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近代阿美族的社會歷史及其時代變遷
第三節 鉅變的年代:日本殖民帝國下的阿美族生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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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鉅變的年代:日本殖民帝國下的阿美族生活世界及其 社會變遷
阿美族人居住在東台灣的平原地帶,在近代曾有幾次大遷移。她被分為五個 方言群。她的居住與生命威脅,來自山區的太魯閣族、布農族及平地的卑南族。
因居住於平地,所以接觸到異族的機會高於山地原住民族。雖然荷西時代以來,
阿美族人遭遇荷蘭軍隊(東部探金隊),而有些局部地衝突,但國家的治權並未 進入其生活世界。即使到了 19 世紀初,東台灣還是阿美族等平地原住民的天地,
來此移住的漢人以商賈居多,但人數並不多。當時阿美族人與山邊的太魯閣族、
布農族,透過山產的交換,及與來自作生意的少數漢人,形成一個地域性交易圈
(如大港口部落)。阿美族人與東移的平埔人也有接觸,並從他們身上學到水稻 技術及治鐵的技藝(如馬太鞍部落);也與東台灣一日生活圈的沖繩漁民學會蒸 餾酒的技術。但到了 1875 年清朝政府的開山撫番政策,東台灣才與國家真正遭 逢。除了部落與國家軍隊的衝突之外,阿美族人也透過交換取得西洋獵槍,影響 其原來的狩獵技藝,及戰鬥的方式。然而,真正影響東台灣阿美族人日常生活的 時代,應是日本帝國的進入與殖民的方式。
19 世紀末期,台灣因甲午戰爭而割讓。日軍於 1895 年(明治 28 年)6 月 17 日於台北宣布「始政式」,正式在台的施行統治權。西部漢人雖有反抗運動,但 不久就被日本軍隊控制。對於東台灣,日軍則在 1896 年 5 月 25 日晚間登入卑南 地區。7 月 5 日進入花蓮港,於是「東部地區除了泰雅族、布農族與排灣族控制 的高山地區外,花東縱谷與海岸一帶全部淪為日人控制」(孟祥瀚,2002:2)。 日本殖民帝國的到來,象徵了台灣面對「現代國家」新時代的來臨,原住民族也 將面對前所見的國家體制與現代性。阿美族身處平原地帶,1900 年部落數目,
計有 84 個社,其村落主要分布在 0 至 100m 的有 56.2%、100 至 500m 的有 43.8
%(瀨川孝吉,1954)。
近代台灣東部的發展,相當迥異於台灣西部的社會與歷史發展過程。正如施 添福所言的:「相對於台灣西部,台灣東部宛如『陸上離島』」的孤立,不但在台 灣島上創造了『另一個世界』,同時在「另一個世界」之內,又形成許多『並存 的小世界』」(2000:1)。近代阿美族的眾多社群,即是其中形成許多『並存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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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一、二。與其他原住民(如東部的平埔族群、太魯閣族及布農族),共 構東部族群圖像。但之後受到國家勢力影響,越來越明顯。尤其,清末的牡丹社 事件後,國家勢力進入東部,試圖將東台灣併入西部的主流社會之中(施添福,
2000)。但這種東西部發展的差異,也越來越明顯。
日治以來,東台灣被殖民官員規劃為日本內地移民的天堂。施添福教授將日 治時期的西台灣的發展稱為「第一台灣」,亦即「資本型的殖民地」特色。東台 灣的阿美族與卑南族的生活世界,則被稱為「第二台灣」。殖民者意圖並施行內 地移民東台灣的「內地化東台」計畫。所以「第二台灣」,也就是以「移住型的 殖民地」為其特色。日人的內地人口與東台灣的圈地運動,無形壓迫到阿美族等 平地原住民的生活空間。相對於第一及第二台灣,山地原住民的生活世界被稱為
「第三台灣」。因著日本帝國對山地社會的封鎖政策,所以被稱為「封鎖型殖民 地」。「第二台灣」的阿美族與卑南族,日治以後的社會發展漸漸與山地原住民
(「第三台灣」),相去漸行漸遠。本篇章試圖從「被編入普通行政區及納稅」、
「土地調查、收繳火槍及消除獵首慣習」、「貨幣經濟的滲透」、「土地登記、水稻 定耕」、「苦力制度下的社群網絡及其影響」、「鏢旗魚技術的傳入及標準時間的傳 播」,及「生活與身體的改造運動」…等重要面向切入,去探討日治時代阿美族 人日常生活的重大改變。
一、被編入「普通行政區」及納稅
基本上,日本人對於台灣漢人與原住民採取「分割統治」(近藤正己用語)
的治理術。如「平地蕃人」阿美族及卑南族人,於 1906 年起被納入,並開始徵 戶稅-也就是房屋稅(孟祥瀚,2002:7)。據了解,明治 40 年(1906)起對臺 東廳下卑南族及阿美族課以地方稅之戶口稅,每戶 30 錢,以「蕃社」為單位,
統一徵收。當時戶口稅,收入金額為 1864 圓,蕃社數 103 社、戶數為 6215 戶(王 學新、許守明,1999:41)。1914 年東部兩廳的阿美族及卑南族,全部被納入「普 通行政區」,並開始課徵地租。施行地租的主要意義,如矢內原忠雄在《日本帝 國主義下之台灣》一書中,所言的的:「對於東台灣的田園,設定了私有財產制 度,同時施行地租制度;各『蕃社』的頭目向由所屬蕃人徵收土地貢租的舊習慣,
則予以廢止,國家代替了頭目」(1985【1929】:20)。此行政區的行政措施(房 屋稅與地租),與山地的「特別行政區」的法令或法律,顯然有所區別及差異(黃 唯玲,201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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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年在東京有一場名為「以高砂族統治為主題的座談會」,其中有關於蕃 地與普通行政區內「納稅與否」的討論。參與討論的包括前台灣總督府的理蕃課 官員(鈴木秀夫課長與平澤龜一郎技師)、前高砂族地區醫生(井上伊之助)及 一些知名的日本人類學者(宮本延人、馬淵東一、佐山融吉及瀨川孝吉)。其中,
他們站在其治理者的角色及視野,討論一些有關阿美族納稅的看法,值得引述與 思考(宮本延人 等,2012【1950】:399-400)。茲摘要如下:
宮本:據說日本的理蕃採取所謂的保護政策,沒有課稅,而且為了撫育,耗 費了龐大的國家經費。在此我想請鈴木先生簡單說明有關理蕃的方 法。
鈴木:警察在一般行政區域是施行普通行政,但在此區域外的所謂蕃地,不 用說警戒,警察還要處理其他所有事情,如教育、授產、衛生以及交 易等等。所以警察與其說是一般想到的警察,不如說是彈風琴教唱的老 師,或說是拿鐵鍬教農耕的指導者,或說是受傷或生病時把脈抹藥的醫 生。跟一般的警察比較,他們的存在更讓人懷念並感親切。
宮本:我被外國人問過幾好次,日本沒有向高砂族課稅,這實在很不可思議。
馬淵:向不認識貨幣的原始民族課人頭稅,是經常在非洲或南洋的殖民地施 行的方式,他們為了繳稅,只好去歐洲人經營的礦山或農園工作,有 這樣的機制。就此而言,日本理蕃政策保護高砂族,避免他們被捲入 近代經濟的驚濤駭浪。但是阿美族跟卑南族住在普通行政區內,沒有 享受到這個好處。
……
井上:實際上,除了阿美族以外,他們沒有能力納稅。他們的生活程度非常低,
要買火柴或鹽巴的時候才需要現金,除此之外幾乎都沒有現金需求。
馬淵:為什麼沒有把阿美族劃入蕃界?我跟他們親密交往,不少阿美族知識分 子說:「我們在經濟方面受到漢族壓迫,日本方面都不了解我們,想到 我們的將來就讓人忐忑不安。」其中有人諷刺說:「我們住在普通行政 區域才會這樣,不如編入蕃界。我們不會像山上的蕃人那樣襲擊或騷 亂,才吃虧的。」其實山上的蕃人就是受到這種程度的保護。
鈴木:我們雖對騷亂並獵頭的北蕃舉行討伐,但致力進行教化和撫育,所以,
動亂的人反而得到好處。
上述討論的重點,主要放在被編入普通行政區的阿美族身上。其中的納稅及 編入後的問題,則被拿來討論一番。當時阿美族的族群位置很模糊,又很尷尬。
其具有高砂族身分,但卻又被認為「差序待遇」。「第二台灣」生活世界的阿美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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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認為較山上「第三台灣」的高砂族進化,且位於漢番混居之地,所以需要被 課戶稅及地租。雖是上述,是站在當時治理者角度來看。不過這樣的會議討論,
讓我們一方面知道日人的殖民思維是怎麼樣展現的。另一方面知道,當時阿美族 人青年,又到底是如何思想的。換言之,日本殖民帝國的台灣統治之後,慢慢將 台灣社會,視為一「區域」異質/「種族」異質來看待與統治。在不同時期,日 人對原住民的理番政策,亦會有所調整與變遷。其中 1930 年的霧社事件,可說 是一個重要轉捩點。此事件之後的新理番政策:「理蕃政策大綱」(共有八個項目)。 其中的第五項,是攸關原住民的生計。總督府基於希望原住民「從改火耕式轉變 為定地耕種」的方針,其目標要「獎勵更集約式的定地耕種,或實行集體移住,
謀求改善彼等生活狀態並致力使其經濟自主獨立。」當中的「集約農業」,即「水 田耕作、家畜飼育和推肥獎勵…」(近藤正己,1995;2014【1996】:265)。
殖民後期,日本人越採取「同化」(皇民化)政策。這對原住民身體的改造 及其社會組織的改造(如「青年團」、「農事實行組合」及「部落向上會」此類的 社會教化組織),也越來越明顯。其中,1930 年代推行「高砂族授產」政策,成 立教化教育所與指導所(如水田指導所、推肥與養豬指導所、工藝指導所及養蠶 指導所),帶來原住民部落新的作物與新技術(水稻的栽種)。對於原住民食、衣、
住、行等日常生活的改變,也越來越大與明顯。
二、土地調查、收繳火槍及消除獵首慣習
日治初期,國家對東台灣「蕃社」的土地空間,進行調查與重新劃分。如上 述 1906 年及 1914 年,分別對阿美族課稅與劃入普通行政區內。期間的明治 43 年(1910)年台東廳開始實施屬於林野調查的土地調查。此次土地整理對阿美族 與卑南族等原住民,「除了土地產權的觀念產生變化外,另外的衝擊則是土地整 理之後,傳統地方的空間概念亦因而面臨重大重組。」(孟祥瀚,2002:23)。土 地調查工作告一段落之後,明治 44 年(1911)9 月 18 日台東廳開始向廳內阿美 族人收繳槍枝武器。而不同武器有不一樣單位的貨幣收繳,以作為各戶購買家畜
日治初期,國家對東台灣「蕃社」的土地空間,進行調查與重新劃分。如上 述 1906 年及 1914 年,分別對阿美族課稅與劃入普通行政區內。期間的明治 43 年(1910)年台東廳開始實施屬於林野調查的土地調查。此次土地整理對阿美族 與卑南族等原住民,「除了土地產權的觀念產生變化外,另外的衝擊則是土地整 理之後,傳統地方的空間概念亦因而面臨重大重組。」(孟祥瀚,2002:23)。土 地調查工作告一段落之後,明治 44 年(1911)9 月 18 日台東廳開始向廳內阿美 族人收繳槍枝武器。而不同武器有不一樣單位的貨幣收繳,以作為各戶購買家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