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執行環境教育研習過程
《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需於每年12月31日前參加 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並上網提報成果,前項環境教育,得以環境保護相關之課 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實驗(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 作及其他活動為之。並於第24條明定罰則,其中一項指出若未於12月31日前針對 所有教師辦理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經主管機關命其限期辦理,屆期未辦理者,
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令其有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 權責人員接受一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環境講習。因此,學校環境教育人員除了鼓 勵教師參與環境教育之外,法規更是強制規定教師皆需參與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否則需接受相關罰則,讓執行環境教育研習成為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必要的工作之 一,上述受罰者「有代表權之人」在學校為校長、「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則 為學校環境教育人員。以下就執行環境教育研習的過程進行了解。
執行環境教育研習過程可分為辦理時間點、實行方式、辦理時數、合作對 象、參與程度。實行方式包含方式及提供校外研習資訊鼓勵教師參加的情形;
合作對象包含與校外單位合作次數及合作單位名稱;參與程度包含擔任校內環 境教育研習講師情形及額外提供環教資訊情形。本節將以上述變項進行描述性 以及推論性統計分析。
一、辦理時間點
此部分首先以次數分配及百分比來了解辦理環境教育研習的時間點,再與 學校級別進行交叉表以探討其相關性。
辦理時間點的選項中,「平日上課時間」代表與學生環境教育研習結合辦理、
或辦理在各領域時間的研習;「夜間(週一至週五)」代表利用週間課後時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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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週末假日」代表利用週六、週日放假的時間辦理研習;「週三下午」代 表亦是上課時間,但特別指此時間點的用意在於,此時段為多數國小不安排課 務的共同研習時間;「寒、暑假(含開學前教學準備日/備課日)」代表辦理於教師 課務較閒暇的寒暑假期間。
樣本在辦理研習的時間點排列順序中(表 4-16),第一順位中以週三下午選 擇次數最多佔 51.5%,寒暑假佔 22.3%次之、平日上課時間佔 21%再次之,偏 少的有平日夜間、週末假日、其他,三項總和僅佔 5.1%;第二、三順位則皆以 寒暑假、平日上課時間佔有較高比例(表 4-2-1)。若就第一至第三順位的總選擇 次數來看,所佔比例最高為寒暑假(佔 99.3%),週三下午次之(佔 79.4%),平日 上課時間再次之(佔 76.2%),最少的是在夜間(週一至週五)辦理(2.1%),其他辦 理時間點選擇次數亦偏少,但也有人填寫不同的時間點,包含學校特殊活動(如:
校慶、園遊會、校外教學等)、週朝會、段考下午等。
表 4-16
辦理環境教育研習時間點順位表 變項:
辦理環境教育研習 時間
第一順位 第二順位 第三順位 總計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平日上課時間 61 21.0 58 25.0 29 30.2 148 76.2
夜間(週一至週五) 2 0.7 1 0.4 1 1.0 4 2.1
週末假日 5 1.7 21 9.1 17 17.7 43 28.5
週三下午 150 51.5 38 16.4 11 11.5 199 79.4
寒、暑假(含開學 前教學準備日/備 課日)
65 22.3 106 45.7 30 31.3 201 99.3
其他 8 2.7 8 3.4 8 8.3 24 14.4
總計 291 100 232 100 96 100 619 300
研究者再以交叉表,觀察辦理環境教育研習第一順位的時間點與學校級別 分布的狀況。
從表 4-17 可見,選擇次數最多出現在國小的週三下午(49.8%),次高出現 在寒暑假、且以國中選擇次數最多(14.9%),第三高為平日上課時間、以國中選 擇次數較多(12.5%),其他的辦理時間點選擇次數偏少。
56 為 24.4%、21.9%;第三順位以參訪、戶外學習、影片觀賞佔最高,分別 為 18.8%、18.4%、18.4%。若就第一至第三順位的總選擇次數來看,室內 研習活動類別總比例較高(144.8%),其中,最高為演講(76.8%)、影片觀賞 次之(49.1%);戶外研習活動類別總比例亦不少(112.9%),以戶外學習為主 (60.6%)、參訪次之(47.6%)。上述最常使用的實行方式與巫勝吉(2012)、高 宜媛(2012)、賴美真(2013)、莊錦森(2014)研究發現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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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0
每年辦理環境教育研習總時數分布表
變項 組別 次數 百分比
我每年(上、下學期加總)辦理 環境教育研習的總時數為 何?
0小時 1 0.3
1-4小時 88 30.2
5-8小時 161 55.3
9小時以上 41 14.1
註:n=291。
研究者以卡方檢定,檢驗每年辦理環境教育研習時數,與承辦環境教育業 務年資、是否自願擔任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及環教法前曾辦理環教研習經驗是否 有所差異。
每年辦理環境教育研習時數與承辦環境教育業務年資有顯著的差異(表 4-21)。年資在 1 年以下者,5-8 小時比例最高(50%)、1-4 小時次之(40.7%);2 年以下及 3 年以下者,5-8 小時比例皆明顯增加(68.7%、57.9%)、1-4 小時次之 (21.7%、23.7%);大於 3 年者,5-8 小時比例最高(44.1%)、1-4 小時次之(28.8%),
值得注意的是 9 小時以上比例是四組中最高的(27.1%)。整體可看出隨著承辦環 境教育年資增加,每年辦理環境教育研習總時數亦會增加。
每年辦理環境教育研習時數與是否自願擔任學校環境教育人員有顯著的差 異(表 4-21)。自願擔任者,5-8 小時比例最高(61.3%)、9 小時以上次之(24.2%);
未選自願擔任者,5-8 小時比例亦最高(53.9%)、1-4 小時次之(34.6%)。整體可 看出,選擇自願擔任者,辦理環境教育研習總時數比例會增加。
每年辦理環境教育研習時數與環教法前曾辦理環教研習經驗有顯著的差異 (表 4-21)。0 次無經驗者、1-3 次及大於 3 次者皆以辦理 5-8 小時比例最高(分別 為 55.1%、52.3%、61.7%),值得注意的是大於 3 次在辦理 9 小時以上的比例是 三組中最高的。整體可看出,隨著環教法前曾辦理環教研習經驗增加,辦理研 習總時數就顯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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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校外合作單位類型
校外合作單位類型以複選題呈現(表 4-24),選擇次數最多為非營利組 織(37.4%),政府部門次之(28.3%)、私人企業再次之(16.2%),大學院校與 其他比例最低。
在合作單位名稱中,填答次數超過五次以上有荒野保護協會(32 次)、
各縣市環保局(19 次)、自然公園(或自然中心、自然教育中心,共 12 次)、
各社區發展協會(9 次)、各縣市野鳥協會(8 次),在上述合作單位名稱中,
仍然以非營利組織為最大宗、政府部門次之。
表 4-24
校外合作單位類型分布表 變項:
校外合作單位_複選題 次數 百分比
大學院校 33 11.1
政府部門 84 28.3
私人企業 48 16.2
非營利組織 111 37.4
其他 21 7.1
總計 297 100
五、參與程度
此部分以《環境教育法》無強制規定的工作項目為主,包含:提供教師環 教相關材料、教案供教師自我精進與教學、擔任校內環境教育研習講師,以此 兩變項的投入程度來推測學校環教人員其參與程度情形。研究者先以次數分配 及百分比描述提供教師環教相關資訊以及擔任校內環境教育研習講師,再輔以 卡方檢定,檢驗其與職稱、承辦環境教育業務年資、是否自願擔任學校環境教 育人員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的關聯性。
(一) 提供教師環教相關材料、教案供教師自我精進與教學
「提供教師環境教育相關資訊」上,多數學校環境教育人員皆曾提供 過(72.2%),其中以 1-3 次佔最多 62.5%、4-6 次次之佔 7.6%、7 次以上再 次之佔 2.1%,沒有提供過則佔 27.8%(表 4-25)。整體顯示多數學校環境教 育人員皆有提供教師環境教育相關資訊。因 4-6 次、7 次以上兩組次數皆 明顯小於其他組別,故皆與 1-3 次合併為一組「有」,另一組則為「無」,
以利後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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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5
提供教師環境教育相關資訊分布表
研究者再以卡方檢定,檢驗與承辦環境教育業務年資、職稱、是否自 願擔任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是否有所差異。
與承辦環境教育業務年資有顯著差異(表 4-26)。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在 任何年資上,皆以有提供教師環境教育相關資訊的比例最高(分別為 57.8%、
77.1%、78.9%、86.4%),且隨著年資增加,提供教師環境教育相關資訊的 情形大致也會增加。
與職稱沒有顯著差異(表 4-26)。主任與組長皆以有提供教師環境教育 相關資訊的比例最高(分別為 81.4%、70.5%)。
與是否自願擔任學校環境教育人員沒有顯著差異(表 4-26)。有選自願 與未選自願擔任皆以有提供教師環境教育相關資訊的比例最高(分別為 80.6%、69.9%)。
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有顯著差異(表 4-26)。已取得認證者、送件 申請者以及未申請認證者,皆以有提供教師環境教育相關資訊的比例最高 (分別為 78.9%、83.7%、65.7%),其中,未申請認證者顯著低於其他兩組。
變項 組別 次數 百分比
我曾經提供教師環境教育相關 教材、教案等資料,以供教師 自我精進或進行教學?
無 81 27.8
有(1-3次) 182 62.5 有(4-6次) 22 7.6
有(7次以上) 6 2.1
註:n=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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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p<.05. *** p<.001。
(二) 擔任校內環境教育研習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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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再以卡方檢定,檢驗與職稱、承辦環境教育業務年資、是否自 願擔任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是否有所差異。
與承辦環境教育業務年資有顯著差異(表 4-28)。在 1 年以下、2 年以 下、3 年以下者,皆以未擔任校內環境教育研習講師的比例最多(分別為 80.6%、81.9%、55.3%);特別注意到,隨著年資增加,有擔任校內環境教 育研習講師的比例也逐漸上升,且在大於 3 年者,以有擔任校內環境教育 研習講師的比例最高(59.3%)。
與職稱有顯著差異(表 4-28)。擔任主任者,有擔任校內環境教育研習 講師的比例最高(55.8%);擔任組長者,未擔任校內環境教育研習講師的 比例最高(74.1%)。
與是否自願擔任學校環境教育人員有顯著差異(表 4-28)。自願擔任者 與未自願擔任者皆以未擔任校內環境教育研習講師比例較高(分別為 53.2%及 73.7%),但是,自願擔任者,有擔任校內環境教育研習講師的比 例也顯著高於未自願擔任者。
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有顯著差異(表 4-28)。已取得者、送件申請 中者、未申請認證者皆以未擔任校內環境教育研習講師比例較高(分別為 56.6%、61.2%及 77.6%),但是,已取得認證者及送件申請中者有擔任校 內環境教育研習講師的比例顯著高於未申請認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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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國中全體教師較少共同無課務的時間有關,若是辦在平日上課,則利用 各領域時間或與學生環教研習結合辦理。
(二) 實行方式
環境教育研習辦理的方式以室內研習活動類別比例較高、戶外研習活 動類別比例較低,可能與其辦理的難易度有關,在室內研習活動類別中,
比例最高為演講及影片觀賞,此兩種方式無論是邀請校外專家、校內教師 在校內演講分享及播放環教相關影片等,都是最便於校內教師參與的方式,
根據前導訪談中的學校環境教育人員指出,若有教師需急迫得到時數,影
根據前導訪談中的學校環境教育人員指出,若有教師需急迫得到時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