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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型為核心的工具組合之規劃與評估

第四章 偏遠地區政策工具之規劃評估

第二節 權威型為核心的工具組合之規劃與評估

營運績效的透明化,反應業 者實際營收,能使票價做合 理的調整或政府辦理補貼 的依據

資訊整合平台

‧補助業者建置電子交 通票證系統

‧電子票證推廣

‧票價合理的調整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從誘因型政策工具基本假定來看,若缺乏額外價值(提供標的人口金錢、財貨 或服務)將不會產生可欲的行動、結果或價值,來符合政策目標(共乘)所求行為。

因此政府在進行補貼管理時,要讓民眾有足夠的誘因,使其願意服從或改變行為,

例如在日本,有社區自助小巴,類似car pool 方式,屬自願、不收費,而所有的通 訊由政府支應,以解決山區之運輸聯絡問題。未來可以以社區、學校、部落等為單 位,各自調查交通需求,將各式運具進行整合,由需求決定供給方式與規模,發揮 最大效益。

根據探討「副大眾運輸系統」的文獻發現,最能影響民眾共乘的因素為油價與停 車問題,目前油價居高不下,正為施行共乘的良機,這是政府在運用資訊政策工具時,

可以強化的部份。

第二節 權威型為核心的工具組合之規劃與評估

權威型政策工具強調利用合法的權威來掌控民眾與機關的行動,以獲得機關或民 眾的順服。何俊毅(2008)指出,註冊、登記(大部分是指執照的核發)是政府相當 有效的管制工具,但必須要設定明確、透明的規則,才不會產生不公平,檢查或檢驗 是則管制者很喜歡運用的工具,但需要有充分的人力才能發揮其功能。

公路局跟台汽時代,是管制跟限制民營業者加入市場,以保障國家組織的獨佔 性,隨著台汽民營化之後,到補貼款不足,造成客運業者虧損醞釀停駛,促使國家採

取干預,利用強制手段執行不受歡迎政策(路線整併)。

求為主,可發揮最大效益。 各自調查交通需求,由需

拮据,他們可以去找企業贊助,有些企業不是有交通車嗎?駕駛一天開兩趟也是那些 薪水,或許在上下班之外的時段之間再多跑一趟服務鄉親,也可以為企業打知名度。

甚至不是完全免費的,像油料就可以由現在補貼客運的錢支付,我的意思是他們有設 備(車)有人員(司機)政府就不用另外支付這部份的經費又可以繼續維持運輸服務,

不是一舉兩得嗎。另外偏遠地區老人就醫方面有醫療車,應該由縣政府好好規劃,讓 整個資源發揮到極至。」

受訪者D3:「要鼓勵業者提供新的想法降低成本,提高服務,政府在經費運用 才會比較有效率。」

而D4、B2、B4、D1則是認為交給教會或社區經營法規上並未明確規範,執行上 會有困難,另一方面是目前社區巴士已嚴重衝擊現營客運業者營收,若再加入其他經 營體可能會遭致反彈。

受訪者D4:「原本要補貼客運業的經費交給其他人去做,第一個要去協調的就 是原有業者,他要願意。…免費巴士,免費跑黃金路線,把既有業者都打垮了,過去 中央大都不願意擁有車子,地方政府也不太喜歡擁有車子,寧願給業者。擁有財產很 麻煩,要維修、要報銷。未來新北市,聽說交通車、社區巴士都收歸政府統籌分配管 理,然後成立基金,而不是鄉公所自己上一條線免費,但這件事不容易。」

受訪者B2:「我國交通運輸一向都被視為部門基礎建設,凡大都市及周遭城鎮 之交通,均各自為政。現在各縣市都有社區巴士在跑,只要客源夠就有機會,但偏遠 地區顧名思義就是人少地廣,有這樣的需求要提出計畫向縣市政府申請,如果由社區 教會自己來跟中央要補助那會把事情變的很複雜。」

受訪者B4:「經費交給社區或教會可能不合法律喔,法規上可能會出問題。也 不太可能修正法規,公家機關要給補貼,是要補貼給要給業者本身,不然就是要給個 機關,社區教會都不是業者,目前沒有這樣的法規可以給。」

受訪者D1:「目前全省各地都有社區巴士設置,也可看到績效,可作為未來解 決偏遠地區交通的方向。不過社區巴士嚴重衝擊該路線現營客運業者之投資與其駕駛 員工之工作權益,很多業者質疑地方政府的社區巴士搶走業者客源,可能業者的阻力 會很大。」

受訪者E1、D2、E3、B1 認為社區巴士在規劃過程中,應該交給社區委員會統籌 協調各方需求並邀請交通專門人員的參與,並由社區委員會制定好路線、發車頻率、

以及停車站位置後,再委託給私人公司去經營。

受訪者E1:「首先應該交給當地鄉公所規劃才好,他們要調查路線所需要的乘 座人數,再給社區或教會車子,看該鄉要大車還是小車,資源要控管好,而且時間、

路線都要固定,車子裝定位系統也是必要的,不能給社區或教會把這部車亂跑,才不 會被投機份子浪費了。」

受訪者D2:「大眾運輸的形式有很多,政府似乎不需要拘泥在傳統的做法,偏 遠地區,可以考慮使用座位數少的中型巴士,甚至找小型巴士或箱型車來取代,壓低 經營成本。」

受訪者E3:「社區教會感覺是聚集團體,他們的需求也只有自己比較知道,所以 給社區或教會來採取集中化策略,針對行車路線特性加以分析,進一步發展或調整所 提供的運輸服務,將資源達成最有效使用,我認為是非常可行的。」

受訪者B1:「現階段縣市政府都有提請政府補助車子,交由公司去做社區巴士 銜接,費用部分由縣市政府負擔,苗栗、宜蘭目前做的算比較成功的」。

社區巴士路線規劃的基本原則與一般(路線)巴士相同。不同之處是,社區巴士 是由社區的居民根據自身的需求來規劃使用的,不是為了追求最大利潤,而是以滿足 日常需求為主。通常客源不會和一般(路線)巴士重疊,但在一些路線巴士能夠覆蓋,

但是服務水準達不到要求的部分,會有一些需求上的重疊。

二、改變運輸工具-大型車換小型車接駁

因載客量不足改以小型車提供服務,就現有能源政策上來講,是一個正確的方 向,目前交通部已經修法同意業者購置9人座的小型車輛經營。針對偏遠地區主要的 客群應區分尖峰時間加班次車,在離峰時間依照來客數開一至二小時一班的公車,並 將大公車換成小巴士,以減少多餘的公車空間和油料。目前交通部的做法有下列3種:

(一)提高業者車輛汰舊換新補助費用,原規定補助每輛車價45﹪為上限(不超過70 萬元),修正為每輛車價之1/3為原則。

(二)鼓勵偏遠路線營運者調整營運方式,購置小型車輛,彈性調整營運路線,由部 分班次繞駛山區部落。

(三)補助地方政府購置9人座或中型車輛,提供山區偏遠路線運輸服務(如表4-3)。

表4-3:2010 年度公路汽車客運業者汰舊換新補助數量

申請業者 申請車輛數 補助車輛數

國光客運 3 3

基隆客運 5 5

淡水客運 10 10

花蓮客運 20 18

桃園客運 20 18

員林客運 5 5

彰化客運 5 5

豐原客運 4 4

新營客運 2 2

台西客運 3 3

嘉義客運 3 3

興南客運 8 8

高雄客運 50 20

鼎東客運 3 3

總計 141 107

資料來源:公路總局

偏遠地區公車大而不當,交通部公路總局計畫獎助客運公司,將老舊公車汰換成 中型巴士新車,預估省下的燃料、維修等費用,每年可協助客運業者降低營運成本 16.67%。受訪者B1表示:以車輛來說,目前偏遠地區平均車齡都低於12年、車輛汰 換金額從2010年開始也是有提高的,像是全新車補140萬,低底盤320萬、中巴補助200 萬,尤其是中巴是目前最重視的,因為在偏遠地區使用大車,在某些路段轉彎危險、

耗油量都大於中巴,2010年補助達到107輛,包括立法院都很贊同。

綜合前述受訪者意見,對於政府以及業者歸納兩項建議:

一、政府在完成路線整併後,應鼓勵偏遠路線營運者調整營運方式,例如購置小型車 輛提供服務,而硬體部分(例如轉運站)直接由政府興建,只將偏遠地區乘客利 用小型車免費接駁至轉運站,到轉運站之後就有較多路線及班次可供選擇,就與

一般民眾一樣付費,針對免費接駁部分,由地方政府利用社區巴士或搭配客運業 者經營,並擬定補助辦法來配合。

二、業者應兼顧環境變化,設定新的目標,在營運路線上做最有效整合行駛營運,彈 性調整營運路線,設置轉乘點,全面檢討班次時刻之合理性,加強其營運路線及 開行班次表之宣導,並調整為需求導向之營運方式,讓本身營收達到最大效果,

增加消費者的搭乘意願促使消費者運用大眾運輸工具。

貳、對補貼的管制

對偏遠地區使用權威型的工具,主要是討論業者補貼而來的管制,特別是票價與 處分方式,另外建立業者獎懲或退場機制、免費公車之納管、需求反應式運輸服務之 法規鬆綁與管理制度研擬。

一、對客運業者的管制

公共運輸應該從規劃、管理及營運3個階段來管制。規劃階段係指路線與站場位 置的遴選、時刻表及費率的訂定;管理階段係指收支平衡的管理;營運階段係指對車 輛及駕駛人的管理。政府要能夠在較高層次訂定出未來發展的方向,並且能夠依據效 率準則對資本做出規範。

公路主管機關依據「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第4條及第10條規定訂定「公 路汽車客運業營運與服務評鑑執行要點」33。針對接受補貼的路線、公司及總體的營 運,訂定標準,作為被管制者依循的依據,即政府設定標準來有效管理被管制者。

公路主管機關依據「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第4條及第10條規定訂定「公 路汽車客運業營運與服務評鑑執行要點」34。針對接受補貼的路線、公司及總體的營

公路主管機關依據「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第4條及第10條規定訂定「公 路汽車客運業營運與服務評鑑執行要點」34。針對接受補貼的路線、公司及總體的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