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背景
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背景可分為基本背景、學校背景、環境教育經驗及環境 素養,基本背景包含性別、服務年資、現職與職稱;學校背景包含學校級別、
學校規模與學校位置;環境教育經驗包含承辦環境教育業務年資、擔任學校環 境教育人員主要原因、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三年內參與校外環教活動次數、
環教法前曾辦理環教研習經驗。本節將以上述變項進行描述性以及推論性統計 分析。
一、 基本背景
此部分將對基本背景中的性別、服務年資、現職及職稱變項以次數分配及 百分比進行描述。
(一) 性別
北部地區國民中、小學學校環境教育人員所抽取的樣本中,男性 134 人佔 46.2%,女性 156 人佔 53.8%(表 4-1)。若與巫勝吉(2012)對臺灣各機 關、學校之承辦人員調查所得之男、女比例為 50.2%與 49.8%進行考驗則 無顯著差異(p=.174),代表樣本與臺灣各機關、學校之承辦人員性別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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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差異。
(二) 服務年資
樣本在「服務年資」上平均為 13.5 年,範圍從 0.8 至 33 年不等;若 將服務年資分為四組,則以 17 年以上佔最高、12-16 年次之、6-11 年再次 之,5 年以下佔最低,僅有 15.9% (表 4-1),顯示北部地區國民中、小學學 校環境教育人員多數由較有經驗的教師擔任,由初任教師擔任的情形並不 多。之後的分析將以此四組進行。
(三) 現職
在「現職」的狀況中,正式教師為學校長期聘任之教師、人員異動較 小,代理教師聘期較不固定、常因學校課務增減而會有所異動。在樣本中,
以正式教師擔任的情況居多佔 90.3%,其次代理教師佔 8.6%,職員工佔最 低,僅有 1%(表 4-1),代表現況多以正式教師擔任為主。因為學校職員工 組別人數非常少,故之後的分析會將此組刪除。
(四) 職稱
在學校的職稱中,校長為學校行政組織中的領導人,而各處室(教務、
學務、總務、輔導)主任除了為各處室單位主管之外,亦有幕僚輔助、計畫 執行、溝通協調之功能,而組長為各處室各項實務工作的執行單位(吳清基,
2014)。此部分,以組長 344 人佔最高 83.8%,其次為主任 43 人佔 14.8%,
導師、專任教師各 1 人、各佔 0.3%,其他有 2 人佔 0.7%(如:導師兼任衛 生組長、環境教育執行人員),另外,校長為擔任職稱者 0 人(表 4-1)。
若由主任擔任者,則多是總務主任(共 19 人),這可能與總務主任具備 學校環境的美化綠化角色有關(吳清基,2014),其次為教導主任(教務、訓 導合併)、學務主任(或訓導主任)、教務主任;若由組長擔任,則多是衛生 組長(共 148 人),這可能與各校衛生組長的工作內容包含了環境衛生、環 境教育、環保工作、教職員工生健康促進活動等有關(中華民國學校衛生學 會,2005),此外,亦有少數衛生組長身兼多職,包含兼職導師、體育等工 作;訓育、訓導或學務組長擔任人數亦不少(共 36 人),應與其辦理學生美 化教室、校外參觀等群育、生活教育活動工作有關(吳清基,2014);值得 一提的是少數學校設立了環教組長(共 4 人),但其工作事項大多與衛生組 長相同。因為部份組別人數偏少,如:校長 0 人、導師與專任教師各有 1 人、其他 2 人,故接下來的分析會將此四個組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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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
基本背景變項分布表
基本背景變項 組別 次數 百分比
性別 男 134 46.2
女 156 53.8
服務年資
5年以下 46 15.9
6-11年 75 25.9
12-16年 76 26.2
17年以上 93 32.0
現職
正式教師 262 90.3
代理教師 25 8.6
學校職員工 3 1.0
擔任職稱
校長 0 0
主任 43 14.8
組長 244 83.8
導師 1 0.3
專任教師 1 0.3
其他 2 0.7
註:性別、服務年資、現職 n=290。擔任職稱 n=291。
二、 學校背景
此部分包含學校級別、學校規模及學校位置,首先以次數分配及百分比來 了解樣本學校背景分布情形,再輔以卡方檢定,檢驗學校級別、學校規模,分 別與現職、職稱之相關性。
(一) 學校級別
樣本在「學校級別」部分,國小 195 人 67%,國中 96 人 33%(表 4-2),
與母群體(國小 682 人 75%、國中 222 人 25%)有差異(p=.002),顯示國小的 樣本數量偏少,比預期少了 23.2 筆。
學校級別與現職,有顯著差異(表 4-3)。雖然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多由正 式教師擔任,但學校級別在國中部分,由代理教師擔任的比例較國小高出 許多。
學校級別與職稱,亦有顯著差異(表 4-3)。國小與國中主要皆以組長擔 任學校環境教育人員,此結果與林雲珍(2013)的分析結果不同,新北市國 小有超過 5 成的學校環境教育人員由主任擔任;由主任擔任者,在國小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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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110.1%),受到長官指定次之(佔 82.5%),自願擔任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再次 之(佔 51.3%)。一個人對行動愈是出於自發性,承諾就愈高(林水波等,1993),
長久看來會影響其執行過程,因此,之後的分析將此變項「選擇自願擔任」
(共 62 人)納為一組、其他未選擇自願擔任者則納為「未選擇自願擔任」, 藉此分析其對環境教育研習執行的影響(表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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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9
擔任學校環境教育人員主因順位表 變項:
擔任學校環境教育 人員主因
第一順位 第二順位 第三順位 總計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1. 自願擔任 20 6.9 29 19.9 13 24.5 62 51.3
2. 受到人情請託 15 5.2 7 4.8 9 17.0 31 27.0
3. 受到長官指定 44 15.2 57 39.0 15 28.3 116 82.5 4. 責任業務 195 67.2 35 24.0 10 18.9 240 110.1 5. 非原始業務,後來
才承接 16 5.5 18 12.3 6 11.3 40 29.1
總計 290 100 146 100 53 100 489 300
(三)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受到《環境教育法》第 18 條規範學校之 學校環境教育人員須於《環境教育法》施行日起五年內取得認證,因此,
在《環境教育法》落實四年多,本研究探討各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的狀 況,樣本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中,已取得佔 26.1%,送件申請中 佔 16.8%,未申請認證佔 57%,目前以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的情形 居多(表 4-10),此情形與巫勝吉(2012)研究顯示臺灣各機關學校之承辦人員 以未通過認證者比例較高相同(97.2%),也與林雲珍(2013)研究顯示新北市 國小學校環境教育人員未通過認證者達 8 成相同。但是取得認證者的比例 有上升,可見北部地區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取得認證情形可能高於全國比例、
或比過去進步,此進步情形應有受到法規影響。
表 4-10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分布表
變項 組別 次數 百分比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
已取得 76 26.1
送件申請中 49 16.8
未申請認證 166 57.0
註:n=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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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再以卡方檢定,檢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與性別、承辦環 境教育業務年資、是否自願擔任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學校位置是否有所差 異。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與性別有顯著的差異(表 4-11)。男性與女性皆 以未申請認證居多,另外在男性在送件申請中比例顯著高於女性。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與承辦環境教育業務年資亦有顯著的差異(表 4-11)。1 年以下者,以未申請認證比例最高佔 83.5%、送件申請中次之 26.5%、
已取得認證最低佔 6.4%;2 年以下者,未申請認證比例下降至 53%,送件 申請中、已取得認證比例皆上升(分別為 26.5%、20.5%);3 年以下者,以 已取得認證比例最高佔 39.5%、未申請認證者次之佔 34.2%,最低為送件 申請者 26.3%;大於 3 年者,以已取得認證的比例最高佔 62.7%。整體趨 勢可發現隨著承辦環教年資增加,送件申請認證、已取得認證比例就會上 升。
在是否自願擔任學校環境教育人員中,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有顯 著的差異(表 4-11)。有選自願擔任者在已取得認證比例最高佔 41.9%;未 選自願擔任者則是以未申請認證比例最高佔 62%。
學校位置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情形有顯著的差異(表 4-11)。各縣市皆 以未申請認證者比例最高,在臺北市,次高為已取得認證(35.8%);在新北 市,次高為已取得認證(23.4%);在桃園市,次高為送件申請中(22.6%):
在新竹縣、新竹市、基隆市次高為已取得認證(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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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p<.05. **p<.01. ***p<.001。
(四) 三年內參與校外環教相關進修或活動情形 88.9%(表 4-12),可推測多數人在三年內參與情形最少一次或最多一年參與 4 次校外環教活動。但因為 0 次、14-20 次、21 次以上皆偏少,故研究者 將組別重新分成參與次數較少的「6 次以下」、參與次數較多的「7 次以上」,
48 高(M=3.06,SD=0.81),其次依序為「環境態度」(M=2.89,SD=0.70)、「環境行 動」(M=2.6,SD=0.81)、「環境技能」(M=2.52,SD=0.68)、「環境知識」(M=2.38,
SD=0.67),顯示學校環境教育人員之環境覺知、態度優於行動、技能、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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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再將各層面的題項得分情形由高至低描述。
在「環境覺知」部分,多數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可覺知環境議題的重要性,
進一步察覺個人與環境問題的相關性(選 2、3 及 4 分者,佔 98.9%);其中有 34.7%
還可進一步了解個人採取對解決環境問題的可能性(選 4 分者)。
在「環境態度」部分,有 73.9%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能在關切、欣賞、感激 自然環境後,認為人的作為對環境有相當的影響,進而尊重自然與生命(選 3 及 4 分者),然而也有 26.2%的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認為人對環境的影響是有限的(選 1 及 2 分者)。
在「環境行動」部分,多數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對環境行動有基本認識,且 會投入環境行動(選 2 及 3 分者,佔 79%),有 37.1%的人可進一步熟知大多數 的環境行動,且對特定環境行動持續不斷的實踐,並對某特定環境行動有強烈 的責任感(選 3 分者),另外,僅有 14.8%的人還可對環境保護表達強烈的責任感,
並願意持續投入環境行動,使其成為生活中的一部分(選 4 分者),僅有少部分 人對環境行動概念模糊,且認為在生活中難以實施(選 1 分者,佔 6.2%)。
在「環境技能」部分,包含『個人技巧』、『溝通與說服能力』、『蒐集及分 析議題能力』三個內涵。比較各內涵的得分情形可得知,「個人技能」表現的最 理想(M=2.92,SD=0.75),顯示多數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能正確執行維護環境的行 為技能(選 2、3 及 4 分者,佔 97.6%),且 21.6%的人能在面對挫折或問題時,
有解決問題的能力(選 4 分者);其次,在「溝通與說服能力」(M=2.39,SD=0.87) 部分,多數的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能夠綜合環境議題不同的看法,並提出自己的 想法和意見(選 2 分者,佔 44%),另外有 29.9%的人除了能做到上述程度,亦 能進一步使用不同的方法或途徑(如:發表言論、參與活動、申訴管道等)來影 響家人或朋友參與環保行動(選 3 分者),但僅有 11.7%的人尚能肯定自己對環保 的理念及努力,當被拒絕時,能持續嘗試影響別人參與環保行動(選 4 分者),
也有 14.4%的人對於環境議題極少嘗試綜合或提出自己的看法(選 1 分者)。得分 最不理想的為學校環境教育人員的「蒐集及分析環境教育議題的能力」(M=2.26,
SD=0.92),顯示有 22.7%的人很少對環境議題相關資料進行蒐集或分析(選 1 分 者),有 67%的人會用不同的方法(如:科技、訪談、調查等)蒐集環境議題相關 資料(選 2 及 3 分者),其中 28.9%的人會就所蒐集到的資料再進一步整理及分析
SD=0.92),顯示有 22.7%的人很少對環境議題相關資料進行蒐集或分析(選 1 分 者),有 67%的人會用不同的方法(如:科技、訪談、調查等)蒐集環境議題相關 資料(選 2 及 3 分者),其中 28.9%的人會就所蒐集到的資料再進一步整理及分析