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哀悼與文化
哀悼是個體悲傷的向外表達,因此不可忽視文化對於個體哀悼歷程的影響,
以下分述「社會文化對於哀悼的影響」、「葬禮儀式中的哀悼經驗」與「文化裡哀 悼的挑戰」。
一、 社會文化對於哀悼的影響
許多學者皆指出哀悼與文化息息相關(林綺雲,2005;Chow & Chan, 2006;
Kastenbaum, 2008; Neimeyer, 1998/2007; Sanders, 1989; Wolfelt, 2006/2012; Worden, 2009/2011)。其中雖然 Wolfelt 提出哀悼沒有正確方式,然而每個文化中,卻對於 哀悼有自己的規範。
哀悼是回應失落的社會性分享,哀悼需要被放在較廣的生活情境中看待,維 持哀悼者與特定文化的連結,因此也影響了悲傷表達的方式,使得跨文化間對於 悲傷的表達有極大的差異,因此(林綺雲,2005;Kastenbaum, 2008; Wolfelt, 2006/2012)。
文化不僅影響悲傷的表達方式,也會影響人們對於死亡的觀點、價值觀、語 言的運用等,社會也會因為個體的性別、年齡與場域的差別,而規範出不同能夠 受到接納的悲傷反應(林綺雲,2005;Chow & Chan, 2006)。
1. 增加失落的真實性
喪禮能夠增加失落的真實性,讓個體對於死亡的事實有所認知。葬禮是最後 遺容瞻仰的時刻,協助悲傷者認清逝者已然死亡(林綺雲,2009)。
2. 表達對死者想法和感受的機會
葬禮建置了悲傷的時空,使得悲傷在結合文化價值觀的情境中,讓哀悼者有 機會表達對死者想法和感受。在葬禮中的哀悼情緒得以正常化,也提供用禮儀象 徵的方式,協助哀悼者表達想法與感受,這往往是言語文字不足以伸張的部分。
一般在葬禮中會理想化或頌讚死者,對此 Worden 建議環境允許生者同時表達對死 者懷念與不懷念之處。
3. 共同回憶逝者過去生活
在喪禮中悲傷者們團聚,共同回憶與逝者相處的生活,帶來歡愉的回憶。同 時外來參與者所帶來的訊息,可協助哀悼者更確實地建立逝者與自身的關係與圖 像。
4. 提供家屬社會支持網絡
喪禮擴大了家庭、鄰居、朋友等共同支持與參與,使得哀悼者能夠獲得支持,
對於悲傷宣洩也帶來幫助。
除上述功能外,葬禮能夠提供控制感,藉由安排喪禮,在過程中做出決定,
協助悲傷者開始對於生活有控制感。葬禮滿足了人們集體表達對於死亡的態度與 看法的需要(林綺雲,2009)。
(二)華人葬禮的哀悼經驗
東西方在悲傷上存在著差異,東方人的悲傷受到集體主義、情緒主義以及靈 性主義的影響,因此悲傷是屬於家庭取向,在儀式上為集體哀悼形式(Lim, 2005)。
由於東方人的自我是一種互相依賴的自我,因此具有彈性和可變動性,但也強調
地位、角色與關係的外在公開表現要合宜,在不同的場域需要有其適當的行動,
溝通是間接的,且要能夠瞭解他人的內心(Singelis, 1994)。
從華人傳統的葬禮觀可發現葬禮提供一個「合禮」的場合,讓死者家屬和朋 友宣洩哀傷的情緒,可以看出對於華人文化重視在合乎禮節的狀態下去表達自身 的悲傷(陳繼成、陳宇翔,2006)。在傳統華人文化上對於親屬表達哀傷、哭泣有 不少的規範,包含在逝者剛過世時,允許生者哭踊無數,可以毫無節制地盡情宣 洩,將內心痛楚反應出來;但到了鄰近入殮時,則轉而要求生者哭踊有節,不能 隨時隨地嚎啕大哭,規定只能在早晚奠祭時哭泣,其他時間不可在他人面前哭(鄭 志明,2007)。
除了對於情緒表達的規範外,傳統華人喪葬儀式具有悲傷哀悼與文化療癒的 功能,包含:1.儀式與程序協助家屬確認並接受親人死亡的事實;2.儀式抑制了家 屬個別性的哀悼情緒,但也催化了集體哀悼情緒的宣洩;3.傳統喪葬儀式建置了哀 悼療癒的空間;4.治喪事宜使家屬獲得親友的實質照顧與心理支持;5.家屬在儀式 中經歷其與逝去親人關係的轉化與再連結(洪雅琴,2013)。
在台灣的喪禮中提供哀悼者對於逝者的連結與釋放,連結哀悼者們為了同一 事件而悲傷,也協助哀悼者與往生者分離,同時台灣文化中哀悼者需要與逝者關 係的再連結,因此藉由靈媒、祖先崇拜而與逝者連結,哀悼者透過這樣的連結達 到哀傷的療癒(許敏桃、余德慧與李維倫,2005)。
國外的研究指出哀悼者與逝者間持續連結有不同的類型,包含:1.逝者是鬼、
三、 文化裡哀悼的挑戰
哀悼的歷程受到文化影響,而文化同時也為哀悼者帶來了挑戰,包含來「社 會潮流」、「不被理解與孤獨的悲傷經驗」與「悲傷剝奪」。
(一)社會潮流
現在台灣正處在一個矛盾、衝突又嘗試融合的時期,不僅僅是受到傳統華人 文化的影響,也受到許多西方文化的影響。因此現代社會為哀悼帶來一些挑戰,
包含個體需要克服悲傷的態度、簡化的喪禮與儀式以及華人悲傷迴避之現象。
1. 個體需要克服悲傷的態度
現代人類活在生活步調快速的文化中,因此「處理」完死者並趕快回到正常 生活已然成為一種趨勢;悲傷情緒經常被視為負面的,在文化的潮流中人們對它 抱持著拒絕或者是需要「克服」的,文化中注重「成功」的哀悼,使得哀悼者必 須「對逝者放手」(Wolfelt, 2006/2012)。北美文化經常使身處悲傷的人對於自己的 痛苦和難過的感受感到十分的羞愧與尷尬,對長期的調適悲傷過程的個體而言,
匱乏持續支持的力量使得悲傷歷程變得更為複雜,造成太多的悲傷者以為他們持 續不斷的憂傷,是個人失敗的象徵(Neimeyer, 1998/2007; Wolfelt, 2006/2012)。
2. 簡化的喪禮與儀式
Wolfelt(2006/2012)認為儀式是具有豐富歷史意義的象徵,但當前的北美文 化傾向去儀式社會,使得人們失去了象徵死亡的圖騰,它提醒個體有關於他人以 及自己的死亡。但 Neimeyer(2010)指出在當前美國文化中,對於死亡與喪慟處 理的社會趨勢朝著去儀式化(deritualization)的方向發展。在台灣社會裡也是如此,
林綺雲(2009)認為現代人可能因為喪葬儀式的過度簡化,導致喪親家屬無法以 健康的方式進行哀悼,造成家屬走過複雜、完整哀悼經驗的阻礙。
3. 華人悲傷迴避之現象
Wolfelt(1991)認為表達悲傷是人的一種權力,個體能夠自由地用自己的方 式表達悲傷。但在華人文化有其表達悲傷的規範,並非能夠自由地暢談對於死亡 的看法。華人較傾向把負面、混亂的情緒展現視為個人與家族的恥辱(Kleinman &
Kleinman, 1985)。因此在面對失落悲傷時,華人會傾向迴避、不談論與直接面對,
對於死亡也抱持較為恐懼的態度(洪雅琴,2013;Bonanno, Papa, Lalande, Nanping,
& Noll, 2005)。但當個體迴避哀慟時,將不容易聚焦於情緒的表達與個人經驗的表 達,而忌談死亡的文化禁忌以及否認情緒表露,使得哀悼者不能完全地經驗悲傷,
也成為面對失落意義的絆腳石(Klapper, Moss, Moss, & Rubinsten, 1994; Russell &
Yik, 1996)。
(二)不被理解與孤獨的悲傷經驗
由於華人文化中對於悲傷表達的規範與禁忌,往往使得哀悼者承受不被理解 與孤獨的悲傷經驗。研究發現哀悼者所能獲得的社會支持度,由於哀悼者所接觸 的社會網路,並非全部都是積極有益處的,因此會促進或阻礙健康的悲傷歷程;
哀悼者經常不願面對失落,大多數哀悼者為自己的悲傷而尋求支持的對象,其實 也在相同的失落中受傷了,這也讓自己向那些最不能提供支援的人伸出求救的手
(Neimeyer, 1998/2007; Wilsey & Shear, 2007)。
悲傷似乎是一種孤立的經驗,覺得被自己的痛苦所佔據,很難相信他人也會
尤其在華人喪禮過後,文化習俗上避免碰觸喪家穢氣的情況,使得遺族往往 需要孤獨地面對其悲傷(Chow & Chan, 2006)。在台灣文化中個體面對悲傷時,選 擇獨自承擔的原由多是因為匱乏宣洩對象,或者是因悲傷情緒、復原速度的落差,
因此多選擇自己承受;此情緒落差造成哀悼者間對於彼此錯誤的期待,變成彼此 譴責;而文化中集體的壓抑性則造成悲傷剝奪(蔡佩真,2012)。
(三)悲傷剝奪(disenfranchised grief)
Doka 提出「被剝奪的悲傷」,是指個體經歷失落的悲傷無法被他人所認知、不 能夠公開哀悼或是無法得到社會的支持(Doka, 2002)。Corr(1999)則認為被剝 奪的悲傷係指社會、文化,以有形或是無形的方式否定或不認可個人、家庭或特 殊團體的悲傷表達。綜觀而言,悲傷剝奪是指當失落發生後,失落者在失落事件、
悲傷感受或者是哀悼過程中,感覺到失去其悲傷的權力,不能受到他人或文化的 認可與支持(Attig, 2004; Corr, 1999; Doka, 2002; Lenhardt, 1997)。
1. 悲傷剝奪的類型
Doka 提出的悲傷剝奪類型,包含(1)關係不被認可(the relationship is not recognized):悲傷者與逝者的關係非親屬關係,因而不被瞭解或覺察;(2)失落事 件不被認可(the loss is not acknowledged):被社會所忽略或貶抑其價值的失落事 件;(3)悲傷者被排除(the griever is excluded):悲傷者被社會界定為沒有悲傷能 力,使得其哀悼需求不被社會所認可;(4)死亡形式(circumstances of the death):
受貶抑的死亡形式;(5)個體表達悲傷的方式(the ways individuals grieve):個體 表達悲傷的方式不受支持與認可;近年更補充了(6)替代類型(alternate Typolpgies):
代表很多哀悼都是被剝奪的,他們並非全面地被否定,也不是單一類型的悲傷剝 奪(Doka, 2002, 2008)。
Attig(2004)認為 Doka 所提的分類僅關注哀慟的部分。Corr 擴展了 Doka 對 於被剝奪悲傷的範疇,對於悲傷剝奪的分類從受到剝奪的內涵出發。Corr(1999)
將悲傷剝奪拓展為(1)哀慟剝奪(disenfranchised and bereavement):死亡事件被 認為不具意義,或重大失落未被覺察。(2)、悲傷剝奪(disenfranchised and grief):
對於失落的反應不被認可或支持。(3)哀悼剝奪(disenfranchised and mourning):
悲傷者因應失落與悲傷的努力不被瞭解,或不認為是有價值的;處理失落的方式
悲傷者因應失落與悲傷的努力不被瞭解,或不認為是有價值的;處理失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