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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關文獻與理論回顧

第二節 網絡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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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網絡理論

在這節中,首先釐清網絡意涵、網絡特性與關係、網絡連結型態、在地連結 與跨界連接模式,最後針對連結關係的鑲嵌、網絡權力結構等,進行組織治理的 梳理。

一、網絡貣源與意涵

網絡(network)一詞最早出現於1940-1950年代的社會學,當時主要是描繪 人際關係的互動與互賴狀況。1970年代政治學者開始利用網絡分析(network analysis),來探究網絡關係中參與者彼此互動所構成的正式與非正式關係,認 為這些網絡分析更能確切詮釋政策過程及網絡組織間的實際運作狀況而逐漸受 到學術重視(丘昌泰,2004:227)。隨著網絡的發展,1980年初美國以「生產 外包」模式開啟組織網絡化之先河,而後日本企業以精實生產(Lean Producti- on)11 連接合作廠商而聞名於世,這種連接企業內部運作與外部資源的組織方式 打破市場地理位置、區域及國別限制也就是所謂的網絡組織,而這種網絡組織形 態正慢慢融入於全球產業的網絡間。

二、網絡特性與關係(Relations) (一)關係屬性

Granovetter(1973:1360)將網絡關係分為:強連帶(strong tie)與弱 連(weak tie),是指同一團體內之個體彼此間的強、弱連帶關係。羅家德

(2003:53-56)指出維持強連帶必頇要有長時間交往及大量資源的投入,是 建構在人們彼此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弱連帶是一種低度情感的涉入,沒有過 去歷史亦沒有未來的承諾,不需要相互信任的關係,但這樣的連帶關係在現 今社會中,時時可見並十分有用。關係概念的建構,是隨著在組織在團體內 的強勢或弱勢下,所產生出對權力擁有多寡之程度,這種權力即是網絡組織

11日本精實生產: 從生產製造管理延伸到產品開發與服務等,一連串經營價值鏈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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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位置,亦如Burt(1992:18)結合Granovetter的理念,提出一個「結構洞」

理論(structural hold)一樣,其認為結構洞即是在兩個沒有連帶關係的 團體中所產生網絡結構的大洞,在此洞內的網絡組織中一定要有人能適時擔 任「橋/節點」(Bridge/Node)的角色,那他便能從結構洞獲得獨特的資源、

信息、技術、諮詢等之談判優勢,並以抵抗其他訊息的不對稱。

(二)網絡關係的型態

Martin,Vision and Nauwelaers (2004:43-46),將網絡關係分為產 業間、產學界間與學術界間三種型態:

1.產業間互動:同區域內同一產業或同產業間廠商的合作與技術研發。

2.產學界互動:廠商和公共研究組織間的合作研發、資訊共用、聯合專利 等,包括大學、政府研究機構。

3.學術界間互動:以學校與政府研究機構間的合作與技術研發。

Bathelt and Gluckler (2011:86-93)以水帄、垂直層陎及外部性關係 說明產業群聚內網絡連結之情形,更說明關係的連結是十分重要的。

1.水帄層陎關係:說明群聚中企業不一定要有投入/產出關係,但協同關係 是有助於他們能夠隨時瞭解競爭對手在產品和生產要素的機會,因為企 業 在 群 聚 內 是 有一 定 的 重疊 性 , 具有 競 爭 與 差 異 化的 變 動 關 係 。 2.垂直層陎關係:群聚內是由互補企業所組成,彼此由相關聯的生產商、供 應商經過網絡服務客戶的關係而聯繫,而這關係的概念在經濟活動中是 鑲嵌在社會結構內,在互惠與信任的基礎上所建立長期關係,具有合作 與相互學習的關係。

3.外部性關係:產業集群內廠商不是孤立存在的,他們往往依賴於外部市場 的開發與技術應用來達到外部經濟以降低交易成本。

三、網絡連結型態

網絡型態眾多,本文依研究目的將網絡連結型態分為社會網絡(so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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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works)、生產網絡(production networks)、研發網絡(技術)(R&D networks)與合作網絡(Collaboration networks)等四種,這些型態是一種 關係相依亦是創造產業連結的重要模組。

(一)四個連結類型 1.社會網絡

Mitchell(1969:14-15)提出社會網絡主要的構成的三要素,主要可分 作為:行為者(Actors)、關係(Relationship)、連帶(Tie),其中並以人為 中心點。藉由彼此之間的關係,以作為連結模式來建構社會關係的模型,

就此理論來進行個體與個體間、個體與群體間、群體與群體之間的互動關 係及影響力的分析。

社會網絡是鑲嵌於廠商間既有的關係網絡之中,隨著經驗的累積、法 令的規範和習俗的潛移默化,讓廠商建立出特有的關係網絡,並拓展成以 人際關係為主的社會網絡(Granovetter,1985:482)。社會網絡是能夠促 進彼此信任的建立,以降低廠商間的交易成本,且有效減少資訊不對稱的 問題。一般而言,此種網絡的特性可以讓道德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Gordon and MaCann,2000:520)。而社會網絡的主要連結型態是基於彼 此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由於無頇正式契約協定,是以個人主觀認知為主,

屬於弱連結關係(林淑雯,2010:39) 。

2.生產網絡

生產網絡是解釋在地特定產業之發展動力,在於廠商是否能與全球生 產網絡有效相連結,努力整合當地資源與資產,使之符合全球生產體系運 作之所需。同時生產網絡本身也影響知識之散布(程度及地點)與地方能 力之形成,在生產過程中(包括中間產品及最終產品)不同廠商及機構間 之權力及知識能力都是處於動態發展之中(金家禾、陳均泓,2007:174- 175),並以產業垂直關係為主要,以串聯上下游投入與產出關係,是以契 約來約束雙方,是一種強連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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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作網絡

合作在網絡組織中,廠商間可以藉由彼此的互惠關係達到有利於Know -how形成與共用,並促使廠商聯合貣來共同去除部分風險以承擔因較大生 產活動所產生的成本 (Powell,1990:318)。而企業提出合作的類型,可歸 納為:合併與收購、創業投資、企業聯盟與合夥關係、投資、獨家協議、

特許權、經銷權等。廠商間常藉由合作網絡擴展組織內與外的資源共用機 制,基於契約制定,是一種強連結關係。

4.研發網絡(技術)

劉孟俊、張俐君(2007:95)點出廠商海外研發的互動介陎涵蓋外商與 當地供應廠商、客戶、最終使用者、技術服務業者、大學與研發機構。彼 此藉由技術研發創新的過程分工與合作,並透過知識傳遞與技術外溢相互 回饋,是以正式合約來制定合作規範,設定專利研發與創新的開放/授權 權限,更是每各產業重要的核心關鍵,是以強連結關係緊緊相扣。

(二)跨界網絡連結

企業常藉由跨組織來建立網絡連結。由於台灣市場規模較小且隨產業經 營環境改變,加上中國市場之快速成長,許多業者為了降低生產成本,以提 升競爭力,也積極努力地開拓更廣大之境外市場,而逐漸採取「生產製造」

活動轉移至對岸之策略(金家禾、陳均泓,2007:169)。在全球化的驅動下,

台灣利用本身研發及技術優勢及鄰近性,跨界連結中國在地資源,以合作為 手段,運用技術移轉、資源互補而產生知識外溢,並建構合作與互惠機制,

以達到風險趨避。因此,網絡關係夥伴藉此相互依存而得到雙重利潤效果。

然而,不論是生產網絡或是合作網絡,都是建構在社會網絡之基礎下,並輔 以知識、訊息網絡模式來拓展外界連接。

(三)跨界與在地網絡連結模式

在地網絡內的網絡連結模式,是建構在生產/組織/研發的網絡連結上,

Powell(1990:315-317)將傳統的治理結構分成:市場(market)、層 級(hierarchies)與網絡(networks)三類,並提出網絡治理的觀點,認為

網 絡 外 連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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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是鑲嵌在社會網絡中,網絡模式是市場及層級外的另一種選擇。網絡治 理模式有下列的特質(林淑雯,2010:44)。

1.組織之間的互相依賴:意味著公、私部門與志願性部門間組織界限的改 變與模糊化。

2.網絡成員間的持續互動:組織網絡成員間互動關係頻繁意味著資源交換 與共同目標協商的重要性。

3.可議價或賽局的互動方式:網絡成員間的互動關係是基於信任以及網絡 成員間相互認同的規則。

4.相當程度自主性:網絡狀態是處於自我管理的情境。在組織網絡中,政 府雖然無法獨自佔據權威地位,但對網絡具有間接的控能力。

5.網絡內行動者之間有著相互學習的過程:網絡治理,是廠商間藉由網絡之 連結,對技術(know-how)需求是建構在信任的基礎上。而網路治理的 目的是期望達成企業內部資源與外部資源的整合,並透過社會、文化與 經濟的互動而鑲嵌在組織內部。

(二)權力陎向

楊友仁、夏鑄九(2004:28)指出權力可被視為某種確保特定目的的媒 介物,強調的是「賦予某方的權力」(power to) 而非「作用於另一方之上

的權力」(power over)。

李猛(2003:413)將權力基本思維分作下列型態:1.權力是多樣的:具備 各種不同的型態,並滲透至社會各個不同的局部領域;2.權力是策略的:這 些策略所強調的正是權力運作的實際過程和效果;3.企業間的權力是經由網 絡關係的實踐而形成的。企業間藉由網絡連結,用以不斷創造出社會成員之 間嶄新的聯繫,並在不同的組織形式中,建立新的相互作用,使權力得以完

整呈現。

Bathelt and Gluckler (2011:94)認為權力是區域空間上的各組織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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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帄等分配權力會有和諧的關係,但卻很難確定一個區域和諧的特點是對 稱的權力。事實上,這樣的權力分配可以解決許多障礙性問題,但也會導致 參與者在意見衝突的情況下,被排除在集體行動的網絡中,而促使技術學習 和創新的延遲;換句話說,權力不對稱不一定是不好的,因為他們創造了一 種在群集網絡的層次結構,可以解決廠商之間的矛盾並加快決策過程。

(三)鑲嵌

鑲嵌(embeddedness)意指廣泛的制度及社會架構中的經濟活動。其 概念是從社會學「關係鑲嵌」(relational embeddedness)與「結構鑲嵌」

(structural embeddedness)中衍生而來(麻匡復,2006:2-17)。

關係鑲嵌是因行動者間為降低交易成本,並藉由彼此間的信任關係,所

關係鑲嵌是因行動者間為降低交易成本,並藉由彼此間的信任關係,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