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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近代阿美族的社會歷史及其時代變遷

第二節 荷西到清末的阿美族生活世界及其社會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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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荷西到清末的阿美族生活世界及其社會變遷

(一)東部探金隊與阿美族人的遭遇

荷蘭東印度公司殖民台灣時期(1624-1662),雖然曾在卑南設立東部集會 區(Landtadag),但其主要勢力範圍,還是分布於台灣西部(以台南為中心)。從 當時遺留下的文獻與不少的日誌看來,「荷蘭人對台東的擴張始於 30 年代後半期」

(楊彥杰,2000:83)。當時東印度公司對東台灣,主要治權僅及於卑南地區,

此地「有荷蘭官兵常駐守」(翁佳音,2001:108),對於「花東縱谷北端與奇萊 原野的統治力較弱」(康培德,1999:60)。這個時期阿美族人的生活世界,還是 以部落或村落為其中心。當時,阿美族與東印度公司殖民地接觸,主要來自東印 度公司的探金軍隊的前來有關。荷蘭人前後,共派出三次的東部探金活動。

在 1640 年代探金隊的路徑中,他們曾遇到幾個阿美族部落的抵抗(如 Vatan

「馬太鞍」-它是被描述為人口最多且強悍的村落,當時一個讓荷蘭人感到需要 保持警戒的村落。(康培德,1999:252),但其帶來的「毛瑟槍排放的威力,驚 嚇了當時生活在花東縱谷的原住民。」(上引,頁 111)。雖然有衝突,但與歸順 村落則有物資的交換。例如他們從路經的村落住民獲得豬隻、米、芋頭、番薯、

糯米餅、小米餅及酒等;探金隊則帶來 cangan 布、珠飾(corales)、荷蘭鏡、煙 草卷及夾鼻眼鏡等,與當地住民換購或互贈。這些東西大多是當地住民日常生活 較不關的貨物或物件(上引,頁 116-117)。毛瑟槍或之後的火繩槍,作為西方殖 民征服與統治的利器。這武器讓東台灣原住民見識其威力,日後我們將看到這類 武器慢慢進入其日常生活,而成為其狩獵的利器,且成為原住民祭祀中具有的靈 力物件與用品。也成為日本殖民時期,日本人所要徵繳與管制的主要武器。

(二)東海岸船難與阿美族人

清朝帝國 1721 年朱一貴事件的封山政策,使得東台灣成為國家「化外」或 邊陲之地。一直要到 1875 年的開山撫番軍隊的進入,「國家才以積極的角色影響 東台灣的區域發展」。19 世紀初,東台灣在制度安排上,地方社會有一股自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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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康培德,2011:102)。有一篇遊記,很深度的描繪了當時的阿美族人與其他 族群的互動。這篇遊記,也就是上文已經提及的《享和三年癸亥漂流臺灣チョプ ラン島之記》(有「川北本」及「黑川本」兩種版本)。編者秦貞廉。

說故事的人,名叫文助,是 1803 年經歷船難的北海道日本人。此商船船長 文助及其船員,共九人。之後八位船員因水土不服陸續死亡,只有文助存活。文 助漂流到的地方是秀姑巒溪口的阿美族大港口部落,且在那裡生活了四年。此一 文本,已有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國立台灣圖書館前身),將其中文編譯

(2011)。從此文本,可以讓我們看見當時港口阿美族人的食、衣、住、行之日 常生活樣貌,也可以看見他們與其他族群的貿易或交易。當時已有漢人商家在當 地成家立業,還有季節往還於恆春與枋寮的漢人商家。甚至與宗教祭儀息息相關 的獵人頭與戰鬥,及其他風土事項。此旅遊作品,「以風土記的方式敘述,清楚 呈現當時東部地方的情況。」此文也有「多幅相關圖畫具有補充說明的功效。」

(山中樵,2011:59)。

19 世紀初的大港口阿美族人,還是以據月亮、太陽的變化及植物的生長速 度與變化,來安排日常生活。基本上,與其他初民社會一樣,他們的時間意象是 自然事件、社會事件與宗教祭儀活動的重複性。當時,他們過著以物易物的生活。

男性是以山田燒墾農耕及漁獵為主,並以狩獵與採集為輔。在旱地種植陸稻及小 米,收割時只採穗實而不採其莖稈,摘取後便放火焚燒殘餘稻稈。農閒時則採籐 或竹條之類造屋。女性則主要織造麻布及採集薪柴。她們也使用轆轤錐在採集到 的貝板上,再將線絲從頭到尾串滿。而製成的珠衣,則作為交易品。攜帶至上流 約五、六十里的異族部落(木瓜群)交易。不過阿美族人也在特定時間與之相互 交戰及相互獵人頭。另,他們與來自蘭陽平原的噶瑪蘭人也有衝突。亦即,此地 在仲夏至初秋之際,噶瑪蘭人會乘船前來騷擾。他們上岸後便隨意抓人,並帶走。

這造成本地人相當恐懼。不過,與前來交易的漢人商家則交往甚密。例如他們以 口嚼方式釀造小米酒。附近的漢人商家則釀米酒,他們會邀請阿美族人前來飲酒。

來飲者會帶餅或小米、稻束約七、八把,作為贈禮。除此,則還有下文將談及在 經濟上的交換關係。

從文助的遊記可以推敲,不同部落阿美族人與木瓜群之間的地理知識圈,

是有差別性與層次性的。當時秀姑巒溪口,作為原漢貿易或交易(以物易物)的 集散地。不過當時的河岸部落或山區木瓜群,其實與村落物資需求,與異族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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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落交易,而保持一定程度的開放性。只是大港口阿美族獲得外界的訊息或技 術,可能比其他地區的阿美族來的快速,也比深山的原住民來的寬廣。康培德<

十九世紀初秀姑巒溪口的地方史>(2011),即以此文本作為討論的對象。這篇 文章,考證了當時的阿美族村落與用語詞彙,也指出了十九世紀以秀姑巒溪口為 中心的地域性物產交換。其中,參與交換其中的人物及物品,則相當複雜也相當 有意思。

當地的港口阿美族人的生活圈與見聞圈,則包括前來交易或是定居的漢人商 家,還有特定時間與山邊的異族或北邊的阿美族村落交換。她形成一「恆春-秀 姑巒溪口-奇密-太巴塱-木瓜群-布農族」物產交易網絡與經濟圈(見圖 2-1)。 可見,因交換關係秀姑巒溪口地域,與前來交易的恆春漢人、北部阿美族人及山 區的布農族、木瓜群之間,處與開放與交流狀況。他們之間有的文化習慣隨著互 動而相互影響。

圖 2-1 18 世紀初大港口阿美族的區域產物交換網絡

資料來源:康培德,20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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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學者康培德,根據當時的文獻資料及人類學民族誌研究成果指出

(2011:116):

……窺知以秀姑巒溪口為中心的,連接各地的產業交易互動。19 世紀初的 秀姑巒溪口一帶,對恆春地區的輸出物以獸產為主,如自行狩獵的鹿皮、穿 山甲鱗與易自山區的虎、豹皮等;輸入物中,除鹽、酒盃、壺、鐵鍋等日常 用品外,還有鐵砲、槍支、鎗(矛)、斧等鐵器,但彈藥等耗材則為自製」。 對與山地異族的以物易物,則輸出貝珠,交換獸皮及肉類。「生活中常使用 的陶鍋,則是與距溪口二十餘里的太巴塱社交換而得。

上述交換物件,也可以從文助旅遊記述及圖畫中,得知大港口阿美族人屋內 擺放的物件,有些則是從此地域性交易圈中取得。從住家內部擺設而言(見圖 2-2),除弓箭、佩刀、鐵鍋(來自漢人商賈)及陶鍋(來自太巴塱部落)外,也 包括放在顯眼處的火繩槍及其自製的火藥容器和火繩之類。從日常生活微物之流 動,看見區域間的人與物的流動與連結,而非彼此孤立。

圖 2-2 18 世紀初大港口阿美族人屋內擺放的物件

資料來源:《享和三年癸亥漂流臺灣チョプラン島之記》,中譯本,

,「川北本」,2011,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 出版。頁 32。

雖然文助口述的漂流記,有助於我們理解 19 世紀初期大港口部落的生態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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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與區域交換網絡。但對於瞭解整體阿美族的區域遷移,卻幫助不大。這方面,

我們可以參考人類學家的相關研究。衛惠林、王人英(1966)研究指出:「阿美 族在十七世紀之後,因北有泰雅族 Sedeq 亞族,西有布農族巒社與郡社群。南有 卑南族的壓力,漸漸向東部海岸發展。加於十九世紀前半期,漢族在東部拓殖,

其聚落區域被迫縮小,形成花、東狹長的地區。此時期恆春阿美亦形成,…」(1966:

37)。有關阿美族十九世紀前半期,因泰雅族、布農族、卑南族及漢族群擠壓後 的遷移路線,詳見移川子之藏 等人所著《臺灣高砂族系統所屬の研究》(1935)。

(三)西洋火槍的傳入東台灣邊區

1871 年發生牡丹社事件,引起清帝國對台灣經營的重視。牡丹社事件後三 年,開始由沈葆楨負責經營台灣的「開山撫番」事務。當時兵分三路(南路、中 路與北路)。「開山」,是先以軍隊鑿通進入「番地」的道路,後鼓勵人民進入開 墾,最後建築城池、設官治理;「撫番」,則是編查「番社戶口」,選土目通事,

教導原住民漢語,移風易俗(吳密察,2000:80)。這是清帝國對台灣「番地」

政策的丕變,對東台灣原住民也產生相當大的影響。其中,1877 年(光緒三年)

發生大港口阿美族與清帝國軍隊的重大衝突,「雙方交戰數月,死傷慘重,即是 大港口事件……。事件結束後,當地阿美族人被迫離開原居地,大量遷移到別的 地方,原本人口稠密的部落遂迅速地凋零」(黃宣衛,2008:19-20)。

近代原住民部落西洋槍枝的大量傳入與流通。1870 年代的「開山撫番」政 策,扮演一大角色。陳宗仁研究指出:「清朝因為開山撫番而調遣軍隊至後山-

台灣東部,他們帶有新式洋槍,使得原住民亦知槍枝變遷,而高價求購。而清軍 的槍枝可能透過非法管道賣出……。」(2005:76-77)。比起上述文助漂流記有 關大港口阿美族人室內擺設的西洋槍枝及彈藥圖像,此階段加上日後 1896 年清 軍自台東、花蓮撤退,發生官兵賣槍換錢量的事件(陳宗仁,2005:78),可能 使槍枝流入原住民地區的更多,也更深入山地的原住民族群。如表 2-1 明治 41 年(1908 年)原住民交出的槍枝數目所示,其中阿美族人交出有 4,652 支,每百 人擁槍比例為 16%。最多的是山區的泰雅族人,交出有 10,841 支,每百人擁槍 比例為 37%。至少於 19 世紀初以來,西洋槍枝慢慢流入原住民社會,在其日常 生活世界中,也逐漸扮演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