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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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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勾選派系屬性。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本論文「礁溪鄉地方派系之研究」,主要是研究地方派系的動員基礎以及地 方派系與地方選舉的關係,僅限於宜蘭縣礁溪鄉。而研究對象為礁溪鄉的「林派」

與「吳派」,透過派系人物的深度訪談,以深入瞭解地方派系的相關資訊。綜言 之,本研究範圍如下:

一、礁溪鄉的沿革與地理、人文環境狀況。

二、礁溪鄉地方派系的起源、發展、運作與網絡結構。

三、礁溪鄉地方派系的動員管道及其互動關係。

四、礁溪鄉鄉長選舉(1982~2009)、縣議員選舉(1998~2009)、鄉民代表選舉 (1982~2010)與地方派系關係之分析。

貳、研究限制

本研究主要是針對礁溪鄉的地方派系進行個案研究,為了深入了解當地的地 方派系,且更真實的呈現礁溪鄉地方派系的面貌,而採取深度訪談的方式進行研 究,然而深度訪談有其缺失所在。此外,礁溪鄉地方派系相關文獻的不足,亦是 本研究的主要限制。本研究之限制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過去尚未有人針對礁溪鄉地方派系進行系統性的整理並研究,唯有陳偉杰 (2005)在研究宜蘭縣地方派系的論文中,以十餘頁的篇幅探討礁溪鄉地方派系。

此外,報章雜誌對於礁溪鄉地方派系的報導也相當有限。因此,本研究在資料蒐 集上有某種程度的侷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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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鑒於礁溪鄉地方派系文獻的缺乏,本研究的相關資料主要仰賴深度訪談,然 而深度訪談會有一些缺失,如不同的派系成員對於地方派系的相關訊息,會因為 主觀意識的因素而有所偏頗,或者基於某些敏感因素對於訊息會有所隱匿。不過 透過訪談紀錄交叉比對,以及相關文獻的佐證之後,相信能夠更趨近於真實面 貌。

三、本研究為礁溪鄉地方派系的個案研究,由於是個案研究,其研究結果並不適 用於縣市層級或其他地區的地方派系,以致於研究結果的代表性可能不足。充其 量僅能反映某些鄉鎮層級地方派系的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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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章節安排研究架構 壹、章節安排

本研究共分為六章二十三節,第一章緒論,首先說明研究的動機、目的、途 徑、方法、架構、範圍、限制及貢獻等。第二章為本研究之相關理論與文獻回顧,

包括地方派系的定義及其內涵、地方派系的相關理論、地方派系的權力結構等,

並且探討礁溪鄉地方派系之相關文獻。第三章開始進入本研究之核心,在此章首 先介紹宜蘭縣各地方派系的形成、發展與沒落,再開始探討礁溪鄉地方派系,包 括礁溪鄉人文地理等背景介紹、地方派系的形成、發展與網絡結構等。第四章試 圖從政治、經濟、社會三個層面來探討礁溪鄉地方派系的動員基礎,包括地方派 系與政黨、鄉公所的互動;地方派系與鄉農會的互動;地方派系與社團組織的互 動等。第五章則從地方選舉(包括鄉長、縣議員、鄉民代表、村長選舉等)來分析 礁溪鄉地方派系對於地方選舉的影響力及重要性為何,並比較派系的勢力消長情 形。第六章為結論,針對第三章至第五章的研究發現作一總結與整理,此外,提 出建議與未來研究的方向。

貳、研究架構

本研究除了試圖瞭解礁溪鄉地方派系維持運作的關鍵因素為何,也探討地方 派系與政黨的關係、地方派系的動員基礎及地方派系彼此間的競爭、合作關係,

以及地方派系平時如何服務選民以換取選民對於地方派系的支持。接著從地方選 舉的結果來觀察並分析地方派系與地方選舉的關係,意即地方派系如何進行選舉 動員,進而影響地方選舉,再藉由地方選舉的勝選來鞏固地方派系的勢力與利益。

最後提出研究發現與建議。研究架構如【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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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研究架構圖

資料來源:筆者自繪

政經 團體 社會

團體

地方

派系 動員 鞏

固 勢 力 與 利 益

動員

推派 支持

支持 支持

候選人

地方 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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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關理論與文獻回顧

「派系」一詞在台灣的政治發展史上是相當普遍的概念,且政治發展受其影 響深遠。在政黨尚未正式出現並建立制度化的組織以前,政黨(party)與派系

(faction)之間的關係是很難劃分的,然而,隨著選舉權的擴張,政黨制度化及 正當性的取得,政黨和派系之間的界限才逐漸劃分、釐清。人們將政黨視為一種 匯集公意、表達民意的組織,而視派系為一種自私、無遠見且具有破壞性的散漫 組織,政黨逐漸成為政治運作的核心。即便如此,派系並未就此消失,在一些政 黨組織尚未運作的亞、非、拉丁美洲等國家的中,傳統型態的家族式或地域式的 派系仍是主導政治運作的核心,而在歐美等先進西方民主國家中,派系則轉化為 政黨內部的次級團體,彼此競爭政治上的權力與利益。1而目前在我國,派系不 論在政黨內部,或者是地方上,皆仍然存在,並且部分的地方派系仍具有某種程 度的影響力足以左右地方選舉。

1930 年代,人類學者 Ralph Linton 最先在寫作時使用”faction”一詞,此後 開始有一批社會人類學者投入派系政治的研究,且聚焦於傳統社區政治組織之派 系研究。在政治學研究領域方面,1931 年 Harold Lasswell 開始研究派系,並對派 系作初步的定義與探討,不過政治學界都並未深入研究,直到 1950 年代 V.O. Key 才針對派系做比較嚴整的討論,他的派系概念主要集中在美國各州一黨體系中,

與初選有關之候選人的私人「小團體」(coterie)。1960 年代 Ralph Nicholas 首先嘗 試將人類學者與政治學者對派系的看法做結合,並使用派系去解釋非正式、私人 侍從團體,同時拓展此概念到現代組織,他也認為派系研究為一學術工作,藉此 擺脫以往對於派系的偏見。2而在我國,1970 年代晚期,台大趙永茂教授開台灣 地方派系研究之濫觴以後,引起學術界之關注,便開始有愈來愈多學者投入地方 派系的相關研究。

1 吳文程,1996,《政黨與選舉概論》。台北:五南。頁 331。

2 廖忠俊,1997,《台灣地方派系的形成發展與質變》。台北:允晨。頁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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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地方派系之意義及其內涵

欲釐清何謂地方派系,就必須先從派系之定義著手,而關於派系的定義,國 內學者與國外學者各有不同的詮釋與見解。由於派系是個複雜的現象,再基於文 化脈絡的不同,學界對於派系一詞也難有一致性的定義,而漸漸呈現出多元的面 貌,因此充其量僅能找出其共通點,以釐清派系的內涵。茲將列舉出國內外派系 研究相關學者的定義,並探討其特徵、類型,最後再作一綜合性的定義。

壹、國外的界定

Lasswell(1931)認為派系是指在較大的單位中,為了增進自身各種利益所組成 的團體,其起源於權力鬥爭,代表成員利益,並附屬於公共領域中以圖謀私利,

並無特定的運作模式可言。進一步而言,他認為派系意指在一個大團體中的部份 人士,各為了加強特定人士權力或政策地位而努力奮鬥,他們彼此間對於一些共 同同意的原則性問題,在施行細則上有不同的看法;而在組織上,他們可能是永 久性的組織,亦可能是短暫性的集結,一旦他們組織凝聚力很強的時候,往往會 基於自利考量而共組政黨。3由此可知,Lasswell認為派系是源於權力的鬥爭。

Raymond Firth(1957)在研究印度及海外印度社會的派系時指出,派系乃是在 特定情境下所產生的衝突單位,其徵募的基礎在結構上是多樣化的,依靠主顧關 係、信仰或政治經濟關係等等來加以維繫,並且透過領導者與追隨者的權威結構 來進行動員;基於利益條件的交換而建立彼此的關係。而相較於正式組織,派系 是較為鬆散的。4Lucian Pye(1981)在研究中國政治時,界定了派系的定義,認為派 系是由一群彼此之間有私人關係的不特定成員所組成,以對抗共同敵人,成員彼 此之間互信且交換忠誠,其結構相當鬆散,界線也十分模糊,是隱性而非顯性的。

3 Harold D. Lasswell, 1931,“Factions.”in Encyclopa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 vol.6, edited by Edwin R.

A. Seligman ed. New York: The Macmillian Company. Pp.49-51.

4 Raymond Firth, 1957,“Introduction to Factions in Indian and Oversea Indian Societies.”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 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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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此,上述二位學者皆認為派系是鬆散的,且透過條件的交換來建立成員彼此 之間的關係。

Samuel P. Huntington(1968)也曾對派系進行界定,他認為派系政治(factionalism) 可說是政黨發展過程中的最初階段,尤其是在民主及政治制度化較低落的情形下,

涉及政治活動的往往只是許多鬆散的派系聯盟,而這些派系聯盟由於鬆散且無固 定組織所以難以持久。這些派系聯盟缺乏社會的支持,也沒有持續性的組織,其 本質上只是具有政治野心的個人或家族之投射,因此派系通常只是曇花一現。6 可知Huntington從民主化的角度去觀察派系,認為民主程度低落愈低的時候,派 系政治愈盛行,並且指出派系非但鬆散,而且缺乏持續性。

Nicholas(1965)曾在一個派系個案比較分析的研究中,為派系下一個社會學的 定義,指出派系乃一種政治組織的特殊形態,它包含了下列五種基本特徵:7 1. 派系是一種衝突的團體:衝突是派系產生和持續存在的理由,因此在政治領 域上,至少存在著兩個以上的派系;

2. 派系是一種政治團體:派系匯集、組織了特定社會與制度的政治衝突;

3. 派系不是法人組織的團體(corporate group):派系是為了共同利益而短暫結合的 群體,不具有持續性,因此派系與其他具有持續性的組織團體有著本質上的差 異;

4. 派系成員是由領導者所甄拔:成員乃是透過他們對領導者的依附而與派系結 合,且兩者之間的連結(bonds)是散漫而特定的;

5. 派系成員的甄補原則是多樣化的:派系成員來自各種不同的管道,領導者透

5. 派系成員的甄補原則是多樣化的:派系成員來自各種不同的管道,領導者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