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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問題背景與研究動機

第一節 問題背景與研究動機

許多問題的「引爆點」不一定都是明顯可見的,這些問題經常伴隨時間的推移而 逐漸累積能量,每當問題爆發時,即對社會造成重大的衝擊。受到經濟不景氣的影響,

加上油價飆漲及乘客需求的減少,而各項耗材成本提高,公司長期虧損又無法獲得政 府有效的經費補助,國內偏遠地區客運營運已步入產業嚴冬。縱使,政府每年編列了 幾億元經費,但仍然無法挽救偏遠地區公車停駛的命運。

大法官釋字第428 號解釋文:「國家基於對人民生存照顧的義務、達成給付行政 之功能,而經營各類公用事業,期望以合理的費率、普遍而穩定地提供人民所需的各 項服務」。基此,就公路運輸而言,在政府經營時期,其主要任務在於提供全國人民

(包含偏遠地區民眾)交通運輸的功能,以安全、穩定、普遍、合理均一費率及均質 的公路運輸服務,來維護國民「行」的權利。此外,1948 年聯合國大會以第 217(III)

號決議通過並宣布「世界人權宣言」,其中第25 條第 1 項宣告「人人有權享受為維 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 的社會服務,在遭受失業、疾病、殘廢、鰥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抗力的情形下喪失 謀生能力時,有權享受保障。」也就是說,公共交通服務是每一個現代社會公民的基 本權利,也是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所揭櫫的「必要的社會服務」之一。台灣在經過「經 濟奇蹟」後,小客車和機車的數量大量成長,幾乎家家戶戶皆有車,目前只有少數無 車階級以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做為對外聯繫的工具,這些人又以需要就醫的老人和 每日通勤上課的學生居多。因此,每當政府與業者以「經濟效益」為由停駛客運,將 造成許多民眾的不便,尤其對偏遠地區民眾的影響更為嚴重。

對偏遠地區的通勤族和學生來說,其對外聯繫的確需要仰賴大眾運輸工具,但這 些地區平日鮮少有人搭乘客運,業者幾乎是慘淡經營,政府對於業者經營困境的幫助 有限,多數民眾也經常認為政府介入偏遠地區交通管制是不好的。而偏遠路線1醞釀 減班、停駛等情形,政府再不積極介入協調統整,到時偏遠地區將面臨運輸停擺的窘

1偏遠服務路線亦可稱之為低乘載路線。為改善偏遠地區居民日常交通問題,交通部於民國87年2月 4日公布「大眾運輸補貼辦法」,提供各級政府執行補貼作業的法源依據。就「公路汽車客運偏遠服務 路線營運虧損補貼條件審議作業規定」與「補貼計劃執行管理要點」解釋,所謂偏遠服務路線乃為 平均每日往返行駛車次計30班次以下或是平均每車公里載客15公里以下,符合此條件者,即可接 受政府之補貼。

境。過去政府每年雖補助各家客運業者上千萬元的經費,但在碰到國際油價上漲,票

將當年度補貼預算經費,依各「補貼路線申請金額」暨「補貼優先順序得分」乘積加 權分配,其分配之補貼金額不得超過原申請補貼金額。只是2007年年底5家客運業聯 合停駛聲明,讓偏遠路線虧損補貼財源不穩定問題被重新檢視。

為了解消費者使用交通工具現況,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民國2008年7月初至8月25 日間針對消費者使用交通工具習慣、大眾運輸服務滿意度、通勤費率等項目進行調查

3(如下表1-1),在3,295份問卷中發現,近8成消費者使用私人交通工具通勤。

表1-1:消費者使用交通工具習慣表

通勤工具 人數 百分比

使用私人交通工具通勤 2586 78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通勤 560 17

先使用私人交通工具後,

再轉搭大眾運輸工具 86 3

其他(步行或他人接送) 63 2

合計 3295 100

資料來源:消費者文教基金會4

根據表1-1顯示,在3,295份問卷中,共有2,586位消費者使用私人交通工具通勤,

佔78%;560位消費者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通勤,佔17%;86位消費者先使用私人交通 工具後,再轉搭大眾運輸工具,佔3%;63位消費者則是選擇其他(步行或他人接送),

佔2%。

除北部民眾有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習慣外,其餘縣市民眾多以自有車輛代步,其 中,新竹、苗栗及外島地區的消費者,使用私人交通工具的比例是100%;台中、南 投、台南、花蓮、台東等縣市,使用私人交通工具比例也高達九成;雲林、嘉義、高 雄、屏東等地,使用私人交通工具的比例則有八成之多。只有居住在台北市的消費者,

使用私人交通工具比例低於50%以下,為43%。其中偏遠地區消費者表示根本沒有大 眾運輸,這群消費者多居住於花蓮、苗栗頭份、台南麻豆、高雄鳥松、屏東潮州…等 較偏遠的地區。

而消基會還發現台北縣、市之外的通勤族,高達8成使用私人交通工具,主因是

3 總計回收有效問卷 3,295 份、無效問卷 198 份。

4 2008.08.28 消費新聞發布,「耗時費錢?!消基會通勤工具大調查!」http://www.consumers.org.tw/

大眾運輸班次不足,不僅費時、花費成本還比自行騎車通勤多;調查中發現,全台騎 車者每月平均花費809元、搭大眾運輸者開銷反而達1703元。

在時間方面發現,搭乘大眾運輸要先步行10~20分鐘,再加上等待「班次不足」

的大眾運輸,又或者先搭A公車、再換B公車,也難怪有42%的消費者表示,選擇使 用私人交通工具的原因,是因為搭乘大眾運輸「太耗時」,調查消費者搭乘大眾運輸 工具來、回,每天平均需耗費1小時又24分鐘通勤,但單純使用私人交通工具,平均 卻只要花45分鐘。換言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通勤,要花費使用私人交通工具近一倍 的時間。

由消基會的調查得知,長期以來嚴重的城鄉差距,造成交通路網的不平衡,至於 偏遠路線營運狀況不佳,與消費者使用大眾運輸工具的意願不高有關,加上政府補貼 款項不足、近來油價持續上漲,造成業者陷入營運困境。根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精算 出南部客運業者的營運成本,每公里的成本是

36.068

元,但2008年業者每公里收入平 均最多17元,他們雖採取減班等方式因應,但每年仍約虧損1億餘元,離峰時間的偏 遠路線更是常常見到空車來回,為避免虧損情形持續擴大,部分客運業者遂提出路線 停駛或屆期不再續營之申請。以目前已停駛之其中一條偏遠服務路線為例,路線里程 14.5公里,每日行駛6班次,2007年補貼91萬餘元,全年度載運1,304人次,平均每人 每次乘車補助款幾達700元,故就部分路線而言,以定時定班之方式提供大型客車之 運輸服務,並非適宜。然而台灣公路客運政策擺盪於偏遠地區居民基本行的權益,與 業者經營效益及政府補貼預算不足的難題,凸顯官方及民間業者左支右絀的窘境,也 是政府應該加以重視並儘速解決的問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