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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釋義

為釐清本研究過程中各項重要名詞所指涉之範圍與內容,並界定其內涵與定 義,本研究針對重要名詞進行釋義如下:

一、當代藝術(Contemporary Art)

「當代」一詞本身具有「時間性」的意涵在內,若從時間軸的角度來看,日 本藝術評論家暮澤剛巳(Kuresawa Takemi,1966–)將當代藝術定義為:「從現代

主義藝術之後出現的藝術,總稱為當代藝術14。」而根據維基百科的定義,當代 藝術之意涵有二,一指目前這個時代正在實踐中的藝術風格,另一則指從 1960 年代後期開始到當前 21 世紀的藝術15

當代藝術並不是美術史上突然出現的潮流,而是接續現代主義、後現代主義 等思潮而展開的一股藝術風潮,這股潮流可由出現於 20 世紀初倡導顛覆傳統美學 標準的達達主義 ,以及 素有「當代藝術 鼻祖 」之稱的杜象所 提出的 現成 物

(ready-made)觀念做為起點。達達主義的主張以及杜象的實踐行動將生活中常 見的日常物品賦予藝術的價值,在 20 世紀中葉啟發許多藝術家,並造成一連串新 達達主義、普普藝術、歐普藝術、新寫實主義、裝置藝術、低限藝術、地景藝術、

觀念藝術、機動藝術、錄像藝術等運動的興起,而進入 21 世紀後,電子媒體、網 際網路的出現也促成晚近媒體藝術、網路藝術及數位藝術等各種豐富多元的藝術 表現形式與風格16。在全球化趨勢之下,當代藝術透過多元的媒介與內涵,使科 學、哲學、生活美學及文化研究等場域匯流為具有時代特色的藝術風格17。本研 究採用與暮澤剛巳之看法,認為當代藝術並不只是「創作於這個時代的藝術」,而 是「強烈反應當代思潮或文化的藝術18」。

二、奈良美智

奈良美智(Yoshitomo Nara,なら よしとも)出生於 1959 年 12 月 5 日的日 本青森縣弘前市,是極具影響力的日本當代藝術家。其幼年時由於父母忙於工作

14 蔡青雯譯。暮澤剛巳 原著。《當代藝術關鍵詞 100》(臺北:麥田出版社,2011),xvi。

15 相關資訊參考自:維基百科,搜尋日期:2012/03/12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5%B6%E4%BB%A3%E8%97%9D%E8%A1%93>

16 本段資料參考自林素惠。〈杜象達達應否爲當代藝術「亂象」負責〉,《藝術學報》,第 79 期

(2009):63-80 以及楊裕富、林萬福。《後現代主義設計》(臺北:田園城市文化事業公司出版,

2002),47-56。

17 相關資料參考自:藝術檔案網站中關於臺北當代藝術館之簡介,搜尋日期:2013/11/23

<http://www.artda.cn/view.php?tid=499&cid=19>。

18 蔡青雯譯。暮澤剛巳 原著,op. cit.,xvi。

加上與兄長年齡差距甚大,因此大部分的童年歲月均在獨自發呆、畫畫及與動物 玩耍的時光中度過。高中畢業後考上武野藏美術大學,在大一那年寒假獨自到歐 洲開始為期三個月的「一個人的旅行」,見識到歐洲深厚的藝術傳統以及人文素 養。這趟旅程開展了他的藝術視野,也在這個階段他開始思考自己的創作風格以 及將以什麼樣的姿態在藝術領域中自處等問題。奈良美智回國後因經濟問題而轉 至學費相對便宜的愛知縣立藝術大學繼續就讀,並在此校完成大學及研究所學 業。他畢業後曾擔任過美術補習學校的美術教師,並於 1987 年至德國杜塞道夫藝 術學院(Kunstakademie Düsseldorf)留學,重新以學生身份開始藝術創作的生涯。

在德國異鄉的漂浮感與深刻的孤獨感,促使奈良美智更加深入自身內在追尋創作 的源頭,也在這段追尋當中「發現」童年時期的自己,進而逐漸確立了其作品風 格。

在日本新舊藝術交接的 70 年代成長的奈良美智,深受日本浮世繪、動漫文化 及搖滾音樂的影響,其畫作以平面化的空間和獨特的兒童表情構成典型的「奈良 符號19」,在 1990 年代的歐美受到年輕人極大的喜愛,是日本國內少數在海外成 名後回國發展的藝術家。奈良美智的作品在畫廊經理人小山登美夫的引介下知名 度大增,其於 2000 年回到日本定居,此後並以知名的奈良娃娃走紅全球,在世界 各地擁有許多粉絲。奈良美智的創作除繪畫外,也包括大型立體雕塑、裝置藝術、

攝影、陶藝、青銅等。此外他亦跨足時尚、唱片、餐飲等產業進行跨業合作,是 晚近極為活躍的日本當代藝術家,關於奈良美智在第二章文獻探討有更詳細的論 述。

三、迷、迷群、迷群文化

「迷」(fan)在傳播領域中被視為閱聽人的一種,而根據著名的迷文化研究

19 潘力。〈奈良美智:一個人的獨白〉,《美術觀察》,2011 年 7 月:122。

學者 John Fiske 指出,「迷」是更加積極主動與文本互動的一群閱聽人20。我國《教 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將「迷」定義為「醉心於某種事物的人

」,

《韋氏大字典》

的定義為「對運動或表演藝術有極高熱誠的投入者」。而《牛津英文字典》上的意 思則為「從以特定、過度的形式來信仰與崇拜宗教,到任何過度的或錯誤的熱情」。 國外迷群研究的知名學者 Henry Jenkins 探究「迷」的定義,指出 fan 是 fanatic 的 縮寫,最早出現在 19 世紀的新聞中,指的是追隨某些專業運動的人,後來被擴展 性的指稱某些觀看者(spectator)—即使沒有實際參與追隨的行為,但只要是對 運動或商業性娛樂的忠實熱愛者(devotee)皆可稱之為「迷」21。國內迷研究先 驅學者簡妙如認為從這一定義來看,「迷」或「非迷」並不是類型上的區別,而是

「程度」上的不同。

「迷群」(fans)是指對某些人事物相當著迷的一群人,媒體常將之暱稱為「粉 絲」。John Fiske 認為迷群是一群「過度的讀者」(excessive reader),而國內學者 李明璁在論述「迷群」的本質時指出「迷」的概念除了是個人的沈浸其中外,也 是社群性格很強的公眾展示(public display)者,迷群透過社群維繫彼此對迷群 文本的支持,而社群中的交流互動是「迷群文化」(fan culture)中相當重要的要 素,因此他認為「迷」一定是複數的 fans,唯有透過這個「複數」,迷群的文化意 義才能顯現22。據此,本研究將「迷群文化」定義為「由熱衷於某人事物的愛好 者,在社群的運作下,藉由彼此的互動交流所形成的一種次文化。」綜上所述,

本論文將「迷群」界定為在社群當中彼此分享文本、交流討論、共享一種「認同」

的一群閱聽人,而此處所指的社群是跨領域的想像式社群,舉凡能使閱聽人參與

20 參考自王曉玨、宋偉傑譯。John Fiske 原著。《理解大眾文化》(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1),

173-174。

21 簡妙如。《過度的閱聽人:「迷」之初探》(嘉義:中正大學電訊傳播研究所碩士論文,1996),

17。

22 以上資料參考自文化研究月報第 55 期文化批判論壇第 37 場:粉都(Fandom):迷文化研究,

搜尋日期:2012/03/20 <http://www.cc.ncu.edu.tw/~csa/journal/55/journal_forum371.htm>

在所迷文本的想像裡者均屬之。

四、閱聽人

閱聽人是傳播研究的重要議題之一,根據國外學者 Abercrombie & Longhurst 之 看 法 , 閱 聽 人 研 究 可 以 區 分 為 三 個 典 範 時 期 : 首 先 是 「 行 為 典 範 時 期 」

(Behavioural Paradigm, BP),閱聽人是傳播情境中被動的個體,其行為受媒體所 影響並且是可以操控的;其次為「收編/抗拒典範時期」(Incorporation/Resistance Paradigm, ISP),以 Hall 的製碼/解碼模式最具代表性,在這個典範中閱聽人具有 選擇性,可以透過協商或對立解讀來決定訊息的意義,以「文本意義和閱聽人解 讀之互動關係」為關注的焦點;最後則為受傳播科技興起影響而產生的「觀展/

表演典範時期」(Spectacle/ Performance Paradigm, SPP),閱聽人可以主動生產訊 息,藉由網路等互動媒介展現自我,更強調閱聽人的參與感及認同感的建立23。 關於閱聽人的三個典範時期於第二章文獻探討中有更多的論述。

國內學者盧嵐蘭認為:「閱聽人經常被概念化為片面的特質或屬性,並被抽離 於具體的生活情境而去凸顯這些局部的性質,忽略了閱聽人是完整的個體、是某 些環境中的血肉生命24……。」這樣的看法係將閱聽人回歸到其生活脈絡之中,

從具體的情境與脈絡去瞭解閱聽人如何使自己成為閱聽人,因此較屬於上述之第 二及第三種典範。本研究所稱之閱聽人,除了指在藝術傳播的脈絡下接收到藝術 相關信息的閱聽大眾,包括博物館或美術館中的觀者、透過網際網路使用並分享 相關訊息的使用者,以及暴露在媒介訊息中的個人之外,本研究更進一步將所指 稱之閱聽人界定在「對奈良美智及其藝術創作著迷的迷群閱聽人」,係在迷群文化 理論的脈絡下來進行探討。

23 參考自張玉佩。〈從媒體影像觀照自己:觀展/表演典範之初探〉。《新聞學研究》第 82 期(2005): 46。

24 盧嵐蘭。《閱聽人與日常生活》(臺北:五南,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