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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長期照護內涵與國際經驗探討

第二節 長期照護政策的國際經驗

3.2.1 日本

全世界國民平均壽命最長壽的國家為日本,未來65歲以上老人占總人口 數的25%,屬超高齡社會,所以日本於1989年制定「老人保健福利推動10年 戰略(Gold Plan)(黃金計畫)」,以期能擴增相關之公共服務基礎措施。

一、黃金計畫 有下列八大重點:

(一)居家福利十年計畫:目標為設置1萬所的日間照顧中心及居家照護支援 中心、設立5萬床照護床位,以及培植訓練10萬名照護員等。

(二)零臥床老人戰略計畫:建立以全日本民眾的腦血管病變資訊系統、充 實預防腦中風或骨折等衛教知識、居家照護支援中心配置專業護理師等專業 人員,並已培訓2萬名居家照護指導員及8萬名居家照護協助人員(如志工)。

(三)「長壽社會福利基金」:主要用於支援老人居家服務及居家醫療,並 補助相關活動各項經費。

(四)緊急設置機構:設置老人保健機構床位28萬床、護理之家10萬床、特 別養護老人之家24萬床,以及400所偏遠地區高齡者生活福利中心。

(五)推動高齡者生活教育

(六)推動長壽科學研究10年計畫:設置國立長壽科學研究中心,進行照護 及預防治療等綜合性長壽科學研究。

(七)推動社區開發事業:鼓勵民間業者設立老年保健及福利綜合機構,設 立以高齡者生活、照護、健康及生命意義活動為事業主體的綜合性機構;

(八)推動黃金計畫之各項支持對策:考量福利人才的供給問題,1991年特

設置福利人才諮詢中心,建構福利服務人才資料庫;1992年更設置照顧實習 暨推廣中心,提高照護品質。(呂寶靜,2005)

二、新黃金計畫

老人保健福利服務之目標在黃金計畫執行三年後,日本政府認為必須提 高。並於1994年12月重修制定「新黃金計畫」。除修正老人照護服務基礎項 目之目標值,更對未來政策之基本架構提出方針。

「新黃金計畫」於1995年開始執行。使得所有老人於身心障礙時也能保 有尊嚴、自立、就近地獲得服務渡過晚年,新黃金計畫提出四大基本理念,

說明如下:

(一)以使用者為本、支持老人自主獨立:提供尊重老人意願及選擇之服務。

(二)提供普遍性的服務:此計畫涵蓋所有待援助的老人。

(三)提供綜合性服務:提供有效率、綜合性的服務,以滿足高齡者在保健、

醫療及福利各方面的需求。

(四)在地服務(社區主義):提供居民在社區使用所必要的服務,採行以 市町村為中心的體制建構。(日本厚生省老人保健福利局, 1998; 莊秀美, 2005)

三、 2000年開辦介(照)護保險制度

日本於1995年7月提出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再建構—安心生活21世紀」報告書,

建議以社會保險方式規劃公共照護方案(日本厚生省老人保健福利局, 1998;

李光廷, 2001)。故日本照護保險法於1997年底正式通過,2000年4月1日開辦。

旨在減輕家屬照護上的負擔,並由社會共同支持照護。並將長期照護從健康 照護保險中分立出來,以達減少機構化之目標。

四、2006年修正介(照)護保險制度

因老人增加速度超過預期,罹患失智症的老人倍增,獨居老人亦持續增加,

日本政府乃於介護保險執行五年後進行修正,於2006年開始執行,重要修正 方向說明如下(林萬億等, 2006):

(一)建立預防性(Prevention)的服務體系

考量輕度患者(介護1級)人數大幅增加,且先前對輕度失能者所提供的服務 無法改善其狀況,特提出兩項修正策略:

1.建立預防給付之體系:建立以輕度失能者為對象之預防給付制度,以預防 惡化及減輕照護程度。

2.建立區域型支援體系:預防照顧納為照護保險制度之一環,將有可能接受 支持與有照護需要的老人列為照護預防的服務對象。

(二)重新評估機構給付標準

1.刪除照護保險給付中之機構式服務住宿費、伙食費的给付。

2.檢討低收入者的補助標準。

(三)建立互動服務模式

為強化居家支持服務體系,研擬預防老人受虐之對策,加強醫療與照護體系 之互動,特建立新型服務設施:

1.建立區域密集型的服務模式,包括小規模多機能型之居家照護、失智症老 人團體家屋及失智症老人日、夜間照顧中心。

2.建立區域整體支援中心:包括綜合性的諮詢機能、照顧預防管理及全面性、

持續性的管理支援業務。

3.充實居家型服務模式:構築具照顧功能之銀髮住宅,重新檢討老人福利機

構之定位。

綜上所述,為因應人口老化的趨勢,1990年起日本實施之「黃金計畫」

即整合社會福利及老人保健服務醫療,服務對象擴大為所有需要援助的老人,

相較於本計畫頒訂前,服務對象僅限於生活困難之獨居老人或低收入者;至 2000年修訂之「黃金計畫21」另聚焦於失智症老人支援政策。另2000年亦通 過介護保險法,讓社會保險成為長期照顧主要的財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