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問題意識

第一節 問題意識

遊民於公共空間露宿,是工業化國家普遍須面對的問題。隨著社會經濟結構變遷、人口 遷移及傳統家庭支持功能弱化,世界各大城市的流浪問題日益嚴重。在台灣社會,人們習慣 以「遊民」稱呼露宿於街頭、公園等開放空間的無家者 。我國應如何支持遊民重拾有尊嚴1 的生活品質、邁向自主生活,是作為現代國家不得不面對的挑戰。以下本文簡述台灣遊民所 面臨的社會排除現象、生存權之危害,以及在法律制度、安置輔導措施遇到的困境:

第一項 職場、居住及社會參與的排除現象

對於流浪議題,坊間流傳「遊民是因為懶惰不努力才會露宿街頭」的刻板印象 。然而2 實際情況是大部分遊民有從事非正式經濟(informal economy)工作,高達8成遊民有「工 作」,幾乎所有人以「拾荒」作為收入來源,靠打零工維生者有6成,不到3成靠慈善濟助生 存,意味著遊民大部分係憑勞力維生,未完全仰賴施捨 ,打破遊民都是福利依賴者、好吃3 懶做的刻板印象。而社會大眾不認為遊民有工作,恐怕是出自於對非正式工作之否認。儘管 大部分的遊民有工作,卻因其工作性質主要是臨時、短暫、替代性高的低技術工作,導致他 們常面臨失業、收入不穩定、難以積蓄的困境,導致無法支應每個月的房租費 。是故,露4 宿主因並非懶惰不努力,而是因為「失業」及「收入不穩定」,意味著「有工作必有屋住」

之迷思並無法應用於遊民身上。

在學界,社工學者慣將Homelessness翻譯為「遊民」,但本文耙梳國際及英國文獻後,發現Homelessness在國

1

際慣例上非專指「遊民」,Homelessness之內涵尚包括其他居住排除的類型,與台灣民間將「遊民」等同露宿 狀態之通念不合。且按台灣遊民政策之發展,「遊民」概念涵蓋至居無定所者(詳參本文第二章)之情形將日 益普及。故按居住排除之程度,Homelessness涵蓋「無家者」(Homelessness)、「居無定所遊民」及「露宿 遊民」(Rough Sleeper)三種類型,後兩者本文均統稱為「遊民」。

過半數民意代表、媒體記者認為係因「個人不努力」才成為遊民,但政府官員、學者、機構主管則不以為然。

2

參林萬億,遊民問題之調查分析,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1995年,頁112。

本研究於2004年9月至10月,邀請50位各縣市政府承辦人員與外展社工協助問卷調查,除雲林縣政府未配合調

3

查外,本研究發出204份問卷後,得到187份有效問卷。關於遊民所投入的工作類型,本次實證調查發現以清潔 工(25.1%)及出陣頭(22.5%)為主,其他工作有發傳單(11.2%)、油漆工、保全等類型。本研究發現,高 達半數遊民只靠一份收入維生(46.7%),3成投入兩份工作,僅16.6%投入三份工作。參鄭麗珍、張宏哲,遊 民問題調查、分析與對策研究,內政部社會司委託研究報告,2004年,頁61;上開實證研究結果,與遊民倡議 團體「當代漂泊協會」2010年10月及11月間在台北車站所做調查高度吻合。該團體共訪問140位遊民,發現九 成的遊民曾有工作,並以正職工作(63%)為主,甚至11%遊民曾經擔任過老闆。在露宿期間,高達7成遊民有 工作,但勞動型態高度不穩定,打零工比例高居首位(69%)。遊民的工作類型多數集中在舉牌(47%)、出 陣頭(40%)、工地粗工(27%)、清潔工(17%)、廚房雜工(9%)等替代性較高之低技術工作。參當代漂 泊協會,工作窮人與遊民一線間:台北車站遊民調查報告,2011年,網址:http://homelessoftaiwan.pixnet.net/

blog/post/26088713(最後瀏覽日:2015年6月13日)。

據2004年的實證研究,發現6成受訪遊民上個月毫無收入,剩下四成有收入者,平均收入為4,280元,不及當時

4

社會救助法所訂定之個人最低生活水準。參鄭麗珍、張宏哲,同註3,頁61-62;此外,當代漂泊協會在台北車 站所做調查亦呈現相同結果,高達8成遊民每月工作收入低於5千元,近7成遊民每月工作收入少於3千元,因失 業或工作不穩定導致租不起房子的比例高達9成。參當代漂泊協會,同前註。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或有論者質疑,為何遊民不進入正式勞動市場,獲得穩定薪資以脫離露宿生活呢?主要

及民代反彈,社會局最終只能將該園遷移 ;時隔十五載,2008年又再次發生類似事件。當10 時台北市政府規劃在萬華艋舺公園附近設置三層樓的「一日型夜宿中心」,因遭遇萬華區居 民抗議 ,該建築物最終僅提供就業媒合服務。鑑於都會區涉及房價、鄰避現象等現實因11 素,「公辦」的遊民安置設施通常設置於偏遠地區(在北部有新北市林口、萬里等區域),

或隱遁於安養中心、仁愛之家底下作為附屬設施。服務設施的隱密性、邊陲化以及安置設施 之不足,實為居住排除後衍生的結果。

遊民在遭受職場排擠,以及難以獲得適當的居住服務之現實下,只剩滯留於最易獲得生 存資源的區域一途。這群未獲適當安置、輔導的社會弱勢者,長期佔用公共空間,其所形塑 的街頭文化,同時招來其他底層人士之聚集,導致遊民群聚區的組成份子複雜 。部分遊民12 因身心狀況惡劣,難以顧及個人整潔,強化遊民帶來髒亂的刻板印象。民意代表們為了解決 遊民群聚問題,近年來屢出奇招,排斥社會底層弱勢者的意識型態一覽無遺。例如:2014 年,國民黨議員王正德在議會聲稱:街友就像餵狗⼀樣越餵越多,應該把他們載到陽明⼭上 讓他們⾃⼰散步⾛下來 ;2015年,民進黨議員劉耀仁建議用強光間接驅離遊民,並反對在13

吳秀琪,底層的社會建構與自我認同─以台北市遊民為例,國立清華大學社會人類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10

1995,頁34。

蘋果日報,龍山國小旁設遊民所 惹反彈 學童多次被騷擾 上萬居民擬向郝市長抗議,2008年09月14日。網

11

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80914/30955496/(最後瀏覽日期:2016年6月28 日)

以萬華艋舺公園為例,該公園白天跟晚上的人群面貌相去甚遠,公園因緊鄰龍山寺、三水市場、風化區及夜

12

市,且有可供休憩之長廊,吸引不少長輩、香客及賭徒聚集,人們白天在公園聊天、休憩、簽六合彩或賭博。

又因該公園常有愛心人士發便當,吸引更多「非遊民」的民眾來撿便宜。到了夜晚,有屋可住的人各歸各處,

白天打零工的遊民則回到公園安歇。是故,若非了解公園生態的內行人,通常難以辨識遊民與非遊民身分。儘 管如此,遊民作為公園的定居者,卻常承擔製造髒亂及秩序破壞的罵名。例如2015年5月7日下午發生有前科的 香腸攤販在混亂中刺傷駐衛警的事件,但萬華區的市議員應曉薇卻藉機抨擊台北市社會局欲設置置物櫃與定期 發便當的規劃。在記者會中,應曉薇之說詞易使人誤會攻擊駐衛警者的人是遊民,但其實攻擊者是一般攤販。

而這新聞背後亦透漏艋舺公園出入份子相當複雜,許多地方治安問題不應全然推卸給遊民。參東森新聞,艋舺 公園設遊民置物櫃?應曉薇轟許立民「開倒車」,2015年5月8日。網址: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508/

503873.htm(最後瀏覽日期:2015年6月13日)。

筆者無法在台北市議會公報找到王正德這段發言的官方記錄,故僅能參考台灣人權促進會的新聞稿。該會記

13

錄的王正德不當發言有:「遊民很多是潛在的神經病」、「輔導遊民就像餵野狗⼀樣,會越餵越多」、「晚上 不去收容所,可開⾞送上陽明⼭、早上散步,這樣對他們⾝體也好」。參台灣人權促進會,「反歧視!要尊 嚴! 還給居無定所者有尊嚴的生存空間」記者會新聞稿,2014年5月28日。網址:http://www.tahr.org.tw/node/

1417(最後瀏覽日期:2015年6月13日)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國小旁設置遊民安置設施 ;而對於萬華遊民問題表現得最為激烈的民意代表,非萬華區國14 民黨市議員應曉薇莫屬。應曉薇2011年在質詢時提出「誰把⽔灑在遊民⾝上就發給獎

⾦」 ,此段發言經公民團體公諸於記者會 ,引起全國輿論譁然 。應曉薇自此一砲成名,15 16 17 成為全國少數具有知名度的地方市議員。應曉薇為了減少艋舺公園的遊民數量,亦將矛頭指 向控慈善人士及社福人員,認為提供遊民服務的個人跟團體是遊民群聚的原因。是故,應曉 薇不僅在2012年質詢時要求台北市的遊民自治條例草案增設「嚴格取締『不法』發便當」之 規定 ,還變本加利打壓第一線的街友社工、聲稱要砍社會局相關福利的預算。2015年6月,18 還召開記者會以幾近人格污衊的措詞指控「遊專⼩組社⼯利⽤遊民撈錢」,導致服務長達12 年的資深遊民社工張獻忠,在政治壓力下向社會局提出辭呈。因此事涉及社工專業遭污名,

劉耀仁不當發言:「這裡地⽅你趕不⾛,也不敢趕,也不能趕的時候,就應該採取何種措施,讓這裡脫離遊

14

民聚集、治安問題、環境問題、衛⽣問題的不好印象」、「遊民最怕什麼?最怕光亮,他們注重⾃⼰的隱私(中 略)若此時在建築物上安裝 2 盞強⼒的探照燈,讓艋舺公園夜間像⽩天⼀樣明亮時,還會有遊民聚集嗎?」、

「那裡晚上太過於昏暗,遊民最喜愛了,可以喝酒、鬧事,甚⾄聚賭。所以需要亮、需要光線,⽽且那些光源 也不會影響周遭居民的夜間⽣活」、「我知道你們勸離遊民,⼀定要有個地⽅去收容他們,但收容之處有很多 選擇,為什麼要選⼀個和國⼩學童那麼近的地⽅當做遊民收容所?」參台北市議會公報,民政部門質詢第5 組,速記錄,99卷7期,2015年4月17日,頁2819,網址:http://tcckm.tcc.gov.tw/tccgazFront/gazatte/

readByGaz.jsp?vol=099&no=07&startPage=2806&endPage=2842(最後瀏覽日期:2015年6月13日)。劉耀仁之提 案隔天經媒體披露後,引起輿論譁然,東華大學的吳明益教授在臉書以「強光照耀無緣人?」為題發表心得 文,24小時內獲千人轉載。劉耀仁議員疑因受不了輿論壓力,且所屬政黨素來與社運團體關係較親,為了滅火,

劉於19日在臉書上公開致歉。

應曉薇議員2011年10月27日的質詢內容,多次出現「驅逐遊民」一詞,其不當發言有:「貴處只要決定⽤⽔

應曉薇議員2011年10月27日的質詢內容,多次出現「驅逐遊民」一詞,其不當發言有:「貴處只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