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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釋義

一、 高職

高級職業學校(高職)教育目標,以充實職業知能、涵養職業道德、培 育健全之初級技術人才、加強繼續進修能力、促進生涯發展為目的。依據 職業學校法規定所設立者,計有工業、商業、農業、海事水產、家事等類 別。

本研究所指高職為符合全國高職學生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活動參 加對象資格之公私立高職及綜合高中並包含高級中學附設職業類科之學 校。

二、 創造力

「創造」本無中生有的意思,其中包含人類獨特的思考與智慧的實現 等,英語詞庫字典於一九八八年出現「創造力」一詞,經研究綜合定義為「超 越傳統概念、規則、型態、關係並能創造有意義的新概念、型式、方法、解 釋等的能力」(湯誌龍,1999);而國內學者亦將其陳述定義是人類一種「創 造」的能力,發明或製成前所未有之事物的能力(毛連塭、郭有遹、陳龍安、

林幸台,2000)。

本研究所指創造力係指經引起動機後經過心智運作融合專業知識、技術 能力、創意與文化、支持性環境等互動,形成具獨創性(新穎、新奇)、實 用性(有價值、可執行)構想、產品等,可透過創造具體化表現,發明或製 造出具獨創、實用性的事物或產品或在任何領域展現出獨特之構想、行為或 解決問題的歷程與能力。

三、 創造力教育

吳清山(2002)曾指出:「一位教師不一定是天生具有創造力,但可以 成為一位具有創意教學的教師。只要他願意不斷地學習與嘗試,願意改變自 己的教學行為,亦可使教學方法和材料及評量方式展現新奇多樣。」相同地,

學生不一定天生就具有豐富的創造力,但是透過教師的啟發,給予創新的經 驗與機會,學生也可以成為具有創造力的個體。

本研究所指創造力教育係指以啟發與培養學生創造力為目的之教育,教 師為啟發與提昇學生創造力,而透過課程內容、教學活動、環境經營等方法,

從事促進學生有效且自主學習領域知識、創造思考技巧、培養創造動機、提 供個人或團體發揮創造力的資源與機會等行為,讓學生在支持且無批評的環 境下展現其創造力。

四、 技術創造力

技術創造力是指在特定的知識領域(Domain Specific)中,產生ㄧ適當且 具有原創性、適切性與實用價值的產品(邱皓政、葉玉珠、蔡明宏,1998)。

本研究所指技術創造力係指參與「全國高職學生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 活動」之高職學生在接受相關研習課程之後,於技術創造力競賽時運用其所 具備專業領域技術,設計出符合題目要求之創意作品,包括創造思考能力與 技術創新設計能力。

五、 技術創造力培訓

本研究所指的技術創造力培訓乃是針對高職學生中高技術創造力者,運 用創造思考相關理論與方法,所轉化而成之技術創造力培訓策略,指導教師 可依其課程內容特性,自行設計教材與教學方法進行培訓。

六、 技術創造力競賽

本研究所指技術創造力競賽係指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財團法人溫 世仁文教基金會主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承辦之全國高職學生 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活動,以第五屆活動為例分為:

(一) 培訓課程:分別於北、中、南三區舉辦,每區各舉行三日次學生研習課程,

每次上課時間皆為六小時。

(二) 初賽:分北中南三區同時進行。競賽時間為三小時,競賽內涵為構想設 計,以書面作業方式進行,競賽題目採現場即席公布,隊伍與隊伍之間 隔離進行構想設計與製作構想圖。

(三) 決賽: 初賽隊伍錄取 32 隊參加決賽,集中於北區舉行,競賽時間 五小時三十分鐘,競賽內涵為構想設計並製作成品方式進行,競賽 主題以技術問題情境為主,競賽方式以即席臨時公佈題目,隊伍與隊伍 之間隔離進行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