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清遠再生銅產業群聚演化、獨特性與效應
第一節 台灣事業廢棄物產業跨界清遠地區之演化歷程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9
第四章 清遠再生銅產業群聚演化、獨特性與效應
本章首先從台灣事業機構移轉至清遠地區之動態演化歷程切入,在依序說 明清遠再生銅產業群聚發展狀況及清遠地區成功形圕群聚現象所呈現出之樣態加 以說明。爾後,針對台灣事業機構進入當地市場後,對在地產業群聚所產生之效 益及產業群聚現象對當地產業之效應予以彙整。
第一節 台灣事業廢棄物產業跨界清遠地區之演化歷程
台灣事業機構移轉至清遠發展,富含著制度變遷、歷史偶然 (Krugman,
1991:81)及產業移轉(王緝慈,2010:146)的演化過程。本文依循時間演化脈絡,
將其劃分為下列三個時期論述之26:
一、家庭模式-企業經營
早期臺灣生活條件普遍低落,許多鄉鎮居民為填補家用會以跨入門檻相 對低落的廢五金回收為業,當時貨源均來自民間舊廢貨收集。1960年貣一些 有組織規模的廠家,開始向國外進口廢五金以從事拆解與加工工作,由於當 時處理的手法多以露天焚燒或是酸洗方式來處理,導致嚴重之環境與土地污 染。隨1974年廢棄物清理法制定,台灣廢棄物的收集與清除才算有個正式制 度所規範,到了1982年行政院環保署環境保護局成立,環保組織與架構才有 個正式的雛形,至1983年9月13日,環保局會同經濟部工業局開會研商於高雄 縣大寮鄉(大發工業區)及台南灣裡各設置「廢五金專業區」,此時是事業廢 棄物產業在台灣最蓬勃鼎沸時期。
二、台灣產業政策變遷-跨界生產運作延續
隨台灣人民環保意識提升鄰避設施抗爭不斷,1993年1月制定「廢棄物 輸入輸出過境轉口管理辦法」,同年實施「全陎禁止廢五金進口」,這項政 策的轉變下,對進口廢原料廠商與靠進口廢原料提煉製程的廠商是重重一擊
26依據編號A.G.H.I.J 受訪者所述彙整。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0
,因而造就了部分事業機構將事業體系切割為兩個區塊,其一,台灣本土可 再循環利用的事業廢棄物持續在國內拆解處理。其二,原先引進國外事業廢 棄物進口的事業機構,開始陸續轉往地理鄰近性的中國大陸,其中又以廣東 省南海區為最主要輸出地27。輸出之際,適逢中國改陏開放,沿海地區經濟蓬 勃發展,促使各產業對金屬原料需求巨增,再生金屬價格也扶搖直上,吸引 更多事業機構蜂擁而至 2000年貣隨中國沿海珠江三角洲區域為產業升級而 積極向外擴張與移動,台灣事業機構也陸續由海南區移轉至清遠地區。此時 ,台灣境內事業機構正陎臨重新轉型(技術提升)的重要階段,而對從事境內 與境外輸出/輸入的事業機構而言,此時期的產業生命循環週期,促立在產業
移轉與重新啟動(清遠)的雙軌路徑上。
三、台灣事業機構融入-鑲嵌-蛻變
台灣事業機構將部分產業移轉至清遠地區,是受到制度變遷、歷史偶然、
政府產業政策的引導與廠商交易成本四個要素的影響。而清遠地區地點的選 擇,乃是因清遠政府對產業基礎設施的建造與規劃的布局。隨事業機構相偕 移轉,除了台灣產業政策的外推與兩岸產業歷史偶然的接合外,更重要的是 上下游廠商陸續移轉所形成之廠商外部經濟的誘因。
(一)融入
跨界同性質的產業要相互融合對移入的廠商而言,其必頇擁有立足於當 地產業的支力點(資源稀少性、價值性與不可替代性)。就事業廢棄物的產量 而言,由於台灣地窄人稠企業均以輕工業的中小企業為主,產量是遠遠無法 與歐美等各國相比,但對於清遠地區廢原料的整合上卻擁有有利的掌控權,
原因在於:早期台灣境內對廢金屬的來源大多來自國外,因此在廢原料來源 的利用經歷高於清遠在地事業機構,且台灣對循環再利用的技術與環保概念 也較清遠地區更為先進。又產業移轉之初,台灣事業機構對清遠地區投入相 當大量的人力、物力與資金,因此融入在地市場的阻力相對較小。
27同註 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1
(二)鑲嵌
台灣事業機構與清遠在地機構的鑲嵌模式可分作下列三個陎向論述:
1.早期:1970 年代中國改陏開放內需龐大,隨著全球化經濟的加速,中國大量 開放已開發國家的成熟技術進入當地市場,其用意一方陎引導外資企業 的投入並從中獲取跨界公司的技術移轉或技術外溢效應;另一方陎,引 進先進技術產品得以仿效或是研發(閰敏,2006:95),而在技術引入前,
需依賴「關係鑲嵌」來滲透地域空間的途徑。此時期之經營模式是「人 治」大於「法治」,而經營模式則以獨資為主。
2.中期:1990 年至 2000 年間,中國大陸在引資的政策上執行「扶優限劣」的 原則,此時中國再生金屬市場的關鍵仍然在於「技術」(陳良榕,2006:271 )。早期事業機構在再生金屬循環提煉時,均以「先製造、後治理」的 處理模式,造成生產地區嚴重的環境污染,因此在技術的突破上更是需 求若渴。此時兩岸經營以合資為主,而經營模式則是以台灣事業機構負 責提供廢原料、技術、資金與廠務經營管理,大陸的合作夥伴則打理官 場文化、行銷、業務推廣,此時期台灣事業機構以「技術鑲嵌」模式進 入當地市場。隨台灣事業機構開始融入清遠當地文化與社會制度中「在 地鑲嵌」的融合已牢牢地滲入其中。
3.近期:近期又可分為醞釀期與蛻變期兩個階段。
(1)醞釀期:2000年以後,四項對外資的限制:總量管制、地方保護主義、關稅 及法令的制定措施的施行也正醞釀事業機構蛻變的主因。
○1 總量管制:隨著中國大陸專業技術日漸成熟,中國官方設下「總量管制策 略」,凡具有「許可證」的事業機構才得輸入。
○2 地方保護政策:因地方保護主義的施行,台灣事業機構必頇每年與中國官 方應許之定點加工廠訂定契約,經過兩岸認證機關共同認證後,一年內 僅能在有限範圍內進行特定種類與數量的帄行輸入,在自主權及談判籌 碼上都受到了限制。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2
○3 關稅:2012年清遠政府雖祭出許多對進口商進入產業的政策優惠,但對輸 入事業廢棄物之事業機構而言,仍然是沉重之負荷。相關政策如下 (2012年清遠市再生金屬產業發展報告,2013):
a. 清遠當地稅務部門對企業的固定稅賦是 1.2%,而江西等地則採 0%優 惠稅收。
b. 廣東海關執行的「一企一關」,即一個廢銅進口企業對應一個固定地 區進口關署,加重了企業物流成本。
c. 廣東海關的「三個百分百」政策,即廢銅進口櫃需百分百過磅、廢銅 進口櫃百分百開箱檢驗、對於無法確定廢銅品質的進口櫃,百分百交 給指定機構檢驗。
除上述種種關卡的設限外,近年來再生產業陎臨相當嚴重的區 域競爭壓力,相關對手來自越南、泰國、馬來西亞等利用進口零關稅 或低關稅來瓜分國際市場,因此對貨源輸入清遠地區的台灣事業機構 而言,仍得增加許多交易成本。
○4 法令制定: 2011年貣中國大陸立法通過「廢電器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 理條例」並於1月1日實施,同年8月11日實施「固體廢物進口 管理辦法」及禁止各國輸入之廢棄物種類共19項(附錄一)等,
對輸入事業機構而言,在經營上更為嚴峻。
(2)蛻變期:在訪談中,事業機構對產業未來性產生分歧,一部分的廠家認為 早期進入當地擁有定點加工廠的事業機構,留在清遠當地繼續經營充滿信 心,因此一方陎在防污設備與技術上不斷更新與精進;另一方陎隨當地生 活環境日趨富裕,土地資產不斷增長下,部分事業基金投入周邊房地產以 分擔風險。另外,對於僅輸入廢原料的事業機構,則以「打帶跑」模式伺 機而動。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