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跨界網絡連結與在地網絡治理
第一節 台灣與清遠地區事業廢棄物產業網絡連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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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跨界網絡連結與在地網絡治理
第一節台灣與清遠地區事業廢棄物產業網絡連結模式
台灣與清遠事業廢棄物產業合作模式,是以人脈網絡(社會網絡)為連結 點,爾後才會進入廢料供應的合作網絡。在廢原料的合作網絡中,除了廢料的輸 入外,另一項任務即是技術移轉與銷售通路的連接與擴展,最終形成緊密的網絡 關係。另外,藉由台灣事業機構跨界清遠地區,透過跨界網絡觸角的延伸,更能 梳理群聚體內部與外部的聯繫管道,並在全球網絡中吸取相關知訊與知識,以串 聯群聚內廠商的知識管理與運用,而使外部知識的潛在價值得以內化,有利於在 地廠商本身之吸收。台灣與清遠地區事業廢棄物產業網絡跨界連結模式彙整如 下:45
一、社會網絡
兩岸商業社會是以人際關係(relationship-based)為主,特別重視透過人 與人之間的聯繫。台灣機構與清遠在地廠商的連結,則是經由較早深根於廣東當 地的其他台商(成衣與製鞋業)做連結的貣初點,在經當地的廠商轉介後,再與清 遠在地機構進行社會網絡之接合。
清遠再生銅產業的社會網絡連結,隨各行動者相互連接啟動後這些網絡即已 成形。然而,隨每各行動者的不同,對通行點的要求均會不同,行動者經過通行 點的運作期望得以獲得最大利益,但經過通行點的過濾並非所有行動者皆能因再 生銅的發展而獲得利潤,有些事業機構因資源的不易取得或在政府政策的限制下
,轉向發展其他類別的再生產品,而有資源者更因此而形成獨立的發展模式而獲 得主導權,使其他想加入者游離在網絡外圍,因為它們必頇經由主要行動者去做 篩選。但最終這些通行點的設立,仍逃脫不掉清遠地方政府的產業政策所主導(右 斜線)。另外,由事業機構間所成立的銅交易中心與每年一次的再生銅高峰會議,
在整個網絡中佔有一定的地位,它們是對外的窗口也是網絡中唯一可對全球發聲
45依據編號 A.B.C.D.E.F.G.H.I.J 受訪者所述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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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廢原料供應網絡
清遠地區廢原料供應,主要是以美國、日本、韓國等為最大宗,台灣為 其廢料供應來源之一小環,主因在於台灣有關電信(子)、軟體廠有一大半生 產工廠都設於中國、東南亞地區。對台灣事業機構而言,台灣本地所生產之 廢原料,一方陎需供應台灣本地循環再利用,另一方陎則會隨國際銅價有漲 幅時,在成本利益考量下,轉為輸出,以求取最大利潤46。廢原料之輸出與輸 入模式將可分為台灣與清遠兩個區塊論述47,台灣廢原料之種類可分為:工業 廢料、營建廢料、農業廢料、國防廢料、電信(子)軟體廢料,又以電信(子) 軟體廢料為最大宗,而可輸入之廢原料(半成品),以亞洲(日本)最多、其次 是美洲地區。清遠方陎經台灣廢原料輸入後,貨料會放置於 26 家定點加工廠 內,並依輸入材料性質宊排原地處理或轉賣等程序做最後深加工,經處理後,
以半成品或成品方式銷售至中國境內或境外。
三、技術網絡 (一)直接授予
2000年以前,台灣事業機構對廢原料的提煉技術所追求的是本身技術的 提升,然而事業機構為鞏固自己之主導權力,且避免清遠在地事業機構成為 日後之競爭對手在技術輔導上會給予適當之管控,不會以最先進之高科技技 能傳授,而是以一般市場上可接受的技術層級為主。
(二)間接外溢
2000年以後,中國境內也不斷在廢原料技術提煉上努力突破,因此在政 府的輔導及在地事業機構自身要求下,與學界分別簽訂了「特派員協議」48
46當國際原料股價盤大漲時,對事業機構來說,輸出所需付出成本,比廢原料留在國內加工處理 來的划算。除此之外,現金的取得快速,資金的押期也會縮短(依據 A 受訪者所述彙整)。
47依據編號 A-1.D.E.H.I.J.受訪者所述彙整。
48特派員協議:是指與廣東工業大學謝武明博士、宋衛鋒教授等,針對再生產業需求,給於在地事 業機構就技術、設備與研發予以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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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清遠再生金屬產業發展報告,2012),期望能邁向無污染高經濟的循 環體系。台灣事業機構在清遠地區產業技術不斷的升級亦備感壓力,也正積 極投入技術提升、設備淨化、人才培育等,並接合環保署、工研院、財團法 人金屬研究發展中心、大專院校、產業界等相互配合以期更上層樓。另外,
台灣與清遠地區產業亦會透過彼此技術員的互動而達知識與技術外溢效 果。
四、合作網絡
台灣與清遠地區事業廢棄物的合作原於社會網絡之連接。2000 年以前,
在清遠當地的台灣事業機構,一部分直接在當地開設拆解加工處理廠,另一部 分則是藉由雙方簽訂策略聯盟分工合作。兩岸產業合作的默契,台灣事業機構 主司廢原料輸入、技術移轉與內部經營管理,而清遠在地事業機構主導貨源加 工處理、行政體系打理與銷售。
2000 年以後,隨清遠政府祭出許多地方保護政策(外資優惠的銳減、關稅 提升、外資申請定點加工廠難上加難),並規定外國進口之廢原料都必頇轉入清 遠當地合格定點加工廠中(2007 年),這項措施出現多方角力,早期先進入的台 灣事業機構由明轉暗(加工處理廠的幕後老闆)繼續持續事業體系,後進之台灣 事業機構僅能與合格定點加工廠合作,以每年一簽的契約模式,進入當地產業 市場。
另外,台灣輸出事業機構與清遠定點加工廠廠家合作網絡連結模式如圖 5-2 。根據 2013 年行政院環保署資料記載,台灣事業機構 15 家機構輸出至 清遠地區主要是與清遠在地 26 家定點加工廠中之 8 家定點加工廠做合作網絡 的連結。 其中台灣事業機構合作最密集的廠家為:清遠市億寶物資回收有限 公司與台灣進宏、立悟、凱倫、政榮四家事業機構合作;清遠市豐裕金屬企 業有限公司合作的有霖田、宇宣、瑋聯、觀鼎四家台灣事業機構;清遠市遠 升五金圕料有限公司與台灣坤志與遠陞兩家合作;清遠新鑫再生資源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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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合作的有周辰與同慶兩家台灣事業機構;清遠市進田企業有限公司與台灣 進田事業機構合作;清遠市益宇再生物資有限公司則與台灣大坤事業機構合 作;清遠市金運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與台灣美蓉事業機構合作。
圖形 說明
15 家台灣輸出事業機構 8 家清遠定點加工廠 事業廢棄物
圖5-2:台灣事業機構與清遠定點加工廠合作網絡連結圖 資料來源: 本文繪製
五、銷售網絡
台灣廢原料經由清理機構收購後,分為境內銷售(轉售或其他處理廠、中盤 商或製造商)與境外銷售(輸出至清遠定點加工廠)兩部分。清遠部分:在加工處理 後,銷售通路亦會選擇留在中國境內銷售或售出至境外。彙整兩岸廢原料供應、
合作網絡與銷售網絡連結模式如下圖 5-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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