中,慈輝班的設立,雖列為中介教育設施其中之一類型,然其設立的精神 與宗旨則著重於幫助家庭弱勢之學生,避免因環境不利、經濟弱勢等因素,而導 致學生無法正常就學(教育部訓育委員會,2004)。

爰此,中介教育措施是台灣預防與復學方案的主要教育措施,以提供學生多 元選擇以達到預防目的。其主旨為面對社會變遷,傳統學校無法滿足個別學生需 求,因而透過多元教育措施,保障學生受教權,並培養學生具有因應未來世界所 需的社會能力與行為,甚者透過多樣的教學方式和創新課程,創造不同的學習方 式和經驗(教育部訓育委員會,2004)。

粟惇瑋(2006)於探討台灣中介教育措施時,對照美國的另類教育,其研究 指出,台灣的中介教育措施在理念方面同於美國,傳達著一種「不放棄任一孩子」、

「因材施教」及「有教無類」的精神,讓孩子可以擁有另一個延續學習的機會,

不至於中斷課業;在對象、組織編制與定位方面,則與美國多元複雜的學生種類

(如:未成年媽媽或考量種族因素的弱勢團體等)不盡相同,台灣的中介教育措 施強調為「中介轉銜」的單位,協助學生復學適應,並以教育系統為主軸,透過 各單位及團體,如社會局、宗教團體、慈善團體等的結合,共同協助需要幫助的 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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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中介教育措施之目標

依據地方制度法、教育基本法、國民教育法,皆明確顯示學生的復學輔導工 作係屬於地方政府權責,其中包括:學生的追蹤輔導、鑑定安置、復學、學籍及 學習等工作皆需依地方政府規定辦理,並透過行政機制運作。地方政府雖透過教 育部協助籌設「多元型態中介教育措施」,提供轉銜適應中介教育,但其仍以回 歸一般教育,即原籍學校或社區為主要目的,學生的學籍仍屬於學區學校,且畢 業後仍領取學區學校的畢業證書。因此,所謂的中介教育措施屬暫時性、非常設 性,主要結合學校、社區及專業資源,強化學生的輔導及適性課程(教育部,

2004)。

中介教育措施具體目標上,有以下 4 點整理(吳芝儀,2000):

一、協助因個人、家庭、社會與教育不利因素而中途輟學的青少年能繼續接 受教育與輔導,促進良好的社會適應。

二、協助青少年參與涵蓋基本學術、生活、技藝、諮商等另類教育,以均衡 滿足青少年在學業、生活與生涯三方面的教育與輔導需求。

三、協助青少年沉浸在愉快的學習經驗中,發展自我潛能、提升自我肯定、

達成自我實現。

四、預防青少年偏差與犯罪行為問題。

就其目標消極面而言,中介教育措施乃協助個人、家庭、社會及教育不利因 素的青少年能繼續接受教育與輔導,促進良好的社會適應,並達到預防青少年偏 差行為與犯罪行為問題的效應。積極面則在於尊重不同學生的生命經驗與學習方 式,形塑正向的校園氣氛,讓學生能在安定接納的環境中,重建價值感與隸屬感;

同時提供多元適性的教育策略,創造一種可以成功與未來相連結的學習經驗,從 中獲得對自己能力的自信與對生活的目的感。

參、國中階段中介教育措施之類型

因中介教育措施的服務對象,廣泛來說即是所謂「處於風險中的學生」(at-risk students)或有「特殊需求的學生」(special-needs students),包括家庭變故、適應 困難、行為偏差、復學生或需特別照顧的學生(鄭崇趁,1999)。國中階段中介 教育措施的服務對象,為在國中義務教育階段就學不穩定的學生為主,希望透過 轉銜教育和適性輔導,協助其回歸正常的學校生活。目前我國中介教育措施共有 四種類型,茲分點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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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慈輝班

慈輝班為本研究的欲探討的重點。慈輝班依「台灣省政府國民中學慈輝 專案試辦計畫」設置,精省後業務由教育部訓委會負責(王翠娥,2002)。

經費來源,精省前為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專款、台灣省政府統籌款(1999 至 2001 支應資本門經費)、教育部補助款與縣市政府配合款;精省後,僅教育 部補助款及縣市政府配合款(劉素妙,2011)。此類慈輝班跨縣市收容家庭 變故、家庭功能不彰、或經濟困難之學生,提供住宿、生活輔導與多元適性 教育措施。至 2012 年,目前共有 11 所學校設置慈輝班,共有 33 班,可提 供 756 名學生就讀,學生學籍及畢業證書則由原籍學校發給(教育部,

2012a)。

政府全額負擔慈輝班的設校經費、軟硬體設備、相關的業務費、人事費 及學生膳宿費等等,與一般學校相較,其每年所需的經費甚為龐大。且依各 校的需求亦不同,導致部分慈輝班的運作有些困難。根據新聞報導,嘉義縣 民和國中慈輝分校,由於經費不足,可能被迫停止招生,若是如此,此地區 對慈輝生的服務將遇到斷層(吳瑞興,2006)。

二、資源式中途班

依據「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與復學辦法」第 10 條所設立,經 費來源為教育部補助款及縣市政府配合款。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遴選轄區內 有熱忱有意願的中小學校,比照特殊教育資源班設置資源式中途班,提供中 輟學生多元適性課程,並不提供住宿,且學生的學籍及畢業證書則由設置中 途班之學校發給(劉素妙,2011;粟惇瑋,2006;周愫嫻,2004;謝秋珠,

2003)。根據教育部公告「101 年度各地方政府辦理多元型態中介教育措施 設置情形一覽表」 (附錄一),迄 2012 年 8 月,全國資源式中途班共計有 80 班,可提供 1,203 名學生就讀。

三、合作式中途班

設置依據與上述資源式中途班相同,經費來源除了教育部補助款及縣市 配合款之外,一部分為民間團體自籌款(劉素妙,2011)。地方政府與民間 團體、宗教團體、慈善團體合作辦理,提供中輟復學輔導與多元適性課程,

至 2012 年止,包括:台北善牧學園、乘風少年學園及嘻哈少年-以琳少年學

至 2012 年止,包括:台北善牧學園、乘風少年學園及嘻哈少年-以琳少年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