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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釋義

壹、 國際教育(International Education)

在受到全球化衝擊的世紀,新時代的公民,須具備國際視野及地球村的概念。

詹盛如(2013)歸納黃博仁、顏佩如、黃乃熒的說法,提出「國際教育」是協助 學生從地球村的觀點,透過跨國的溝通與理解,學習尊重多元文化的差異,培養 其成為世界公民,促進永續發展,並在全球化時代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

若從國際教育推展的目的來看,Epstein(1994)認為國際教育是一種提倡國 際面向的知識與態度,以促進國家間、學生、教師、學校相互交流,增進彼此瞭 解與學習;Crossley and Watson(2003)則提出國際教育特別有一種進行國際瞭解,

以促進人類福祉的國際主義意識型態。綜合上述概念,研究者認為國際教育是透 過國與國之間的文化教育交流,培養國家人才國際觀點及國際素養,從了解差異 中,學習尊重多元族群文化,以促進社會和平、永續發展之理想。黃乃熒(2009)

指出「國際教育」是在教育歷程中,結合未來導向及多面向之科技整合,藉由教 育體系導入跨文化的學習,拓展國際視野,提升國際競爭力,喚起學生全球公民

意識與行動參與責任,以全球化為領導願景,回應全球環境的改變。綜合以上觀 表 20%以下學生能做到;「2」代表 21~40%學生能做到;「3」代表 41~60%學生能 做到;「4」代表 61~80%學生能做到;「5」代表 81%以上學生能做到。學校可依據

目標 校本推動指標

4、全球責任感

1.認識及尊重不同族群的異質文化 2.強調人權與永續觀念 3.體認世界和帄的價值 4.重視全球環境生態的相互依存性 5.從日常生活中養成生命共同體的概念

貳、 學校本位國際教育計畫(School-based Internation Education Project,簡稱 SIEP)

教育部為減少城鄉差異、國際經驗差異,顧及全面性國際教育之發展,希望 由學校自行研究發展「學校本位國際教育計畫」,由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依據教育部 中小學國際教育白皮書,補助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國際教育。補助 項目可分為四類,分別介紹如下:

一、課程發展與教學類:每校補助總金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上限。補助項目有(一) 辦理中小學國際議題及國際教育融入課程;(二)研發並辦理中小學國際交流數位教 學模式;(三)辦理開設外語及文化課程之相關活動。

二、國際交流類:每校補助總金額以新臺幣五十萬元為上限。此類補助項目有(一) 外國學校、師生來訪活動;(二)臺灣學校、師生出訪活動;(三)參與國際網路交流 計畫;(四)參與國際會議或競賽;(五)外國學生來臺服務學習活動等。

三、教師專業成長類:每校補助總金額以新臺幣五十萬元為上限。補助項目有(一) 結合社區其他學校辦理校內行政人員及教師國際教育專業知能研習;(二)自行辦理 校內行政人員及教師國際教育專業知能研習;(三)教師組團參加國外舉辦之國際教 育專業知能研習活動。

四、學校國際化類:每校補助總金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上限。補助項目分別有(一) 校園國際化,學校外文網站、文宣或是雙語教育環境建置;(二)人力國際化,成立 行政支援團隊,設置專職單位辦理國際化事務;(三)行政國際化,開發行政及教學 之雙語表單,建置接待家庭網絡;(四)學習國際化,調整教學方式,將國際教育主

題納入校內重要會議議題;(五)課程國際化,鼓勵成立國際教育融入課程研發小組、

訂定國際教育融入課程實施計畫;(六)國際夥伴關係,辦理國內校際、社區國際交 流活動,或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學校可依據推行國際現況,進行 SWOT 分析,再從四類子計畫「課程與教學 發展」、「國際交流」「教師專業成長」、「學校國際化」中,進行目標─策略─執行 之教學課程的連貫設計,透過學校自我整體評估,了解學校的資源及需求,應於 每年一月一日起至一月三十一日止,向受理單位提出計畫申請,各受理單位完成 計畫彙整後,經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依據申請學校之班 級規模、教育資源等及所提計畫書撰寫內涵進行初審。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並應依據配合款預算額度列出補助學校,呈報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參酌各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初審結果,進行複審核定補助經費。

參、 國際教育優先行動區推廣計畫

依目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的指標定義,將國際教育優先行動地區學校 約分為六類,分別為一、原住民學生比率偏高之學校,二、低收入戶、隔代教養、

單(寄)親家庭、親子年齡差距過大、新移民子女之學生比率偏高之學校,三、

國中學習弱勢學生比率偏高之學校,四、離島或偏遠交通不便之學校,五、中途 輟學率偏高之學校,六、教師流動率及代理教師比率偏高之學校。以上學校的教 育工作因其地理位置、文化背景、資源限制、及人力的短缺及高流動性等因素,

較缺乏國際教育推動支相關經費,為能讓國際教育計畫的推動確實收效,加強優 先行動地區對國際教育的接觸,引導多元文化學習和國際瞭解交流,讓地區與學 校特色結合國際素養和視野,使其轉化為優先行動中小學的學校在地特色。

目前由教育部國際文教處委由中正大學教育學研究所辦理「中小學國際教育 專業知能人力建置暨優先行動地區推廣計畫」,計畫的需求主要有兩大區塊,分別 是培訓中小學教師與行政人員國際教育的基本知能,以及實際推動國際教育的技

巧與經驗;另一方面是因應國際化與全球化的時代下,讓貧窮學童或優先行動地 區學校有機會與能力參與國際事務,提升其國際教育素養,同時並發展出衡量其 能力之指標內涵。計畫政策方案分成六個主要政策方案,分別為協助中小學優先 行動區推廣與協助、建置中小學國際教育專業知能資訊平台、開發中小學國際教 育相關培育課程模式套組與認證機制、協助各縣市辦理教師專業成長課程諮詢或 合作、辦理中小學國際教育研討會,以及開發中小學國際教育相關培育課程模式 套組與認證機制。

優先行動地區學校推動國際教育有兩種運作模式,第一種是「示範學校」,選 取有意願推動國際教育之優先行動地區中小學為計畫試辦配合學校,根據專家學 者、推動學校校長、教師焦點座談,提出適合國際教育推動的方案;並舉辦優先 行動地區學校推動國際教育專業研習工作坊或聯席會議,以提供經驗分享、推動 團隊的輔導協助及專家學者諮詢服務。透過協助輔導機制,使優先行動地區配合 的中小學具備對國際教育的了解、推動國際教育之核心能力,並熟悉對各項可用 資源組織與管理之運作機制。第二種是「校長為中心的夥伴推動方式」,開放有意 願推動國際教育的校長主動提出規劃案,以核心學校為重點,連結區域內的優先 行動學校,統整人力與資源,共同規劃與國際教育相關之活動內容,企劃書送交 執行團隊進行審核,獲得補助者,按其規劃活動內容執行。

圖 1 - 1 優先行動地區學校推動國際教育運作模式 國際教育優先

行動區推動模式

校長為中心的 夥伴推動方式 示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