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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的名詞解釋,包括:同理心多向度結構模式、誘發不同關注 焦點、學生身份。

壹、同理心多向度結構模式

本研究以 Davis(1996) 同理心多向度結構模式為立論基礎,兼具認 知和情感成份,可清楚檢視從「前提事件-個體固有的同理心基礎能力和 傾向」受到誘發、啟動同理心的「處理程序」機制、「個體內在情感或認 知產出」的同理心反應、到「人際產出-同理心外在行為展現」等,由多 個向度構成一連串同理心歷程之視框。

本研究六個依變項,構念分別取自 Davis(1996) 同理心多向度結構 模式中的「個體內在產出面向」和「人際產出面向」,包括:同理心內在 情感的對應式產出-「感同身受他人的情緒」、同理心內在情感的反應式 產出-「同理關懷」和「身心憂急」、同理心內在的認知產出-「歸因」、

同理心的人際產出-助人行為的「意願」和「展現形式」。有關這六個依 變項的概念型定義和操作型定義,茲分述如下:

一、同理心內在情感的對應式產出

本研究所指「同理心內在情感的對應式產出」源自 Davis(1996)同理 心多面向結構模式-「個體內在產出面向」的「對應式情感產出」,是一 種與目標對象情感狀態相符應之觀察者內在情緒感受;又因本研究誘發 受試者同理心反應的刺激材料中該名高中生傾訴心聲時整體流露的主要 負向情緒為「沮喪」,其餘偶爾出現的負向情緒為「焦慮」和「生氣」, 故受試者能感受到對方主要的負向情緒為「沮喪」之程度愈強烈,其感 同身受目標對象的情緒程度愈強。

本研究採用自編「多面向同理心反應量表」的第二題【心情形容詞 清單】測量,包括:「焦慮」、「沮喪」和「生氣」三種主要負向情緒標籤,

由受試者在傾聽完 call in 錄音檔中高中生所自白的心聲後,逐一檢核,

自陳所感受到對方的負向情緒類型有哪些,並自陳其感同身受的強度;

各類型負向情緒標籤,皆為 0〜25 分,得分愈高,表示受試者感受到目 標對象該類型負向情緒的程度愈強烈。

二、同理心內在情感的反應式產出

本研究所指「同理心內在情感的反應式產出」源自 Davis(1996)同理 心多面向結構模式-「個體內在產出面向」的「反應式情感產出」,是個 體觀察到目標對象後所自我覺察到的個人內在感受,包括「同理關懷」

和「個人身心憂急」兩種情感反應,分述如下:1.「同理關懷」是一種 個體因牽掛他人的困境與負向情緒,並伴隨為他人著想所促發的「正向」

內在情感反應;2.「個人身心憂急」是一種不斷提醒觀察者正處於著急、

煩心、身心不舒坦狀態的負向內在情感反應。

本研究採用自編「多面向同理心反應量表」的第三題【內在感受的 敘述清單】共有 15 個內在感受的敘述詞彙,以李克特式五點量表的形式 測量,其中各有 5 個敘述詞彙分屬「同理關懷」和「個人身心憂急」的 構念,而其餘的 5 個則是用來平衡選項及做為反向檢核用的正向情緒敘 述詞彙,故「同理關懷」和「個人身心憂急」的量尺總分皆為 0-25 分,

得分愈高,表示屬於該構念的內在感受程度愈強。

三、同理心內在的認知產出

本研究所指「同理心內在情感的反應式產出」源自 Davis(1996)同理 心多面向結構模式-「個體內在產出面向」的認知性產出-「歸因」。

本研究以自編「多面向同理心反應量表」第四題-「可預期」和「不 可預期」兩個選項測量受試者在觀察並理解目標對象遭遇的困境與負向 情緒後,針對造成目標對象現況的責任歸屬和原因進行認知上的判斷或 詮釋之「歸因類型」。從受試者的作答情況,可區分出「可預期」的「內 歸因」類型,以及「不可預期」的「外歸因」類型。

四、同理心的人際產出

心多向度結構模式-「人際產出面向」的助人行為「意願」和「展現形式」,

其分別的操作型定義如下:

(一)助人行為的「意願」

本研究以自編「多面向同理心反應量表」第六題-「願意」、「不願意」

兩個互斥的選項測量受試者的助人意願。第六題的題幹敘述主要在詢問 受試者若有機會實際和廣播 call in 錄音檔中訴苦的目標對象接觸,是否 願意付出心力協助他走出低潮,為單選題;此外,不論受試者有無助人 意願,皆必須將決定的理由填寫在開放式作答區。

(二)助人行為的「展現形式」

本研究以自編「多面向同理心反應量表」的第七題所列的 10 個行動 選項清單測量受試者付出行動的助人行為展現形式,屬於何種表達傾向;

其中有 5 個行動選項,其背後的概念是屬於「情感表達」的助人行為展 現形式,而另外的 5 個選項則屬於「問題解決焦點的表達」的助人行為 展現形式。此外,若受試者在瀏覽過本題選項後發現都沒有他愈採取的 行動,則可自行描述填寫,研究者再依據行為表達的不同展現形式的意 涵去進行歸類。受試者若單選其中一種類型的傾向做為主要採取的行動,

便屬於偏好該類型的展現傾向;若受試者勾選多項助人行動,則以勾選 較多的該類型表達傾向的具體行動,做為該名受試者的助人行為展現形 式之傾向。

貳、誘發不同的關注焦點

本研究所指「誘發不同的關注焦點」透過實驗操弄程序使個體進入 Davis(1996)多面向結構模式中同理心「最高階的認知處理程序-觀點取替」

之狀態,並誘發個體對目標對象所側重的關注焦點不同,可分為三種:

情緒焦點、困境或問題事件焦點、不指定焦點。「誘發不同關注焦點」為 本研究的操弄自變項,透過將受試者先配對再隨機分派的方式形成三個 組別,使這三個組別能分別依據不同指導語的引導進行想像、感同身受

包括:情緒焦點組、困境焦點組、不指定焦點-對照組。茲分述如下:

一、情緒焦點組

指定情緒焦點組的受試者,依據指導語特別關注在目標對象的情緒,

強調主動以對方的情緒為焦點去想像並進行觀點取替。

二、困境焦點組

指定困境焦點組的受試者,依據指導語特別關注在目標對象的困境、

或問題事件,強調主動以對方所處困境為焦點去想像並進行觀點取替。

三、不指定焦點-對照組

對照組所接收的指導語只有專心聆聽 call in 錄音檔,既不指定關注 焦點,也不特別引導受試者進行想像和觀點取替,讓受試者自由反應。

參、學生身份

本研究中所謂的「學生身份」意指所招募同意參與本研究的臺北市 高中生其選擇的教育安置方式不同,分別有就讀高中數理資優班的「資 優生」,以及高中選擇就讀普通班的「一般同儕」。

一、資優生

本研究所招募到研究對象的資優生,係指高中階段經臺北市學術性 向資優鑑定通過之數理資優生,於 101 學年度就讀臺北市高中階段設有 數理資優班兩所學校的高一和高二學生。當時學術性向資優生入班鑑定 程序皆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流程」及教 育部(2002)「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此法近期已於 2012 年 9 月 28 日修訂,現更名為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一般同儕

本研究所招募到研究對象的一般同儕,係指 101 學年度就讀臺北市 三所社區型公立高中普通班的高一和高二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