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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台灣長期照顧服務產業的發展與現況

第三節 台灣現行社區照顧服務現況

4.3.1 社區式照顧服務供給現況

96年4月3日行政院函核定「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並將「居家服務」、

「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等3項服務措施合併稱為「照顧服務」。我國日 間照顧(護)因為政策沿革關係所致,現有各類照顧服務設施有不同管理單 位,也分別呈現不同的樣貌。過去社政單位所管轄者稱為「日間照顧中心」,

而衛政體系所管轄者則稱為「日間照護中心」。而如今社政、醫療部門統合 在上位的衛生福利部所共管,故現在也統一名稱為日間照顧中心(日照中心)。

其類型定位也不再以所屬管轄單位為區分,而是以其服務功能來劃分。日間 照顧中心其收案之對象大多以失能者為主,故可區分為「失能型」、「健康 型」及「綜合型」三類。其中,失能型為收托中重度以上之失能老人個案,

綜合型則為收托一項ADL以上失能老人個案。此外,根據內政部社會局2006 年6月底所統計之日間照顧中心服務人數結果,失能型及綜合型共計服務 1,543人;另衛生署於同時統計日間照護機構之服務量為545床,故社衛政系 統之提供服務量總計共2,088人。(行政院〈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核定本

(2007~2016))

然而隨著長照十年計劃的開展,日間照顧中心不管在服務量的新增供給 與需求兩方面,都未見明顯的增加與發展,甚至還有停滯縮減的情況。例如 2010年度:全國僅設置66個日間照顧中心(含失智症日照中心12 個),計服 務僅785人(含失智症日間照顧服務108人);2011年9月止:全國設置77個日

間照顧中心(含失智症日照中心14個),計服務1,088人(含失智症日間照顧 服務144人)。儘管衛生福利部啟用後再於民國100年啟動「日間照顧呷百二 計畫」,評估適合提供日間照顧服務的場所,優先補助修繕及設施設備費用,

期待加速日間照顧中心的設置與總數,截至102年12月31日止,共增設54所,

但全台也不過總共設置了120所日間照顧中心,照顧資源相對來說,仍然十分 有限。(衛福部,「日間照顧呷百二計畫」)

4.3.2 我國未來長期照顧服務資源發展推估

在機構式服務、社區式服務及居家式服務三類型服務項目中,機構式服 務為我國推行時程較長之服務類別,含括長期照護機構、護理之家、養護機 構及安養機構等。而居家服務及社區式服務(統稱為照顧服務),則未如機構 式服務具備相當之服務供給量與使用規模,且居家服務含括項目多元,包含 居家照顧、居家護理、居家復健等服務,社區式服務則除日間照顧中心之外,

亦有喘息服務。由於居家式及社區式服務之各項服務使用,允許使用者依需 求相互配搭使用,因而也通稱為照顧服務。故在此對居家及社區型服務未來 的資源規模之推估,乃以涵蓋範圍最廣、使用頻率較高之居家服務及日間照 顧為主要推估項目。

一、未來日間照顧(護)資源規模推估

由於使用率之假設數值不同,以及老年人口數成長劇烈所致,整體需求 規模成長快速,估算其需求量由2007年的2350床需求,至2012年成長至5,758 床,而2012年後由於假設使用率將逐年成長至2020年之5%,照顧需求床位數

成長更加急遽,2020年需求量為19,907床。觀察歷年需增加的供需差異,則 至2012年皆需有643床至775床之成長量,而2012年後,由於使用比率假設成 長快速,同時老年人口的成長亦急速的狀況下,需要建置之床位數亦急速的 攀升,從2013年需建置1,384床,至2020年當年度便需建置2,112床,才足以因 應需求(詳見表六)。

另依據吳淑瓊等(2003)全國長期照護需要評估第二年計畫之調查結果,

其以日間照顧服務使用率為0.35%作為低推估,而「非常有意願」使用日間 照顧者比率占1.99%為中推估值,以「非常願意及願意」使用者占20.9%為高 推估值。據此假設我國日間照顧規模依現行的服務使用率約為0.96%,逐年 成長至2012年達到吳淑瓊(2003)全國長期照護需要評估第二年計畫調查結 果之「非常有意願」使用日間照顧者比率1.99% ,並且以2020年總體使用率 達到5%為目標持續成長估算,估算結果如表六所示。

表六 日間照護逐年需求評估調查表

台灣現時所需要的日照中心數量約為192~200所。而儘管在長照十年計劃中,

政府投注大量經費補助政策加持下,但至2013年底,衛福部邱文達部長也僅 能宣布成功設置120所日照中心,嚴格看來,也僅是勉強甚至不算達成總體需 求目標。

二、未來居家照顧(護)資源規模推估

在居家照顧服務方面,自民國91年計畫開辦以來,服務人數逐步成長,

自民國91年1,795人,至94年底增至16,238人,至95年6月增加為17,234人(行 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06);自97年度起,本項服務措施已納入我國長期 照顧十年計畫「照顧服務」範疇辦理,依服務對象之失能程度核給不同補助 額度,99年12月底服務人數合計27,800人,較98年增加5,783人,100年度截至 8月底止,服務人數合計31,409人(內政部,2011)。

目前130個居家服務提供單位中,部分單位的母機構是跨縣市提供服務的 大型組織,因此提供居家服務的組織共有102 家。這102個組織中,有39%是 財團法人基金會,29%是社團法人協會,17%是安養護中心、護理之家或仁 愛之家等長期照顧組織,10%是醫院組織,其餘5%則是縣市政府及勞動合作 社(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網站)。但依我國長照十年計劃(大溫暖計畫) 所推估2010年至多需要有229個居家服務單位,2015年計有267個,至2020年 有308個。這顯然和目前的產業經營實際情況相當的差距。究其原因,其中的 正向或負向的影響因素,將會在下一章節中一一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