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導 論

第三節 問題提出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

第三節 問題提出

本文有意透過田野工作蹲點及個案訪談的方式,從事阿美族都市工地勞動過 程及其勞動文化的研究。其中研究問題的提出,主要包括:他們的模板工作技術 如何取得及傳承的?他們如何從模板小工到資深的模板師傅的?他們如何接「小 包」當工頭的呢?或他們如何接「大包」成為模主的呢?向上社會流動過程中遇 到什麼問題?阿美族模板工班組織如何運作的?勞動過程中遇到問題,他們如何 以個人或組織方式排除的?對於不穩定的勞動條件,他們是怎麼面對?營造業近 年來的去技術化過程,將會影響建築工人勞動過程的主體性及其生計呢?反思相 對於其他行業,營造業此非正式部門沒有升遷管道、沒有固定雇主及工作保障相 當不足(沒有退休保障),但為什麼這些工人甘願為包商老闆賣命?他們受到的 剝削更甚於其他行業,但他們為什麼沒有走上街頭?這些建築工人團結文化及集 體行動的限制及其如何成為可能?如何超越個案,根據田野資料構建理論或概念。

並與既有的建築工人勞動過程研究之相關理論對話呢?這些問題意識,將導引本 文探索的方向。其中『製造甘願』、『建築工人階級意識的形成』,及『團結文化』

議題,更是本文論述的主要核心。

亦即,工地政治下工人的勞動過程之研究,相當迥異於以往工廠工人之勞動 過程研究方針與生產政治(Burawoy 1979;1985)。基本上,在營造業此非正式經 濟部門下,工地工人絕大多數是臨時工,他們沒有內部勞動市場(internal labor market)。也就是沒有年資的獎勵、沒有工作保障、沒有企業職位晉升的制度安 排,也沒有退休金的保障。而就內部國家而言(internal state),他們沒有工會作 為後盾。基本上,台灣模板工會的主要功能,在於幫工人納保,故也被戲稱為「勞 保工會」。台灣此類職業工會,被認為是「勞、健保辦事處化」(張烽益等著 2012:

191)。台灣工會歷史,早期也被稱為「國民黨的行政工會」(許信民,1988:60), 或是「閹雞工會」-「中看不中用」(張曉春,1987:68-69)。亦即,在國家或政 黨的「由上而下」的扶植與控制下,工人組織的團結力量容易被瓦解,台灣工會 成為統合主義(corporatism)下的工會組織特色:被政黨扶植的行政工會或是閹 雞工會(徐正光,1989:122)。

基本上,建築工地的工人,受限於台灣長久以來的工會組織發展的限制,加 上營造業外包制度的設計,使得其工人組織與團結的力量更形單薄。工地工人,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2

他們沒有多少能力與雇主討價還價,他們不是企業公民,反而比較像是遊牧者。

1如果沒有上述之制度安排與保障,那麼工地建築工人如何產生「自願性的服從」

(voluntary servitude)呢?也就是如 Burawoy 所言的,工人為什麼如此勤快的工 作呢?比起工人因工廠體制的制度安排而心甘情願為雇主賣命,那麼什麼因素使 得台灣建築工人,為包商或工頭而拼命工作賣命呢?這個疑問,值得進一步探討。

這將在本文的第五章及第六章有進一步的論述與討論。

值得思考的是,Burawoy 的勞動社會學成果,建築於西方的工人勞動體制之 上,有其特別的制度安排(科層制度安排,如內部國家及內部勞動市場),及數 百年來的工人階級意識與情感認同的歷史,而且其指的工廠勞動體制,通常指的 是正式經濟部門,有制度資源作為後援。但非正式經濟部門的工人勞動體制,通 常有另一番勞動風景,而且在異地異國或異民族,則又伴隨不同的勞動文化,形 成與工廠不一樣的勞動體制。在台灣建築工地的勞動體制,是非正式部門經濟的 一環。非正式部門靠人際資本與道德經濟,其運作不只發生在工作場所,也滲透 到勞動者的日常生活中,例如飲食的禮物經濟,或日常工人跟雇主的預借工資的 關係之上。筆者想再次強調的是,工地勞動的製造甘願條件不只發生在工作現場 的勞動過程中,也發生在工地下班後的日常生活之中,諸如飲食、歌唱或是日常 借貸行為…等等。2

詳言之,建築工人透過食物的共同食用(如米酒,或是維士比、保力達),

形成勞雇或是工人間之『我群』一體感受,亦可克服勞動過程中的人際疏離感,

使得工地勞動的製造甘願條件有深厚的「味覺共同體」的基礎;而預借工資的現 象,則使工人因工資預借的過程,而信賴包商及形塑道德經濟的基礎,這也是工 地勞動的製造甘願的道德情感條件。另外,本文考察的都市阿美族建築工人,透 過歌謠與戲謔方式,克服勞動過程中的異化與排斥,打造勞動同意與甘願的基礎。

最後,營造業工人其工資或工作機會,受經濟景氣與否影響至鉅。值得討論的是,

經濟景氣的變化、工資範疇與製造甘願機制之間的辯證關係。最後要思考的是,

目前建築工地勞動體制及其製造甘願、同意的機制,也可能在未來營造業「系統

1 西方國家工會之力量,使得工人階級有力量與資方談判(Freeman, Richard B., and James L. Medoff. ,1984)。西方建築工人也都有自己的工會組織。這一點與台灣極為 不同。在亞洲國家中,韓國與香港也有建築工人的工會為其爭取權益。對比台灣與其他 亞洲國家建築工人之集體行動,是一個值得發揮的課題。

2 詳見本文第六章第二節的討論。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3

模」或是「預鑄工法」的去技術化趨勢中被翻轉。以上我們將第六章中有進一步 的討論。本文第七章也將在此討論的基礎上,試圖提出台灣建築工地勞動體制的 主要特色與理論概念-「市場專制與關係主義複合體組合」,並加以論證與討論。

最後希望本文超越個案,進行抽象工人的理論思考。

總之,本文將以都會區的阿美族人板模師傅的養成過程與其工班的勞動過程,

作為主要討論主題,且以日常生活史的角度加以考察。其中,我們將借助田野民 族志與深度訪談資料,作為本研究的書寫基楚。並且希冀透過田野資料,形成本 土特色的概念與理論,另嘗試與西方勞動社會學概念及理論進行對話。諸如阿美 族模板工人社會流動如何成為可能?亦即如何從學徒到師傅,再晉升工頭,甚至 成為大包商(模主)?並以營造業建築工人的勞動過程(工地勞動體制)與勞動 文化(關係/道義經濟學),藉此反思社會學者 Burawoy「製造甘願」的工廠勞動 體制理論3的研究方法意義及其侷限。另外,本文將與近年中國社會學家工地研 究提出的「關係霸權」,進行理論對話。最後,進行行動者的回歸(return of actor), 以都市阿美族人「階序」(hierarchy)的工地勞動「文化」,反思「階級」(class)

概念的限制,及其作為本土特色的概念與理論的根基。並且探究與反思行動者都 市日常生活的實踐邏輯。特別值得強調的是,本文這裡指的「階序」,是人際之 間有等級之分,但不是以對立的方式呈現。通常「階序」是,包含者與被包含者 的互補關係。亦即,以庇護者與被庇護者之間的道德經濟關係方式表現;而「階 級」則意旨資本主義下勞資關係的緊張對立關係。

3工廠勞動體制,是透過內部勞動市場、內部國家,加上趕工遊戲的榮譽感覺結構,使得 工廠政治下的工人甘願與同意為雇主賣命。這將在下文有進一步的評介,並與工地勞動 體制比較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