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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名為「國民小學教師個別化教學理念之研究-以中部地區為例」,本節 就「中部地區國民小學教師」、「個別化教學」與「教師個別化教學理念」等名詞,

加以說明並界定。

壹、中部地區國民小學教師

本研究所稱中部地區國民小學,是指台中縣市、彰化縣和南投縣的公立國民 小學現職教師,不包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兼課教師、實習教師及資源班教師。

貳、個別化教學

個別化教學(individualized instruction)運用創新的教學方法和靈活的教學 活動,以適應學習者的個別差異,達到因材施教的效果(林生傳,1986)。因此,

個別化教學是以尊重個別差異為基礎的一種教學理念,重視學生的自主性,引導 學生主動學習,瞭解學生的個別差異,並因材施教,講求創新、適性的教學設計,

以啟發學生自我創造的能力,達到自我實現。在教學措施上也沒有固定的方式,

舉凡因材施教及適性教學,均是個別化教學理念的實踐。

參、教師個別化教學理念

教師個別化教學理念,是指教師對個別化教學所抱持之觀點與看法。

本研究所指教師個別化教學理念,係指教師在研究者自編之「國小教師教學 理念調查問卷」中,在「教學理念」及「教學行為」二層面中的「學生個別差異」、

「學生角色」、「課程與教學」及「教師角色」等四個向度,所表現出對個別化教

學的觀點與看法。以受試教師在「國小教師教學理念調查問卷」的得分作為解釋 依據,瞭解教師個別化教學理念,在「教學理念」層面得分越高者,表示越具個 別化教學理念認知,在「教學行為」層面得分越高者,表示個別化教學理念實施 程度越高。

第六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基於人力、物力、時間等因素,無法將台灣地區所有學校納入研究範 圍,只能針對某地區做研究,因此在結果推論時應謹慎與客觀。本節就研究之範 圍與限制說明如下。

壹、研究範圍

研究範圍包含研究對象、研究內容與研究方法的範圍,分別說明如下。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是以中部地區(包含台中縣市、彰化縣、南投縣)之公立國民小學教 師為研究對象。

二、研究內容

本研究旨在探討中部地區(包含台中縣市、彰化縣、南投縣)國民小學教師 所持教學理念的情形,主要內容包含:

1、個別化教學理念之文獻探討。

2、問卷調查法與半結構式訪談結果之分析與討論。

3、根據文獻探討、問卷調查與半結構式訪談之結果提出研究的結論與建議。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使用文獻探討、問卷調查法,並輔以訪談法,問卷調查採取研究者 自編之問卷為研究工具,由教師根據對本身觀點的知覺,進行問卷填答;訪談法

亦採取研究者自編之訪談大綱為研究工具。

貳、研究限制

本研究的限制有以下三點:

一、研究對象

由於本研究僅就中部地區之公立國民小學教師為研究對象,因此受限於研究 地區,未來在結果之解釋與推論上,必須考慮學校所在地區不同所造成的學習環 境與條件的差異,不宜作廣泛、全面的推論。

二、研究內容

本研究經探討相關文獻後,將個別化教學理念分為學生個別差異、學生角 色、課程與教學及教師角色等層面,並以此探究教師所持個別化教學理念之情 形。然而個別化教學理念不僅只學生個別差異、學生角色、課程與教學及教師角 色等層面,但由於研究者本身能力的限制,只能針對這些層面加以探討,以期能 深入探討教師於個別化教學的學生個別差異、學生角色、課程與教學及教師角色 等層面上,所持個別化教學理念之情形。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使用問卷調查法,輔以訪談法。問卷調查法採取自陳量表為研究工 具,著眼於教師對本身觀點的知覺反應,然而,教師在填寫問卷時,可能因主客 關因素及社會期望的影響,無法完全呈現真實的反應,在調查結果的推論上難免 有所限制,因此,研究者乃輔以訪談法,期瞭解教師內心之真實反應。訪談法採 用半結構式訪談問卷,難以瞭解教師真正內心深層的想法,但此部分乃用來檢視 問卷調查之結果,研究者會摒除本身觀點,客觀的描述教師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