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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教育的意義、內涵及其理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品德教育的意義、內涵及其理論

本節在瞭解歷年來關於品德教育的意義與內涵,並深入探討品德教育之發展 理論與相關課程設計理念。

壹、品德教育的意義

一、品德

品德、品格與道德常為大家相互使用,或視為同義詞。

品格(character)一詞的起源出自於古希臘文「charassein」,本意是「雕刻」,

從此字引申出品格的意義是「行為的典型和道德規範」(Ryan & Bohlin,1999)。

林新發與王秀玲(2003)將品格稱為性格、個性或人格,是個人身心與環境交互 作用所形成的一組比較持久、穩定的內在心理傾向、特徵或特質,包括認知、性 向、氣質、尊嚴、情意、道德、價值觀和態度的總和。傅佩榮(2004)指出品格 一詞,在中文則兼稱人品與性格而言。

道德(moral)的拉丁文是 moralis,為風俗習慣,指向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林 火旺,2004)。吳清山、林天佑(2005)亦指出道德是指依個人行為操守的良窳,

如廉潔、守法、孝順等倫理與道德層面的觀念與行為表現。

Lickona(2003)認為品德是一種美德(virtue),這種美德是個人或群體所共 同遵守並認定的價值規範,是人類優良的特質,更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良善覺知;

另一方面,亦認為品德教育在於建立「核心價值」(core value),促進個人及群 體向「善」發展,增進人類生活福祉。

從相關文獻中,我們可知有許多關於 character 及 moral 方面的探討,經由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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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後,而有品格與道德的不同稱呼,而「品德」一詞,則是國內常被使用的語言

(傅木龍,2007)。李琪明(2006)亦指出由教育的面向來看,「品德教育」所 應該關注的是面對複雜的、多元的甚至是價值衝突的環境,這樣的過程中如何去 選擇。我們應該培養的是一種批判思考的能力,還有與人論辯、論述、溝通的一 種能力。本研究依據常用及教育部所頒定「品德教育促進方案」之用詞,於文中 使用「品德」一詞。

二、品德教育

Lickona(1993)認為品德必須包括道德的認知、情意、行為等三個層面,而 良好的品德是要能知善、愛善及行善,學校必須幫助學生瞭解核心價值、接納與 承擔道德規範、將道德規範於日常生活中實踐。

Vessels 與 Boyd(1996)認為品德教育是指能促進社會、個人責任及良好品格 特質、道德價值的教育。

有此可知品德教育是幫助我們從修身開始,進而發展成與人相處之道,且能 自助、互助,朝向更美好的境地。從個人至社會都能有更完善的關係,透過具體 好的行為實現於生活中。

李琪明(2003)將具有德行取向之道德教育,稱為「品德教育」(character education)以與一般之「道德教育」(moral education)有所區隔,其理由有二:

第一,當代道德教育多半自心理學角度出發,強調價值澄清或道德認知發展,並 以實徵性研究典範為主,與強調核心概念的品德教育有所不同。第二,突顯「品 德」二字的特點,品德是多數德行之累積與習慣之養成,因此,德行也可以說是 品德所蘊含的特質。

品德教育就是教育學生,使之知善、期望善,以及行善、表現良好行為,並 內化成習性的歷程。亦是增進學生良好的個人特質,使之知善、愛善、樂善的教 育(黃德祥,2003)。

品德教育是藉由教與學的互動過程,促進個人發展倫理責任與關懷情懷的教 育活動。主要在教導學生重要的核心倫理價值,營造如關懷、誠信、責任與尊重 等人我關係,涵蓋生活的各層面(李素貞、蔡金鈴,2004)。在建立品德核心價 值的同時,同時促進品德教育的達成。品德教育之目的在避免學生道德問題的發 生,並以品德教育指引道德、價值的發展,而道德教育、品德教育、價值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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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在導引人類的行為、使之趨於向善(黃德祥、洪福源,2004)。品德教育就是 教如何做人做事,怎樣和自己相處,怎樣和別人相處,怎樣和環境相處,這是做 人。事情要如何進行,才容易達到目標,這是做事。在學校中施行品德教育主要 在於協助學生了解、欣賞、以及表現出好的行為(李珀,2005)。學習的過程中 除了知識的增長,更重要的是學習做人處事的道理。吳清山、林天佑(2005)指 出,品德教育是用來陶冶學生良好的社會行為與個性,使學生能夠知道並實踐如 何與人相處、如何面對問題的教學與學習活動。

詹允文(2007)從美國品格教育之歷史演進過程中,認為品德教育是培育學 生成為良好公民或品行良好之人所採取的教育模式。某一時期之稱謂,無論是道 德教育(moral education)、倫理教育(ethical education)、品德教育(character and moral education)、價值教育(values education)及公民精神教育(citizenship education)

等皆納入品德教育之範疇。

除了思想觀念等認知層面以外,還包括人生價值和意義的建立、實際生活情 境中的智慧判斷和抉擇、生活行為的實踐,以及實踐的意志等方面,都應該周全 地涵蓋,齊頭並進,才能圓滿(陳迺臣,2007)。

綜上所述,可知培養學生良善品德,屬於教育的基礎根本,品德教育可於教 育的場域引導學生做善的思考、行為,建立個人倫理核心價值,發展良好的品德 與正向行為,使之趨於內化的過程。其中包括認知、情意與行為,亦屬知善、樂 善與行善的全人發展。學生品德的陶冶,不僅在強化個體良善品德面向,增進個 人生活幸福,更期兼顧個體與社會的良善發展,涵養身為現代公民應有的核心價 值、行為準則與道德文化素養,使社會更朝良善發展(教育部,2009)。

貳、品德教育的內涵

品德教育於學校中落實,可教導、啟發學生良好的美德與情操,學習與人的 互動中皆依循著良善的價值,如此,讓社會充滿和諧與關懷。為了達到此一目的,

我們須正確的教導學生品德教育,而要落實須先了解其中的內容及重要的核心價 值。Lickona(1993、2003)認為,青少年的品德教育最重要的是教導他們了解並 建立其自身的「核心價值」(core value)。

今日品德教育之重要性與必要性再度受重視,惟其意涵之解讀紛陳,以下究 其內涵和核心價值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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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琪明(2004a)認為品德教育的重要意涵有四:

一、品德教育是兼顧知善、樂善、行善等多面向教育歷程與結果,並非僅限於知 易行難。

二、品德教育係引領學生由他律至自律之全人教育,而非僅限於生活常規。

三、品德教育含括個人修養(個人道德)、人際關係(偶性道德)、公民資質(公 共道德)以及過程價值(溝通、論辯等能力)之多面向教育,並非侷限於個 人私德。

四、品德教育乃對有關善之核心價值、原則及其脈絡,不斷反省與批判之教育動 態歷程,絕非單指文化傳統之復興,而在於文化精髓融合現代精神之創新轉 化。(李琪明,2004a,頁 8)

由此可知,品德教育須從認知、情意、行為等方面去實行,透過反省與互動 的回饋,方能於群己關係中有善的行為表現和價值觀念。瞭解品德教育的內容與 核心價值,更能讓人對己身的行為反應於現代生活中能有與時俱進善的表現,於 公民社會中促進個人與社會的發展也能有所進步。除了李琪明提出了品德教育的 重要意涵外,李珀(2005)也曾提出品德教育的內容可分為:

一、 對己克制:對自己要約。

二、 對人感恩:對別人要恕。

三、 對物珍惜:對物質要儉。

四、 對事盡力:對事情要有責任。

五、 全神貫注聆聽別人意見以示尊重的「專注」。

六、 以光明磊落的動機努力做正當行為的「誠懇」。

七、 善用所擁有的「慷慨」。

八、 對得罪我的人不懷恨、不計仇的「饒恕」。

九、 準確說明原委,以賺得未來的信任的「誠實」。

十、 以言行讓人知道他曾如何使自己的生命受益的「感恩」。

十一、行正事時展露的高尚品性與純淨心靈的「美德」。

十二、樂意執行上位者的交代,不負期望的「順服」。

十三、有「真愛」而非自私,不求回報滿足他人的基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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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學習「善勸」:破除他人心理的障礙,為他人指引真理,給予溫暖。

(李珀,2005,頁 67)

透過上述對品德教育的內涵加以介紹後,我們可知了解品德教育的內涵和核 心價值,並且具體去實行,可以讓生活邁向幸福的方向,使個人與社會朝向良善 發展。

Lickona(1991)提出對「品德」有相關聯且影響的三個層面:第一是道德認 知(moral knowing)層面,第二是道德情感(moral feeling)層面,第三是道德行 動(moral behavior)層面。其對品德的全是為對於道德相關事物,我們要能思辨、

統整和具有善的情感,最後實踐它且成為習慣。

從國內外學者的論點中,我們可以了解品德教育的內涵,可分為不同的層面 去探討,從認知上去強化自身的覺醒和思考;情感上可培養人我關係中善的表達;

行為上學習具體的實踐能力,具備三層面的品德內涵後,再從中歸納品德核心價 值,由核心價值出發去貫徹品德教育的內涵要義。

1992 年,「品德至要」(character counts)聯盟在會議中提出了作為現代公民 應培養的基礎品德特質:「品德的六大支柱(six pillars of character):尊重、責任、

公平、信賴、關懷、公民責任」。加拿大-安大略省-約克區在「品德可貴」教育計 畫中亦提出十大目標:尊重、誠實、公平、堅毅、勇氣、責任、為他人著想、主 動、正直、樂觀(何琦瑜、鄭一青等,2004)。

Gibbs 與 Earley(1994)提出十種個人與群體必須共同建立的核心價值,作為 品德教育的基礎,包括有:同情(compassion)、勇敢、彬彬有禮(courtesy)、

公正不阿(fairness)、誠實無欺(honesty)、仁慈善良(kindness)、忠誠(loyalty)、

堅忍不拔(perseverance)、尊重(respect)、負責任(responsibility)。Lickona

(2003)則提出了十項基本的美德,可作為品德教育的根本要素。包括:智慧

(wisdom)、剛毅(fortitude)、正義(justice)、大愛(love)、克己(self-control)、

積極態度(positive attitude)、誠正(integrity)、勤奮(hard work)、感恩(gratitude)、

謙恭(humility)。

Berger(1996)曾研究 Locust Valley 小學實施的「價值背包」,其中包含九大 核心倫理價值(9 core ethical values),此為該小學實施 K-12 品德教育的重要指標:

Berger(1996)曾研究 Locust Valley 小學實施的「價值背包」,其中包含九大 核心倫理價值(9 core ethical values),此為該小學實施 K-12 品德教育的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