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綠建築獎勵機制之研析
第二節 行政機制之研析
第二節 行政機制之研析
一、我國永續發展政策之行政體系
我國為因應國際環保趨勢即推動永續發展,行政院為整合國內資 源並尋求事權統一,而於 81 年 5 月成立「全球環境變遷政策指導小 組」,更於民國 86 年 8 月 23 日將行政院「全球環境變遷政策指導小 組」擴編成跨部會之「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來負責我國永續 發展工作之規劃及推動,在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之下的工作分組則增 設「永續城鄉發展」、「科技發展與諮詢」及「國民保健與福祉」等三 組,各工作分組、權責單位即負責業務內容詳如下表 5-5:
表 5-5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工作分組一覽表 工作分組 召集單
位
負責業務
大氣保護與能源 環保署 蒙特婁亦定書、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及有關能源等相關事宜。
廢棄物管理與資源化 環保署 巴塞爾公約、廢棄物資源化、工業減廢及放射性廢料管理等相 關事宜。
海洋與水土資源管理 經濟部 海洋資源、水資源及土地資源管理等相關事宜。
生態保育與永續發展 農委會 華盛頓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農、林等相關事宜。
環境與政策發展 環保署 將環境與發展問題納入決策過程、協助研擬我國二十一世紀議 程集會整推動成果、綠色消費、永續發展相關教育宣導等相關 事宜。
貿易與環保 經濟部 國際貿易組織討論之貿易與環保等相關事宜。
永續產業 經濟部 ISO14000、環保產業發展、清潔生產、ISO9000 等相關事宜。
永續城鄉發展 內政部 永續都市、社區發展、污水下水道建設、綠地公園闢建等事宜。
科技發展與諮詢 國科會 永續發展科技研發、永續科技轉移、永續發展研究資訊往建構 及永續發展相關策略及諮詢等相關事宜。
國民保健與福祉 衛生署 內政部
國民健康維護、有關健康保險及國民年金永續策略之擬定與推 動、消除貧困等相關事宜。
綠色國民所得帳 主計處 經建會
綠色國民所得帳之資訊收集、研擬與編製。
資料來源:行政院永續發展委會 由表 5-5 的分工方式及權責關係與現行的行政院組織系統加以比 較可以看出,此種跨部會的委員會是在傳統依固定業務性質分配資源 與權力的「功能性組織」之間,建立新的「矩陣式組織」,每一部會 不只負責一種業務,每一種業務也不只是由一個部會來執行,而是由 某一部會依其專長來召集的任務編組,此一編組的領導人可以爭取其 他部門的資源,以進行有效率的工作整合來達成任務目標。
署就可以達成共識以共同推動節約能源的工作,但是在經濟效益與環 境保護二者不可兼得時,則能源政策還是要提交行政院「環境與政策 發展」工作小組來討論、裁決。
張世典教授在其「綠建築技術現況調查與未來發展規劃」中曾提 出理想的建築污染防治體系圖如圖 5-5:
圖 5-5 建築污染防治體系圖
在此圖中關於建材生產製造過程是併入工業污染防治體系中,由 環保署加以管制,並且在此體系中的工作單位包括內政部、環保署、
產業工會、工業局即研究單位,也是以矩陣式的任務編組來進行污染 防治工作。至於與綠建築有關的獎勵措施只包含在建築法規之中的一 個項目而已。
若從綠建築相關的管制及獎勵方面來分析我國現行的管制及獎 勵體系,可彙整如圖 5-6 所示。
空污防制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內政部營建署
圖 5-6 我國現行綠建築相關管制及獎勵體系圖
此圖以建築生命週期為中央橫軸,橫軸上方為管制機關及其管制 工具,橫軸下方為獎勵機關及其獎勵工具,從圖中可看出獎勵機關之 間均無橫向之支援,更無法達成矩陣式組織的架構。
本研究認為綠建築獎勵措施應該可配合相關的管制法令,並整合 環保、能源、資源等主管機關單位,再依綠建築效應歸屬而成立。
1. 敷地生態環境體系。
2. 建築污染防治體系。
3. 建築節約能源體系。
4. 建築資源利用體系。
如此,才能夠靈活調度政府及民間的人力、財力,而且有效率地 達成綠建築的既定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