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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相關綠建築獎勵作法之概要

第二章 國內外相關綠建築獎勵措施之探討

第二節 國內外相關綠建築獎勵作法之概要

綠建築乃是屬於較先進的一種觀念與做法,有別於一般的思考,而 較注重於環境、資源、能源等等與建築相關的議題,並藉由深入的討 論,以降低建築產業所可能帶來的污染,所以在一般注重經濟發展的 國家較少為見其針對這一部份多有著墨,因為這部份被認定與經濟發 展是互斥的;因此特別尋找國外的做法來作為我國施行的參考。

一、德國生態建築政策

在七○年代西德的建築普遍在浪費能源,九○年代末,綠黨入 閣,邦聯政府開始規定某些地區住宅內的熱能,百分之三十需來自 太陽能,導致德國建築師傾向生態建築的設計。生態觀近來不只蔚 為主流,其所引發的腦內革命在歷經近二十年之後,相當重要的一 些界面,早已成為生活的課題。以建築而言,人類在建築生態學與 建築生物學的無知,導致建築與環境、建築與人不和諧的狀態。德 國建築師在這種意識下,以十餘年的時間發展生態建築,建築師在 公部門的鼓勵支助下,先發起社會討論,有了共識之後,政府以財 政工具為手段,鼓勵建築投資商在興建住宅、辦公乃至於大型商業、

學校建築,都朝省能、廢物回收的形態發展。透過貸款、利率高低 的操作,除了大都市之外,生態建築早已蔚為主流。建築師透過競 圖、提出觀點、落實設計、評估效果,可行的話再推廣,歷經十餘 年才有一些心得。

德國是世界上城鄉差距不大的國度,政府以財政手段鼓勵商業建築 市場介入生態建築,讓建築師扮演的角色更清楚,這種成就值得我們 效法。

二、美國綠建築技術手冊與能源之星計畫

(一)美國綠建築技術手冊推廣的措施

綠建築的第一步是選擇有效利用能源和資源的建築材料與採行 綠建築方法,而地方政府也必須與其他投資項目一樣來提供所需要 的資金。所以,這一節的重點是在突出地方政府的融資問題(地方

政府融資2)、建設辦法和地方政府施行的實例。

1. 實施所面臨的問題

(1)政治上和制度上的支持

地方政府對於一個成功的可持續項目的實施的支持是很重要 的,例如採行創新的技術與產品等,而目前的制度存在的缺失有:

a. 每個政府部門和機構應對自己的能源使用量負責:雖然一個 部門在能源使用量占部門預算很少,但是考慮整個行政區域 的能源費用,則是相當大的一筆費用(紐約市整體電費帳單 為 3.58 億美元)應追蹤每個機關能源使用方式,並採行節 能照明和提高空調效率等等作法。

b. 節約下來的費用不應繳回國庫,也不應使得下一年度的部門 預算減少:應提供作為此部門再改善節能措施的基金,或作 為與節能相關用途的使用。

(2)前期費用過高的處理方式

對於政府部門而言,在購置節能系統和有利於環境的建築材料 這一階段,環境共生建築最大障礙之一是政府法令無法配合採購前 期費用可能比傳統建築產品更高的材料與設備,也就是對成本的計 算沒有生命週期的考量。

(3)生命週期成本和全面成本會計學方法的使用

對有效利用資源的建築物長期效益進行分解,並利用生命週期 成本分析和全面成本會計學分析的方法,這是地方政府在決策時分 析材料和系統的生命週期成本的有效做法。

(4)”脫脂(cream skimming)”與深層次改造的對比

地方政府可能趨向於以相對較短的償還時間對節能項目進行投 資,其做法 被稱為”脫脂”;另外對於一種整體性或回收期限 較長的環境共生建築投資則較不會去施行,因為牽涉到施政上的效 果要快速呈現的做法相衝突,而不易被採納,應想出解決辦法加以 改善。

(5)融資方法的實施

地方政府有多種可以互相替代的融資形式,包括系統分配地方 政府資金、發行債券、提供貸款、第三方融資和租賃—購買協議等 等。

2.政府取得融資的方法

(1)自籌資金

a. 意義:節約資源建築物的自籌資金來自營運基金或基本建設 基金的預算津貼。這種方法花費了緊缺的財源,但是也允許地

2 敘述地方政府的綠色建築融資和費用問題 作者:(Daniel J.Goldberger)、(Philip Jessup)

方政府保有對系統運作的控制,以及獲取所有節約的金錢,它 們可以被用來清償項目的債務。

b. 做法:一些地方政府和市政機構已經建立周轉性借貸基金,

其中將節能收益的一定百分比重新投入新的節能項目。

(2)直接借貸

a. 意義:乃依靠直接借貸為環境共生建築項目提供資金,而能 夠不增加政府基礎建設的預算。

b. 做法:地方政府可以向商業銀行、養老基金、保險公司或其 他金融機構借款,然後利用從接受資金的項目所節約的前來 支付融資費用。

(3)第三方融資(類似大型 BOT 做法:乃指大型建築物或建築群)

a. 意義:是由公用事業公司、大型能源設備製造商或其他私營 企業經常履行與國有或私營企業的合同,為節約能源的改造 措施提供融資。

b. 做法:是這些第三方出資安裝一套節能系統,而在合同期限內 分享節約能源的收益作為回報。

表 2-4 第三方融資的說明

對能源提供者(融資者)的付款 優點 固定百分比:「共享收益」方法,其中承包商

(供應商)在一段約定時間內獲取按照過去能源 消耗量計算所節約的費用中一定的百分比。

有明確的動機使承包商將效 率提到最高,地方政府的收入隨著 承包商收入提高而提高。

直接償付:承包商在一段約定時間內獲取所有 的收益,通常稱為「快速償付」。

地方政府能盡可能快速擺脫 承包商,並從此以後能獲取所有的 收益。

固定償付:在權益中保證地方政府有一定的水 平收益,在一段約定的時間內,任何不足部份由 承包商補足,超過部份支付給承包商。

地方政府能夠在合同期內做 出精確的預算,然後在合同終止後 調整到實際水平。

固定費用:在這個「節能」協議中,承包商為 能源供應支付約定的費用。如果建築物耗能較 少,承包商獲取差額,如果建築物耗能較多,則 由承包商支付差額。

這是按合同提供服務,使得地 方政府能夠事先做好他的預算。

資料來源:美國綠建築技術手冊

(4)能源服務公司(ESCOs)

a. 意義:許多私營公司正在意識到能源方面的融資潛在利益,

並且已經成為節能設備融資和安裝方面的專家,而這些企業 被稱為能源服務公司。

b. 做法:是使用先進的能源設備來對建築物進行改造,在大部 分情況下,能源服務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事業,能夠為改 造項目提供融資、計畫和管理。所提供的服務有:

(a) 提供財務和技術的專家意見和經驗。

(b) 保證節約能源,重而將財務風險降低到最小限度。

(c) 在某一範圍內提供創造姓的融資選擇。

(d) 對建築物的能源消耗進行審查,並對節能技術和措施提出 建議。

(e) 承擔監督和核對能源費用的管理責任。

(5)租賃—購買協議(小型:較針對建築物內之某一項建築設備)

a. 意義:為地方政府的節能項目提供一種「現在節省,以後支 付」的選擇。

b. 做法:是由第三方為節能項目提供設備,然後地方政府用通 過節能計畫獲得的利益來支付設備費用,並在租賃—購買協 議期滿之後,地方政府即擁有這些設備,或者用折舊的價格 來購買此設備。

3. 各地政府的做法

(1) 亞利桑那州鳳凰城:於 1984 年建立能源保護收益重新投資 計畫,促進其行政區域內繼續不斷地改善能源利用狀況。

(2) 加利福尼亞州薩克拉門托市公用事業管區:與 1990 年建立 了能源融資計畫(PFP)。

(3) 伊利諾州芝加哥市:現在正為其建築物實施綜合節能改造計 畫。

(4) 德克薩斯州奧斯汀市環境與保護服務處:通過提供節能系統 的指南和綠建築措施與產品來幫助城市規劃工作者。

表 2-5 美國地方政府綠建築發展概況說明

地區 發展內容概述 奧斯汀市 在居住區內發展綠色計畫,制訂了綠色建造計畫。最近,通過了一項在住

宅、市政和商業建築領域鼓勵保護環境的決議。其最終目標是成為一個模範的 可持續發展城市。

俄勒岡州 通過了一項議案,要求將建築廢棄物再循環使用,並制訂了一整套全市可 持續發展的原則。

佛羅里達州的梅 特羅達得縣

正與人類生存環境組織及其他合作伙伴一起規劃發展節能和環保型的低成 本住宅。

舊金山、西雅 圖、紐約市

正在制訂本地政府和私人建築物的環境共生建築條例,或正在發展與環境 共生建築條例相適應的示範項目。

佛羅里達州的 Jacksonville

1985 年制訂了質量追蹤指標,對政府及市民制訂了目標,每年對教育、經 濟、公共安全、健康、自然環境、社會環境、政府、娛樂與活動方面進一步發 展並報告。

田納西州的 Chattanoooga

2600 多個市民參加修訂 2000 年規劃的過程,對將來城市發展提供建議。

強調在重新設計他們的城市時要注意對環境的損害。

資料來源:美國綠建築技術手冊

(二)針對現有建築改建之能源之星計畫

美國之建築節能法規係由美國聯邦能源部之建築標準與準則方 案主導,該方案協助相關單位及法規使用者發展工具,其目的係藉 由發展建築能源法規,以增進能源效率、環境生態、安全建築設計 與建造等,惟僅提供各州參考,各州可視情況自行訂定適合該州之

美國之建築節能法規係由美國聯邦能源部之建築標準與準則方 案主導,該方案協助相關單位及法規使用者發展工具,其目的係藉 由發展建築能源法規,以增進能源效率、環境生態、安全建築設計 與建造等,惟僅提供各州參考,各州可視情況自行訂定適合該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