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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關理論與文獻回顧

第二節 地方派系之權力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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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地方派系之權力結構

根據過去研究發現,台灣地方派系的權力結構有以下幾種類型,「金字塔型」、

「同心圓型」、「複數同心圓型」、「同心圓塔型」、「新金字塔型」等,分述如下:

壹、金字塔型地方派系權力結構

許多關於地方派系的研究皆顯示其權力結構呈現金字塔型,如苗惠敏(1991)、

陳華昇(1993)、吳芳銘(1996)、張永豪(1997)、丁仁方(1999)、陳睿仁(2002)、蔡春 木(2003)等,並認為這樣的金字塔型權力結構長期穩定維持著。28

陳華昇(1993)認為侍從主義是建立在「個人二元聯盟」的基礎之上,這個假 設造就了以往對派系認知為一種「金字塔型」或是所謂「蛛網型」的架構

他在 研究台中縣地方派系時,依據派系成員的職位高低及任職時間的長短,將地方派 系的結構分為五個層級,呈現出金字塔型,如【圖2-1】,並且上下層級之間都屬 於彼此地位與資源不對等的「恩庇-侍從關係」:29

【圖2-1】 金字塔型地方派系權力結構圖

派系領袖 A

第二層幹部 B1---B2

第三層幹部 C1---C2 C3---C4 第四層幹部 D1---D2 D3---D4 D5---D6 D7---D8 第五層幹部 E1---E2 E3---E4 E5---E6 E7---E8 E9--E10 E11--E12 E13--E14 E15---E16

資料來源:陳華昇,1993:22。

28 王金壽,2007,〈政治市場開放與地方派系的瓦解〉。《選舉研究》14(2):26。

29 陳華昇,1993,《威權轉型期地方派系與選舉之關係:台中縣地方派系之分析》。台北:台灣 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頁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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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上層派系領袖:通常是具有較高公職職位(如中央民代、縣長、省議員)

及全縣級知名度的人,為派系的實際領導人,具有派系事務之決定權與主導權。

主要任務包括助選、籌集或分配競選資金、提供分享經濟利益的管道給派系成員、

主持派系會議等。

2. 第二層幹部:通常是跨越數個鄉鎮市的特定區域,具有相當的知名度及支持 群眾,或經營龐大的事業,而擁有足以應付選戰的經費與員工的支持,或是長期 在特定區域擔任重要公職或農會重要幹部,是派系會議中的主要核心人物。

3. 第三層幹部:通常是指在各鄉鎮市具有相當知名度的人,曾當選縣議員或長 期擔任鄉鎮市公職,或為農會總幹事。主要任務為依據上層派系幹部之協調,在 選舉過程中為特定的派系成員助選。選舉前會進行派系估票、配票及資金分配之 作業。

4. 第四層幹部:通常在村里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對於村里的服務備受肯定,

或在村里中擁有良好的人際關係與相當程度的影響力及群眾基礎,如鄉鎮市民代 表、資深村里長、村里幹事、鄉鎮市農會理事、資深農會會員代表或農會小組長 等。主要任務包括聯繫及服務選民、瞭解地方需求並向上級幹部反映,或代選民 聯繫上層幹部以求援助(如關說、代民眾求職、與行政機關交涉等)。

5. 第五層幹部:地方派系最深入基層的成員,包括村里長、鄰長、農會代表、

農會小組長以及在鄰里中關係良好者。主要任務包括與選民建立關係、動員選民 等,此外還有瞭解選民投票傾向並回報上層幹部,以作為選舉期間動員、配票、

估票,甚至買票之基礎。

金字塔型地方派系權力結構較偏向以「恩庇侍從關係」的角度來探討地方派 系,其清楚地勾勒出地方派系成員上下從屬的「縱向」關係,並且說明了地方派 系的動員方式。然而,其無法解釋派系為何會分裂,為何會有下層幹部不服從上 層幹部的問題發生。30此外,其也無法適用在所有地方派系的網絡結構,尤其是

30 同註 11,頁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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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鄉鎮型地方派系,因為並非所有地方派系的結構都是屬於層級節制的。

貳、同心圓型地方派系權力結構

劉佩怡(2002)認為金字塔型地方派系權力結構無法顯現真正的從屬意義,更 無法說明派系分裂的可能性;若從地方派系成員組合結構來觀察,應可得到一些 答案。地方派系的成員組合結構至少包括三個結構性角色:「核心、半核心、基 層樁腳」,如【圖2-2】所示。地方派系的核心是派系的主要領導人,通常是以縣 級以上的政治人物與中央級民意代表所組成的個人或群體,如縣長、省議員、縣 議會正、副議長、立法委員或國大代表等。地方派系的半核心人物所指的是派系 在各鄉鎮的實際負責人,通常是以鄉鎮為選區所產生的公職人員與民意代表為主,

如鄉鎮長、縣議員、農會總幹事與代表會正、副主席等。地方派系的半核心人物 在派系的組成結構中,是處於相對性之角色,若從全縣性地方派系的結構來看,

他們是派系分佈在各鄉鎮中的主要幹部(半核心地位);但若是從鄉鎮型地方派系 來看,他們又是處於各該鄉鎮中的核心地位。基層樁腳,則除了一般所認知的村、

里、鄰長之外,還有可能是農會代表、鄉鎮民代表、或甚至是家長會長、小企業 主、寺廟管理委員會的委員。31

【圖2-2】 同心圓型地方派系權力結構圖

資料來源:劉佩怡,2002:40。

31 同註 11,頁 38-40。

基層樁腳 半核心

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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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系結構其實類似費孝通所謂的「差序格局」,而成為一種同心圓式的概念,

由內而外一圈一圈地從核心向外擴散出去。「差序格局」是中國社會結構的基本 特性。差序格局是以「己」為中心,像石子投入水中一般,波紋由內而外一圈圈 推出去,愈推愈遠、也愈推愈薄。其中「關係網絡」的區分,分為兩方面,一是 關係遠近,指血緣的遠近;二是關係的親疏,指彼此往來的頻率,和情感上的親 密程度。32因此,同心圓型地方派系權力結構較偏向以「人際關係網絡」的角度 來探討地方派系,描繪出地方派系的「橫向」關係,與金字塔型地方派系權力結 構形成互補之作用。

參、複數同心圓型地方派系權力結構

劉佩怡(2002)認為,派系之組成事實上並非都是同一系絡,大多都是數個系 絡所組成的,不同系絡之間不一定有直接的往來關係,這也就是為何台灣地方派 系會有所謂「派中有派」的原因。因此,整個地方派系的人際關係網絡應該是數 個同心圓的組成,亦即「複數同心圓式」的派系結構,如【圖2-3】所示。

【圖2-3】 複數同心圓型地方派系權力結構圖

資料來源:劉佩怡,2002:40。

32 費孝通,1993,《鄉土中國與鄉土重建》。台北:風雲時代出版公司。頁 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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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圓與同心圓之間,存在著重疊的部份,但也有獨立的部份。地方派系的 組合就是建立在這種同心圓相互交織、彼此重疊的網絡結構上。此外,地方派系 的凝聚力,可以從同心圓之間的距離看出;地方派系的勢力大小,可以從同心圓 數量的多寡看出;地方派系的分合發展,則可以從不同的同心圓的大小與關係去 理解。而台灣許多縣級派系下存在著為數眾多的鄉鎮級派系,正可以此一角度理 解。33

肆、同心圓塔型地方派系權力結構

陳介玄(1994)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觀察嘉義縣兩屆立委的選舉,認為要探究地 方派系存在的問題,不能只注意「派系」本身,而必須從「派系網絡」,以及和 此「派系網絡」之存在具有相依性的「樁腳網絡」與「俗民網絡」一起討論。而 在上述這三個緊密關連卻又分屬不同層級的網絡,其網絡之內與網絡之間,以三 種利益原則進行互動:一是政治利益34、二是經濟利益35、三是象徵利益36(symbolic interest)。37就此來看,地方派系的權力結構包含三個部分:「派系網絡」、「樁 腳網絡」與「俗民網絡」,如【圖2-4】所示。

33 同註 11,頁 40。

34 對於政治權力的攫取與鞏固,使其能保住以政治為核心的社經地盤。

35 有形財產之獲得,不管是一筆錢、一只戒指、一塊地皮炒作、一個職位的擁有,可變換為貨 幣的媒介物都算是。

36 藉由情感宣洩或理念貫徹而得到的精神上成就,包含恩怨平衡、”kimogi”的爽快、地緣與血緣 的認同及政治理念的契合。

37 陳介玄,1994,〈派系網絡、樁腳網絡及俗民網絡:論台灣地方派系形成的社會意義〉。收錄 於東海大學東亞社會經濟研究中心主編,《地方社會》。台北:聯經。頁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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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4】 同心圓塔型地方派系權力結構圖

資料來源:蘇俊豪,2004:212。

就派系的權力核心而言,構成「派系網絡」的行動者,大多擁有正式組織的 頭銜,如立法委員、省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長或水利會之理事長等。

「派系網絡」的形成,必須是經過長時間刻意經營而來的,而每一次的地方選舉,

正是對此政治網絡成果的一種驗收、淘汰及重整。然而,真正對廣大地方大眾起 團體動員作用,則是依靠「樁腳網絡」。「樁腳網絡」的行動者並不一定有擔任 正式組織的職位,已下台的各級地方首長及民意代表、各類社團的負責人、各行 業公會的理事長等皆可能作為樁腳,納入「樁腳網絡」內來運作。樁腳網絡的重 要性不在於樁腳個人本身,而是在於樁腳所掌控的俗民網絡。而所謂「俗民網絡」, 乃指樁腳網絡真正能動員的有效邊界,其意味著某派系在其派系網絡及樁腳網絡 動員之下,所能夠吸納的支持群眾。此外,「樁腳網絡」擔任著承上(派系網絡) 啟下(俗民網絡)的中介功能,對於台灣地方派系的形成及存在,有特殊的支援效 應;從整個樁腳網絡與派系網絡互動的結構來看,由於樁腳網絡掌握了俗民網絡,

所以也有對派系反制的權力,這一點可從派系對於樁腳的揀選判準、派系對於樁 腳之爭、樁腳的背叛等,看出其隱藏權力。38在此種權力架構下,「樁腳」39乃扮

38 同註 37,頁 31-67。

39 樁腳是整個選舉動員機器的最底端運作單位,但同時卻也和一般選民最接近的人。唯有透過

特性:

1. 派系網絡是固定的。

2. 樁腳網路是流動的。

3. 派系網絡與樁腳網路之間,非從 屬關係。

派系網絡

樁腳網絡

俗民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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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著地方選舉時,動員群眾的關鍵的角色。

伍、新金字塔型地方派系權力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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